拆借资金借据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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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出资金公司(下称甲方) │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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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入资金金融单位(下称乙方)│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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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保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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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拆借资金额度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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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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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3.利率 ‰月息 分 厘 毫 丝 忽 │
│ 同├───┬───────────────────────────┤
│经遵│ │利息从 年 月 日起息,三个月以内期限的,到期时利│
│双守│4.清算│随本清;三个月以上期限的,由乙方按季结息电汇甲方(季末20│
│方。│ 办法│日为结息日);本金于 年 月 日前电汇甲方利息差额│
│研特│ │一并计息在本金内。 │
│究立├───┼───────────────────────────┤
│协此│ │甲方按起息当日清晨将款项电汇乙方; │
│商据│5.划款│乙方归还本息时务于结止日清晨将款项电汇甲方;双方均按划│
│,。│ │款日起止利息。 │
│甲 ├───┼───────────────────────────┤
│方 │6.逾期│到期未能归还,逾期部份按日息计3/10000收罚息,由乙方主动│
│同 │ │计还甲方。 │
│意 ├───┼───────────────────────────┤
│拆 │7.用途│ │
│借 ├───┼───────────────────────────┤
│资 │8.借据│本借据经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后,自签订日期起生│
│金 │ 生效│效;外系统金融单位拆借资金时,还须有担保单位加盖公章、│
│给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乙 ├───┼───────────────────────────┤
│方 │9.借据│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及利息无讹后,本借据│
│, │ 终止│自行终止;否则,需查对、查询待本利清算后才能告终。 │
│议 ├───┼───────────────────────────┤
│定 │10.调│本借据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其拆借资金之利率经双│
│下 │整事项│方协商后作相应的变动;或按原利率即刻还款,重新订立新借据│
│列 │ │。 │
│条 ├───┼───────────────────────────┤
│款 │11.责│所拆入资金的用途应受信贷计划制约,要符合金融政策和信贷│
│ │ 任│原则,如有违反者乙方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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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担│外系统金融单位拆借资金,必须有担保单位,如乙方不履行借据│
│ │ 保│条款时,其担保单位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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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出资金单位: │ 担保单位: │ 拆入资金单位:│
│ │ │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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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借资金借据 篇2
正文:
拆借资金借据
拆借资金借据
拆出资金公司(下称甲方)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
拆入资金金融单位(下称乙方)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及帐号
担 保 单 位
经
双
方
研
究
协
商
,
甲
方
同
意
拆
借
资
金
给
乙
方
,
议
定
下
列
条
款
共
同
遵
守
。
特
立
此
据
。
1.拆借资金额度人民币(大写)
2.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期
3.利率 ‰月息 分 厘 毫 丝 忽
4.清算办法
利息从 年 月 日起息,三个月以内期限的,到期时利随本清;三个月以上期限的,由乙方按季结息电汇甲方(季末20日为结息日);本金于 年 月 日前电汇甲方利息差额一并计息在本金内。
5.划款
甲方按起息当日清晨将款项电汇乙方;
乙方归还本息时务于结止日清晨将款项电汇甲方;双方均按划款日起止利息。
6.逾期
到期未能归还,逾期部份按日息计3/10000收罚息,由乙主主支计还甲方。
7.用途
8.借据生效
本借据经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后,自签订日期起生效;外系统金融单位拆借资金时,还须有担保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9.借据终止
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及利息无讹后,本借据自行终止;否则,需查对、查询待本利清算后才能告终。
10.调整事项
本借据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其拆借资金之利率经双方协商后作相应的变动;或按原利率即刻还款,重新订立新借据。
11.责任
所拆入资金的用途应受信贷计划制约,要符合金融政策和信贷原则,如有违反者乙方自行负责。
12.担保
外系统金融单位拆借资金,必须有担保单位,如乙方不履行借据条款时,其担保单位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拆出资金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担保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拆入资金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拆借资金借据
拆借资金借据
拆借资金借据 篇3
委托人: (下称甲方)
受托人: (下称乙方)
借款人: (下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 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 月。(从 起至 止)
三、贷款利率: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 银行开立的 账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账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委托金额的0.6%作为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 银行 开立的 账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至甲方在 银行 开立的 账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叁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