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器材无偿捐赠合同 篇1
甲方(捐赠人):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红十字会
为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捐款捐物,参与到灾害紧急救助当中来,为灾区群众奉献爱心,携手人道,救助受到________影响的群众,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公司生产的不低于___________万元的救生器材无偿捐赠给乙方。
第二条 甲方保证救生器材质量安全,因在质量问题引发纠纷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甲方应按下述时间、地点及方式向乙方交付捐赠救生器材:
1.交付时间: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下午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
3.交付方式: 现款交付 、现货交付
第四条 乙方收到甲方捐赠救生器材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收凭证。
第五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救生器材送出情况。
第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本捐赠为公益行为,协议成立后,不能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红十字会
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救生器材无偿捐赠合同 篇2
赠与人:
受赠人:
为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成为优秀人才,经赠与人与受赠人友好协商,由赠与人在受赠人处设立奖学金,双方当事人为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捐赠目的
赠与人在受赠人处设奖学金,目的在于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国家栋梁之材,造福于人民。
第二条捐赠金额
赠与人设立奖学金的基金为人民币十万元。
第三条捐赠金额的支付
赠与人于年月日通过银行汇款至受赠人人民银行账户。受赠人应当及时进行查验。
第四条奖学金管理与发放
1、在奖学金设立的同时,由赠与人与受赠人共同组成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对该基金进行管理和发放。
2、奖学金的基金由受赠人负责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每次定期储蓄一年,利息用于发放奖学金。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仍存入奖学金专门账户,基金总额达到设立时的200%,可以将发放奖学金数额提高一倍。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亦再存入该奖学金专门账户,基金总额达到设立时的300%后,全部利息均用于发放奖学金,奖学金数额相应提高。
3、奖学金每年发放一次,时间为每年九月份;每次奖励名优秀学生,每人奖学金为元。
4、奖学金发放标准
凡获得奖学金者必须符合下列标准:①大学在校的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②学习成绩优秀,其中专科生与本科生学习成绩须列全院(系)前五名,研究生须有质量较高的论文发表;③品质良好,本学年内未有任何校际处分。
5、奖学金评定办法
凡符合第四款所列标准者即有获奖资格。入围后,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入围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议,然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者,当场揭晓,并张榜公布。
第五条奖学金存续时间
奖学金为永久性奖学金,受赠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条捐赠的撤销
有下列情形出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捐赠:
1、受赠人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不应获奖者获奖,与设立目的不符的;
2、受赠人擅自将奖学金挪作他用的。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合同自受赠人表示接受本赠与时起成立并生效。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签订之后须经公证,始得成立与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
受赠人:
年月日
救生器材无偿捐赠合同 篇3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公益事业发展,支持农村饮水工程,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内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进行合作,甲方在此自愿向乙方捐赠四十万元,用于解决 村村民吃水困难,决定捐助资金定向资助吃水工程。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签约之日起 日内,负责将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移交于乙方。
2、甲方捐赠如需分期分批完成的,甲方应在其所承诺的每次捐赠移交期限届满前五日内将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移交于乙方。
3、甲方有权参与乙方开展的与所捐赠项目有关的社会公益活动,并可以对每期社会公益活动进行实地考察与评估。
4、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可就相关工作的改进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甲方有权就所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相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额扣除事宜,要求乙方给予有关协助。
6、甲方因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捐赠款物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7、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捐赠义务为不可撤消之义务,甲方应在其承诺的数额及期限内向乙方移交相关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甲方如无法依约移交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其移交义务的除外)又不向乙方及时通报无法移交的客观原因的,甲方应承担该捐赠义务20%的违约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捐赠 后的五日内向甲方颁发捐赠证书,并出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文件和财政部监制的公益捐赠收据。乙方并应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税额抵扣所需事宜。
2、乙方有权在本协议规定的公益事业活动范围内合理使用捐赠的资金。
3、乙方对于甲方就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所提查询,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并应及时给予客观全面的说明。
4、乙方于每期公益活动活动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交该公益捐赠项目的专项报告。
5、甲方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的接收处理如需有权机关批准方可办理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有权机关办理相关捐赠资金或捐赠物品的批准事宜,乙方所承担的协助办理义务以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为限。
6、甲方捐助资金直接划入偃师市水利局打井工程队,用于打深井工程。乙方不得挪用资金。乙方要全力为打井工程提供条件,早日建成农村饮水工程,造福人民群众。
四、双方可就本捐赠协议履行的其他相关问题,达成其他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如本协议在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导致迟延履行本协议或无法履行本协议时,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将有关不可抗力因素通知对方,并应依据客观条件及时出具相应证明资料。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有权签约人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