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招商协议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招商场地及合同期限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给乙方作为餐饮服务场所。
2、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金及保证金交纳
1、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____元,还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____元作为物品损失、违约金、意外事故赔偿的支付。
2、合同到期____个月后,乙方无违规违约情形,甲方即向乙方退还责任保证金或抵作欠款。
三、应交费用
1、乙方基本用电甲方根据实际用电量按____元/度收取电费,按照每吨____元收取水费。
2、乙方自行承担经营的税费、公共用餐区清洁费等费用。
四、营业区的管理
1、乙方必须在签约的营业区按甲方的指定日开始营业,若甲方确认乙方不能如期开业时,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2、甲方规定统一营业时间,未经甲方许可,禁止乙方在规定营业时间____内停业,停业超过____天以上的本合同自行终止,或者在甲方规定营业时间外营业,如发现有此情况,甲方有权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3、由于乙方人员违反管理规则或过失造成物件损坏以及人身伤害的,乙方必须与甲方迅速取得联系并负责承担因修理或救治而发生的费用。
4、乙方员工在营业时间内,违反了规定罚款,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五、转让场地及变更经营项目
1、合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营业区,乙方如需变更合同约定的经营项目,必须以书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书面认可,方可变更经营。一经查出私自转让则无效,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需解除合同,甲方与乙方未取得一致意见时,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六、装修及广告
1、乙方在已装饰好的区域内经营,如需装修牌匾,必须向甲方递交牌匾样板,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使用或装修场地时,商场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使用可燃易物材料。
3、甲方内外的广告位,如乙方需要使用时必须缴纳一定的广告费用。费用由甲乙双方另外协商。
4、乙方营业区内的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经营的商品和经营行为必须有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乙方对所销售商品实行质量“三包”,如有质量问题,应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维修、更换或退货,并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惯例做出处理。如因乙方触犯法律法规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营业时间内如有商品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保证食材安全卫生并承担顾客就餐的安全卫生责任。
4、乙方在经营期限内引起的各种处罚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工作及经营秩序,不定期的组织宣传、策划等活动。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租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提高顾客_____。
2、利用营业场所进行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提供的经营给顾客造成损害的。
4、乙方与顾客吵架和打架的。
5、乙方经营的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的。
6、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的。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请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饮食招商协议 篇2
甲方: 负责人:乙方:
本合同就火锅配方转让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火锅配方以 8万元传授给乙方。乙方完全同意此转让费并在合同签字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
2、甲方不保证乙方的经营成果,不对乙方的经营后果的盈利性作出任何承诺。
3、 乙方学会配方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传授,不得在连云区外开设经营火锅店。
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火锅字号与相关内容。
5、 协议签订后,乙方可派1名工作人员到甲方店里进行为其15天的技术培训,甲方负责将火锅制作方法教会给乙方。
6、 乙方餐馆开业时,甲方负责派1名工作人员到乙方店里进行技术指导,交通食宿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 合同签定后,乙方向甲方交纳8万元技术服务费,合同签定当天,一次性付清,此款乙方不会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返还。
8、 双方如有违约,赔付对方违约金十万元。
9、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海州区人民法院管辖。
10、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本协议签订履行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饮食招商协议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 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工资为 元。
第十二条 甲方按有关政策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0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 8%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1 %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具体情形为:
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一、三款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三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赔偿办法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