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条件协议书

2023-03-23

付款条件协议书 篇1

  付款条件协议书

  立书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服务时议定甲方付款条件如下:

  一、双方同意付款方式为月结;交货。

  二、双方同意当月_________日为结算日,结算自此日前_________个月,乙方交货予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或提供甲方另需求_____所产生费用之全部应付帐款。

  三、双方同意付款型态为现金;支票;汇款。

  (1)采现金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货到收现。

  (2)采支票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货到付票期_________日之票据予乙方。

  (3)采汇款付款者,甲方同意于货到_________日内,汇入乙方指定之账户。

  (4)采月结付款者,甲方同意于当月_________日支付票期_________日之票据予乙方。

  四、甲方给付乙方款项之方式为乙方派员收取;回邮寄回;汇入账户。

  由乙方派员收取时,需携带证件无;收款章;发票章;大小章。

  五、是否需要乙方按月邮寄对帐单yes;no。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同意于付款时同时交付乙方付款明细。

  (2)若甲方支付客票(非甲方本人所开立之支票),需由甲方于支票背面背书。

  七、特别付款方式说明: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付款条件协议书 篇2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签订地点:

  根据甲方开户银行管辖行 行批准,甲方已获准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收取 (费种名称)。为明确各方责任,现签订协议(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收费政策。

  三、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四、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 (费种),且在转账日未被销户。

  五、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六、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七、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八、乙方需变更指定付款账户的,应另签新协议(合同)。

  九、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协议(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协议(合同)其中一份随"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4、

  5、

  十一、若乙方解除协议(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协议(合同)解除手续。

  十二、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四、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协议(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合同)有效期限为: 。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付款条件协议书 篇3

  您好,帮您了解的,对于签合同付款要写收据有如下:

  “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一个“借”字,不但反应出借、贷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而且也反应出贷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义务。假如借款人不守诚信,不履行返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例如,甲、乙双方签定有买卖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货款义务之后,甲就必须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时则必须开具“收条”,供一方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