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保证协议书

2023-03-08

校园安全保证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为了让孩子能安全顺利地上学,方便家长,确保小学生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和家长密切配合,明确双方职责,特拟定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事项如下:

  1、学生上学离学校较远、我方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并承担行车间学生安全责任。

  需乘坐校车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方能乘坐校车。

  2、校车方保证接送校车必须证照齐全,车辆符合校车标准,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儿童。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4、根据各地方学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

  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

  5、校车运行途中,学生在车厢内不允许相互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儿童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长和校车方接送人员在学生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学生在路口处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

  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校车方不承担责任。

  7、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

  8、校车方、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时要遵守校车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

  每次接、送学生自上车始下车止,下车后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9、以上双方职责,不按要求执行,如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0、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校车方、家长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校园安全保证协议书 篇2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大同市伟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分包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为分包合同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综合服务楼

  2、工程地点:

  3、分项工程名称:消防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乙方必须执行总承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并在其基础上自行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执行。

  2 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市有关安全规定,应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总包方备案。

  3、乙方必须为所有进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制度。

  5、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并保证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对于需政府部门验收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乙方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1、乙方对所属职工必须提供必须的、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面罩等。

  2、乙方应安排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措施的实施。

  3、乙方应采取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在工作场所的安全,并保证乙方施工区域所有人员免遭其工作所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四、乙方应认真遵守消防、保卫等相关法律制度。

  1、乙方须配备至少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消防保卫工作。

  2、乙方在防火区域动火时须办理动火证并配备灭火器具。

  3、乙方对现场的所有自身材物的安全负责。

  五、凡由于乙方管理及防范措施不力和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事故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承包方造成的名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向甲方、监理、施工总承包方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上述协议。

  建设单位(甲方):

  签章

  分包单位(乙方):

  签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

  签章

  监理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校园安全保证协议书 篇3

  甲方:(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丙方: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吉林市燃气管理办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________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磐石市城区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叁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及位于_________市 路 街的 工程的施工单位(乙方)、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委派专人负责与丙方具体联络事宜。

  第二条 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地下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向甲方、乙方确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条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应以现场探查核实为准。施工前甲方应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进行人工断面开挖,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在确认燃气管线及设施准确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写《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并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第四条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范围内的区域。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 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将燃气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由乙方报丙方备案,便于丙方监督。对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 乙方应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设置“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在现场悬挂丙方抢险电话。

  第七条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乙方会同甲方,重新制定保护方案。

  第九条 丙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燃气设施的巡查工作,如发现隐患问题,有权及时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3.对方物品或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

  5.进行机械开挖爆破等作业;

  6.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会同乙方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经与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2.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四)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不得停留载重车、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五)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2米;

  (六)当现场对天然气管道进行开挖等施工时,管沟必须采用人工开挖,现场所有大型施工机械作业必须远离管沟边缘一米以上;

  (七)当现场施工时需要将天然气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时,必须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方式,对暴露的天然气管道进行临时性遮盖防护,以规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八)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 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负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反本保护协议或因施工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破坏,发生燃气泄漏或燃气爆炸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至该建设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气办,由燃气办存档备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人及紧急事件联系人:

  24小时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