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员工保密及竞业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离职两年内)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及竟业禁止协议。
一、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 甲方公司”商业秘密”是指:_______________甲方未曾公开的、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甲方公司约定在保密范围内,只限特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信息。
2. 乙方对甲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_____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反映或描述甲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经营决策、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系统内部信息、资本运作、营销策略、运营数据、推广费、开户费、开户成本、客户信息、运营成本、经营模式等。
管理信息:_______________甲方公司所使用的管理诀窍、管理规划、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商业模式等。
电脑系统信息:_______________甲方公司文件资料、客户信息、客户资产状况、客户邮箱、地址、电话、电脑系统登录账号、密码、操作方法,以及其他以电子形式或存储于电脑上的信息。
(2)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期间所接触知悉的所有需要保密的信息。
二、 乙方的保密义务:_______________
1. 甲方公司所组织的分支机构及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乙方应维护甲方公司商业秘密,履行保密职责。
2. 乙方不得披露、泄露、公布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甲方商业秘密。
3. 乙方不得窃取、刺探本公司同事客户信息和同事争抢客户。
4.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采取举报措施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5.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乙方应予以保密。
6. 乙方不准在工作期间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商业秘密。
三、 竟业禁止内容和范围
1. 乙方不得未经公司同意侵犯公司企业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以公司名义开设代理机构。
2. 不得将本公司客户或者即将在本公司开户的客户转介绍给其他有竞争关系的金融公司。
3. 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保证不泄露、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无需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 乙方因离职到其他金融公司如发现带走本公司客户名单信息,泄露本协议中所列保密和竟业禁止事项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和其他公司因此获取的利益负连带赔偿任。
四、 责任与处罚
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予以_______元罚款。
(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 确因过失泄密并及时挽回经济损失的。
2. 因乙方泄密导致公司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的,罚款_______元赔偿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五、 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议解决,如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金融员工保密及竞业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甲方的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 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如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二、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工程业务渠道,客户名单,工程施工意向,工程施工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工程服务报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图纸、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工程技术工艺、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三、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工程技术成果、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 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
五、 保密及竟业禁止期限
1. 劳动合同期内;
2.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 乙方离职后的一年内。
六、 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
1. 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 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每月____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 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
4、其他费用到乙方离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付。
七、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一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承诺,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一年以内,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八、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创造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一切可获得著作权、专利权的作品,应被视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而创造的作品,乙方同意:所有该种作品的创造受到甲方的资助并代表甲方的意志;甲方为该种作品的著作权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同意作为该种作品的匿名作者并放弃对于该种作品的署名权或任何其他精神权利。
十、 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并予以行政处分;
2.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合同期内或离职后的一年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以及从公司领取的干股奖励。
4. 在劳动合同期内或离职后的一年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以及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害赔偿金额之内。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十一、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乙方离职后一年内有效。
十二、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金融员工保密及竞业协议 篇3
甲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2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____年。□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A)乙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____元。□
(B)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如果系主管人员越权行为,乙方的相应责任可以追诉该主管人员承担。
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离职之后三年内仍负有前款的义务。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