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2023-02-28

烟草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篇1

  甲方:(分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烟草行业《关于加强烟草行业办公计算机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国烟办综〔20__〕95号)、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办公计算机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

  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七、不外传公司业务的各项数据。

  八、不外传公司员工资料。

  九、不外传其他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关信息)。

  十、确需外传的,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烟草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篇2

  甲方: 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烟草行业《关于加强烟草行业办公计算机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国烟办综〔 〕 号)、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三、不利用办公计算机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

  五、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六、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七、不外传公司业务的各项数据。

  八、不外传公司员工资料。

  九、不外传其他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关信息)。

  十、确需外传的,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烟草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 篇3

  甲方:丹凤县丹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镇 河段担任河道巡查员。

  聘用期限为一年,自20__年 月日至20__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任务

  1、负责分管河段及其各主要支流的日常巡查,随时掌握水

  质的变化和所有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2、分管河流段及其各支流沿岸所有工业企业、旅游业、畜禽养殖业、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采沙及其它可能影响河流水质的污染物堆存、排放等情况。

  3、对于有可能造成水污染的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处臵措施并及时报告。

  4、定期向县丹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完成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负责按时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为人民币陆百元整。

  (二)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不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工作敷衍了事、致使某河段污染问

  题突出或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及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者造成严重

  责任事故的;

  2.乙方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

  (二)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五、乙方在巡查过程中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个人安全,如因个人因素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鉴证机关留存一份。

  甲 方(盖章)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