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就业协议书

2023-02-28

毕业就业协议书 篇1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政治面貌培养方式健康状况

  专业学制学历: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地址:

  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

  年月日

毕业就业协议书 篇2

  甲方(学校):

  乙方(单位):

  丙方(学生):

  为了适应毕业生就业市场健康发展,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针对毕业班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及岗前培训等情况,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满足乙方的需求,安排好丙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学习和实习培训工作。

  2、为保证教学质量和丙方实习培训、设计任务的完成,由学校教务处(技能鉴定办)、各系部向乙方提供丙方毕业实习、设计、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的计划、安排和要求。

  3、负责与乙方协商安排好丙方的各种考核及补考等工作。

  4、不定期与乙方和丙方联系,了解丙方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情况。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向甲方正式出具要求丙方在毕业前参加乙方实习培训的书面材料。

  2、向丙方提供毕业实习、设计、技能培训及鉴定的学习条件,负责对丙方的毕业实习、设计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材料及成绩。

  3、负责向需回学校参加考试、技能鉴定的丙方提供条件。

  4、负责丙方的管理、教育。不定期与甲方联系,通报丙方在乙方的表现情况。

  5、负责丙方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并对丙方人身安全负责。

  6、负责对丙方严格要求和考勤,无特殊原因,不能单方提前中止丙方实习及解除“毕业生就业协议”。

  丙方的权利、义务

  1、持乙方要求丙方在毕业前参加乙方实习培训的书面材料,向系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在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学习和实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乙方分配和管理。

  3、及时与甲方保持联系,按甲方要求认真完成全部教学计划内容,经甲方和乙方考核达到优良后,方可获取毕业证书和技能鉴定证书。

  4、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出勤,不能擅自离开乙方。

  5、已正式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无特殊原因,不能单方毁约。本协议如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有相悖之处,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要经三方协商来解决,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处理。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

毕业就业协议书 篇3

  第一条:甲、乙两方,甲方为农学院,乙方为学生。

  第二条:毕业生实习时期是指: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毕业实习开始之日至毕业实习结束之日这段时期,即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毕业实习结束之日止。协议期限为:20xx年11月 10日至 20xx 年 5月 8日。

  第三条:毕业生在实习期内,由实习单位与学生签订有关的劳资及安全协议。此项工作由学生本人与实习单位负责办理。

  第四条:由学院负责推荐实习单位的毕业生,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内,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学院将协助学生共同向有关方面追究责任,但学院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学生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如出现安全问题由学生自己负责处理。

  第五条:法规法令;不允许学生在实习期间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如传销组织)或从事与专业内容无关的工作(如到饭店、歌厅、宾馆等单位工作),如果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实习单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应事先在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在离开前告之学院学工办,必须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条: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到期,而学生未能按时返回学校,在此期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均由学生自已负责。

  第八条:实习时间到期后,学生没有按时返回学校,也未办理请假手续,按照《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处理。

  第九条:在校内实习的学生也要遵守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条除外)。在校园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学生自已负责。

  第十条:未尽事宜,视情况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