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年会演出合同

2023-02-11

保健品年会演出合同 篇1

  甲方: 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诚邀乙方为保健品年会演出及揭牌(以下简称“活动”)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揭牌及演出的时间

  1.1揭牌时间: 年 月 日13:30时,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13:00时之前到达活动现场;

  1.2演出时间:揭牌完成后,举办一个新闻发布会,具体的演出时间约为 年 月 日15:00时。

  二、揭牌及演出的地点

  揭牌及演出的地点为 艺术中心。

  三、揭牌及演出的内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诚邀乙方为保健品年会揭牌及演出活动嘉宾。乙方具体的演出内容:在活动现场自选3首歌曲演唱。

  四、酬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4.1甲方支付乙方揭牌及演出的酬金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该笔酬金为税后所得;

  4.2甲方应当于活动开始前三日即 年 月 日支付乙方总酬金的40%,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活动结束当日甲方一次性支付所剩款项,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4.3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所有付款,均以人民币汇至以下账户,或以乙方届时指定的其它方式支付。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户 名:

  账 号:

  五、其他费用

  甲方需承担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交通及住宿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5.1机票:提供乙方及其经纪人头等舱往返机票;乙方两名助理及化妆师三人经济舱往返机票;

  5.2酒店:提供乙方五星级宾馆行政套房一间;提供乙方工作人员同一宾馆标准房两间;

  5.3接送:甲方派车接送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义务

  6.1甲方负责在活动现场提供密封的不透明的房间供乙方休息、化妆、换服装等用;

  6.2甲方负责提供适合本次活动的舞台、灯光、音响等设备,以保证演出的质量;

  6.3乙方对其所表演的节目享有署名权、肖像权等知识产权,如甲方需要拍摄、录制该节目,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七、乙方的义务

  7.1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活动现场;

  7.2乙方负责本次活动的化妆、演出服装、曲目安排等工作及相关费用;

  7.3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听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合理安排;

  7.4乙方不得在本次活动中假唱。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付款项的5‰支付违约金;

  8.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次活动未能如期进行或活动日期有所变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视为甲方违约,需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到达活动现场并进行本合同约定的活动内容,若乙方于活动当日13:30时以后才到达活动现场,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总酬金的15%作为违约金;

  8.4若因乙方的原因取消本次活动或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到达活动现场,乙方应当于事由发生之日,立即返还甲方已付的酬金,并支付甲方 万元作为违约金。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依其解释;

  9.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 市 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四页,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健品年会演出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现甲乙双方就OTC药品(保健品)项目销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甲乙方双方约定:乙方以成都电视台CDTV-1、CDTV-3、CDTV-4、CDTV-5的部分闲置广告资源作为投入,为甲方四川地区独家代理的相关OTC药品(保健品)的销售广告(仅限常规广告形式表现播出);甲方提取销售收入的10%给与乙方作为基本广告费,销售利润的30%给与乙方作为合作报酬。

  乙方闲置广告资源指:乙方自行控制的,常规有偿广告发布以外的部分闲置广告资源,甲方可提前向乙方提交投播建议,但具体使用数量、时间和方式必须以乙方安排为准。

  二、合作方式:

  1、甲方全权负责OTC药品(保健品)的销售工作。甲方应成立专门的销售中心,组建专门销售团队,尽最大努力实现销售量的最大化。

  2、乙方会根据自身媒体实际情况、甲方销售需要和市场实际,与甲方协商制定书面宣传推广计划。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暂定为1年,从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在本合作到期后,若乙方广告资源经营权没有变动的情况下,本合作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四、销售监控[a1]

  1、甲方同意为OTC药品(保健品)销售项目设立专门账户,该项所有收入、支出均通过此账户统一进行。

  2、此共管账户设立在甲方账户上,乙方可以委派一名财务人员进行监管。

  3、OTC药品(保健品)销售项目所产生的所有收入,须经甲乙双方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计为销售收入,进入共管账户,计入销售项目总收入。

  2、OTC药品(保健品)销售项目所有成本及费用的支出均需经甲乙双方的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计入项目总成本费用支出。

  项目总成本及费用指:项目产品的购买成本,流转过程中的销售费用,运营管理费用(办公费用、项目组成人员[a2]的薪资、正常福利),流转税,所得税。

  4、如乙方对甲方的数据有异议时,乙方可以独立向上游生产企业及下游总经销企业查阅甲方产品进出货及资金收入支出情况数据;

  5、如有必要,乙方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甲方财务报表。

  五、项目结算[a3]

  1、结算依据:每年度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出具年度财务报表,列明该季度OTC药品(保健品)实际销售量和销售额,经乙方确认后作为双方财务结算的依据。

  2、结算时间:每年度结算一次。乙方依照前款规定确认每一年度的OTC药品(保健品)实际销售量和销售额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比例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其为乙方所发布广告的OTC药品(保健品)在四川地区的独家经销商,并且在与乙方合作期内不再授权任何其他第三方销售OTC药品(保健品);若乙方发现甲方分销或者委托他人代销乙方发布广告的OTC药品(保健品)但没有纳入统一销售账户的,乙方有权要求就该分销或代销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计收提收入。

  2、甲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销售数据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存在任何欺骗、隐瞒等虚假行为。若乙方发现甲方有弄虚作假行为,乙方有权委托中介机构对其销售和财务情况进行核实审计,甲方承担中介费用,乙方有权按照审计核实的销售数据和财务数据按比例分取收入或利润。

  七、特别约定

  1、广告由甲方制作并对其合法性负责。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证明广告内容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说明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等广告审查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2、因甲乙双方均为独立法人企业,乙方仅以广告时间资源投入,不参与任何产品的市场销售事务,所以乙方不承担产品销售运作过程中的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甲方自行对所销售的OTC药品(保健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负责,由OTC药品(保健品)本身引起的任何侵权等纠纷及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项目的良好运行,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与第三方建立类似的合作关系及签定类似合作合同。

  八、违约责任

  在合作期间内,除因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各自义务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九、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及终止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十、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时,不视为违约。双方将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是否决定终止或延期履行本协议。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五个工作内向对方提交关于不可抗力的书面证明。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未尽事宜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通过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保健品年会演出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定购下列天年产品: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赠品名称:______________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请交纳________元以上定金)

  关于退换货规定:

  退换货原则:

  a、__________系列产品拆封后不予退换;

  b、离子水机在通水之后不是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质量问题经检测确认后可换货;

  c、生物系列不予退换;

  d、换货产品只能等值交换。

  注意事项:凡各种未使用的产品拆封后退换货时,赠品必须收回,若无法收回按优惠价补差价后,方可办理退换货手续。

  由于涉及到送货费用、安装费用、材料费用等,因此送货后退货本公司将不退回定金。

  水机产品因特殊情况不得已退货的,本公司将收取一定的折旧费用:______________(不含人为损坏)

  乙方已收到《______________牌离子水机安装及维修须知》并已详细阅知。

  本全同一式二份,甲、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经办人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