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及净化器维修保养合同

2023-02-08

风机及净化器维修保养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修方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维修保养服务设备范围及具体维修保养内容

  (详见附件1《维修保养内容与服务费用明细清单》)。

  1.2 乙方指派专业人员(根据相关行业规定,持有上岗证书)甲方食堂风机及净化器设备(以下简称食堂设备)每 年进行 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自合同签订后 日内进行首次定期维修保养,每隔 个月进行下一次维修保养工作。

  1.3 乙方负责对甲方食堂设备提供紧急抢修服务,当甲方食堂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若故障仍未排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 24小时内到达甲方单位,与甲方协商确定维修方案,现场开始抢修工作,以保证甲方食堂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投入运行。

  1.4 乙方在服务期间,应指派工程师对甲方现场操作、设备管理、值班及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以增强甲方人员对食堂设备的认识和了解。

  第二条 服务要求

  2.1 乙方对甲方食堂设备行维修保养之前(抢修除外),应该提前 3 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安排相关工作。

  2.2 乙方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损坏、报废的零部件及时报甲方确认。如需更换的配件或购买其他材料,在保证质量、价格优惠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己购买零部件,但须报请甲方确认同意。

  2.3 乙方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安全规范与甲方现场的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2.4 乙方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甲方现场清理干净,避免污染。

  2.5 食堂设备遇到紧急情况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紧急抢修服务,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电话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紧急抢修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保养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服务验收

  4.1 甲方验收代表: 姓名: 联系方式: 。

  4.2 验收标准:乙方购买的所有配件均为原厂正宗产品;甲方的食堂设备顺畅运行。

  4.3 乙方在每次定期检查保养或维修保养后 3 日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检查运行报告及改善方案或维修保养书面报告,并经双方签字验收认可,该报告作为确认乙方服务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

  5.1 本合同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此费用包括劳务费、交通费、培训费、税金等相关费用(或见附件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5.2 在乙方对食堂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若系统中的设备、零部件等正常损耗或损坏需要更换时,乙方应该免费更换修理,所需材料每件 元以内(包含 元)由乙方承担,每件超过 元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5.3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若产生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必须提前做出书面申请并附费用清单,并报甲方批准,否则甲方不承担该费用。

  5.4 付款时间及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第二次

  第三次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5.5 付款方式: 。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

  6.1甲方应协调乙方与第三方关系,提供食堂设备相关资料、图纸和工作记录档案及其他相应工作条件。

  6.2甲方应做好对系统的保护工作,教育员工按照规范操作、按期检查系统运营情况及资料录入情况。

  6.3 在检查保养过程中,若甲方自购配件,应保证配件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6.4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若因乙方技术人员的失误而造成甲方设备产生故障或配件损坏,乙方须免费提供配件及维修的一切费用,并尽快将甲方设备修复,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5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应由其履行的合同义务。

  6.6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守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所获得的技术秘密、商业机密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费用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 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费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7.3 在紧急抢修过程中,乙方若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抢修工作,甲方有权利另行聘请他人抢修,相关费用甲方可直接从未付费用中双倍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抢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

  7.4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服务费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按照乙方提供保养的时间或定期保养次数,扣除或要求乙方退还未完成工作量的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

  (1)乙方在紧急抢修任务中累计 2 次不能及时进行抢修工作;

  (2)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经过 2 次维修,食堂设备仍无法正常运行;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设备零部件的;

  (4)乙方不按安全规范进行维修或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5)未经甲方同意将维护保养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

  (6)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 提交 人民法院管辖;

  B. 提交 仲裁。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0.4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0.5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维修保养内容与服务费用明细清单

  序号维修项目数量每月维修次数维修单价备注

  1

  2

  3

  4

  5

  6

  费用总计

风机及净化器维修保养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桥、门式起重机维修保养事宜,达成一致的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桥、门式起重机、费用及结算标准列表 起重机械名称、数量、维护保养费用

  二、 桥门式起重机维修保养结算方式

  1. 桥门式起重机保养、维修更换的零配件及材料由甲方供给,若由乙方提供更换的零配件及材料,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签证认可,所购零配件的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2.保养、维修中所发生的零配件材料费及保养、维护维修费每月结算 一次,并开具相应的发票。

  3.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工商税务局登记增值税抵扣发票,抵扣率17%。如未规定要求开具增值税抵扣发票,甲方不予付款。

  三、维护保养、维修内容

  1.乙方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起重机,每周进行一次常规检查、维护,以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确保起重机正常生产装卸作业能力。

  2.乙方每250小时或(半年内)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按甲方年度保养、维修计划进行一级保养,保养要求按附件《起重设备保养细则》、《起重机械修理施工方案与工艺要求》执行。

  3.乙方每600小时或(壹年内)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起重机,按甲方年度保养、维修计划进行二级保养,保养要求按附件《起重设备保养细则》、《起重机械修理施工方案与工艺要求》执行。

  4.甲方起重机发生故障和损坏,乙方应及时进行抢修;乙方接到甲方急修电话,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维修所需更换零配件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更换零配件,乙方只收取所更换的零配件费,不再收取项目修理人工费。起重部件、大车、小车机构的大修、整机电器设备、电器线路大修和整车大修除外。

  5.起重机的日常修理,人工费由乙方承担,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四、服务方式

  1、乙方派专业维修员每天在现场维修服务。

  2、双休日、节假日乙方派专业维修员随时响应抢修服务。服务时间上午8时整至甲方作业工作结束。

  五、合同附件

  1、《起重设备保养细则》

  2、《起重机械修理施工方案与工艺要求》

  3、《桥(门)式起重机一级、二级保养要求》

  六、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安全约定

  1、乙方维修人员在起重机维修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的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事故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约定

  1、甲方应注意起重机运转状况,发现故障立即通知乙方。

  2、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要求保养修理起重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责任。

  3、依照《劳动法》、《无锡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乙方必须为其外来从业人员办理综合保险手续。

  4、施工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应及时支付工资,不得拖欠,避免造成对甲方工程进度影响。

  5、乙方必须按甲方《设备工作管理规定》做好设备维修保养质量记录,以备查阅。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 乙方:

  法人代表(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

  合同签约地: 合同签约日:

风机及净化器维修保养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空调维护保养事宜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一、合同标的

  乙方受甲方委托,为其在用的牌空调系统提供有偿的维保服务。

  维保范围为:主机、末端、整个系统的维护保养。

  其中包括:以上合计,年合同总价为元整。

  ¥:元

  二、维保期限:

  年月至年月。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甲方付清全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四、维保服务标准及内容:

  严格按照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手册,进行空调维护保养。

  具体内容如下:

  1、空调末端系统每年夏冬之初进行一次杀菌、消毒、净化处理,去除微生物滋生,消灭细菌根源,使风机所送调节风符合空气卫生标准。

  2、主机系统及管线每年进行一次防腐处理。

  电气检查坚固接线接头主电源

  控制电源

  压缩机电动机

  排风机电动机

  测量绝缘电阻配电线缆

  电加热器

  压缩机电动机

  排风机电动机

  测量直流电阻各种传感器

  电加热器

  压缩机电动机

  排风机电动机

  正常使用时检查温度及压力压缩气缸

  蒸发机进出水

  冷凝器进出水

  压缩机进出冷媒

  正常使用地检查电流电压主电源

  压缩机电动机

  排风机电动机

  控制电源

  正常使用检查开关阀门温控开关

  水流开关

  排气阀、补水阀

  室内风道检查修补每年一次

  梳整肋片每年一次(换季时)

  清洗肋片每季一次

  清洗过滤器每年一次

  更换系统循环水每年一次

  五、甲方责任:

  1、为乙方出入空调维保工作提供方便。

  2、提供完整的空调技术资料。

  六、乙方责任

  1、严格按公司空调维保手册向甲方提供空调维保服务。

  2、接受甲方监督,确保服务到位。

  3、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

  4、更换的故障零配件交甲方检查,维修只收配件及材料费。

  5、每次维修必须有维修单,并报使用部门及物业部门签字确认;合同外产生费用的维修项目需动力分部签字确认。

  七、合同终止:

  a、在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甲方提供有关产权变更证明。

  2、维保项目没有按期、按质全面履行超过一季,并经重庆市权威鉴定确实存在问题。

  3、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

  b、在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1、业权变更。

  2、乙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

  3、如甲方陷破产、清盘(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整。

  并付清所欠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

  2、若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整。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成立,并依法生效。

  甲方:重庆鑫元家电维修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毛晓从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