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赔偿协议书

2023-02-04

故意伤人赔偿协议书 篇1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20xx年4月15日甲方委托乙方与东莞市虎门正东制衣厂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甲方因生产需要,外发深圳市迪美迦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面辅料给东莞市虎门正东制衣厂加工成成衣,由于乙方在没有经甲方负责人就加工单价为27元/件价格同意情况下,与东莞市虎门正东制衣厂将此合同签署。为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减少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的问题:

  由于乙方在未经甲方就单价价格同意额情况下,与东莞市虎门正东制衣厂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乙方承担单价为27元/件,加工费总金额为27000元的全部加工费。

  1.短裤数量1000件,加工单价为27元/件。加工费总金额27000元

  第二条 关于短裤面料问题:

  由于乙方失误造成短裤加工面料用错,乙方承担面料费11040元

  第三条 关于短裤辅料问题:

  由于乙方失误造成短裤加工辅料拉链全部报废,乙方承担辅料拉链费共计共计2560元。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其他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故意伤人赔偿协议书 篇2

  工伤意外死亡补偿赔偿协议书

  甲方:         限公司

  实际施工负责人:          

  乙方(死者配偶): 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生,通信地址:             .身份证号            .

  死者父亲:

  死者母亲:

  死者儿子:

  死者女儿:

  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是死者的全体被继承人或接受全体被继承人委托.有权处理死者的相关善后事宜。

  二\甲方单位员工      ,因工作原因于    年   月    日在厂区内(或其他起点)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甲方基于雇主责任和人道考虑,  年  月  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各项经济补偿赔偿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四、乙方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双方不再有任何劳动争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对方主张相关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死者父母\配偶\子女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甲方营业执照.乙方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书、法医鉴定书。(均为复印件),乙方不能当场签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死者配偶)   ……(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死者父亲:

  死者母亲:

  死者儿子:

  死者女儿:

  受委托人姓名B……(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现委托B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们的委托代

  理人参加调解及签订”工伤意外死亡补偿赔偿协议书”

  委托权限如下:

  全权代理、特别授权代理。代为放弃、承认、变更调解请求、签订补偿赔偿协议书。领取补偿赔偿款项.

  委托人:

  年     月    日

  受托人:

  年     月    日

  附: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故意伤人赔偿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在甲方保安员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场门口处对乙方人身造成伤害后,甲方代表肇事保安员与乙方充分协商后,就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相关事宜与乙方达成和解,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甲方保安员的伤害行为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和整容费等),双方同意不经伤残鉴定,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赔偿(.00)元整(包括甲方先前所垫付的医药费元)。

  二、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剩余赔偿款陆万捌仟(.00元)元整,以转账方式转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指定账号为),即为付款义务履行完毕。

  三、乙方对甲方保安员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向公安机关申请撤案,并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自愿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四、乙方确认并同意不再追究甲方和相关人员及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任何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甲方赔偿到位后因本次事件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此后不再以任何理由主张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在甲方将上述赔偿款支付到位后产生法律效力,赔偿不到位,则本协议没有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交公安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