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相关

2023-02-01

格式合同相关 篇1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其合同条款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民法典》第39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垄断行业,其交易内容存在重复性,交易双方为了节约时间,节约精力,就会选择使用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因此被大量运用到商业领域中。

  一、格式合同的弊端

  在我国格式合同应用十分广泛,包括公用事业、出版业、银行业、保险业、交通运输业等等。使用格式合同可以节约交易的时间、事先分配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等等,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

  首先,格式合同排除了合同相对方选择、协商的权利。虽然合同订立双方在法律地位上平等,但在实际签订合同时,合同拟定方对相对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强制,剥夺了其选择协议内容的权利。这明显违背了契约自由、平等公正的原则。

  其次,拟定合同的一方很有可能利用其优越的经济、社会地位制定一些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从而使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虽然格式合同存在着一些弊端,但其毕竟是社会经济发展下的产物,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将其完全取缔是不合理,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想避免格式合同的上述不合理现象,维护合同的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就需要从立法、司法、行政、法律监督等多方面的调控。目前,我国已制定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来限制格式合同中一些不合理的现象。

  二、我国针对格式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制

  1、《民法典》39、40、41条

  其主要内容如下:首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仅要遵循公平原则,最重要的是针对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方负有提请对方注意以及说明的义务。其次,具有《民法典》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则相应的格式条款无效。最后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其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否则无效。

  3、《海商法》44、126条

  其第44条规定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作为合同凭证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的条款,违反《海商法》第四章规定的无效。第126条第1款规定: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含有免除承运人对旅客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的条款无效。

  4、《保险法》第30条

  该法第30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格式合同将得到更加广泛的运用。虽然其存在出现了种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它也的确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贸易的繁荣。所以说,“格式合同”是一把“双刃剑”,我们要做的就是从国情出发,完善立法,并且加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保护意识,使格式合同能够更加完善,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

格式合同相关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YFM—------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以下称为“甲方”)与(以下称为“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

  关于电蚊窗电蚊门专利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指定本合同,供双方执行和遵守。

  一,甲方的义务

  1起有效期限从月 日至年月 日止。

  产品专利号{ }

  2、甲方应切实保护乙方的利益,产品的进价要低于市场售价,并且不能高于其他地区该产品的代理商的价格。

  如果甲方有价格方面的调整,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如甲方有网站,应在本合同签订的七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上发布乙方的授权代理书及乙方的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4、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宣传单等相关资料,以配合乙方的代理销售工作。

  5、甲方负责乙方区域内的侵权一切法律手续,在维权中费用由甲方承担,维权所得归甲方所有。

  6、甲方无权单方面解除乙方在该区域代理销售权,如乙方经营不善,影响了产品在该区域的推广

  需提前3个月与乙方协商,待协议期满后,甲方可将该区域代理销售权另行转让,乙方所剩余产品需要以进价转让于新代理商。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公司利益和产品信誉,其产品售价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市场销售价进行销售。

  2、乙方必须在合同所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

  3、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为代理的产品制定宣传方案和销售策略。

  4、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真实地向甲方反映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客户反馈信息,以协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及技术服务。

  5、乙方在收货后,如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收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提出换货,否则视为全部接受。

  6、乙方在小狮子不得超出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

  7、乙方不得向区域外销售本专利产品,如违反须向甲方赔偿 万元人民币,同时撤销乙方的专利产品代理销售权。

  如有乙方代理区域内市级代理商违规操作,则由该市级代理商向甲方做出赔偿,与乙方无关,乙方须对此行为做出解释并进行调整。

  三、产品具体事项:

  1、代理销售:独家代理

  2、付款选择方式

  方式一: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的两个工作日内发货,乙方在收到货并确认无误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款项汇到甲方的合同指定账户。

  方式二:乙方定货同时将全部款项汇到甲方的合同指定账户上,甲方在收到汇票传真或者款项到账后,在两个工作日内

  发货。

  3、运输方式及费用

  甲方通方式,将乙方所定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涉及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并指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在合同有效期的任何内部资料,其中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于第三方,如有必要,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同意。

  4、如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执行,视为违约,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5、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人民法院经济法庭仲裁。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YFM—-------有限公司 乙方: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地址:地址:

  邮编:33----00邮编:

  电话:0798—8------ 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公司网址

格式合同相关 篇3

  合同号:( )售字第 号

  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 定购礼品内容:

  二、包装及运输:

  包装,符合精细产品包装要求,由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的公司或乙方指定的昆明市内任意地点,如礼品需发往昆明市以外的地区,甲方可代办运输事项,运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三、货款结算方式期限及货物交付:

  乙方于年 月 日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定金。 甲方于年 月 日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见货并验收后,于年月日前付清全部货款,然后双方办理交货手续,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返回。

  四、交货地点:本次交货地点为

  五、质量及保修:

  产品质量符合原厂各项技术标准,符合原厂配置,并随货物附加质量检验证明和相关合格证明。

  如无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情形,售出货物不得退换, 也不得拒收货物,否则,视为严重违约行为。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付因违约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如期交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未按时交付货物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的除外)。

  九、合同未尽事宜

  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免责条款:

  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关的书面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逾期付款除外。十、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云南千羽天苑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