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产权收购合同书

2025-03-18

煤矿产权收购合同书 篇1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煤矿产权收购事宜,在共同受益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收购内容

  1.收购煤矿的名称为_____。采矿权人为:____。现有采矿权证号为:____。

  2.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协商,乙方同意将自己煤矿的全部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及将来予以可既得权益出让给甲方。

  3.收购煤矿的资产还包括煤矿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其他固定资产和一切设备,以及和煤矿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证照包含的权益等。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4.甲方收购乙方资产后,可依法变更煤矿名称,采矿权主体及其他相关法律手续,证照。乙方再不享有煤矿的任何权益。出让前乙方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处理承担。如应法律的规定而使甲方承担了收购前的债务,甲方可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害,比如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收购款的结算及结算方式

  5.经有关部门评估(双方协商一致),资产整体价格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该价格包括乙方出让的全部价款。但不包括收购中应由甲方承担的税费。煤矿还未缴清的其余资源价款由甲方收购后缴纳。

  6.甲方分期支付收购价款。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_内,甲方付乙方_____元人民币;其余_____(可约定期限或其他付款条件,比如资产全部移交完毕或采矿权人变更完毕等)。

  四、交付

  7.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根据合同附件资产清单进行资产的清点工作,资产清点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并在_____日内由乙方交付甲方。

  8.有关权属证件的过户或变更,由_____方办理,方予以配合。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所需的工本费,手续费等由_____方承担。

  9.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收购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完毕之日或尚未移交的过渡时期,资产占有方应妥善管理资产,不得有任何有害于收购资产的行为。

  五、违约责任

  10.1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

  10.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一方违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的,违约方除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外,还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

  五、其他约定

  11.陈述和保证

  11.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1.1.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11.1.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1.1.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1.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1.2.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11.2.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1.2.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2.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13.保密

  一方对因煤矿产权收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4.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5.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16.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7.纠纷解决方式

  17.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7.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a.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19.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20.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21.生效条件

  21.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1.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产权收购合同书 篇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m2(使用面积__________m2)

  第二条 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每 个月缴纳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 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 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 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 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 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 )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产权收购合同书 篇3

  出卖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

  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书面报告。

  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

  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

  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

  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立约人: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