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合同书

2025-02-18

经纪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经纪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出演电影片;

  2.出演电视剧;

  3.出单曲或唱片;

  4.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5.拍摄商业广告;

  6.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甲方事务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税前/税后)酬金的_____作为佣金。

  第五条乙方指定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第七条甲方经纪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第九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条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十三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条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六条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

经纪合同书 篇2

  经纪合同(演艺人员)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经纪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出演电影片;

  2.出演电视剧;

  3.出单曲或唱片;

  4.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5.拍摄商业广告;

  6.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甲方事务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税前/税后)酬金的_____作为佣金。

  第五条乙方指定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

  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第七条甲方经纪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第九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条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十三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条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六条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声明等,应通过乙方安排进行。

  第十八条甲方保证:

  1.甲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甲方从未而且将来亦不会将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区域代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

  1.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乙方为甲方指定的经纪人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甲方经纪人;

  3.乙方连续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约;

  4.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九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或甲方在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获取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皆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不影响对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出发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变更通讯地址或者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六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七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条本合同文本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附件(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签署。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纪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就“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权限”事项协商一致,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署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其在____________地区_____________(演员、歌手、模特、出版、演出、艺术品,版权)代理业务,期限为______年。

  二、具体要求

  代理方以委托方及其网站“_______________网代理商”的名义展开业务活动,代理该地区______业务。

  三、双方责权

  委托方责任:

  (一) 委托方承诺在己方网站“_______网”()为代理方开通宣传主页,公布其联系方式,并设计相关程序保证代理方与客户的有效交流;

  (二) 委托方承诺在授权期内不会重复授权,并保证在授权期内委托方所接收的该地区_____________业务由代理方办理(客户指定由第三方办理的除外);

  (三) 委托方承诺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为加盟代理商作宣传。

  委托方权利

  (一)委托方有对代理业务及代理商进行监督的权利;对通过委托方代理的业务,委托方将公布在“_______________网”上,随时了解代理进展并对代理结果进行公布;

  (二)委托方有权取得合同约定的收入;

  (三)如因代理方违反约定,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保留诉诸法律和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四)如因代理方责任而导致合同终止,所付代理加盟费用一概不退;对因代理方原因引起的纠纷,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代理方责任:

  (一)代理方承诺所提供的己方公司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合乎委托方对该类加盟代理商的要求;

  (二)代理方承诺以委托方及其网站名义开展该地区________________业务,不会超过区域或业务限制开展业务;

  (三)代理方承诺遵守《经纪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遵守委托方管理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不会以委托方名义进行不正当竞争或欺诈、诱骗等非法活动;

  (四)代理方有责任在授权期内积极宣传委托方网站及业务,积极发展会员,代理方有提交市场发展计划并随时与委托方沟通的责任;

  (五)代理方有责任对代理收入依法纳税。

  代理方权利:

  (一)代理方有依照合同取得收入的权利;

  (二)代理方有权在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的前提下,自主开展_____________业务的权利。

  (三)代理方对委托方该地区_____类会员享有资料共享的权利;

  (四)代理方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对委托方的代理合同、管理办法、分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四、费用分配及结算

  (一)加盟费用:

  1.国外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缴纳代理加盟费用_____________美金;

  2.港澳台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缴纳代理加盟费用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大陆地区(如华北地区、华东地区)级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费用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省级单项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代理加盟费用;每增加一个类别另外支付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5.市级单项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每增加一个类别另外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二)代理费用:凡一次性付清代理加盟费用者,在授权期内所接收的代理业务的所有代理收入均归代理方所有。

  (三)会员注册费用:在授权期内该地区会员的注册费用的_____%也归代理方所有。

  (四)结算:注册费用款项到帐当月月底(_____日--_____日),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结帐。

  五、保密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各自公司信息、合同、文件、资料均应保守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代理双方中任何一方不慎造成泄密,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要求经济赔偿或诉诸法律的权利。合同终止后,双方也应对合同内容予以保密。

  六、违约责任:如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而给另一方带来损失的,后者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酌情要求前者赔偿经济损失

  七、有关续约或终止:合同授权期满前一个月,委托方根据代理方代理业务开展情况及客户反馈进行评估,对合乎代理要求的代理商,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约;对不合乎要求的代理商,在合同期满后,将终止合作。

  八、争端解决: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方法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法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汇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合同书 篇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 ;代理 ;咨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见附件一)

  1、身份证;国籍 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见附件二) (    )

  1、身份证;国籍 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 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 。

  2、具体要求: 。

  3、其他要求: 。

  第四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 %计算支付;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月租金的 %一次性计算支付;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 %计算支付;

  咨询服务的支付 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发生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4、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5、 。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获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给付约定的服务费;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 。

  第十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 区 县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上海市 区 县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 份共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粘贴线)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纪合同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 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万元。乙方资金不足_万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 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 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 强行平仓

  第八条 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 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 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 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

经纪合同书 篇6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代理;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计算支付;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月租金的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计算支付;

  咨询服务的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

  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乙方发生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4、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获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给付约定的服务费;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上海市_____区_____县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纪合同书 篇7

  准则

  第一条 期货经纪公司使用的《期货经纪合同》不得与《<期货经纪合同>指引》相抵触。

  第二条 期货经纪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期货经纪合同》,应当将合同样本报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查。

  第三条 期货经纪公司在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前,应当向客户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本指引所附《客户须知》,经客户阅读理解并签字确认。

  第四条 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向客户说明《期货经纪合同》主要条款的含义,并向客户提示其所负的说明义务。客户在书面确认完全理解合同主要条款的含义后方可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合同。

  第五条 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备置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业务规则及其细则等相关文件供客户查询。客户有权向期货经纪公司询问上述规则的含义,期货经纪公司对于客户的询问有解释的义务。

  第六条 期货经纪公司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由客户如实填写《开户申请表》。开户申请表应包括客户资格、资金来源、从事期货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货交易经验等与资信有关的内容。

  第七条 个人客户开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开户时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并保证开户行为和代表单位开户的人有正当的授权。

  第八条 期货经纪公司应当避免与客户的任何利益冲突,保证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最大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约定客户开户的保证金最低标准和风险控制条件,但对所客户应当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条件。

  第十条 《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约定强行平仓、追加保证金的条件及有关事项,但对所有的客户应当采用统一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一条 《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统一规定对交易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异议的程序和方式,并与客户约定采用的具体程序和方式。

  第十二条 期货经纪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开展经纪业务。有关业务规则的任何变动在生效前应通知客户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十三条 《<期货经纪合同>指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根据该指引制订本公司的《期货经纪公司》标准文本,并与客户签署。

  在重新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前,现《期货经纪合同》仍然有效。

  客户须知

  第一条 期货经纪公司不得对客户作出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客户应当明确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并且声明从未在任何时间从期货经纪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员处得到过此类承诺。

  第二条 期货经纪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不得要求期货经纪公司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

  全权委托指期货经纪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第三条 在期货交易所限仓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按照限仓规定限制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当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要求时,期货经纪公司有权对超量部分强行平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四条 在期货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期货经纪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标准文本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邮编:                   邮编:

  业务电话:                 业务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 委托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节 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5万元。乙方资金不足5万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 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 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节 强行平仓

  第八条 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 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 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 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账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 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节 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采取(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节 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签字留样

  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签字留样

  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地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

  注:(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 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节 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 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节 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节 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节 保证金账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 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账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账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 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节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节 费用

  第三十八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 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节 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节 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节 账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账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 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节 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九条 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节 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 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客户声明

  客户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从事期货交易,保证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证件)的真实性。

  客户应当如实声明不具备下列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客户未履行如实声明义务,期货经纪公司有权解除《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签字:___________      授权签字:_______

  盖章                    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经纪合同书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因摄制电影(电视剧)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为依法成立进行融资居间活动的法人单位,拟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鉴于甲乙双方进一步确认: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为其筹拍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愿意接受委托,双方愿意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3、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摄制电影片(电视剧)《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影片、该剧),甲方委托乙方为摄制该影片(该剧)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为甲方融资。

  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电影片的相关情况,但甲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除外。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应向甲方及时、真实地报告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的情况。

  5、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若乙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同时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若乙方与第三方相互串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同时还应与第三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合同约定的出资方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_____。

  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代理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以上情形,任何一方也可以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本方的原因外,提出解除合同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编号:_________

经纪合同书 篇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卖方代理人:买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

  工商注册号:

  备案证号码:

  根据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买卖房产状况:

  1、房屋座落: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区

  2、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积:m2、共有面积m2附属间面积m2)。

  (详见榕房权证字第号)(土地使用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号)

  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币种)

  (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币种)(大写):

  佰拾万仟拾元整(¥);

  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币种)(大写):

  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成交细目: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条、中介服务方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三条、委托中介服务事项: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买卖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2、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为其提供房产成交后代理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及房产转让协议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产行销推介;

  4、为当事人代办房产评估手续;

  5、代办权属过户手续;

  6、为乙方办理〔注:填写①商业银行按揭贷款、②公积金贷款、③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7、代办房地产公证、见证手续;

  8、协助甲、乙双方收集过户资料和为其房地产买卖契约代书;

  9、协助办理相关配套事宜,如水、电、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及物业交接过户手续;

  10、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移交;

  11、其他。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2、丙方提供的相关房产成交后的代理服务至甲、乙双方办结各项交易、过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条、中介服务费(包含中介服务佣金和相关代理服务费):

  1、中介服务佣金: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日内,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a、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币种)(大写)万仟佰拾元(¥)。

  b、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币种)(大写)万仟佰拾元(¥)。

  甲方(签章):

  _________乙方(签章):

  _________丙方(签章):

  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纪合同书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代理人:                 承租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

  工商注册号:

  备案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宗租赁房产状况:

  1、房屋位置: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     区

  2、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为:    、附属间面积为    )(详见权属证明),租赁用途: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租金为     (币种)(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付款时间为:公历每个月   日前支付

  4、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时间

  5、配套及附属: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

  乙方租赁期满,应保证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并归还业主。

  第二条 、委托中介事项: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第三条 、中介及代理行为的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丙方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四条 、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交接;

  4、其他                                 。

  第五条 、中介服务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第六条 、中介服务佣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第七条 、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 、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国家相关资格证明;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房地产租赁业务所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收取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租赁信息,并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明晰,并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房屋权属证书;

  (3)  土地使用权证;

  (4)  其它相关资料:                         。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不得隐瞒;

  4、甲方向乙方收取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电信、物业等等的押金(无息),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乙双方结清一切费用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当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以确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时进行房屋维修,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如出售该房产,应提前   日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如抵押该房产,应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查阅租赁房屋的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如各类批文、许可证、权属证明等文件;

  2、乙方有权知晓房屋是否权力受限制相关情况;

  3、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地产整体或支解分割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抵押;

  4、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经甲方同意的装修或改造,在租赁期届满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或修复原样归还或保持装修、改造后的状况进行交接,不得擅自毁损;

  5、乙方应当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否则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  日不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暂住证等相关证件,搞好计划生育和防火防盗等相关事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各类违法活动;

  7、乙方按约定按时交纳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相关费用;若  个月内未缴清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等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丙方作为中介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委托方(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   日书面告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

  5、丙方有责任督促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保障甲乙双方的交易安全,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租赁登记手续及房、款交接手续,因丙方原因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丙方做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但当事人应当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项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生效条款: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甲方(出租方):           乙房(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丙方(中介服务方):

  签约代表: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联系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经纪合同书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有意将其相关的演艺事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为:

  1.出演电影;

  2.出演电视剧;

  3.出演戏剧;

  4.出演话剧、广播剧;

  5.出单曲或专辑;

  6.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7.拍摄商业广告;

  8.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托的演艺事务。

  第二条代理区域

  乙方代理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结束后,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发出书面通知,续签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佣金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佣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佣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_____。

  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五条经纪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甲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汇报,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___元。

  6.乙方收取佣金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7.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负责澄清甲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9.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10.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11.乙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12.乙方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有权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如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13.乙方应当向甲方指派的经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经合法注册。

  14.乙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事务再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3.甲方可以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外代理。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如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甲方有权不支付佣金。

  5.甲方应听从乙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

经纪合同书 篇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宗租赁房产状况

  1.房屋位置:甲方房产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

  2.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为:_________㎡、附属间面积为_________㎡)(详见权属证明),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租金为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为:公历每个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赁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时间。

  5.配套及附属: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赁期满,应保证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并归还业主。

  第二条 委托中介事项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第三条 中介及代理行为的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丙方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四条 中介服务范围

  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中介服务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第六条 中介服务佣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 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国家相关资格证明;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房地产租赁业务所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收取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租赁信息,并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明晰,并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其它相关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不得隐瞒;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电信、物业等等的押金(无息),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乙双方结清一切费用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当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以确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时进行房屋维修,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如出售该房产,应提前______日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如抵押该房产,应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查阅租赁房屋的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如各类批文、许可证、权属证明等文件;

  2.乙方有权知晓房屋是否权利受限制相关情况;

  3.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地产整体或支解分割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抵押;

  4.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经甲方同意的装修或改造,在租赁期届满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或修复原样归还或保持装修、改造后的状况进行交接,不得擅自毁损;

  5.乙方应当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否则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日不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暂住证等相关证件,搞好计划生育和防火防盗等相关事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各类违法活动;

  7.乙方按约定按时交纳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相关费用;若____个月内未缴清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_________。违约金不足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等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丙方作为中介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委托方(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告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5.丙方有责任督促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保障甲乙双方的交易安全,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租赁登记手续及房、款交接手续,因丙方原因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丙方做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但当事人应当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