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版私人服务合同书 篇1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项目
1.乙方为甲方提供域名注册及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
2.乙方通过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空间租用服务。虚拟主机是指:用户将其网站寄放在我公司提供的在国际互联网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服务器上,并接受相关技术及网络支持服务,也就是网站空间服务。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虚拟主机可承载用户发布的各种合法信息。
第二条付款方式 用户付款可以通过:支票,信汇,电汇,现金结算。 邮局汇款: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汇款: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关于所有权
1.由乙方代甲方所注册的域名,用户所上载的(合法)信息的版权自甲方付清所有费用之日起为用户所持有。
2.乙方为甲方所承载信息和乙方为甲方制作和编写的任何软件和程序在用户付清全部开发费用及相关费用后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服务内容 项目所涉及的费用(货币单位:b) 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细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甲方如果在1个月内不满意可退虚拟主机费。
2.以上服务项目首年费用合计b______元整。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以其名义注册成功的域名拥有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赋予的相应的所有权。
2.甲方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3.甲方在使用域名时应遵守国家的,域名管理机构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及域名争议解决的办法,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侵犯他人和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方应按时向我公司交纳域名费用,对延期或不交纳费用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用户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5.甲方在使用虚拟主机业务时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ad)、(dad)、储存、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乙方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不得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乙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关闭该网站,相关费用不予退回,直至追究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通过向甲方提供域名注册服务。
2.乙方可为甲方提供与甲方申请服务相关的咨询、技术支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的途径有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己方的网上在线技术支持平台服务。
3.对用户提供的用户资料给予保密。
4.乙方通过为用户提供虚拟主机空间租用服务,并负责维护和技术支持。
5.乙方为用户提供远程传输(f)权限。
6.由于用户使用不当所出现的错误,乙方可以协助解决。但根据情节收取适当的费用。
第六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使本服务条款不能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 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类时间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其它天灾、战争或其它类似的事件。
3.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因2问题、黑户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全球性网络问题、政府管制和不可抗力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不应承担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因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互联网行业规范。
2.任何一方对服务条款内容和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有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日期
网签版私人服务合同书 篇2
学生家长(签字):________
家教人员(签字):________
一、登记表
家长姓名_____
学生姓名_____
联系电话_____
服务地址_____
邮编_____
用工天数_____
每周服务日_____
教师姓名_____
联系电话_____
授课内容_____
酬劳待遇_____
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家教人员需认真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树立起教书育人典范。
2.家教人员需注意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同时处理好与家长、学生之间的关系。
3.家长、学生不得要求家教人员做与家教无关的事情。家长不得无故拖欠家教人员工资,亦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协议。
4.家长如有正当理由需撤、换家教人员必须事先通知家教部。由家教部出面协调。
5.家教部将对家教人员的工作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协调家长、家教人员的关系。
6.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学生家长(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教人员(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鉴证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网签版私人服务合同书 篇3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负责运营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认证系统并发放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为明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与用户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数字证书服务相关事宜与用户达成《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中的含义为:
1.“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2.“信息公司”、“甲方”: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3.“数字证书服务”: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借助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的使用数字证书的网络业务等服务。
4.“用户”、“乙方”:指自愿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的机构和个人。
5.“本协议”: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二、用户权利及义务
1.在申请深交所数字证书时,须向信息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用户资料,当用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办理用户资料更新手续否则应对未及时更新用户资料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合法登录深交所、信息公司网站及使用其各项服务,不得利用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深交所、信息公司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妥善保管申请的数字证书、密码,保证无论是将之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因遗失、泄密等原因而被他人使用,均视为本人使用,并对使用所申请的数字证书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如发现深交所或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深交所或信息公司。
5.不以与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给信息公司网上服务款项。
6.应在信息公司规定时间内交纳数字证书服务的费用。
7.应配合信息公司实施的数字证书服务变更。
8.有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数字证书服务,有权在信息公司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项目中选择和变更自己所需要的服务。
9.有权对信息公司的数字证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投诉。
10.理解深交所和信息公司已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用户资料和网上服务业务的安全,但网上服务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并愿意承担该风险和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损失:
(1)互联网是全球性公共网络,并不由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是不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2)如果用于证实用户身份的数字证书和密码被窃取,他人有可能仿冒用户身份在互联网上办理网上服务业务;
(3)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但他们并不一定能够了解该数据的真实内容;
(4)在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它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错误,从而使得网上服务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三、信息公司权利及义务
1.按照国家许可的资费标准,向用户收取本服务协议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的费用。保留在国家许可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数字证书服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数字证书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有权终止用户数字证书的使用权。
4.应依法保护数字证书用户的用户信息和数字证书使用权,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为维护深交所和信息公司的合法权益。
5.应向用户公布数字证书的服务项目及资费标准,并以多种方式为用户交费提供方便。
6.应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和障碍申告等服务。应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受理用户投诉。从接到用户投诉之日起,应在15日内答复用户。
7.应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进行用户满意程度测评,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改善服务工作。
8.因数字证书发展或数字证书技术的需要,实施数字证书服务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用户。
9.因数字证书发展或数字证书技术的需要,必须变更已发放给用户使用的数字证书时,应提前10日通知用户。
10.在用户申请并拿到数字证书后,按照网上服务系统所提供的功能向用户提供服务。
1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主观原因需暂停网上服务,应当事先通告。
12.将用户在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的数字证书视作用户进入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时确认用户身份的有效依据。
13.有权增加、减少、中止或撤消网上服务种类,并提前公告。但由于增加、减少、中止或撤消网上服务种类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4.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上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用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真实;
(2)用户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15.深交所、信息公司不担保网上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上服务不会中断。
四、协议修改
如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调整,信息公司有权根据该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信息公司应当在相关的网页履行提示或公告义务。
五、法律管辖
1.网上服务同样受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信息公司有关业务规定约束。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深交所、信息公司有关业务规则、指南办理。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3.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八、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后,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九、附则
1.“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用户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数字证书服务到期后用户需要更新或续费的,本协议自动延期到更新或续费业务到期为止,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4.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5.用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数字证书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协议,对信息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用户与信息公司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