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作质押合同书

2023-06-12

债权作质押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 (短期/中期/长期)货款,本金为(种)_________(写)______(小写)_______,利率为______,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 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____________,编号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原件附后)。

  2.质物有效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权利质押的登记与记载

  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公司其他股东或经全体股东过半致同意为股东以外的借款人出质的,甲方须办理将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有关事项,乙方有权核查记载事项并取得必要的记载证明,甲方对此应提供足够的协助;

  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共同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第五条 质物需要由签发银行等有关第三方签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质物真实有效并保证不接受申请质物挂失或提前支取的书画证明,同时,第三方应保证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权利凭证、权利证书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保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登记、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和质物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八条 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转让、出租、许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质物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随附于债权证书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孽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形式的孽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三、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

  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所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六、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七、质物兑现或者提货期限先于贷款履行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履行期限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质押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___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质物,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

  五、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 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质物。

  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物质或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三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 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质权的,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二十条 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质登记/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质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质押期限的,质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或展期协议项下贷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五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债权作质押合同书 篇2

  债权让与契约书

  债权让与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赵-钱(以下简称甲方)孙-李(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双方就债权让与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对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货款债权人民币20万元整及基于该债权而生的利息及其他权利让与乙方,以抵偿对乙方所欠的债务。

  二、甲方同时将证明债权的文件(买卖契约书、签收单、请款单及发票)交付乙方收执,不另立据。如乙方收取前开债权需甲主协助,甲方并应无条件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本件债权让与的通知由甲、乙双方分别径向债务人为之。

  四、本契约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赵-钱

  乙方:孙-李

  x年x月x日

  附一

  债权让与通知书(让与人所出具)

  存证信函第x号

  敬启者:贵公司前于x年十月份陆续向本人购货,累积货款总防震人民币20万元整,本人因业务关系业于x年十二月一日将上述债权让渡予孙-李,并交付买卖契约书、签收单、请款单及发票,爰依法通知如上,请径向其给付为荷。

  附二     债权让与通知书(受让人所出具)

  存证信函第x号

  寄件人:孙-李

  收件人:贸易有限公司

  敬启者:按本人业已受让赵-钱对贵公司的货款债权人民币20万元整,并执有买卖契约书,贵公司的签收单、请款单及发票。除爰依法规定,特此通知。并祈依原定付款日期惠予赐付。

  附三   催告债权人承认债务承担书刊

  存证信函第x号

  寄件人:贸易有限公司

  收件人:赵-钱

  敬启者:缘本公司前欠台端x年十月份货款总额人民币20  万元整。今有孙-李愿承担本公司对台端所欠前揭债务,并保证确实履行。查孙-李殷实或靠,有口皆碑,必能依约履行。爰依法规定,希请台端于文到七日内赐为承认覆复,实所至盼。

债权作质押合同书 篇3

  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刘四,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两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自愿结婚,生有一子:张五,现年______周岁,双方由于感情原因,自愿协议离婚,为处理好离婚后双方共同利益和责任,特立此协议。

  一.双方责任和权利:

  1.离婚为双方自愿,离婚后双方不以任何理由干预对方今后的婚姻选择。

  2.双方同意共同善待和抚养孩子,除协议约定外,凡是孩子正常身体及心理成长必须的需求,均友善协商并积极解决。

  3.无论孩子由谁直接监护,另一方都有探视权,直接监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探视地点、时间和方式须由双方共同认可。

  4.离异后,家长的任何一方不得有故意疏远孩子和另一方的亲情关系或诋毁另一方的行为。

  5.离异后,为减少孩子高考压力,决定暂时隐瞒孩子及亲属。未得房一方,临时在现有住房居住到孩子考上大学为止。或者得房方需要未得房方搬出时,提前两个月告知,未得房方确保两个月内迁出。

  二.财产分割

  1.有张三名下产权住房一套,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小区。连辅助面积______平方米,按市场平均价格折合______万元,分割给刘四。

  2.现有现金人民币______万元,含定期______万元,外汇折合人民币______万元,现金______万元。分割方案如下:

  1)由张三得______万元,含存期较晚定期______万元,现金______万元,外汇折合人民币______万元。

  2)由刘四得现金______万元。

  3)______年______月到期的定期______万元用于孩子的继续教育费用,本息自存款到期日起,用孩子名义建立专门账户。

  3.现有债权:借给______家______万元,______家______万元,______家______万元,合计______万元,分割给刘四。

  4.元,归张三所有。

  5.现有电视、冰箱、洗衣机、台式电脑、各类家具等及日常生活用具,连同住房归刘四所有,张三可以取出自己的服装、日常私人用品等用具。另有______相机一部,归张三所有。

  6.双方同意,住房公积金各自账户余额归账户所有人。

  7.住房在男方迁出后2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过户给刘四。

  8.本协议签字生效后,双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对分割后的结果提出异议。

  三.孩子权益维护

  1.离婚时,张五和刘四同住,由刘四任直接监护人。

  2.直接监护人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另一方认为不适合孩子成长时,在征得孩子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变更直接监护权。

  3.非直接监护方按月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x元,钱款直接存入孩子的生活费用存款专户或交付直接监护人。支付延续到孩子具有独立经济能力或24周岁后为止。当其中一方经济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协商解决可能的调整。

  4.给孩子的______万元本息用于孩子的继续教育、就业支助费用,用张五名义建立账户,暂由张三监管资金的使用,使用方向双方协商。所有开销应有明细帐,由另一方监督,直接监管方不得挪做他用。

  使用方向包括如下可能项目:

  1)升学学费;

  2)补读费或家教费;

  3)为升学或就业发生的人情费;

  4)就业支持金。

  以上费用如有剩余,在双方确认孩子不再接受继续教育后,交由孩子独立支配。如发生欠缺的必须费用,原则上双方对等分担。

  5.孩子特殊情况下必须的费用支持,如疾病等,以实际发生费用单据为准,原则上由双方均摊。

  6.其它可能的支持费用,如结婚等,本着自愿的原则和实际支付能力,和孩子协商解决,双方互不干预。

  7.只要孩子无对父母不赡养及不孝敬行为,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如遗嘱)剥夺孩子按法律份额继承财产的权利。

  8.如孩子希望变更与双亲的同住关系,及进行与双亲的正常来往,父母双方都应该积极支持,不以任何不正当理由予以干涉。

  以上各项条款,均为双方自愿,无任何胁迫或违心的客观存在。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立约人签字: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