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化工订购合同书

2023-02-13

皮革化工订购合同书 篇1

  卖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皮革化工产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如果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此合同仍然有效。

  二、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中的品种、数量是乙方向甲方分期分批购买的,每一次购买的品种数量由乙方以订购单或乙方入库单或经乙方签字的甲方发货单的形式确认(传真件同样有效)。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国产化工材料按最新国家标准;进口化工材料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标准执行。

  四、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汽车运输货运单和发货单。

  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费由甲方承担。

  3、到(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皮业有限责任公司。

  五、产品的价格及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如遇市场发生变化,需书面通知乙方,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最终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定。

  2、货款结算:

  (1)、单批购买合同信_用期为45天,到期付款。

  ;(3)、每年年底一次付清所欠货款。

  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发票不能作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货款的凭证。应以甲方为收款单位的转账支票、电汇、汇票或甲方出具的现金收据为准,特殊情况另行确定。

  六、货品验收方法及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验收方法: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由乙方负责清点货物的数量及称重验收并在运输公司的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时间:应在收到甲方货物后30日内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说明质量异议的合理理由,同时对该批货物予以妥善保管,否则视为甲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付款的,超过约定给付期限的甲方有权暂停供货给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付清所欠甲方的货款。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

  A、乙方向甲方订购的特殊品种应无条件接受,不得退货或违约拒收;

  B、乙方所购买甲方的货物,除质量问题外原则上不能退货,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因在乙方库存超过保质期的或已开包装的不得退货)。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起诉的由起诉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担保

  乙方全体股东承诺以各自家庭所有财产作为乙方所欠甲方货款的还款担保人。

  十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皮革化工订购合同书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供货数量:甲方订购乙方化工材料约800万元,凭电话通知送货。

  二、质量要求:按甲方所下的订单货源的要求发货,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三、付款方式:乙方所提供的化工材料价格需低于市面上同等货物的5%,货到厂方之后,经验收合格,三天之内货款一次付清。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遵守原则。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 方: 需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皮革化工订购合同书 篇3

  甲方:_

  法定代表人:___

  住址:_

  邮编:_

  联系电话:_

  乙方:_

  法定代表人:___

  住址:_

  邮编:_

  联系电话:_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__年月日在市订立: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乙方试销甲方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试销地区及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在地区对产品进行试销推广,试销期限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个月。

  第二条 试销价格

  试销期内甲方以元/套的价格供货给乙方,此价格不含安装费及税率,如需开普通税票另加%的税金。

  第三条 试销的基础条件

  A)乙方注重产品质量,认同甲方产品卖点及经营理念;

  B)乙方提供不少于面积的货柜用于甲方产品的集中展示;

  C)乙方组织不少于人的专职人员(含营业员、业务员、技术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工作,首批进货不低于套。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A)试销期间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知识、安装技术的培训支持;

  B)免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宣传喷画;

  C)根据乙方的进货量,合理安排产品颜色。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

  A)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规定集中展示产品;

  B)规定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市场最低限价权;

  C)要求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品。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A)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 品;

  B)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按合同的价格支付货款;

  C)按甲方的规定面积集中展示甲方产品;

  D)不在甲方产品集中展示区展示与甲方产品相类似的非甲方产品及宣传物品;

  E)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

  F)配合甲方开展各项促销活动。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

  A)试销期后优先获得甲方代理权;

  B)在不违反最低销售价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C)获得甲方对其业务员、施工技术员的各项培训;

  D)试销期后如乙方经过积极推广后产品仍出现严重滞销情况,且经甲方调查属实,在乙方没违反甲方所定价格政策及货物完好的情况下,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退货,甲方收到产品后两个月内将货款返还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附件:

  A)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B)产品专利报告;

  C)支持用品表;

  D)代理申请书;

  E)代理商价格体系。

  第九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

  政府

  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合同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非对标题所属条款进行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条款独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保密

  一方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合同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六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合同;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