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牛奶收购合同书

2023-02-10

生鲜牛奶收购合同书 篇1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特制定本收购合同书。

  一、收购牛奶的配额和管理方法:

  工厂、牛奶须有计划地安排生产,双方根据需求给定每个牛场牛奶配额,配额限定高峰期日收购量和低谷期日收购量

  收购牛奶配额:

  产 奶 季 节

  月收购总量:公斤

  备 注

  高峰期(3、4、5三个月)

  低谷期(6、7、8三个月)

  增长期(9、10、11三个月)

  平稳期(12、1、2三个月)

  二、收购牛奶的奶场标准:

  (一)、必须是健康牛群(无结核病和布氏杆菌病);控制口蹄疫疾病的流行。

  (二)、牛舍宽敞,符合奶牛建设标准。

  三、收购牛奶的质量标准及定价

  生鲜牛奶实行按质定价,主要参数为乳脂率和卫生指标(微生物)

  (一)依乳脂肪、乳蛋白质、非脂乳固体三项(计价比例分别为40%:40%:20%)

  单项计价基数表  单位:元/公斤

  脂 肪

  单 价

  蛋白质

  单 价

  非脂乳固体

  单 价

  ≥3.3

  1.01

  ≥2.95

  1.03

  ≥8.4

  1.00

  3.2—3.0

  1.00

  2.9—2.8

  1.00

  8.3—7.7

  0.85

  2.9

  0.90

  2.7

  0.80

  ≤7.6

  0.60

  2.8

  0.80

  2.6

  0.60

  2.7

  0.65

  2.5

  0.50

  2.6—2.5

  0.60

  <2.5

  0.00

  <2.5

  0.00

  (二)依卫生指标作收购价的调整价格,卫生指标以A表示,每毫升牛奶细菌总数30万个以内作为标准价。

  A≤30万个/毫升收购价加价0.10元/公斤

  30万个/毫升

  50万个/毫升

  80万个/毫升

  四、关于挤奶费、运输费的计算方法的和牛奶收购款的支付方式:

  1、挤奶费用:挤奶由乙方负责,挤奶费_____元/公斤,由甲方按月同奶款一同发放。

  2、运输费用:

  (1) 若是甲方到乙方的牛场运奶,则甲方不需支付运输费用;

  (2)若是甲方到经双方协商指定的地点运奶,则甲方需支付运输费用_____元/公斤给乙方;

  (3)若乙方运奶至甲方工厂,则甲方需支付运输费用______元/公斤。

  请选择以上运输方式,便于支付费用。

  3.牛奶收购款的支付方式:每月的_____日左右支付上一个月的奶款。

  五、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终止合同,不视为违约:

  1、甲方由于生产经营的方向发生转变,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

  2、甲方由于经营不善,无法继续生产经营下去的,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

  3、乙方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不再经营奶牛场的,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4、乙方由于经营不善,无法继续生产经营下去的,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5、双方的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拒的破坏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

  6、本合同有规定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牛奶均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配额规定,而甲方也生产经营正常,在这样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每次______元,直到合同纠纷解决。

  2、甲方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正常收购牛奶,乙方生产经营正常,而乙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配额数量提供牛奶,相反将牛奶提供给另外的厂家,那么视乙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每次_______元,直到乙方正常供应为止。

  六、合同的修改:

  由于牛奶收购是一类的农产品收购,鉴于农产品生产的特殊性,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随着情况的变化而要求修改合同可能会发生,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将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意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即可。修改的前提条件:饲养成本的急剧增加或降低,市场竞争的需求,配额数量在双方都尽力的条件下还是无法完成的。

  七、本合同自二00  年  月  日至二00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一年。

  八、特别规定:

  1、牛奶作为农产品,由于奶牛生产的特殊性,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若有一方不想续签合同,则必须于合同到期日前4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就视为违约,须支付一个月奶款总额的_______%给另一方作为违约金。

  2、若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视为本合同自动续签,本合同则继续有效,且自动延续一年。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若发生纠纷,先协商解决,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则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生鲜牛奶收购合同书 篇2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购销时间与数量

  1、购销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生鲜牛奶,收购量 吨/天。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变化,每天允许 %的浮动。如因扩大生产规模等而增产的合格生鲜牛奶,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收购。

  购销预算表

  年 份

  月 份

  数量 (吨)

  第二条 计价标准

  以优质优价为原则,生鲜牛奶价格由基础价和附加价两部分组成。

  1、基础价格:以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观指标和细菌指标(Ⅰ级)为基础,且不含抗生素,生鲜牛奶 元/公斤(以省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价为准)。

  2、附加价格

  (1)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脂肪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  元/公斤。

  (2)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蛋白质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  元/公斤。

  (3)细菌指标≤20万/ml,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

  (4)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

  (2)产犊7日内的初乳(生产牛初乳产品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

  (4)患乳房炎、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奶牛产的奶;

  (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奶。

  (7)其他:

  第四条 交付方式

  生鲜牛奶的交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送交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 时,乙方应按时送交。

  2、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收购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 时,甲方应按时收购。

  第五条 检测验收

  1、双方约定由甲方进行检测时,甲方应从抽样时起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 负责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2、双方约定由取得相应资质的      进行检测。双方抽样封存后  小时内由  方负责送检,检测费用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货款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生鲜奶检测合格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货款拨付到乙方指定账内;

  2、其他付款方式 。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当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当事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方可调整购销计划。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交奶或交送的生鲜牛奶不符合第三条规定,由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生鲜牛奶价值的 %负责赔偿。

  2、甲方不按时收奶或随意提高标准和压低价格,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生鲜牛奶价值的 %负责赔偿。

  3、因违反本合同规定而拖欠奶款,甲方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之日起,每日按拖欠奶款的 %支付乙方赔偿金。

  4、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有权派员到乙方的奶牛养殖场对挤奶、运输等关键环节进行实地调查,但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省原料奶协调价格办公室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生鲜牛奶收购合同书 篇3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

  辽宁省农垦局制定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八年六月发布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由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农垦局、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供乳制品加工企业、奶站、奶牛养殖场、奶牛养殖户之间签订生牛奶购销合同时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牛奶是指未经加工的牛奶。

  三、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的空白处,由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当事人约定仲裁条款的,应写明具体的仲裁机构名称。

  五、本合同文本条款由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农垦局、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生牛奶购销时间与数量

  注:经双方协商,生牛奶购销数量允许在______%的范围内浮动。

  第二条 计价标准

  按照以质计价、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基础价格和附加价格两部分确定最终结算价格。

  1.基础价格

  以脂肪含量3.1%、蛋白质含量2.95%、微生物质量一级(≤50万/m1)的标准生牛奶(以国家最新标准为依据)的价格作为基础价格,每公斤为______元。

  2.附加价格

  (1)以脂肪含量3.1%为基准,每增/减脂肪含量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的基础上每公斤增/减______元。

  (2)以蛋白质含量2.95%为基准,每增戚蛋白质含量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的基础上每公斤增/减______元。

  (3)其他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当市场收购价格高于或低于以上约定结算价格的______%时,双方可对生牛奶的收购价格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质量标准

  l、生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

  2.禁止销售和收购下列生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生牛奶;

  (2)产犊7日内的初乳(以初乳为原料的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生牛奶;

  (4)患乳房炎、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病的奶牛生产的生牛奶;

  (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生牛奶;

  (6)其他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生牛奶。

  3.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确保生牛奶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生产环节的安全卫生,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4.负责生牛奶运输的一方应确保运奶车辆、盛奶容器经有效清洗、消毒,符合卫生和冷藏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 交付时间及方式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于每天______时至______时将生牛奶送至____________,运输方式为____________,运费由______承担。

  2.实行提货的,甲方应于每天______时至______时在______提货,运输方式为____________,运费由______承担。

  3.其他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及检验方式

  1.甲方负责对乙提供的生牛奶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 规定的生牛奶应当在收购生牛奶之时起48小时内测出并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乙方对甲方公布的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由具有国家承认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当地奶协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节意见。

  2.对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 规定的生牛奶,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对甲方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及甲方保留奶样到具有国家承认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为生牛奶是否合格的依据。

  3.乙方应接受甲方日常奶质检查及取样工作,甲方应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奶样保留96小时以上。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 约定在支付奶资前三天,向乙方公布结算奶资的相关数据。

  2.甲方应按照生牛奶收购数量和计价标准按批次支付奶资,即每天交付的生牛奶为一个批次,甲方应于上一批次生牛奶交付完毕后______天向乙方结清该批次生牛奶的价款,遇节假日顺延。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其他付款方式

  第七条 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到期如需续签,应提前______天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双方在发生不可抗力或遇意外情况时,可调整购销计划数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拒收符合标准的生牛奶,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并支付应收购生牛奶价款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按量收购生牛奶,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并支付应收购生牛奶价款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拖欠奶户奶资的应从合同约定支付奶资之日起,按天支付拖欠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拒绝交付生牛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应交付生牛奶价款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5.乙方不按时、按量交奶或交付的生牛奶不符合第三条 规定,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应交付生牛奶价款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6.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没有在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上月奶资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7.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同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