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2025-04-24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1

  1、按照国务院、教育部、财政部及XX市教委、物价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下列收费制度和操作程序,加强学校的收费及管理。

  2、不准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的赞助费。不准以特色班、竞赛班等名义违反规定招生收费

  3、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或强制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和其他各类物品等

  4、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严格执行核定的学费、书簿费标准,一次性统一收取,不得乱收其他费用。

  5、对于由上级有关部门推荐(校服、住院医疗互助金等)及素质教育需要的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学生自愿项目所需收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各部门开学前制定计划——报收费领导小组审核——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签字同意——区教育及有关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办理。学期结束前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6、严格教育收费公示。在学校收费公示栏中按照要求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注明已审批、备案的学生家长自愿项目,并根据文件精神及时更新,开学收费前以告家长书形式告知学生家长。

  7、严禁对学生进行大面积、收费补课和举办学科办班,不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2

  根据全国、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构建规范学校收费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学校收费法制化,切实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费原则:以市、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收费标准的规定为准则,坚决贯彻执行“一次性收费”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杜绝私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的现象。

  二、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上级规定的标准执行,特困生凭特困证减免收费,其他代收项目的收费,依照市区教育局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三、通过公示栏进行收费公示,公示收费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

  四、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严禁各部门、各年级组、各班主任自主立项,擅自提高、扩大收费标准或者搭车收费。

  五、学费由学校财会室统一负责收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六、坚持收费程序规范操作及收费票据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七、严格实行乱收费考核考评一票否决制度及违章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3

  一、学校设立收费内部监督检查小组,对上级规定的收费s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收费许可证》进行检查,杜绝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出现。

  二、检查收费管理:学校负责人(校长)负责学校的收费及管理、使用工作,会计室和收费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其他部门和人员无权收费。

  三、定期进行收费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检查所收费用是否统一使用正规票据和填写收费卡,各项收费都要给学生出具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收费收据,填写“收费卡”,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每学期检查费用使用情况。按规定的用途掌握使用好各项收费,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及管理使用情况,接爱学生、家长的监督。

  五、自觉接受市教育局等上级部门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检查,对违规收费或不按用途管理使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除全部清退外,还要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4

  我校属行政事业性单位初级中学,收取学生各项费用、需经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办公室批准及XX市普陀区物价局核准备案、每学期按市教委版本的收费目录收取学生费用、为规范我校收费项目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校财务室按规定收取各项费用,并悬挂由物价局颁布与备案的收费内容、公示每个学期的收费目录、收费依据。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收费。

  二、凡学校收取学生费用,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专用收据。

  三、免收XX市户籍、持XX市居住证及持五证的农民工子女学杂费、书本费、外省市学生借读费。收取代办项目费用需经教育局备案,物价局批准、学校公示后、按批准项目收费,学期结束公布代办项目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

  四、学校收取的'代办费,必须按学生自愿为原则,书面通知家长,召开家长会,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做好帮困工作。代办费发生的劳务费一律返回学生。

  五、学生需要在校就餐,学校根据区物价居收费标准,按每月实际天数收取伙食费,每天6元,免收搭伙费。

  六、凡未经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办公室批准及XX市物价局核准收费的费用,均属违规收费,已经收取的违规收费应予以退回。

  七、学校不得超标收费,不得重复收费、扩大收费。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和统一购买教辅书,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以上各项收费规定,请学校各部门严格执行,请广大学生、家长监督执行。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5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不断健全学校管理体系,进一步使学校进入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勤实行学期满勤奖励,学期满勤奖励500元。

  第二条、按照作息时间上、下午第一堂课前到教导处签到。

  第三条、无故旷职半天的扣伍拾元,旷一节课的'扣贰拾元,迟到半个小时以上的扣拾元,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病假、事假的扣伍元,无故缺席的扣伍拾元。

  第四条、有事请假,病假须出具相关证明,事假每学期不超过五天,超过五天的每个半天扣拾元。

  第五条、领导公出须有上级通知及相关证明。

  第六条、55周岁以上的老师可推迟半小时到校(不含有课)。

  第七条、签到代签的,责任双方各扣伍拾元。

  第八条、工作期间不许打牌,不许在电脑上玩游戏,发现一次扣伍拾元。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校长室裁定。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6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区教委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净化学生成长环境,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习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永乐店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进行备案,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校园内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手机。走读生每天离校时可取走手机,住宿生每周离校时可取走手机。

  二、对于暂时保存的手机,由年级、班级安排保管。需保存一周以上的手机,由年级协调房间和存储柜集中保存。年级领导或年级组长负责监管年级手机存放情况。若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确需学生带手机的,则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统一管理。

  三、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私自携带手机入校或在校期间使用手机,均视为违纪。此项纳入学生个人评优评先和班级量化管理。第一次发现,告知家长,家长在一周内取走手机,并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第二次发现,告知家长,学校(或年级或班级)代为保存,原则上学期末由家长亲自取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再发现,处分升级。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凡是被收缴的数据线、充电器、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领走,在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学校为学生、家长相互沟通提供便利条件。各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值班室的座机电话可供学生与家长日常沟通使用。每栋教学楼附近设置一部公用电话供学生与家长沟通使用。紧急情况下,学校全体教职工均可为学生提供电话使用。

  五、若家长找学生,在不紧急的`情况下,可给班主任发微信或短信留言。若特别着急的,可直接给班主任或年级领导打电话沟通。若学生在校有情况,班主任会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联系,不联系可视为平安,也请家长安心。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7

  教务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执行机构,是教学管理指挥系统的中枢,为协助校长组织领导好全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制度如下: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牢记职责,熟悉业务。组织安排指导协调教学工作,抓好教学质量的管理。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开展好各种教学活动。

  2、教务处编排好课程表、班级课表、作息时间表、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3、教务处工作人员要熟悉学校各任课教师教学情况,主动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0节,听课后进行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4、工作人员业务不懂的地方,虚心请教,定期向校领导汇报每月的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校长意见,努力改进提高工作效率。

  5、与少先队组织密切配合,搞好学校德育工作。抓好《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贯彻实施,安排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的活动,规划校园文化建设,各班教室黑板报要求高质量完成,教室布置要求统一格调,具体安排到相关教师,办公室布置由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

  6、协助其他科室主任安排教师参加业务活动和进修学习,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上好研究课、公开课,不断提高教学行政管理。

  7、广泛听取教师意见,工作合作灵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在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8、及时完成教学档案的材料和立卷工作,并管理好学校教务资料。

  9、严格学籍管理,做好学生的编班、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毕业、奖励、等教务工作;建立并管理好学区学生花名册、学籍卡、学籍存根等学籍档案。

  10、开齐开足课程,安排好全校排课、调课、代课登记等工作;教务处人员要认真搞好课堂检查记载工作。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8

  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素养的重要手段。教师是开展校本教研工作的承受者和受益者,是开展教研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质量影响到全校教研活动的质量和教学工作的质量,教师必须主动、认真地进行教研活动,在活动中不断成长,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1、认真参加学校各级教研组织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态度端正。认真完成学校、教研组、备课组交给自己的任务。

  2、每位教师认真完成备课组交给自己的备课任务,在教研组、备课组讨论时要认真准备,积极发言。

  3、认真参加听课、说课、评课活动。

  4、在教学实践的同时,要坚持做到:“六个一”每年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著作,确定一个教学研究课题,上好一堂教学公开课,完成一份多媒体教案,完成一份心理和德育渗透教案,撰写一篇以上教研论文。

  5、要熟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科书及必要的教参资料,认真制定好一学期的授课计划。

  6、能把握好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备课时,既要备教材大纲,又备学生实际,即备知识能力点,又备德育心理渗透点,即备有效教法,又备学法指导,即备书面练习、作业,又备实验实践材料。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9

  1、严格遵守教室管理制度,一切行动听任课教师指挥,进入美术教室时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走动、打闹。

  2、全体师生要爱护本室器材,自觉遵守本室使用规则。

  3、进入教室后,不得随便乱动教具,例如石膏像、静物器皿,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本室任何器材,不得将器材外借或带出室外。

  4、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不得随地乱丢废纸、废物,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上乱刻乱画,定期组织学生打扫。

  5、使用完毕,将器材、作品整理好方可离开。

  6、师生书法、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准随意乱摆

  7、严禁学生在室内外吃零食、扔垃圾行为,对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对未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管理老师汇报。

  8、离开时,关闭电源、门窗。

  9、美术教师应配合学校德育或团、队组织开展校园文艺活动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10、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赔偿损失直至校纪处分。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10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山头中心学校初中部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级部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手机入校园申请表》,学校同意后才能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班主任对学生批评教育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级部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通报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期,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级部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七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家长将该生带回家教育,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九条,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级部领取手机。

  第十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11

  为了保护学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使学校计算机网络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校长兼书记)

  组员:、

  二、管理要求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

  2、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规范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3、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备份。

  4、除网络管理人员外,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5、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校长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人员对外统一发布信息。

  6、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7、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入侵,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及时向校长室报告,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8、严禁在校园网上发布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安装前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9、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和微信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邪教资料及议论带有政治性、敏感性、煽动性的信息等。

  10、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11、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2、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上海市公安局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渡、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巴、黑客等网络攻击。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一学期的要求设置。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自觉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是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应尽的义务。为此,特制定《上海财经大学校园环境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校园环境是指校区内周边设施公共环境。校区内环境特指: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公共设施环境;校区内公共道路、绿化环境;校区内公共宣传设施环境;校区内施工现场环境。校区周边环境特指校门边、校区围墙周边绿化环境。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财经大学各机关单位、教辅部门、教学单位、校产企业、师生员工以及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校园范围包括国定路777号校区和中山北一路369号校区。

  第五条

  后勤办公室是我校校园环境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应予协同配合,负责校园环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罚。

  第二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六条

  文明施工特指在校区内兴建的基建工程和对原建筑物改造、装修项目的文明施工。

  第七条

  在校区内兴建基建工程和对原建筑物进行改造、装修时,施工单位进场前需与后勤办公室签订文明施工协议书。由后勤办公室依据文明施工协议书进行监管。

  第八条

  学校机关、教辅部门、各教学单位如需对其已有的办公设施自行改造,需报经后勤办公室批准,后勤办公室出具施工许可证后施工单位方可动工。

  第九条

  对校区内的各类施工、装修工程,由后勤办公室按工程预算1%向施工单位收缴文明施工保证金。工程竣工后,经后勤办公室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条

  环境卫生特指校区内及校区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日常工作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

  第十二条

  后勤办公室作为学校环境卫生的监督部门,按学校与物业公司的协议,定期对物业公司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第十三条

  贯彻执行上海市文明城市建设条例,自觉遵守“七不”有关规定。

  第四章违章搭建管理

  第十四条

  违章搭建特指在校区内空地、建筑物上或校区周边围墙及建筑物上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建筑物的行为。

  第十五条

  严禁校内各部门以任何理由未经批准进行违章搭建。

  第十六条

  后勤办公室负责组织拆除各类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建筑物。

  第五章广告宣传品管理

  第十七条

  广告宣传品特指以上海财经大学名义在各种媒体上传播信息,印制有上海财经大学标识的宣传品,在各种商品上印制上海财经大学名称及学校专有的各类标识,在校区内及校区周边张贴和悬挂各种告示和标语。

  第十八条

  各单位如需以上海财经大学名义在各种宣传媒体上传播信息,印制有上海财经大学标识的宣传品,在各种商品上印制上海财经大学名称及学校专有的各类标识,须经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授权批准。

  第十九条

  各单位如需在校区内及校区周边张贴和悬挂各种告示和标语,须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在由党委宣传部指定地点定期悬挂和张贴。

  第二十条

  凡未经批准在校区内及校区周边张贴和悬挂各种告示和标语,一经发现,由党委宣传部通知后勤办公室予以清除。

  第六章校园环境秩序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校园环境秩序管理特指校区内人员往来、车辆行驶及各种大型活动的治安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聘用校外人员,须按《上海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到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并签定治安责任协议书。

  第二十三条

  校园内禁止擅自设摊。凡从事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设摊活动,主办单位须报经学校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四条

  涉及较多校外人员、车辆进出校园的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提前二天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第二十五条

  借用校内场地停放的外来车辆须经保卫处批准,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

  出租车不得出入校区,特殊情况需出入者须经学校门卫批准。

  第二十七条

  校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处罚规定

  第二十八条

  后勤办公室对有以下情况者实施处罚,并按后勤办公室制定的处罚细则执行。

  1、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校内施工过程中或日常生活中毁坏草坪、树木、花卉。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损坏上下水管道、电缆(包括电话、电缆)。

  3、校内各部门和校办企业,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学校原有房屋结构,私自在学校建筑物上搭建附属设施。

  4、校内各部门和校办企业,擅自在校区及校区周边围墙上悬挂标语,张贴各种宣传资料及安装灯箱广告。

  5、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媒体上以上海财经大学名义对外发布信息。

  6、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印制有上海财经大学标识的宣传品。

  7、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各种商品上印制上海财经大学名称及学校专有的各类标识。

  第二十九条

  后勤办公室对上述情况责任者进行通报并实施处罚,罚款费用开列收据后上交校财务处。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师生员工,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1999年12月13日施行。学校以前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13

  一、教室只作为学生上课、自习、考试、班级活动、教师教学活动等之用,未经许可,不可另作他用。

  二、教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可将教室擅自外借、占用或处置。

  三、教室是学院的公共财产,教室使用者必须遵守教室使用规则,爱护教室内的所有公物,不可随意拿走、搬出,更不可有意损坏,违者要追究责任和予以赔偿。

  四、教室按正常作息时间使用。每学期教室的使用必须有详细的使用安排表和作息时间表,一经确定后不可随意更改。因特殊情况更改的,必须有最新更改表。临时使用需到办公室办理批准手续。

  五、某教室如作为某班级上课、自习和活动的主要固定场所,则该班级负有管理教室(维护公物、保持清洁、维持使用等)的责任。称为“代管”。代管班级应有教室物品的详细清单,使用过程中损耗、修理和更换的`,应有完整的记录,每学期结清一次。如中途“代管”发生变更,应及时结清。

  六、教室经使用后,当天必须进行清洁整理工作。属班级代管的教室,由该班级安排值日生,负责教室的清洁卫生。公共大教室、公选课教室、语音室、电化教室等由最后上课的班级安排值日生进行清扫。并有专人按课程表在早上上课前开启、晚上自习后关闭教室。

  七、师生应共同遵守作息时间,并妥善使用教室用品。粉笔、擦板、抹布和其他用具应事先准备好。学生按固定座位就坐,坐姿端正,保持课桌椅安全合理使用。

  八、教室内上课、自习或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教室的正常使用。

  九、保持教室清洁整齐。不得在课桌椅、墙上、门窗、角落、窗帘等处乱画乱图;不得在教室里用餐;不随地乱扔杂物;不随意挪移课桌椅、讲台等;严禁随地吐痰。

  十、在规定的范围内张贴、布置教室、出墙报、黑板报,不要四处张贴;不要张贴不适当的广告、宣传品和资料等;不要使用破坏墙面的黏合剂。

  十一、教室应保持安静和秩序,不得在教室里踢球、打球、剧烈运动或相互打闹、争吵、产生混乱等。

  十二、严禁在教室里做危险行为;严禁爬攀门窗、摸弄电器电源、使用违禁电器、不安全地叠起桌椅爬高取物等。

  十三、学生离开教室时,应将书包、书本、文具等随身带走,并自觉将废物垃圾带出或放入垃圾箱内。

  十四、严禁将易燃、易爆、易腐蚀、有特殊气味、危禁物品、刀枪器械、宠物、肮脏油污和超大超重物品等带入教室;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和寄放教室,也不要储藏其他私人东西。

  十五、节约用电,上课或自习时根据需要开启电灯或风扇,最后离开教室的学生要自觉关闭门窗、电灯、风扇和各种设备。有水源的教室要随时关闭水龙头。

  十六、对专用教室(电教、语音、实训室等)的使用,必须按该教室的使用规范和程序来进行;未经许可,学生不得擅自开启和使用任何设备;使用中发生问题,不得擅自修理,必须报告老师,由专业人员来处理解决。

  十七、专用教室在使用前必须由教师(有使用资质)或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使用后必须按要求记录使用情况,有故障、隐患等必须及时向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十八、任何教室和专用教室的设备、仪器和物品等均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或补办好手续。

  十九、经常检查教室物品的使用情况,维护和保持良好的使用方法,对不良的使用行为,人人都有劝止和举报的权利。发现问题,立即反映,及时报修。

  二十、考试期间,教室由学院统一安排用作考场,班级不再使用,并清洁后封存;考试当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当场使用的班级共同承担,每考一次做一次。

  二十一、放假和考试期间,教室必须清场,所有个人和班级用品必须移出,并清点公物,以保证后续事项的顺利进行。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14

  1.校园网是为加速学校信息化环境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现代化水平服务的,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2.校园网的管理、维护工作由电教中心负责,爱护校园网的有关设备,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改动。

  3.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观看、传递违法、违纪的东西。

  4.各办公室配备的微机,使用和管理由处室主任、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主管,指定专人负责。

  5.使用者必须熟悉操作方法,掌握操作规则,具有学校微机结业证或合格证。

  6.严禁利用微机玩游戏和做与本处室工作无关的事情,防治病毒感染,注意节约,杜绝浪费。

  7.非本办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上机,非本校职工不准上机,严禁小孩上机操作,违章造成损失者,要照价赔偿。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15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学初,高春芝校长在开学式上向全校师生发出“远离手机污染,回归阳光校园”的倡议,并且通过班会课,面向学生征集符合我学部实际的手机管理规定建议,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协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 坚决禁止学生在校期间携带和使用手机(包含老人机)、平板、MP3、MP4等电子产品。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情况及时报告政教处。一经证实扣除班级相应分数,取消该学生本年度的评优资格,记录违纪档案。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2、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予以纪律处分,记录违纪档案。通知家长到校填写手机扣留单,并保留手机至学期末,再由家长领回。

  3、教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政教处,按照第1条规定对学生进行处分,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4、住校班学生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手机入校园,需提前与班主任及夜班老师报备,到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老师处保管,回家时再领取。

  5、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与家长进行沟通,可借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电话,不得以此理由私带手机。

  6、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态度恶劣的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7、如学生回家要借助手机网络进行学习,需向家长说明情况,在家长监督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禁止浏览与学习无关的信息。

  8、每位学生要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和休息活动安排,严格按照计划表执行,远离手机及网络诱惑,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全校师生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也请各位家长予以配合,共同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减少“手机依赖症”,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家门,走出虚拟世界,更多的亲近自然,充盈内心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16

  备课是上课的准备,是上好课的先决条件。备课的质量直接影响上课的质量,要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必须首先备好课。为此,特制订教师备课制度。

  1、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明确所教学科的教学目的、教学任务、知识范围、知识结构和教学进度,依据课程标准认真备课。

  2、认真钻研教材,熟悉教材,依照课程标准、教材特点和学生的认知规律,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切实保证教学任务完成。

  3、教案要书写规范、层次清楚,明确每课或每章、节的教学重点、教学难点和“四基”内容。

  4、认真挖掘教材的思想性,合理确定思想教育结合点,切实将思想教育寓于教学之中。

  5、任课教师在备课过程中,要对课后习题逐一进行解答,做出标准答案,合理确定学生课后作业。

  6、任课教师在备课前要通读教材,掌握本门课程的知识体系和整体思路,以及与相关学科的联系。要认真查阅有关教学资料,提高讲课质量。认真准备有关教具和演示实验,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每节课的教案至少提前一周写完。

  7、教导处每月抽查一次任课教师的教案,并签署意见。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17

  1、在校长及主管副校长的带领下,负责全处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工作安排及行政管理工作,领导处内全面工作,主管教务处、打字油印室、实验室、电教微机室的工作。

  2、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学法规、教学计划,努力熟悉各科教学大纲,制定全校教学计划、教学常规要求,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并定期检查督促,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常规的实施。

  3、初步拟定各学科教研员名单,报主管副校长、校长审批,组织领导教研组制定工作计划。

  4、全面了解教师思想、特长和教学水平,任人唯贤、知人善任,每学期、学年初结合年级五人小组提出教师聘任意见,经办公会及教师评聘小组会讨论、校长审批后公布。

  5、深入课堂坚持听课,全面了解教学情况,月考、期考前后抽查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每学期组织一次评教与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6、做好教师的考勤、考核工作,全面评估教师的教学,期末做出工作报告。

  7、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定期组织教学汇报课、教研课、观摩课、优质课,拟定以老带新方案并组织拜师活动,培养青年教师,加强集体备课,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摸索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8、与教研员一起研究排课,不断提高排课的科学性,编制校历、全校总课表、班级课表、第二课堂活动安排表、作息时间表。

  9、督促年级主任开展工作,具体组织管理各年级期末考试,指导命题选题、督促阅卷,及时进行质量分析,做好学生成绩档案管理,组织好高考、成考、自考等考试工作,严格考风考纪。

  10、编制购置教学仪器、图书计划、搞好仪器、图书的使用管理工作,订购学生、教师的教学用书,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工作。

  11、开辟第二课堂,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学科竞赛,丰富学生知识。

  12、指导高三毕业班工作,提出奋斗目标和指导复习计划,制定奖励办法,报校长审批,了解复习进展情况。

  13、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和举办学科知识竞赛及考试活动,做好教师业务考核工作,建立业务档案。

  14、定期召开部分教师座谈会,反馈信息,改进工作。

  15、对教学文件、材料分类归档,负责教学工作中各种信息的统计及呈报工作。

  16、执行有关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校办公会决议。

  17、负责起草与教学有关的各类文件,上报和下发。

  18、教务处副主任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按分工履行主任职责相应部分,主任不在时履行主任职责。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18

  1、老师、家长应指导孩子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初中生每晚睡眠不得晚于22:00,总体睡眠时间不得少于9小时。

  2、学生家长应为孩子营造良好的睡眠环境,同时避免让孩子带着不良情绪入睡。家长应对孩子在家熬夜不睡或是利用睡眠时间看小说、玩游戏的情况及时制止并严肃处理。

  3、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的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4、老师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老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5、家长应对学生参加的课外补习班有细致的了解,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校外补习班不得布置任何形式的家庭作业。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19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创建优美生活环境,形成良好校风,经学校研究决定举行文明寝室评比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1、地面清洁(10分)

  2、日常用品清洁摆放整齐(10分)

  3、室内整体及床上用品摆放整齐(30分)

  4、门窗、墙壁、天花板清洁(10分)

  5、室内私接电源(10分)

  6、储物箱摆放(10分)

  7、寝室的玻璃框内容是否完整(10分)

  8、寝室内是否有异味(10分)、

  二、考核办法及表彰

  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值日干部对寝室进行检查评分,以此为依据计算各寝室得分。各评选出男女文明寝室各4个,在本月量化评比中加2分,混合寝室每班加2分。评出较差的寝室,全体开除寝室!本周内发放奖品,通报被处分寝室。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20

  教导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执行机构,是教学管理指挥系统的中枢,为协助校长组织领导好全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制度如下: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牢记职责,熟悉业务。组织安排指导协调教学工作,抓好教学质量的管理。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开展好各种教学活动。

  2、教务处编排好课程表、班级课表、作息时间表、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3、熟悉学校各任课教师教学情况,主动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0节,听课后进行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4、业务不懂的地方,虚心请教,定期向校领导汇报每月的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校长意见,努力改进提高工作效率。

  5、与少先队组织密切配合,搞好学校德育工作。抓好《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贯彻实施,安排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的活动,规划校园文化建设,各班教室黑板报要求高质量完成,教室布置要求统一格调,具体安排到相关教师,办公室布置由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

  6、协助教科室主任安排教师参加业务活动和进修学习,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上好研究课、公开课,不断提高教学行政管理。

  7、广泛听取教师意见,工作合作灵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在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8、及时完成教学档案的材料和立卷工作,并管理好学校教务资料。

  9、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10、严格学籍管理,做好学生的编班、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毕业、奖励、等教务工作;建立并管理好学区学生花名册、学籍卡、学籍存根等学籍档案。

  11、开齐开足课程,安排好全校排课、调课、代课登记等工作;教务处人员要认真搞好检堂值周工作。

  对老师的基本要求:

  1、爱岗敬业。人人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要发扬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2、热爱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深入了解学生,充分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到循循善诱、教书育人、管教管导、管学管会,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勤奋学习、钻研业务。掌握有关新课程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总结经验、勇于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4、老师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真诚相待、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关心集体、共同提高。

  5、上课时间教师不得在走廊随意走动,也不要坐在讲台前,不在教室里接听电话。身教重于言教,作为老师应该严以律已、言行一致、为人师表。我们得用文明的言行和美的心灵去影响教育学生。

  6、班主任老师如实在班牌公布班及学生当天出勤情况。

  教学任务和基本要求:

  1、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按规定的进度完成教学任务。各学科、各年级教师要扎实抓好各科的基础知识,教学中积极开发学生智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结合教材内容,抓住教育时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潜移默化,寓教育于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良好的品德、远大的理想、正确的信念和科学的世界观。

  3、在教学过程中,注意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坚持不懈地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品质,学习习惯和书写习惯。

  4、注意因材施教,对学习好、中、差的学生都要负责。特别要注意发现,培养成绩优秀的学生,指导他们健康成长,耐心辅导后进的学生,努力使他们不掉队。

  教学工作的主要环节的基本要求:

  1、开学初,教师应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和学校及教研组的要求,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拟定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经教科室审阅后交教务处。

  2、认真备课。本期要求教师撰写个人电子教案,要充分体现个性,教案上将重点、难点、教学过程、习题以自己喜欢的形式注明,教导处将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全体教师要写好教学反思,既善于发现自身教学亮点,又勇于总结课堂教学教训。年青教师最好每课进行反思。

  3、认真上课。教师应在课前预备时到班,做到不抢堂、不迟到、不拖堂。没经校长、教务处主任批准不能随意停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应尽可有提前到教务处打招呼或电话请假,教务处好安排代课。教师之间不得自行调课。

  4、教师要珍惜课堂的每一分钟,课堂教学要作到目的明确、观点正确、重点突出、教法得当、语言生动、板书工整、组织严密。教学过程中,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要启发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学习,要注意教会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5、要有计划地留作业改作业。书面作业要注意精选适量,批改作业要按时认真,批改多少要有计划性,防止随意性,要认真做好作业的讲评工作。

  6、做好个别辅导工作并写有计划。每周要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安排答疑,因材施教、个别辅导。

  7、本学期五、六年级执行月考制,制卷老师要认真命题。

  8、要按时参加学校会议和语、数教研组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有事要事先请假。

  9、学期结束时,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作出书面总结,总结要按时交教务处存入教学档案。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21

  一、备课的基本要求与规定

  备课是进行有效教学的前提,备课的质量直接影响课堂教学的效果。为规范“教案”,提高备课的质量,特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1、责任要求:

  每位任课教师在课前要自觉按照教学进度,认真撰写授课教案,进教室上课必须带教案,不得以任何借口无教案上课。

  2、书写要求:

  对教案书写作如下规定:40周岁及以下的教师必须写详案;41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可以写简案,但学校倡导写详案。对于简案,也必须有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和对教学过程的简要描述。

  以上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和教学过程须写入《零陵中学教师备课本》内,不能用“电脑备课”替代备课本,每学期期末上交教学处检查评价。

  3、格式要求:

  教案要具有课题名称、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重点、难点、教法、教具、教学过程、作业,提倡写板书设计和教后反思。

  关于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难点,应根据学科教学特点,制定单元(章节)或每一节知识的目标和重点、难点,学校提倡在每一课时的教案中制定具体的家学目标和重点、难点。

  二、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与规定

  上课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对于提升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使教师上好每一节课,特作以下要求。

  1、课程表的调度权在教导处。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课、并课、私自调课或代课。

  2、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上课前十分钟应准备好教材、资料、备课本、书写工具、演示仪器及其他所需的教具等。预备铃响,任课教师进入教室,做到准时上课,准时下课。教师上课时,无特殊理由,不得中途离开课堂。

  3、认真执行课堂常规,上下课前学生应起立,师生互相问好。(中文、英文均可)。任课教师要维护好课堂纪律。

  4、举止文明,穿着整洁大方,仪表端正,教态亲切。原则上手机不得带入课堂,如果带入必须处于关机或振动状态,不得在课堂上上接听电话。无特殊理由不坐着上课。

  5、课内要使用普通话,板书要精心设计,内容有条理,字迹工整规范。

  6、每堂课的基本教学环节做到:

  ①组织教学要集中学生的注意力。

  ②导入新课要注意新旧知识的'衔接。

  ③讲授新课要条理清楚,并能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教材特点,遵循教学规律,突出重点,解决难点。

  ④巩固新课要注意知识点的归纳或概括。

  ⑤作业布置要精选并做到量的适当控制。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22

  一、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题,是加强教学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的重要保证,教学质量提高的因素之一来自备课质量,不论是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还是任教不久的新教师,都要认真备课。

  二、坚持同年级同科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完成的任务主要有:

  1.在个人独立备课的基础上钻研教材,确定学期各单元训练的重、难点。

  2.分析本年级学生学习特点。

  3.确定本年级教学研究主题。

  4.统一调整教学进度。

  5.安排本年级本科教学活动。

  三、教师个人备课分为以下三种:

  1.学期备课,每位教师在学期开始前,先通览教材,领会教材意图、整个教材的知识结构和逻辑体系,弄清本年级、本学期的各单元,各课分别要完成哪些教学任务以及重点、难点,分清主次,划分课时,在备课本的第一页应写上学期授课计划。学期授课计划一般包括:

  (1)对上期学生学习情况(学习目的、基础知识、智力水平、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的分析。

  (2)对本学期教材的重点、难点的分析。

  (3)本学期的教学目的要求(思想教育方面、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

  (4)教学进度,需写明章节课题,所需课时的起止时间等。

  (5)学生的实际活动,如参观、实验、实际操作等。

  2.单元备课,是在每个单元(一组)教学进行之前的备课,拟出一个单元(一组)的授课计划,目的在于从整体出发,明确每一节课在本单元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便更好地突出重点,在各课中的单元备课计划,一般写在每一单元(一组)教案之前。单元授课计划一般包括:领会本单元(组)编排目的与意图,确定单元(组) 的教学目的与要求。

  (2)找出教材中的重点、难点,确定主次。

  (3)根据学生的知识基础、智力水平、学习能力,通盘考虑在本单元(组)中应培养学生具有哪些能力和发展哪些智力。

  (4)安排授课时数。

  3.课时备课,是指教师自己备每一课时的课,它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熟悉教材,确定教学目的,安排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教学的程序和方法,写出切实可行的教案。

  四、每周六下午2:00---4:30进行一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集体备课时无大事、急事一般不准假,如确需请假要向分管教学的校长或教导主任请假,凡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的,每人次扣5分,请假每人次扣2分。集体备课必须有任课教师的观点摘录、教法通研,否则每人次扣3分。教导处将随时公布检查结果。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23

  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学校教研工作在校长和教务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起以(校长室、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教师组成的四级教研网络。各级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现代教育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培养目标,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开展教学研究和实践。各级工作制度如下:

  一级-——(校长室、教务处)校本教研工作制度

  在校长领导下,全面制定学校教研工作规划与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一支强有力的教研队伍。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校长期和近期教研工作目标,并负责监督实施。

  1、选送优秀教师参加高层次进修,做好骨干教师的选送和培训工作,组织全校教师分期分批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努力做好自培工作,包括学校自己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教师的自我学习培训。

  2、根据形式发展,制定学校教科研课题,并逐级落实。

  3、发动全校师生员工从本校、本职工作出发,学习教育理论,注重联系实际,加强对实践成果的经验总结。

  4、组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教研队伍,开展老中青结对子活动,并负责督促检查。

  5、负责全校的教研流程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研的指导和管理,组织校、县、市级课题的论证、申报工作,选编学校的教科研论文集。及时检查各项教研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和教研工作交流。及时安排和及时总结本校教研工作情况。奖罚分明。

  6、加强业务学习与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以身作则,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全校师生形成实事求是、崇尚学术、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校本教研风气。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24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与奖励方案》,内容如下:

  一、备课

  1、熟悉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要认真学习新的课程标准,钻研任教学科的教材,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编排体系与结构,在了解本学科全程教材的前提之下,深入钻研本学年的教材,以及它在整个小学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各单元之间的前后联系,明确教材特点以及重点、难点。本项主要检查年级组的教科研活动记录。

  2、认真制订学科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教材分析、教学总要求、分单元或类型教学要求和重难点。教学进度要明确各周次的教学内容,复习、考试的时间安排等。

  3、备课要讲究实用性,要建立“以学定教”的教学理念,体现出教师的引导和学生学习的过程。备课要以个人钻研为主、集体备课为辅,平行班级应建立备课小组,定期研究教材教法,商讨、交流备课体会,教学进度和测试要求。各科教师均要以学校的备课要求提前一周准备教案,认真研读教材、参考教案或者备课手册,杜绝无教案上课。

  二、上课

  1、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课务调整应经过教导处批准。

  2、遵守课堂教学常规,提前准备好需用的'教具,预备铃时应进课堂,上课时不擅离课堂,无特殊原因不坐着上课,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学生做作业时应巡回指导。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拖堂,以免影响学生休息和下一课的教学活动。不嘲讽、训斥学生,不责令学生退出课堂,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上课要以学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为主要方式组织教学,适时地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全体学生都能够主动、有效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教师能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开展有效学习,体现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有效方式。课堂上,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允许不同的学生从不同角度认识问题,用不同方式表达想法,用不同的知识与方法解决问题,尤其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切实帮助,耐心解答学生疑问,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成功体验,在学习过程中建立自信心。

  三、作业

  1、学生方面

  ⑴作业质量:视学生的书写习惯、字迹、格式和正确率。

  ⑵作业数量:检查时根据各学科的具体情况给分。

  2、教师方面

  ⑴作业内容与形式:精心设计,内容与形式要切合教学与学生的知识水平,作业量轻重适度,避免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

  ⑵批改格式:以区教研室《学生作业书写与批改规范》规范批改的格式、批改符号和综合等第的评价。

  ⑶批改态度:批改要及时、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评讲。

  四、辅导

  1、辅导内容及形式: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辅导指培优、提中和辅差;其它学科的辅导指兴趣小组的辅导情况,要有资料反映。

  2、辅导效果:学生的作业、作品及知识质量调研和竞赛成绩的进步情况。

  五、成绩考查

  1、单元综合性练习可以在每单元教学结束后进行,单元练习后教者应认真及时批改,做好情况分析、等第记载,并及时对学生进行评讲。

  2、学期期中和结束对学生的考查由学校统一安排。每位教师均应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做好学生成绩的分析与评定,深刻总结教学工作得失的原因。

  六、课外活动

  根据教学内容,每单元要组织一次综合性学习或实践活动(有备课设计、有资料反映)。

  考核与奖励办法:

  以上“六认真”是关于教学工作的要求是基本的,是《教师法》、《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所以也是刚性的。学校将根据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情况,视教师工作的岗位与工作的质与量,评定一、二、三等奖。对违反“六认真”规定,造成家长群体来访或引起社会不良反响者取消全部奖励,学校还将视其态度与改观效果综合评定年度考核的等第。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25

  一、督促、带领本组成员尽到岗位职责,遵守和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负责组织本组成员,按时讨论制订本组学期计划,写出学期总结。

  三、带领本组成员认真参加教导处组织的教研、竞赛活动,完成本组任务,并对本组成员进行考绩。

  四、带领本组成员认真组织自己的班级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统一本组科任老师与班主任的步调,同心协力,使本组各班建立良好的班风。

  五、每周按时组织本组成员集体备课,研究教材教法解决疑问,统一教时和教学内容以及主要作业练习项目等。

  六、每月组织本组成员座谈讨论本组在教学中的优点和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

  七、如实向学校或教导处汇报本组教育教学情况,参加各项活动,完成有关任务情况,执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八、负责保管学校配发本组办公室的财产公物,如有损害丢失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必要时负责赔偿或接受罚款。下班时必须熄灯、关锁门窗。

  九、负责写好本组工作、活动及考试记录。建立本人工作日记,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区教育局关于“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自主发展”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为南京市邺建高级中学,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级中学,隶属于南京市邺建区教育局。

  第三条[培养目标] 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主动发展为重点,努力造就“德高、体健、学勤、行笃”的21世纪新型人才。

  第四条[办学宗旨]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办学目标] 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质量一流、南京有名、全省知名、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学习型、改革型、研究型的精品高级中学。

  第六条[办学理念] 以“让每个学生拥有主动发展的品质,为每个学生奠定生涯成功的基础”为学校办学理念。

  第七条[办学特色] 形成了“基于主动发展的自我策划教育特色、以‘启东班’为代表的小班化特色、分层推进整体提高的教学特色、数字校园环境下信息技术应用特色”四大办学特色。

  第八条[三风建设]学校的校风是:“精粹精进、向善向上”;教风是:“敬业、爱生、严谨、垂范”;学风是:“刻苦、善思、创新、自立”。

  第二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招收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和实施奖励或处分;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证明。

  (三)依照《学校全员聘用(聘任)制度方案》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四)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五)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实施高中阶段的三年基础教育。

  (二)学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和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21世纪人才培养的要求,尊重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坚持学校的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积极支持工、青、妇开展工作,维护学生、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努力构建教职工的多重保障体系。

  (四)以适当的方式向学生及其监护人提供学生在校的发展状况、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并严格按照公示内容要求收取费用。

  (六)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学校工作,学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它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中的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鼓励和奖励。

  (四)支持教职工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学校制定《奖惩条例》,规范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分。

  第三章 学校的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一主两翼”的现代学校管理体制,以“校长负责制”为主,以“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为辅,教代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校务委员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外部关系,两者构成“校长负责制”的辅助决策系统,对涉及教职工和学生管理的相关事项,只有经过辅助系统的前置性审议,才能转化为学校或者校长的决定,并通过学校执行系统得以落实。

  第十三条 建立党总支。党总支书记由上级党组织任命,下设行政、文科、理科三个支部。党总支主要职责是:

  (一)不断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发挥党总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共产党员的示范作用。

  (二)参与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人事安排、工资待遇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

  (三)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退休教师协会的政治领导,发挥其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四)负责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德育工作体制,领导、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全员育人的工作。

  (六)协助学校各级干部的任免、管理、监督和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 校长由邺建区人民政府聘任,校长有如下权力:

  (一)对有关学校的重大事务,在完成学校议事程序后,有决策权。

  (二)人事任免权。

  (三)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

  (四)领导招生和收费工作。

  (五)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职权。

  校长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教育法律、法规、方针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决议。

  (二)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章程,并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保证学校章程的落实。

  (三)制订并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努力实现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五)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管理。

  (六)领导、组织学校一切力量,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

  (七)管理好国有资产,合理使用经费。

  (八)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利益,组织力量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九)为人师表、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上级考核、审计和群众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在校长室领导下,设校办、教学管理处、学生工作处、总务处、教科室、技术装备处、学术委员会等职能部门,每一职能部门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中层干部经三年一次的中层设岗竞聘产生,由校长室任免。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的人员并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代表由全校教职工选举产生。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换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办法、奖惩条例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由学校校长室颁布实施。

  (三)监督评议学校校级、中层干部,参与民主推荐行政学校干部的人选。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体会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学校工会委员会由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工会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征求会员对学校发展的`合理化建议,组织、开展教职工思想教育活动、文体活动和福利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制度。校务委员会成员由校长、党总支书记、工会负责人、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共15人员组成。学校重大问题经校务委员会协商,经充分讨论后形成初步方案,最后由校长决策。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共青团、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调动学生主动参与、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建立退休教师协会,保障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各机构组成学校管理网络,既各司其职,又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第四章 学校的管理

  第二十条 按照南京市邺建区教育局关于“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自主发展”的要求,每三年到五年制订一份旨在推进学校自主发展的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综合管理制度、德育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体卫管理制度、总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工会的要求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三条 建立行政会议制度,即由校长主持,有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参加的会议,讨论落实学校具体工作,对行政工作作出决定。

  第二十四条 根据《学校全员聘用(聘任)制度方案》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第二十五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认真贯彻《中学德育大纲》,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全员育人。

  第二十六条 根据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课程改革的原则,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管理的政策。

  第二十七条 认真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上好体育课,做好广播体操,组织好课外体育锻炼和群众性体育竞赛,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每年举办一至二次田径运动会,抓好足球、田径体育传统项目的训练和竞赛。

  第二十八条 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眼保健操和防近工作,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卫生保洁评比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二十九条 重视艺术教育,上好音乐必修课,美术必修课和选修课,开展各种课外艺术活动和比赛,争取使每位学生至少学会一种艺术技能,提高学生的艺术鉴赏能力。

  第三十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遇有专项建设需要,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经费。学校依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时间和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合理、节约使用经费,搞好年度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工作。

  第三十二条 严格学校财产保管和使用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搞好校园建筑、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确保“安全第一”。

  第三十三条 依靠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依靠街道社区、派出所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成果。

  第五章 教师、职员和工人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必须依法维护和保障教师、职员、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师享受《宪法》、《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宪法》、《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聘任制度。

  第三十六条 学校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人事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教职员工岗位聘任制。

  第三十七条 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制。

  第三十八条 学校每学年对教师、职员、工人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教职员工,按规定和程序报请上级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违反《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违反师德规范和聘约,在工作中产生错误的教职员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解除聘约,开除公职。

  第四十条 教职员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对处罚不服的,可依法向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教职员工申诉组织,受理申诉事项。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一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正式转入本校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规定管理学生学籍。

  第四十二条 学生享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权益,必须履行上述法律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三条 学校实行学生监护人制度。

  第四十四条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

  第四十五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领导,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自身建设,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十六条 学校对在提高全面素质、学业优异、发展个性特长、各级各类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手册》、《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室、党总支、学工处、团委、学生会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组织,受理学生申诉事宜。

  第七章 学校办学的监督及附则

  第四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邺建高级中学总支委员会对学校办学实行组织监督。

  第四十九条 学校接受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接受邺建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国家审计机构的审计。学校家长委员会和社区代表对学校的办学实行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27

  备课是实行优质教学的前提。集体备课是指学校内同年级同学科教师有计划,有组织地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分析教材重点,难点,并确定突破方法,撰写教案的过程。开展集体备课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弥补各位教师备课过程的不足,取长补短,提高教学的整体水平;可以将集体的智慧与个人的特长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提高;为更好地发挥集体备课的作用,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结合我校实际,特重新修定本集体备课制度。

  一、 集体备课的组织

  1、集体备课的时间:单周星期二中午(语文),单周星期三中午(数学),单周星期四中午(英语),单周星期五中午(其它科目)

  2、集体备课的地点:年级组办公室、体育组办公室、三楼会议室

  3、集体备课的范围及参加成员:全校所有年级、学科和全体任课教师。

  4、集体备课的组织形式:各年级分为语、数、英备课组和其它组,以备课组为单位,由备课组长负责主持。

  5、集体备课数量:每学期不少于八次,每次为一课时一单元或一篇课文。

  二、 集体备课的要求

  1、制定集体备课计划。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的集体备课活动,统筹安排,严格把关,每学期开学后,各备课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集体备课计划并及时上报学校教导处。

  2、教师应积极认真地参加集体备课活动。集体备课时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

  3、加强集体备课的目的性和计划性,每次活动备课组长都要让老师明确重点。做到“三定、一有”即:定时间、定内容、定地点,有记录。教师要积极支持备课组长工作,主动承担任务。

  4、参加集体备课活动,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中心发言人根据自己对教材的理解,撰写出本次集体备课的讲稿,要针对教学设计内容说明设计的依据、意图和思路,重点阐释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每次可轮流由一位教师主讲,其他教师再作补充)。个人要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熟悉教学内容,思考教学方法,备课组成员要围绕知识建构、能力发展、教法学法等深入进行研讨,充分发表见解,优化教学设计。

  5、集体备课时要尊重同志,畅所欲言,相互启发,取长补短。

  6、同备课组备课要求做到“五统一”:教学内容统一、进度统一、重点统一、要求统一、作业统一。在“五统一”基础上,根据各人教学风格特点和教学对象编写教案。

  7、集体备课中要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进行教学反思,总结、交流教学心得体会,剖析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开展研究活动,提高备课组从事校本研究的能力。

  8、严格考勤制度,迟到、早退、缺勤按考勤制度执行。

  9、活动过程中做好资料的整理和记录工作。

  三、 集体备课的检查及奖励

  1、学校教导处加强对集体备课活动的检查,要有详实记录并定期总结、评比奖励。

  2、各备课组要全员参与,保证集体备课时间,无故缺席者扣发相应奖励津贴,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天集体备课的须向校长室请假。

  3、备课组每一名教师每一学期都必须至少有一次担任中心发言人。

  4、校长室、教导处和教科室通过听课、检查教案、作业、集体备课材料等方式加强对集体备课的督导,并及时反馈。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28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所(简称教科所)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科所工作宗旨。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 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教科所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科所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学科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学科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全员参加。

  第六条 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院、教科所、区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科所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教科所聘请校内外具有科研专长的老师作为教科所的“科研指导小组”成员,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教科所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2、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4、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区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5、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区、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6、加强与市、区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7、负责学校教科研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9、加强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全上海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学校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依托高校举办各类不同档期的专业进修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考察学习。

  10、高质量办好校刊《教育创新研究》。

  第三章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 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市、区有关科研动态。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文来中学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教研组组长处,审定后交学校教科所。

  第九条 校级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时间为一个月。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的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

  区级课题的申报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至8月份,教师可根据自己校级课题研究的情况申报区级课题。市级课题的申报原则从区级课题中产生,国家级课题的产生原则上从市级课题中产生。

  第十条 教科所聘请由校内外教育专家、高级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申请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研究价值进行审查,合格者予以立项,纳入校教科研计划并根据课题的性质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同时,推荐优秀的课题申报区、市、国家级课题。

  第十一条 学校教科所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科所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科所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对课题立项后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完成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并提交新的课题研究方案。对课题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校教科所有权向学校提出中止或撤销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第四章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第十二条 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分类登记的类型主要有:

  (1)已经立项的校、区、市、国家级教科研课题;

  (2)已经在省市、国家级等级别的正式刊物、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3)已经在具有省市、全国等级的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发表的论著(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立项自编教材、讲义;

  (4)学校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获奖者;

  (5)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第十三条 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有关资料袋;

  (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登记在电脑中。

  第五章关于教科研基金

  第十四条 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或社会捐助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基金主要用作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和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第十五条 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制度:

  1、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立项、评审、奖励和推广等,由教科所统一管理使用。课题研究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科研的实际情况,向学校科研所提出申请,教科所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室审定同意,提出资助意见。课题研究开始预拨批复金额30%—50%,课题完成并经评估合格补足剩余部分。外出学习调研,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成行,回校后凭有关正规票据报销。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经费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拨发,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对学校已经申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助。校级课题由学校统一按标准拨发。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科研项目。教科所负责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课题无故终止或未履行规定的任务则追回所发费用。

  第六章关于教科研工作成绩评定和成果奖励

  第十六条 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学校在政策上采取措施,依据教育发展需要不断修订《文来中学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规定》,对教职工的教科研年度成果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 申报国家、市、区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原则上从获得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项目中产生。

  第十八条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为鼓励各部门或组室重视教育科研,从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效益,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由学校予以奖励。具体标准参见“文来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在校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老师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在校内宣传推广。

  第二十二条 对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科研成果结集出版。

  第七章关于教科研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 营造全校实事求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乐于实践、全员参与的科研风气。行政领导、教科所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科所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意识强、科研能力强、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骨干梯队。

  第二十五条 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科研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教科所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科研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校长。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29

  一、校园广播系统涉及到高考听力播放安全,高考无小事,小事误高考。现教中心负责管理维护,只有在现教中心的授权并培训下播音人员才能使用校园广播系统,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广播室。

  二、播音人员(含英语老师和学生会广播站组成员)须经过现教中心人员培训,熟读听力播放流程细则,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制定节目播放表,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对播放节目内容和播放情况应有记载,播放结束后应如实填写好相关记录表。

  三、要落实“三定”。即定人(不能让学生或未经培训的老师播放)、定时、定程序(操作手册)。使用单位(如高三年级)要提出书面的申请,写清楚播放责任人,什么时间等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报告,否则属于违规操作,出现后果要追究责任。

  四、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播放内容出现意外,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立即按程序向现教中心报告。

  五、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上报到现教中心,由现教中心安排专人维修。

  六、大型考试需使用校园广播系统的需提前一周向现教中心申报并确认,做好相关安排。原则上只允许毕业年级的大型考试使用校园广播系统,其他年级考试有特殊要求,要逐级向现教中心、分管校长报批。

  七、毕业年级非大型考试使用广播播放听力时,在报批的情况下,应按照听力播放使用细则规范使用广播设备,如因自身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应承担责任,待再培训整改后(至少一个星期之内停用广播系统)继续使用。

  八、播音人员应保持环境整洁美观,保持播放控制台、设备和机柜的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九、现教中心人员和所有使用播放设备的人都要加强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雷、防火、防潮、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十、加强钥匙管理。原则上钥匙由现教中心专职人员(段力宏)保管,经培训合格的播音人员需要使用设备,找段力宏借用并及时归还,不得私自配钥匙。

  十一、现教中心专职负责人员要认真做好日常系统维护工作,培训并督促播音人员用好设备,不违规操作,避免事故发生。核对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出现重大问题立即逐级上报并妥善处理。如管理不善,造成事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30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勤俭办学思想,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改变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观念,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 各处室、办公室校产管理

  1、各处室校产本着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每学年教学、办公财产统一由总务处配备,各处室清单由负责人签名,收回总务处专人保存,以便学年结束核查交验。

  2、教师租用的公物如中途有损坏的,要求使用人及时修复,退出时做好交验工作。

  3、实验室、多媒体、广播系统、电脑房、图书馆、医务室、食堂、体育器材室、音乐美术器材等财产由专人负责,独立建帐,各负责人做好财产清单报总务处一份备查。

  4、各处室财产如有报损、失落及时与总务处联系,查明原因,报学校处理。

  二、 班级财产管理

  1、开学前由班主任做好班级、寝室财产的清查工作,并在开学后三天内报总务处清查情况。(填写财产清单,签字为凭)

  2、课桌凳、床铺、柜由学校统一编号,班主任管理,责任到人,学生个人保管使用三年,桌凳、铺位定人,课桌凳不损坏,钢桌凳螺丝要齐全。

  3、教室、寝室所有财产设备由专人负责,电灯、电扇专人按时开关,节约用水、用电。财产如有损坏查明原因,及时赔偿,及时修复。

  4、班级卫生洁具集中摆放,每学期拖把2把,棕竹扫把6把,每3 年脸盆一个、畚斗一个、纸娄一个。

  5、学生公寓、宿舍每学期拖把、扫把每寝室各一把。

  三、 总务处管理

  1、做好校产期中检查、期末清查、赔偿、修理等工作。

  2、平时对办学设施、屋顶、墙体、地面、绿化工作检查,做好校产建帐、报损工作。

  3、发放物品及时记载,建立校产保管使用清单。

  4、学校器材用于教学,不得挪用,外借器材公物由校长室同意。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31

  备好课才能上好课,不备课不准上课。备课是教师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工作,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备课环节

  1、备“课程标准”。突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2、备学生需求。以学生的心理发展为主线,预测学生可能的思维活动并设计相应对策。

  3、备教学资源。不仅要备知识点,更要备知识背后隐藏着的方法和过程。

  4、写课后反思。提倡写教后记。

  (二)基本内容

  1、全册教材教学计划(学情概述与针对性措施、教材分析与目标设计、教学重点难点、教改教研方案、课外活动安排、差生优生辅导计划、教学进度表等)

  2、单元教学计划(教材分析与目标设计、教学重点难点、课时安排等)

  3、教案(课题、课型、时间、教具、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法学法设计、教学流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教后记等)

  (三)具体措施

  “四定”:每次集体备课要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人要在事先写出发言稿。备课时,在中心发言人发言后,其它成员要充分讨论和研究。

  “四统一”:统 一 教学目标、统一重点难点、统一作业内容、统 一 教学进度。

  “五备”:集体备课的基本内容包括备课目标、备教材、备教法、备学法、备练习,重点研究本学科教与学的改革与创新。

  (四)备课步骤

  1、学期初根据教学计划,确定单元集体备课中心发言人。

  2、集思广益通思路,各备课执笔人根据备课组的意见,提前一周研究预定的备课内容,按照统一的格式,分工精心设计教学预案,力求规范、科学。然后分发到各位者手中。

  3、博采众长写教案。在进入课堂实施教学之前,教师要结合班级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备课,教师在研讨深化的基础上写出具有个性特点的课时教案。

  4、教后反思长经验。要养成反思的习惯,要及时对课堂上的得失、感受、发现做记录,加以分析与研究,并记录在教案后面。

  (五)教案形式

  提倡多样化的教案形式:简案或详案、卡片式、提纲式、表格式、随笔式、备忘式、书头备课式等。

  (六)检查考核

  1、教研组自查、互查。

  2、校内或上级检查。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32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行政领导工作,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学校日常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成员

  校长办公会成员由校长、副校长、分管行政工作的班子成员、校长助理、校办主任等组成。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二、会议主持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召开。校长不能主持会议时,可委托一位校级领导代为主持。

  三、召开时间

  校长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定在每月第四周星期二举行,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四、议事范围

  1、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落实校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

  3、讨论决定学校行政向上级行政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4、 研究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学期工作安排;

  5、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科技规划、科研计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制定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6、讨论落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7、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兴办产业,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大额资金使用和基本建设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完善行政管理系统、设置和调整行政机构,健全教学、科研、行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决定师生员工的奖惩;

  9、审议决定学校召开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校性的行政工作,听取行政部门重要工作汇报;

  10、讨论处理工会、教代会、团委等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11、处理、决定日常行政工作需要共同商定的问题,通报工作情况。

  12、决定应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议题

  校长办公会的议题由办公会成员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经学校办公室汇总、报主持人批准后列入办公会议程,根据其轻重缓急程度决定提交会议讨论的具体时间。

  六、会前准备

  1、学校办公室负责向办公会成员发出书面会议通知,成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通知学校办公室。如有可能,其意见应用书面形式表达。

  2、列席人员名单由学校办公室根据审议议题的需要提出,报会议主持人批准后发出列席会议通知。列席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会列席有关议题的审议。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增加列席人员。

  3、除在办公会上进行一般性情况通报的议题外,所有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应由有关职能部门将文件送办公会各位成员审阅,以便做好审议准备。

  4、办公会成员应在会前对议题的有关文件进行审阅,准备意见。如对某个议题列入议程持有异议,应在会前向主持人提出并通知学校办公室,由主持人决定是否对原定议程进行调整。

  5、议题确定后由学校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提出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在会前作充分准备,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与建议。

  七、议事规则

  1、参加会议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会议发言,内容要具体,态度要明确,语言要简练,不谈与议题无关的问题。

  2、在一般情况下,校长办公会按照会议通知排定的议题顺序对议题进行审议。除进行一般性的情况通报外,会议进行过程中不能临时提出会前未列入议程的议题。

  3、校长办公会审议议题时,由主管校领导就该项议题做简要说明。如需要,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由列席会议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做简要补充。会议就该议题的主要原则和内容进行讨论,由会议主持人对议题作出讨论结论,有关列席人员即可退席。

  4、校长办公会审议文件时,主要就议题及有关文件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需决定或通过的事项等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对基本成熟的文件,可予以原则通过。会后由主管校长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文件做进一步修改,最后报校长批准。

  5、审议中如发现议题所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提交的有关文件不够成熟、难以做出决定时,即中止对该项议题的审议,退回有关职能部门重新进行准备,待条件具备后再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6、校长办公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记录。记录人应记录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内容和作出的决议,重要事宜应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或人员。会议内容应按统一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会上的发言,会后不得自由议论;会议讨论的问题,需要保密的,任何人不得泄露。

  八、会后落实

  1、有必要形成会议纪要时,学校办公室负责在会后三日内整理出《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由该次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在一周内送办公会全体成员(包括出席的和未出席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办公会后,学校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对落实决议的工作进行督办,并及时向校长汇报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有关校长办公会的所有文件,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要妥为保存。

中学学校收费制度 篇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皋如市第一中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高级中学,实施以升学预备教育为主的非义务教育,学制三年,隶属皋如市教育局。

  第三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 来”的教育思想及关于新常态发展等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 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学校近期目标: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目标,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 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完善内部管理,加快基础建设的步伐。学校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和三年发展计划,引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在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课程教育理念 下,致力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努力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现代化、高质量的高级中学。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总支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办学目标:建和谐优美校园,塑博学睿智教师,育德能俱佳学生。

  办学方略:自胜立校、特色兴校、质量强校、人文润校。

  校训(座右铭):德博者立,自胜者强。

  校风:勤敏力行,和融共进。

  教风:精教善诱 求新求活。

  学风:勤学善思 自主自砺。

  第七条 学校建校年份为1955年。学校校歌为《放飞希望》。学校校徽为“同舟共济”图案,取“渡人不倦”之意。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校长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九条 校长的职责

  (一)团结全体职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发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学校教学工作。

  (四)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领导和组织学校总务工作,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条 校长的职权

  (一)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负责对教师的招聘和安排学校的人事工作。

  (三)奖惩权。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的内部布局、基础立项与实施。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十一条 副校长

  副校长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提名,并由市委、市政府任免。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 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和学校内务管理工作。

  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工作。

  教科室具体负责学校科研工作。

  德育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

  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各职能部门正副职采取竞聘上岗制度,由市教育局考察、任免。

  第三节 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委员会侧重决策,兼具执行和咨询功能。

  校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正副校长、党总支负责人、各处室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负责人。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召集,必要时可由校长授权副校长或党总支负责人召集。校长对校务委员会研究的事项具有最后决定权。

  校务委员会所作决定由校长交各职能部门执行。

  校务委员会实行例会制,称为行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经校长提议或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节 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算、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二)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绩效工资方案、奖金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四)民主监督学校干部,进行评议、推荐、表扬、批评、质询。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以处、室、学科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教学人员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节 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十九条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二十条 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二十一条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在反“四风”方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管理研讨会和各种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召开包括学生及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参加的各种类型的协商会、通报会和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二十五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三章 教育教学科研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社团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理想教育、文明习惯教育、劳动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要求实施教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加强课程建设,积极开发、实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第二十九条 学校坚持教学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推行电化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与互联网时代相适应的学生。

  第三十条 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专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是面向全市办学的高级中学,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制订并执行各项有关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按学科设立教研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教研组组长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计划,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设组长一名。按年级设备课组,各设组长1-2名,备课组长视同教研组副组长。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立年级部,作为加强本年级教师和班级管理的组织。年级部主任负责本年级教师 的教学常规管理和班主任工作管理,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督促班主任完成学校各项德育工作任务。年级部由一名教导处、政教处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分管本年级 的教学和政教工作,并负责实施本年级的各项考评工作。

  第三十四条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 的责任,并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班主任的产生一般实行选聘制,由个人申请,分管德育的副校长与政教处提 出建议名单,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也可以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

  第三十五条 学校执行科学的、人文化的教学常规,抓好教师的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 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会考、毕业考试和考查。学校运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方式,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第三十七条 教科研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支柱,是学校队伍建设的主要平台。学校由教科室负责教科研工作的总体规划、过程管理和相关考核评估,组织实施与教科研相关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 总务管理

  第三十八条 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学校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四十条 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四十一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监督。

  第四十二条 制订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使之达到现代化的办学标准。

  第四十三条 建立建全校产校物管理制度,加强校产校物的管理。

  第五章 教师、职员和工人

  第四十四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尤其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学校依法保护教师、职工和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条 教师是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学校教师以“博学睿智”为努力方向。

  第四十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四十八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九条 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学习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学校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支持,根据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第五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实行绩效工资制。学校保障教师、职员、工人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一条 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员和工人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五十二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职员和工人,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失误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对产生后果的追究其责任。教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第五十四条 学校依法维护退离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办公室、工会、退管会具体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退离休教职协会是退离休教职工自愿结合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

  第六章 学生

  第五十五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机关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五十六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五十七条 学生以“德能俱佳”为努力方向。

  第五十八条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五十九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组织领导,是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种活动的重要力量。团组织要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六十条 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六十一条 学校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学生依法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皋如市教育局批准。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制订各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需作修订。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自皋如市教育局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皋如市第一中学校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