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购销合同合集

2024-11-20

实用的购销合同合集 篇1

  购货单位(需方): 供货单位(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单位数量、价格。

  二、验收方法,交(提)货地点:双方现场取样,以需方化验为准,如双方有异议双方进行复检,以需方计量为准。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以双方协商为准。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或银行汇票。 五、违约责任:违约方负责后果。 六、其他:双方协商解决。

  附则:1、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2、本合同二份,副本一份,送货一份

  需方: 供方: 税号: 税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行号: 行号:

实用的购销合同合集 篇2

  购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法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1996-09-12

  【实施时间】 1996-09-12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八百三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院以前有关购销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实用的购销合同合集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订货数量、产品单价及合计金额

  甲方订购乙方提供的海鲜产品如下: 1.系列海鲜礼品箱件, 元/件; 2.系列海鲜礼品箱件, 元/件; 3.系列海鲜礼品箱件, 元/件; 4.单品海鲜件, 元/件; 5.单品海鲜件, 元/件; 6.单品海鲜件, 元/件。

  合计金额:¥元, (大写)

  第二条 交货方式及验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甲方所订购的海鲜产品按照如下时间及地点进行交付,期间运费由乙方承担。

  1. 交货时间:20 年 月 日

  2. 交货地点:

  3. 交付时,甲方应安排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清点和验收,在货物清点验收完毕后,相关负责人应在乙方提供的供货单据上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结算凭据。

  4.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部分货物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将及时予以退换。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7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5. 产品交付后因甲方保管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乙方概不负责。

  第三条 货款的结算

  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地点完成供货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货款的支付方式:支票或现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 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乙方:

  1.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企业资质复印件; 银行开户信息;相关产品画册或产品介绍资料。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复印件;开票信息。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告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协议或者延期履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克拉玛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效力

  1.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