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房产)

2024-10-13

购销合同(房产) 篇1

  甲方(需方):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天津市顺达建材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处订购 可耐福石膏板 ,用于A地块三标段工程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生产厂家(或设计图纸)型号、规格、表面颜色、数量及及含税单价(详情见本合同附件):

  1、此单价含运保费、产品包装、产品落地价格;

  2、本合同最终金额以双方实际成交产品数量的总金额为准,不合格产品不在结算数量之内;

  3、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 小写(RMB):510000元。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国标产品按照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执行,非标产品按照生产厂家现行质量标准执行;国标或非标产品均应达到天津天保国际商务园项目质量要求。

  三、乙方在签定合同或供货后应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保证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项目授权代理证明、合同签订人授权书。

  3、生产厂家的产品检测报告。

  4、产品合格证。

  四、交货地点:

  五、交货明细:

  1、第一次供货周期为加工单或定货单生效之日起标准产品天内交货;其余供货周期为本次加工单或订货单生效之日起7天内到货;

  2、甲方在每次订货时须向乙方出具加工单或订货单,加工单或订货单须经乙方确认才能生效;加工单或订货单须注明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颜色及到货时间。

  3、甲方委托专人负责办理产品检验、签收手续。

  七、运输方式和所有费用:

  1、乙方选择安全的运输方式,并承担运费及保险费用;

  2、乙方负责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甲方只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最终验收;

  八、供货付款方式和时间:

  1、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人民币1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给乙方作为定金。所购材料全部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全部货款付给乙方。

  2、发票和和单据:乙方每次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和收据,因此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交货方式、转移及验收方式:

  1、交货方式为落地交货。

  2、货物所有权自交付甲方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八条(1)之义务,货物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3、甲方须书面指定(身份证号: )或(身份证号: )为收货人,乙方须书面指定期(身份证号: )或(身份证号: )为交货人,双方如需更换交收货人,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4、货到现场后,甲方应在12个小时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内容如下:

  1)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破损程度是否影响产品性能;

  2)到货产品详情是否与加工单或订货单的要求相符。

  3)若有1)、2)项中不及格或不符之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处理,如经双方确认是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无条件更换或能达到业主要求处理;如经双方确认非乙方原因所致,本次验收视为合格。甲方未按国标或生产厂家的规定进行安装及使用而导致产品质量不达标或损毁,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按时到场处理,则以甲方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为准。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未履行本合同第八条(1)之义务,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本次应付货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给乙方;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六条(1)的义务,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本次应交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2、除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外,若乙方延期供货两周(含两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样,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延期两周(含两周)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应在接到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后7天内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3、乙方应以双方约定的生产厂家(品牌)及生产工艺来生产产品,不许转包他人和其他厂家(品牌),若乙方出现违约,支付按合同额计算25%的违约金,甲方将不予支付此批货物的一切费用,并有权终止合同;

  4、违约金及赔偿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额的25%(包括25%)。

  十一、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应保证从事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商务活动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出现的一些后果均由违约方承担;

  2、最终结算以甲方提供的`加工单或订货单和收货单为准;

  3、自甲方支付货款后,落地验收合格的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的所有权利不得转让第三方;

  5、本合同具有独立性,不受其他经济活动的因素影响。

  十二、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三、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无协商解决则向天津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 方:

  授权人: 授权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房产) 篇2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购销合同(房产) 篇3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 产品供货等事项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 甲方采购产品清单汇总: (见附件)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备注:乙方提供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2.合同暂估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所有产品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

  3.合同总价结算:

  3.1、 数量:数量以交货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书面通知计算确定,以甲方的签收回单为最终确认实收凭证。甲方有权利增减数量,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品牌。

  3.2、 价格:产品的单价为固定价格;如甲方要求增加产品型号报价,以双方确认的补充报价书为准;

  4. 产品的包装标准:

  4.1 产品必须由乙方妥善包装,适合运输。

  4.2 产品所有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乙方提供及承担。

  5. 货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5.1 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既有国际标准,又有国内标准的或行业标准的,以高者为准。

  5.2 乙方应提供同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5.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进行维修,维修造成的材料、设备、人工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 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6.1 合同签定后,根据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合同规定的产品送抵到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负责卸货。

  6.3 送货地点为: 。

  6.4 甲方须指派专人对乙方所供之产品进行到货验收,并签收乙方提供的送货签收单。产品的到货验收应包括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外观及完好情况;收到货后,甲方随即向乙方签发由乙方出具的送货签收单。

  6.5 乙方向甲方工地的运输途中以及卸货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等情况均有乙方承担。

  6.6甲方指定验收接货人为 ,或凭甲方盖章签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7. 付款方式:

  7.1 甲方选择以 分批次支付 方式支付乙方所有款项。

  7.2 合同签订后:付款按批次付款。每批次要货前10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在____日内支付该批货物价额的70%,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至货额95%的货款予乙方,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____日内无息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8. 合同条款的补充或修改:

  8.1 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交货给甲方,不得自行随意更改价格。如任何一方要作价格调整,均须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8.2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双方协商。

  8.3 如甲方有新增的产品超出本合同范围,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以便双方制订新合同或增补合同。

  8.4 凡甲方要求在本项目增加购买乙方其他规格型号的产品时,乙方需要据此合同附件相同的下浮比例按全国统一批发价格同比例下浮优惠后进行价格调整供货。

  8.5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广东XX公司产品。如发现不是XX品牌等冒充行为将扣除乙方该批货款的20%的违约款,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负全责。

  9. 售后服务:

  9.1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生效后提供甲方现场技术安装指导。

  9.2 所有及配件提供________年保修,并在保修期结束后提供有偿终身维修服务。

  9.3 产品安装时,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安排技术人员赴工地现场协助甲方进行产品的安装及调试工作。甲方通知发出后,2个工作日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达施工现场。

  10. 违约责任:

  10.1 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应尽义务的,一律视为违约。(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0.2 甲方逾期付款,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乙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3 乙方逾期供货,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定货产品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4 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将无条件在两日内更换,在乙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之前,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产品该批次中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更换的,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应承担该批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11. 纠纷解决方式:

  11.1 有关本合同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的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妥善解决时,双方约定在项目所在履行地提起诉讼,最后结果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12. 其他:

  12.1 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介入、自然灾害、禁运和其他不可预测或避免的事故等风险而无法履行合约或延误时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乙有效证明,双方应根据事故的合同的影响程度统一协商,以决定完全或部分取消本合同,或是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方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合理的决定。

  12.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12.3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本,如招标书、投标书、产品报价单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供双方核查、参考。

  12.4双方在合同上所注明的通信地址、联系方法为双方履行通知等义务的指定方式。任何一方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合同所提供的联系地址是双方寄发函件的依据,必须真实准备。任何一方提供的通信地址错误或拒不接收对方的函件,则发函方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函件的,自寄出的次日起满三天即视为对方已经收到。

  12.5合同执行期内,乙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房产) 篇4

  甲方:(采购单位)乙方:(供货单位)

  一、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窗帘明细如下:

  1、一楼教室:艾菲尔铁塔布合计用布176.8m,做2.7m高,计:12278.00元。

  2、二楼教室:苹果绿珍珠绒布,合计用布173.6m,做2.2m高,计:8246.00元。

  3、办公室:12公分灰色毛条,合计用布62.8m,做2.5m高,计:3957.00元。

  4、共计贰万肆仟肆佰捌拾壹圆整(¥:24481.00元),实收贰万叁仟叁佰捌拾圆整(23380.00元)附送办公室蓝色卷帘2个。

  二、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之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加工并安装完毕,争取提前3-5天。

  三、甲方:预付定金壹万圆整(10000.00元),余款安装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之内全额付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房产)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乙方负责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价款等见下表(下表未能尽列的,可以另行附表,见附件 )。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税金、包供货、包运输、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本合同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

  3、结算方法: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签证为准,单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

  第二条 质量、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

  2、技术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第三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2、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

  3、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保质期如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规定的期限为年,自各批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进质量问题进行免费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合格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意外、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维修服务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4、乙方保证所供材料(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如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产品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为进口产品,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负担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乙方提前交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交货日期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的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运费(包括卸货和进仓费用)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

  4、以交货地点作为本合同的履行地。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

  1、乙方按甲方供货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货物运抵前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交货点后,甲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工作时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8小时)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的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对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进行初验,并予以签收确认。

  2、验收标准:

  3、验收方法或手段:

  4、验收及试验单位:

  5、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收到产品后,如果发现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代为保管该产品(因保管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发现后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后,应在发现后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接收产品后

  3、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5 %作为保修(质)金,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第九条 履约定金

  履约定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现金或支票作为本合同的履约定金。当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第一批次供货后,甲方返还该定金。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但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无权要求甲方返还该定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前述违约金外,还应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前款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接受乙方的供货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乙方除承担修、退、换的责任外,还应按瑕疵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接受乙方交货后,若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不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天内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解除合同,甲方由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天内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为该批产品已支付的货款。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合同正文相冲突的,以合同正文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购销合同(房产) 篇6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_________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_________。

  四、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_________年。在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在质保期内,卖方应对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2、乙方提供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到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节器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收货时对产品的外观检查或开箱清点,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

  七、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4、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5、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调试合格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标准,所供设备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乙方承诺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向甲方人员赠送现金、物品或以其他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利益。

  2、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签约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于某市某区。乙方系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购销合同(房产) 篇7

  购销合同(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经供方: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

  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2.商品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价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运输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____%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0.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11.风险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争议解决的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4.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有效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房产) 篇8

  一、 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保证网电的性能以及质量,达到网电说明书上提供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2.甲方有义务按时、按量提供网电给乙方,甲方在网电短缺的情况下优先保证乙方的供货。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网上经销所在地为___________,加盟等级___________,购入价为___________,长途时段首次购买额为___________.

  2.乙方首次必须购买___________分钟,以后每月购买___________分钟。如果某一个月不购买或未达到标准购买量,本合同自动失效。

  3.乙方有义务进行网电咨询、介绍等服务,为用户提供一定的售后服务。

  4.乙方不得销售其他品牌的网络电话。

  5.乙方若违反以上任何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网上经销资格。

  三、公司给予总经销的权利

  1.公司免费为经销商提供技术等问题的咨询。

  2.强势的网络广告支持。

  3.免费提供三套群发软件(邮件群发、QQ群发、IP群发),按级别配送测试卡(开户卡)。

  四、违约责任:总体按经济民法典处理1.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甲方、乙方必须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的有效期为______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__日内汇款生效。

  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公司不收现金,请按公司指定账号汇款,否则出现问题公司概不负责。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房产) 篇9

  购 销 合 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一.产品说明

  1、根据甲方提供的现金区域工程图纸,乙方设计产品布置图纸(详见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2、乙方提供的产品参照《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形象建设标准20xx》制定,按照Q/JBJ 01—20xx《金融营业场所安全整体柜台》企业标准设计生产,签章确认后不得单方面更改;如确需更改可经双方协商解决,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二.合同金额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详见附件产品价格清单;

  2、合同总值(大写): (小写): 元。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

  1、付款方式

  1)合同定金: 50 %合同总额即 元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天内支付;

  2)到货货款: 43 %合同总额即 元于安装完毕后三日内,有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给予支付;

  3)合同余款: 7 %合同总额即 元做为质保金。

  2、乙方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全称:

  银行账号:

  注:需方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传真给供方,以免延误交货。合同签定后三日内需方未能付出定金,供方将顺延交货时间。

  四.交货安装及验收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35 日内乙方负责交货,

  交货地点:

  甲方收货联系人及电话:

  2、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运输费用由 乙 方承担。

  3、安装方式:乙方负责安装,安装费用由 乙 方承担。

  甲方应准确提供预留尺寸,确保货到时,顶、地、墙装修达到安装要求(详见附件:产品布置图纸中技术明细要求),甲方提供安装所必须的水电等设施,否则乙方有权暂缓交货及安装,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4、货物验收需在组装完成后由设备使用单位组织进行,如有异议,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逾期5日则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五.售后服务

  1、产品的售后服务由乙方承担 。

  2、乙方对所售产品负责10年内备品备件的供应,免费技术咨询服务。

  3、产品保修期限为2年。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超过5天,应支付交货金额的 1% 元/天的逾期交货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超过5天,须支付货款金额的 1% 元/天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水灾风雪灾害等)不能交货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并注明修改日期。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盖章后传真件视为有效)。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购销合同(房产) 篇10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二、交货时间: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天,卖方需支付卖方____________的定金,剩余货款由买方直接转账到卖方指定账户内。款到发货。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购销合同(房产) 篇11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相关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房产) 篇12

  需方:

  供方: 武汉煊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号:XY20081124 合同日期:20xx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需方预订如下材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出厂标准为准.

  三.运输方式及到站和费用负担:由供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货到工厂后需方验收数量、包装、质量.如遇质量问题,供方将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由双方协定.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合同未尽之经济责任按《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1月18日.

  八、未尽事宜,友好协商。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人代表:

  负 责 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税 号:

  地 址:

  电 话:

  签定日期:

购销合同(房产) 篇13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电煤相关事宜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合同编号:MNTSJS20__RL

  合同签订地点:呼和浩特

  合同购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

  合同销方:

  2、数量及供货期限

  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供货期限:20__年1月1日-20__年12月31日

  3、质量

  3.1、煤种:烟煤;品种:原煤;粒度100mm。

  3.2、质量:入厂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18.82MJ/kg(4300千卡/千克),全水分(Mt)全硫(St,ad)灰分(Aad)挥发分(Vad)灰熔点软化温度(ST)1300℃。

  3.3、上述质量指标中,低位发热量低于要求值时,按本合同第4.2条执行,其他指标中,如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购方可停止进煤,如经过整顿仍达不到入厂煤质量要求,购方可终止执行合同。

  4、价格

  4.1、一票结算,煤价380元/吨(含煤费、运费、装车费及17%增值税)。如遇市场调整,双方协商此价格也作相应调整。

  4.2、质价挂钩办法:如Qnet,ar≧17.98MJ/kg(4300千卡/千克),每升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奖0.09元/吨;16.31MJ/kg(3900千卡/千克)

  克),每降0.0041816MJ/kg(1千卡/千克)扣0.12元/吨;热值低于15.05MJ/kg(3600千卡/千克),厂方拒收,已卸入煤场按150元/吨进行结算。

  4.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煤炭市场价格大幅调整,双方协商后,对供货价格作相应调整,但必须签定调整价格的补充协议或合同。

  5、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5.1、由销方安排车辆拉运,交货地点:热电厂煤场。

  5.2、拉运煤矿及运距:*煤矿,*公里。

  5.3、在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由销方承担。

  6、验收

  6.1、数量和质量验收以金山热电厂过衡、化验结果为准。购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入厂煤车车采样、按批化验,每月对当月各项指标进行加权平均,依据本合同第4.1条、4.2条进行结算。

  6.2、销方在交货后5个工作日内到购方索取化验结果,若5个工作日内未取,购方视为销方对化验结果认同。

  6.3、购方应保存销方备查煤样一个月,如销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可用备查煤样到当地煤质检验机构重新化验,化验结果双方认可。

  6.4、如销方入厂煤属下列情形之一:粒度超标、水份大、矸石或杂物多、高温或火煤、上下分层装车,购方可酌情扣吨,情节严重的,拒绝入厂、卸车,已卸煤场的,不予结算。

  6.5、销方拉煤必须为合同约定矿煤,窜矿拉煤、以近顶远、途中换煤、掺杂使假等行为,均属销方责任,购方除酌情扣吨外,罚款5000~10000元/车,且要求销方立即停止供煤进行整顿,屡次发生或情节严重者中止合同。

  7.结算

  7.1、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7.2、销方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销方到购方核对入厂数量和质量后,购方出具结算手续。

  7.3、购方原则上在次月结算上月煤款,如遇资金困难,可适当延长结算期。

  8、计划

  8.1、销方根据发电厂月度调运计划组织供煤。购销双方应合理安排供煤计划,保持均衡进煤,如因发电厂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予以增补,如因销方原因造成计划未完成,后续月度不予以增补。

  9、本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9.1、本合同生效须满足下列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执行期为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合同一式八份,购销双方各执四份。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10.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呈报各自的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后仍不能解决,则应将纠纷提交签约地法院提出诉讼。

  10.3、法院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4、诉讼费用由败方支付,除非判决书中另有说明。

  10.5、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合同中未提交诉讼的部分,双方应继续执行。

  11、违约责任:

  11.1、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12、其他

  12.1、本合同只对购销双方具有法律约束,不针对任何第三方。除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合同无效。

  12.2、如销方在签订合同后,两月内没有与购方联系,视销方单方终止合同。12.3、在合同煤量和合同期限内,进煤时间和进煤量服从购方安排。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购销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13、签章

  购方:

  单位名称: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热电厂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

  账号:

  销方: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纳税人识别号: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

  账号:

购销合同(房产) 篇14

  民用爆破器材购销合同

  (GF-93-0107)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签订地点:

  合 同 编 号:

  生 产 厂: 牌号商标: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调拨通知书编号: 字 号

  ┏━━┯━┯━━━┯━━━┯━━━━━━━━━━━━━━━━━━┯━━┓

  ┃规格│数│单 价│总金额│

  交 (提) 货 时 间

  │

  ┃

  ┃

  │ │

  │

  ├──┬─┬─┬─┬─┬─┬─┬─┬─┤备注┃

  ┃型号│量│(元)│(元)│合计│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

  ┃1.本合同按《民法典│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6.结算方式及期限:

  ┃

  ┃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

  ┃关民爆器材管理规定执行。│7.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 ┃

  ┃

  │担:

  ┃

  ┠────────────┼─────────────────────┨

  ┃2.质量要求、质量标准:│8.违约责任:

  ┃

  ┠────────────┼─────────────────────┨

  ┃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3.交(提)货地点、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

  ┃:

  │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

  ┃

  │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

  ┃

  │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

  ┃4.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10.其他约定事项:

  ┃

  ┠─┬────────┬─┼─────────┬───────────┨

  ┃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物资主管部门签证意见:┃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签证部门(章) ┃

  ┃供│法定代表人:

  │需│法定代表人:

  │

  (签证不收费)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报挂号:

  │ │电报挂号:

  │鉴(公)证意见:

  ┃

  ┃方│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经办人:

  ┃

  ┃ │帐

  号:

  │方│帐

  号:

  │ 鉴(公)证机关(章)┃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

  ┃ │发贷单位:

  │ │发贷单位: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 │

  │ │

  │(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日期:1993

购销合同(房产) 篇15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品名:

  规格、型号、牌号、商标:

  产地或厂家: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备注:

  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房产) 篇16

  购销合同(工矿产品a)  

  1.格式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内容可以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写,也可以直 接用文字表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担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房产) 篇17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于 日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

  甲方为采购单位、乙方为铝单板供应商。本合同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本合同书共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一、铝单板的单价、数量标板指如下范围:展开长度3000mm,宽度1300mm内的矩形。

  1、交货周期:提供签字确认的加工图纸及色样后,15天交首批订单,之后按工程进度陆续供货。如属甲方后续增补、图纸、颜色不明确等因素,交货期顺延。

  2、此单价已包含税金及运输费,卸货由甲方负责。

  3、定货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二、质量

  1.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其型号、规格等技术要求达到行业标准。

  3.平整度要求:铝单板表面不可有凹凸、裂纹、污点、划痕、扭曲、波浪等现象。

  4.颜色:以甲方签字认可的样品为准,同一大面上不允许出现色差。

  5.质量保修期:2年。产品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后2年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进行更换。

  6.乙方承诺产品质保15年,提供质保书。

  三、交货

  供货地点: ,甲方指派 为收货人。收货人应组织人员收货;乙方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国家建材检验报告。四、 检验

  货到现场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单及本合同共同对货物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迅速予以整改解决。

  五、付款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定金2万;货物到现场结清。

  3.甲方付款时,生产厂家提供等额的产品销售发票。

  六、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延期供货或验收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仅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甲方认可的其他事件。

  乙方延期供货,每日按照延期供货价款的3‰交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甲方延期付货款的(以送货单为准),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付款货物价值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未结清货款前,货物权仍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主处置该货物。

  七、争端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购销合同(房产) 篇18

  购货单位(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 中山市亮而的照明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为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和责任得到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LED照明灯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等)

  第二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首付款,甲方开始向乙方供货。

  2、甲方按合同量完成供货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

  3、合同总价的5%做为质保金,期满一年,甲方如无违约,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支付首期款后 5-7 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梧州市路灯管理处

  3、货运方式: 汽车运输

  第四条 质量标准、要求及保修

  1、符合国家、部委、地区、行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甲方如有要求,以封样为准;

  3、包装标准:标准包装;

  4、质量保证:自收货之日起,因产品本身质量引起故障,免费保修期为3 年;保修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产品,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的维修或更换。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损坏,乙方可进行有偿维修,设备材料等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乙方所辖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八条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购销合同(房产) 篇19

  甲方: 乙方:

  购方为甲方,供方为乙方

  一、条款

  1、包装方式,费用负担

  2、运输办法,费用负担

  3、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

  4、如需乙方种植,甲方应清理场地,及时提供土源,水源,电源及其他有关活动的支持。

  5、包装、运输、整地、栽植、做图等费用为苗款总额之外另加入人民币 元。

  6、因甲方人员、车辆践踏;化学物品污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建植失败,乙方不负担责任。

  7、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乙方人民币元。

  8、给付定金的的时间:。

  9、超欠幅度及计息方法:。

  10、协议签订地点:。

  11、有效期限:年月日到 年月日。

  二、违约责任:

  三、附则

  本协议依法签订,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后即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废除。如因故要变动,应经双方依照规定协商一致后另立协议报有关机关备案,任何乙方不按规定履行协议,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本协议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双方需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购销合同(房产) 篇20

  甲方(购方):_安吉称兴白茶酒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安吉县梅溪镇

  签订时间:20xx年10月15日

  为了促进毛竹生产的发展,畅通毛竹流通渠道,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20xx年11月1日以前,向甲方交售毛竹_500_公斤。

  2、甲方应按照收购时的市场价____元/公斤(大写____元/公斤)向乙方计付贷款。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验收

  毛竹的品种、等级和质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甲方按以上标准组织验收。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货款结算方式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

  乙方交售的毛竹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向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贷款,乙方凭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货款。

  第四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违约自销而不履行合同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与乙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2、乙方交售的毛竹没有达到第二条前款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作降价处理。

  3、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作降价处理。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改变交货时间、地点的,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甲方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确定,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再由双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乙方:

购销合同(房产) 篇21

  卖方:

  买方:

  签订日期:20xx年5月25日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精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 品名:铁精粉

  二、 供货数量:5000吨,周供货量:1000吨。

  三、 供货期限:20xx年5月25日 至 20xx年6月30日。

  四、 质量要求:

  TFe(品位)≥66%,S(硫)≤0.%,P(磷)≤0.010%,SiO2(二氧化硅)≤8%, TiO2(二氧化钛)≤1%,产品不含外来杂质,干基计重。

  五、 结算方式:

  1、 TFe以66%为基准,每升高0.1%,加价2元/吨;TFe≥68%,每升高0.1%,加价3元/吨。TFe0.%,每升高0.01%,扣款5元/吨。

  3、 SiO2>8%,每升高0.1%,扣款2元/吨。SiO2>9%,每升高0.1%,扣款10元/吨。

  4、 TiO2>1%,每升高0.1%,扣款5元/吨。TiO2>2%,每升高0.1%,扣款10元/吨。TiO2>2.5%,每升高0.1%,扣款xx元/吨。TiO2>3%,每升高0.1%,扣款20元/吨。

  5、 TiO2>1%不参与加权平均,其他成分按加权平均计算。

  6、 扣款按照分级扣款累加计算。

  六、供货价格:干基含税现汇到厂价(包含各项运杂费) 592 元/吨(含17%增值

  税)。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可协商,以买方补充协议价为准。

  七、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卖 方负责汽运到 买 方指定铁精粉货场(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胜芳仓库)交货。费用由 卖 方承担。

  八、验收方式:数量以交货场(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检斤为准,理化指标以(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化验结果为准,外观质量以(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验收为准。按照检验批结算。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如质量不合格或不按时履行合同,买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验收交货方退货或一切损失,买方不负保留实物及任何责任。如发现或

  篇二:国产铁精粉购销合同

  国产铁精粉购销合同

  甲方: 签定时间:

  乙方: 签定地点:

  甲方(收货方)愿意从乙方(供货方)购买,乙方愿意向甲方销售铁精粉,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货物名称:铁精粉

  二、货物规

  格:(保证值)

  规格型号:Tfe>65.5 S≤0.3% SiO2≤7%

  三、数量,交货期及交货条件

  1、数量:吨干基。

  2、交货期: 年 月 日付清全部货物

  3、交货地点:(交货条件):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

  四、价格及调整

  1、价格:人民币元/吨(含税价)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3、货物的化学成分均以到厂化验为准。

  五、检验

  货物的质量以双方共同认可化验为准,数量以装船数量为准。

  六、货款支付:

  装船之后10个工作日付清全部货款。

  七、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法律纠纷,则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房产) 篇2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充分沟通基础上,甲方的果蔬常年供应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

  二、甲方将长年供应乙方主要有:大白菜、空心菜、菠菜等,水果有:芦柑、葡萄、水蜜桃等。

  三、本次供应如下表格:

  四、交易额约人民币柒拾壹万肆仟元整,合同签订之日十天内支付定金人民币叁万元整,货款按交易额和交易进度逐量支付,但余款最迟需在交易后一个月内付清。

  五、费用负担,甲方交货前由甲方自理,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过程运费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果蔬的质量确保果蔬“农残”“腐烂”“含贡量”等项检验合格,如因果蔬主要指标检验不合格造成退货,甲方应按实际交易的百分之三十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七、乙方不得拖欠货款,叁万元定金交付之日起应开始交易。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补充条款效力同等,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购销合同(房产) 篇23

  合同编号:_____

  签订日期:_____

  签订地点:_____

  经供方:___需方:___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2.商品质量:

  3.作价办法:

  4.交货时间: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7.结算方式:

  8.运输办法: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__%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0.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11.风险的承担

  12.争议解决的办法

  13.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4.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有效日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到站:               

  开户银行: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购销合同(房产) 篇2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 、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 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钢板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现款提货方式,甲方支付相应货款后,乙方交付相应货物。

  五、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房产) 篇25

  甲方:___

  乙方:___

  一、甲乙双方充分沟通基础上,甲方的果蔬常年供应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

  二、甲方将长年供应乙方主要有:大白菜、空心菜、菠菜等,水果有:芦柑、葡萄、水蜜桃等。

  三、本次供应如下表格:

  四、交易额约人民币柒拾壹万肆仟元整,合同签订之日十天内支付定金人民币叁万元整,货款按交易额和交易进度逐量支付,但余款最迟需在交易后一个月内付清。

  五、费用负担,甲方交货前由甲方自理,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过程运费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果蔬的质量确保果蔬“农残”“腐烂”“含贡量”等项检验合格,如因果蔬主要指标检验不合格造成退货,甲方应按实际交易的百分之三十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七、乙方不得拖欠货款,叁万元定金交付之日起应开始交易。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补充条款效力同等,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购销合同(房产) 篇26

  甲方(需方):__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JC/T2195-20__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25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年月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峻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似相同率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销合同(房产) 篇27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xx年x月x日订

购销合同(房产) 篇28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购买墙纸事宜达共识并签订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货物名称及购货数量

  二、交货与运输

  在甲方施工现场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货款价值

  万仟佰元(¥元)

  四、付款方式

  实行分批次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货物总金额%的定金,即人民币元整;当乙方将货物全部交付甲方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将余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五、施工准备与条件:

  1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

  2甲方供铺贴壁纸墙面的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上清油,或因墙面漏水、渗透等原因对壁纸产生的不良影响,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3由甲方给乙方提供用水、用电等施工条件。

  六、施工时间:甲方根据其装修进程,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七、其它约定

  1、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墙纸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退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

  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年月日

  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购销合同(房产) 篇29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买卖双方同意按____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买卖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买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卖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__%的违约金。

  2.卖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卖方应偿付买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买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卖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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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卖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卖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卖方负责,如经卖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楼房买卖合同 | ·软件买卖合同 | ·二手车辆买卖合同

  ·车位车库买卖合同 | ·钢材买卖合同 | ·木材买卖合同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购销合同(房产) 篇30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地点: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交(提)货时间

  年 月 日之前交货。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国颁标准:行业款式要求:合同约定。

  三、 交货地点:乙方所在地。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公路或铁路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代发货到站地点:己方所在地。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对本产品的质量要求标准,在到货后一星期之内由乙方提出,甲方做售后服务。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在本台同签订后付给甲方30%( )元作为定金,双方交货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的70% 。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照约定质量要求供货的,按合同法赔偿损失。

  2、如供方不能按期供货,应按货款价的1‰每日支付违约金。

  3、如需方不能按期交付货款,除所交定金不予返还外,还应按货款价的.1‰每日支付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协约:双方补充协议,保证客户在使用过程中,3个月内不断跟、断底、不掉色、不变形。

  供方:侯马市轻工城强人鞋店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侯马市轻工城C19-2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侯马支行

  账户: 2890902 2515501

  邮政编码:043000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购销合同(房产) 篇31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_____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 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 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 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 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 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 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 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_____》第二 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 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 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 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 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 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 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 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 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 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 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 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 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 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 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 承运单位按有关_____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_____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 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 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 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 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 五天内开单供应的,_____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 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 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 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 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 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 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 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 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 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 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_____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 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 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 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 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 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 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 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 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_____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 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_____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 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 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 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 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 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 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 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 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 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 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 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 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 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 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 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 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 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_____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 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 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 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 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 .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 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 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 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 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 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_____机关申请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 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编码:       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房产) 篇32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 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 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门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