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产品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次产品的具体购销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诚实信用、自愿的基础。双方就 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以下产品:
二、 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品牌规格技术要求生产,保质保量,决不偷工减料,产品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交甲方当场验收。
三、交货及运输:
本批产品乙方交货期为收定金之日起 天内,运输费用由甲方自理、甲方于交货期起
四、铭牌及包装要求:
所提供产品 为, 有限公司。包装为简易包装。
五、供货方对质量保证要求:
乙方对产品必须调试合格后交付甲方,产品运行中如由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产品保修期 年。
六、售后服务:
甲方如需乙方现场调试,乙方派技术人员现场库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总金额的即¥元( 元整)。剩余款项¥( 元整)产品抵达现场后一次付清。
八、违约处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违约按总金额的 付给对方违约金,如双方协商不成交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有效,在合作期限内双方没有违约和发生重大责任的情况下,本协议有效。
十、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
十一、协议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力设备产品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甲方为一家规模较大的电力设备公司,乙方为进行工程施工与甲方达成合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甲方以______台电力设备出资共计______元,占股_______%。
2、乙方组织工程施工及后续验收等事项,占股_______%。
二、合作项目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合作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与工程施工相符的电力设备(电力变压器型号:_______功率:______)和材料。
2、乙方施工时需遵守国家和供电部门有关电力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
3、甲方不干涉乙方对工程的施工和工人管理,该项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派______名驻地工程代表与乙方就工程事务进行沟通。
5、乙方需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
6、施工电费由双方共同分担。
7、乙方负责聘请施工人员以及人员管理,施工队工资由双方在合作收益中扣除。
四、特别约定
1、工程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电力设施,乙方应如期返还甲方。若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该电力设施,则应于工程期满前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签订协议。
2、施工期间,该电力设施的管理由乙方根据供电部门对电力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和专人管理。
3、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该电力设施进行检验和登记造册。电力设施的登记造册范围为:电力变压器、配电间设施、工程施工区内的电线、电杆以及电柜等相应设备。所登记的电力设施清单双方各执一份、工程期满,乙方应根据登记造册的电力设施和设备,完好的交还给甲方。如发现损坏应由乙方更换和修理完好以后交还甲方。
五、合作收益
1、该工程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
2、该项工程款由乙方结算。乙方应在工程款到账后______日内给甲方分配。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______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作收益中扣收。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意按协议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索赔。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力设备产品购销合同 篇3
合同号:
临时供电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履行地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 供电设备租赁 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甲方提供设备应符合乙方图纸使用和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并合格完备。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两年,即自20xx_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两个租赁年度共计支付租金 万元(包干价),不到两年按两年计,超期后按 元/月支付。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分两次支付。付款前出租方应先开具当期租赁发票交承租方办理手续。
3.20xx年2月20日为本次设备的到场时间。设备到达工地后,因出租方原因若不能通电使用的期间不计费。
4.设备进退场费: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设备的拆除由出租方负责。
第四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设备由承租方配备操作人员,出租方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出租方配合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
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双方协商由承租方赔偿于出租方,赔偿费用不高于投标时的报价。
第八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用电。
2.负责配备设备维保人员,确保设备状态完好。如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单次连续
停电超过24H以上,按8000元/月扣除一个月租赁费。
(二)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负责工作期间设备的保护及看守。
第九条 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书面通知承租
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一)出租方:
1.出租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单位,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方:
1.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
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乌市开发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方设备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日历
日的情况在一个月中累加超过三次,扣除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5个工作日,双方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