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适当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欲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发行”);
2、乙方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具有保荐和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
3、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和承销商。
4、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将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行业规范以及本协议条款,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履行各项义务。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和承销
1、股票种类、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_________________元;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为准。
2、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承销方式采取代销的方式。
3、承销及保荐期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承销期限不超过90天。
保荐期间包括两个阶段:股票发行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股票发行阶段自证券监管部门受理甲方的本次股票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至甲方股票发行完毕之日止;持续督导阶段自甲方股票发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为甲方股票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乙方仍应当继续完成。
4、乙方保荐代表人的构成
乙方指派两名保荐代表人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同时指定一名人员为项目协办人。
5、甲乙双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①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其已向乙方提供了包含甲方及其本次股票发行的全部实质性信息和资料;包含的所有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成份;关于意见、意向、期望的陈述均是认真、适当地考虑了所有有关情况并基于合理的假设作出的,反映了合理的预期;不存在具有误导性的疏漏;自甲方上市以来的信息披露文件和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甲方的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损害的情形;甲方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②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乙方保证具有保荐及承销本次股票发行的能力;乙方指定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为;乙方保证这两位保荐代表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都具备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资格(包括并不限于对证监会上报本次股票发行材料的资格);其已经证券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人名单,其在本协议中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经证券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代表人名单,有权合法从事保荐工作;乙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得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保荐人和承销商的情形;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持续具有从事保荐工作的资格,未被证券监管部门从保荐人或保荐代表人名单中除名。
6.保荐工作的内容与乙方的保荐职责
①乙方应当尽职推荐甲方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并应承担以下保荐职责:?对甲方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根据甲方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工作。?依法对股票发行文件进行核查,向证券监管部门出具保荐意见。
在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
组织甲方及其中介机构对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涉及甲方股票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专业沟通;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证券监管部门备案。协助甲方作出发行和上市时机、发行价格等有关事项的决策。
②在持续督导阶段,乙方应当持续督导甲方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针对甲方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应承担以下保荐职责:
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甲方资源的制度;
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甲方利益的内控制度;
督导甲方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与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并督导甲方有效执行;
督导甲方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督导甲方有效执行。
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督导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持续关注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持续关注甲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与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避免同业竞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在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③在持续督导阶段,乙方应持续关注以下事项:
甲方经营环境和业务状况,如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的变更等;
甲方股权变动和管理状况,如股本结构的变动,控股股东的变更,管理层、管理制度和管理政策的变化等;
甲方市场营销,如市场开发情况,销售和采购渠道,市场占有率的变化等;
甲方核心技术,如技术的先进性和成熟性,新产品开发和试制等;
甲方财务状况,如会计政策的稳健性,债务结构的合理性,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乙方为履行保荐职责所应关注的其他事项。
④乙方应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对于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当就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对于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乙方应当就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对于需要披露的担保,乙方应当就担保的合规性、是否采取反担保措施等事项发表意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协议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国____公司和____国(或地区)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地点)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_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号。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
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同意在______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市______路____号。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七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九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6个月前,向______提出申请批准。
第十一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____%。
(二)对内销售______%。
(注:销售办法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售部分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和________有关税收的规定交纳各种税款。
第十三条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四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元。
第十六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其他用地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元,其中:
现金____元;
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元(详见附表);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七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天内办完用地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伺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人合作公司在____的银行开立的账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八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天内运至____目的地。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九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的申请批准、向有关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______省(市)《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机械设备等运至____目的地;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由董事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会董事长由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由____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4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六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七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软件开发实施组织方)
乙方:____________乙方公司全名
地址:乙方公司地址(如有搬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于上海市 普陀区 签订本合同。双方申X,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技术开发项目的内容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包含软件开发、测试、安装和质量保证;该日期仅供参考,实际开始时间以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因需求变动、优化完善产品或其它客观因素原因可能造成延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 整个开发周期分四个阶段:
3.1 第一阶段(需求确认与设计),乙方提供全部UE原型图:______ _______天,UI设计稿:_____________天。期间甲方需提供给乙方所需要的相关文件(图片,文字,),若因甲方未及时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和出现需求变更及反复修改导致延误超时,所延误的时间则按合同规定的总开发周期继续往后延伸,因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每三天正面互动),乙方提供全部UI交给甲方确认,时间: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3.2 第二阶段(封闭开发):第一阶段后,乙方进行程序封闭开发,开发时间:______ _______天,提交给甲方测试,时间为: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若因甲方未及时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和出现需求变更及反复修改导致延误超时,所延误的时间则按合同规定的总开发周期继续往后延伸,因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3.3 第三阶段(软件测试):完成项目最终验收,项目测试至最终验收:______ _______天,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若因甲方未及时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和出现需求变更及反复修改导致延误超时,所延误的时间则按合同规定的总开发周期继续往后延伸,因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3.4 第四阶段(维护)
1. 维护一年
2. 一年后如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软件技术维护服务,维护费则按照此项目开发总金额的百分之15%收取。
第四条 任何阶段需求设计的变更都可能严重影响开发进度和大幅增加工作量;甚至造成项目进度不可控,最终可能会导致项目失败的风险。进入3.2阶段后甲方尽可能不变更需求和设计,如果确实需要变动应提前告知乙方,并协商一致后方可;乙方不承担任何变更造成的进度延时的责任和后果,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若发生工作量的大幅增加甲方要支付额外费用,额外支付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在金额确定前乙方不得停止现有的工作进度;乙方若认为变动可能将带来工作量大幅度增加或严重影响开发进度导致不可控,乙方有权拒绝,如最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仅需支付乙方实际已发生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开发阶段的费用。
第五条 合同履行地点是上海,乙方所有开发人员办公地点都在上海;乙方开发人员在上海可自行选择工作地点,但要保证和甲方产品需求设计人员的有效沟通;质量保证阶段乙方提供有效支持。
第六条 乙方负责软件的开发实现,产品投入运行需要的原始数据、网络和硬件都由甲方提供。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现某个功能需要额外原始数据,甲方要负责尽快提供或者选择放弃该功能的实现。乙方不对甲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正确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合法性负责或承担责任;也不对甲方提供的硬件或机房网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负责。乙方有义务对软件数据的真实性给予甲方或负责人合理性的建议
第七条 软件开发是人从事创造性的智力活动;乙方认真设计、开发编码并进行严格测试;甲方通过前期需求设计、全程严格管理和后期认真仔细的验收等手段,力争得到一个稳定满意的产品。这些工作都不能保证产品一定是没有bug的完美的产品;发现bug乙方要第一时间予以响应,分析原因,给予解决问题,如果涉及到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响应来共同解决。如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及时解决bug后,甲方不能以软件存在bug来对乙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扣款、拖欠款项、威胁和起诉。如在发现bug后,乙方拒不配合甲方解决或者采取其他消极手段拖延时间,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等手段以达到将软件制作完善的要求
第八条 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及验收。
8-1、合同金额:总费用金额:(大写:______ ),期间甲方若增加或变更需求产生的费用另计,合同约定项目开发完毕且一年维护期满后甲方若继续需要乙方提供支持和完善服务,费用则按照此项目开发总金额的百分之15%收取。
8-2、付款方式:
8-2-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三日内须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的3%( )款项,作为预付款,若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付款,则按照甲方付款日为准,为项目启动日
8-2-2在项目UI设计稿确认后三日内须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的3%( )款项,若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付款,则按照甲方付款日为准,为项目启动开发日,因付款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8-2-3在项目数据库后台管理开发以及项目开发完毕交与甲方测试后的三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的3%( )款项,若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付款,则按照甲方付款日为准,为项目测试日,因付款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8-2-4在项目于由甲方验收结束后,甲方应三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尾款的1%( )款项,若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付款,则按照甲方付款日为准,为项目交付日,因付款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3-3打款账户:
账户类型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公司全名
乙方公司开户行
验收
8-3-1 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符合甲方呈乙方的书面要求及各项技术指标。
8-3-2 包含本附件中双方所确认的功能。
8-3-3 验收期限为1个工作日。验收标准为:___.程序正常运行;b.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实现;c.项目按时完成;d.源代码设计文档和源代码齐全;。
8-3-4 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项目工作成果后1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后,乙方将系统架设到甲方指定的服务器上。
第九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9-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1 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各项技术指标及功能(详见附件一)。
9-1-2 本合同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9-1-3 甲方拥有本合同标的软件、设计和源代码的所有著作权权利,乙方仅接受甲方委托进行开发,乙方不享有对于本合同标的项下软件、设计和源代码的任何著作权权利。
9-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9-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2-1 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进行开发设计。
9-2-2
1、根据软件设计为甲方提供培训和技术咨询。
2、开发完毕,乙方应将系统的所有文件、源代码等移交给甲方。
9-2-3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项目开发成果及开发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材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9-2-4 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十条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软件必须是自行开发的,保证不是侵权软件,并依据需求功能说明文档进行开发,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需求设计;乙方严格按照合同附件甲方提供的需求功能设计,项目开发期间甲方要求需求功能变动,乙方可根据甲方的需求变动大小与甲方协商费用与工期另计。乙方在开发过程中不得减少合同附件中甲方提供的需求功能,乙方在开发需求框架内不得恶意增加开发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包含的附件有:
1 附件一:需求功能说明文档
第十六条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第九条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返还上述费用并应对甲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第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二条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 :________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