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闽委办[]52号)及市委、市政府《批转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XX年度县(市、区)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年度县直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一、评估范围
XX年县直部门绩效评估范围是县直对接南平市XX年度绩效评估的责任单位(包括垂管单位),共34个。
二、评估内容
对接市直部门评估体系,县直部门绩效评估主要内容分为:业务工作实绩、机关能力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创业竞赛。
发 改 局:(1)绩效评估 (50分)
①gdp增长率 (20分)
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20分)
③非国有投资比重 (10分)
(2)创业竞赛 (30分)
(3)机关能力、作风建设 (20分)
经 贸 局:(1)绩效评估 (60分)
①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7分)
②非国有工业产值 比重 (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