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工作方案 篇1
一、督查内容
(一)20__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10个方面36大项重点工作(详见附件1)。
(二)督查重点:1.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和其他量化指标任务及梳理的一批重点跟踪任务共129项;2.市十件民生实事共15项(详见附件3)。总计144项。
实施过程中,市府办公室将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整完善督查重点,并及时下达督查清单。
二、督查方式
(一)建立台账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根据工作安排,市府办公室对督查内容建立台帐。各项重点工作均明确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各项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和市分管领导、协调副秘书长、牵头承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个别事项列明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3)。各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建立台帐,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台帐掌握情况,市府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核查,重点是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展明显滞后事项。
(二)“亮灯”管理与约谈整改相结合。市府办公室按照确定的督查重点任务的节点目标跟进督办,对督查重点任务实行“季通报、季亮灯”,对市十件民生实事实行“月专报、季通报、季亮灯”管理(对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绿灯”,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黄灯”,连续2次亮“黄灯”事项亮“红灯”)。对工作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或被亮“黄灯”的责任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府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限期完成任务,并抄送市分管领导。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由市府办公室提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由市府办公室存档。
(三)情况通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市府办公室定期以《河源政务督查》形式通报督查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典型,批评不落实案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市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是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重承诺,是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排头兵、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重要抓手,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承办的20__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内部责任、县(区)任务等。
(二)敢于担当,同心协力推动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牵头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注重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分析问题。要敢于担当,特别是对涉及征拆、邻避效应等问题的工作要敢于碰硬,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卡壳”问题,要及时报市政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配合单位开展履职督查、对口督查、主动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配合单位要与牵头责任单位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扎实推进,依时报送相关材料。
1.附件2、3中各项督查重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__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名确认,于20__年2月17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
3.确定了建设主体责任单位的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该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__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于20__年2月11日前报牵头责任单位。同时,对附件2所列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对附件3所列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
(四)其他事项。如任务推进后期要调整节点目标,需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要取消年度督查考核,需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督导工作方案 篇2
为做好20xx年全区“双减”督导工作,更好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实现以督促减,以督增效,根据《20xx年全省“双减”督导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区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双减”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时间
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督导检查(第二季度集中督导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20日);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定期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督导。
三、督导内容
(一)校内工作
重点督导校内考试和招生录取情况、校内作业和批改情况、有偿补课等行为、课后服务工作。
(二)校外培训工作
重点督导是否存在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培训材料和人员管理是否规范、培训机构风险防控是否到位等。
四、督导方式
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双减”是顺民意、利长远、固根本的德政工程。“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县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和县(市、区)政领干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主要内容。各单位、责任督学和社会有关力量等要同向发力、共同用力,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义务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责任督学要通过月月督导做实日常监督,实现对义务教育学校督导的全覆盖;义务教育独立检查员、校外培训特约监督员要按照各自负责或区域,定期开展检查。
(二)聚焦工作成效。按照“有限督导、无限威慑”督导要求,突出精准、精细、精确,重点推动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真督实查,既要发现亮点,也要找准问题,严格落实整改,确保“双减”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切实推进“双减”工作取得成效。
(三)严肃追究问责。对工作滞后和不作为的'予以书面或口头通报;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予以约谈;对有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校外培训机构重大违规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网站予以公开曝光。
对多次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及我省实施规范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整合教育、市场管理、公安等部门力量,建立综合、联动机制,督惩结合,强化执纪。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义务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将阶段性“双减”工作情况形成自查小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和亮点、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打算等),接受季度集中督导时交给督导组。各督导组于5月31日前,将20xx年第二季度开展“双减”督导工作总结及问题清单报送区教体督导办。
督导工作方案 篇3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和《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3号)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全区中小学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指导,深化教育改革,规范办学行为,优化学校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优质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评估在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中的激励、导向作用,督促、指导中小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学校管理,实施素质教育,不断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夯实教育基础,提升学校的办学效益和水平,有效促进我区教育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评估内容和标准
本方案的督导考核内容共分为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六大部分,每部分细分若干项具体指标,分别予以一定分值;同时,加设奖励分。
(一)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10分)
主要考察学校的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领导班子建设(10分)
主要考察班子建设、班子成员的工作实绩(包括所任学科成绩、听课情况等)、治校方略、管理措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
(三)教师队伍建设(10分)
主要考察学校在师资配置、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培养,教师考核评价工作等情况。
(四)学校管理(18分)
主要考察学校安全工作、课程计划、学籍管理、财务后勤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和推进学校特色教育等工作情况。
(五)教育教学管理(24分)
主要考察教学常规管理、校本教研、德育团队工作、功能场室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远程教育资源利用情况、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学生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情况等。
(六)教学质量(28分)
主要考察学校在巩固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措施、加工能力、成效、重点指标完成情况。(测试成绩以高考、中考、小学质量监测及市、区统考统评科目为主)
(七)奖励分(5分)
根据学校集体或教师个人取得的荣誉,给予奖励分。
三、评估程序
区教育局将从20xx年秋季起,组织评估组或委托第三方采用不定期的形式深入各学校,通过察看校容校貌、听取汇报、专访教师、查阅日常工作台账等方式,对照评估内容进行全面督导评估,并印发评估通报(每学年评估一次)。
四、结果运用
(一)评估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5分至90分以下)、合格(60分至75分以下)、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占10%。
(二)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班子成员的工作绩效,存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优、评先、提拔的重要依据。
(三)评估为“不合格”的学校,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调整,学校主要领导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讨。任职学校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校长,予以免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督导评估工作在推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按督导评估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教育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订完备的工作计划,加强班子建设,管好教师队伍,加大教研工作力度,在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下足功夫,为提升我区教育整体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蔡奋雄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广同志兼任,成员在有关股室及学校责任督学中抽调。
督导工作方案 篇4
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市教育局秋季开学工作会议要求,拟定于9月7日至18日组织开展20xx年全市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为确保督导工作高效实施,经教育督导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局党委同意,特制定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方案。
一、领导小组
总指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督导范围和内容
(一)自查督导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在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开学工作动态、收集典型经验的基础上,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1.安全工作方面。重点督查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及"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校园一键式报警设施安装情况;开学初是否对校园及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是否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了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
2.疫情防控方面。重点督查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的建立、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及管理、宣传教育三个方面。
3.规范办学行为方面。重点督查是否落实招生政策;是否有大班额现象;是否均衡编班;是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严格落实收费政策。
4.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是否按规定配齐教师;教师学科及专业结构是否合理;了解音体美及小学科学等学科教师配备情况;是否超编配备代课教师;教职工分工分课是否均衡;学校管理干部兼课情况;是否有关于教师有偿家教家养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的整治方案。
5.教育教学方面。重点督导学校是否开齐开足课程;是否有落实教学常规管理的工作细则。
6.食堂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浪费现象;是否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是否公示带量菜谱及成本核算,做到保本不盈利;是否设立采购台账;是否成立膳食委员会;是否落实校长、教师陪餐制度;调查师生就餐满意度情况。
7.局机关干部下校指导方面。开学期间,局班子成员、股室长等局机关干部是否下校指导开学工作。
三、督导程序
(一)学校(园)全面自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督导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好相应附件。
(二)中心学校全面督查。各中心学校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收集并整理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自查表,指导各校(园)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
(三)教育督导中心全面督导。教育督导中心组织督导组对所有市直学校、部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抽查(10所学校以上的镇、街道覆盖率50%以上,10所学校以下的镇、街道全覆盖)。听取市直学校校长、中心学校校长开学工作汇报(安全、人事、教学、督导等分管负责人须参加),实地察看校园、查阅资料、访谈师生,并将督导基本情况向各单位反馈。
(四)教育系统全面通报。督导中心将根据各督导组督导情况形成专项督导报告,经局党委审核后,向全市教育系统通报。
四、人员安排
第一督导组
组长:
指导员:
成员:
督导单位:一中、二中、四中、五中、陶瓷烟花职校、五雅中学、德才外语学校、渌江职业技术学校。
第二督导组
组长:
指导员:
成员:
督导单位:来龙门街道中心学校、李畋镇中心学校、白兔潭镇中心学校、浦口镇中心学校、王仙镇中心学校、沩山镇中心学校、青云学校、机关幼儿园。
第三督导组
组长:
指导员:
成员:
督导单位:阳三石街道中心学校、船湾镇中心学校、泗汾镇中心学校、沈潭镇中心学校、孙家湾镇中心学校、东富镇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第四督导组
组长:
指导员:
成员:
督导单位:仙岳山街道中心学校、明月镇中心学校、嘉树镇中心学校、茶山镇中心学校、均楚镇中心学校、石亭镇中心学校。
第五督导组
组长:
指导员:
成员:
督导单位:国瓷街道中心学校、长庆示范区中心学校、左权镇中心学校、板杉镇中心学校、枫林镇中心学校、官庄镇中心学校。
五、工作要求
1.督查结束后,各组资料员收集整理好督导资料,形成书面督导报告,组长审核后于9月23日前交综合办易景军处。
2.督导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督导工作方案 篇5
一、目标任务
结合国考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督促指导乡村补短板、强弱项、转作风、抓落实、促提升,全力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二、时间安排
20__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
三、督查范围
10个乡镇全覆盖;每乡镇抽取2-3个脱贫村和1-2个脱贫人口、监测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每村抽取3-5户,每乡镇实地查看项目不少于1个。
四、督查内容
(一)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面。聚焦中办国办《通报》
指出6个方面问题和点对点反馈我省3个方面8个问题、以及资
金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具体看4项内容:
1.责任落实
在问题整改上,乡镇党委政府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是否到位,整改推进是否有力,整改进度和成效如何;在工作推进上,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是否形成,目标管理、工作推进、政策调整机制是否健全;在学习培训上,就加强干部能力建设乡镇开展培训轮训的进展和效果如何。在驻村帮扶上,驻村帮扶管理是否规范,帮扶工作开展是否有力有效。
2.政策落实
脱贫人口和防贫监测对象应享受政策是否全面落实。“三保障”问题是否动态清零,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是否全面提升。兜底政策是否全面落实,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3.工作落实
产业发展情况。收益分配评议公示资料是否齐全,有劳动能力的是否存在“一股了之”,对有贷款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是否做到应贷尽贷。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达标,村干部对集体收入构成是否清楚。
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情况。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比例如何,公益岗位安排是否合理,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数据质量是否真实准确。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是否健全。致富带头人的示范
引领和帮扶带动能力是否提高。引导大学生、退役士兵回乡任职,
外出人员回乡创业效果如何。
资金项目管理情况。衔接资金项目是否按规定公告公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资本台账,是否有管护办法、管护台账,收益分配是否按规定落实。
4.成效巩固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是否有所提升,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的风险;衔接政策执行中是否有搞变通、打折扣现象;是否存在负面舆情,处置效果如何。
(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方面。聚焦落实防贫监测“早、宽、简、实”要求,具体看4项内容:
1.“早”,是否做到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农户申报渠道是否通畅,基层排查是否全面,预警信息核查是否及时,村防贫网格员防止返贫政策是否熟悉,监测对象是否及时纳入。
2.“宽”,是否把识别认定标准放宽,是否做到了应纳尽纳,能纳多纳。是否存在人为提高门槛、对子女有房有车的“一刀切’
等,是否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
3.“简”,是否简化程序,是否做到15天内完成识别纳入;是否存在民主公开不到位问题。
4.“实”,防贫监测针对性帮扶是否实,是否对有劳动力和无劳动力监测对象采取差别化帮扶政策,帮扶措施是否实用有效。
(三)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方面。聚焦克服疫情影响持续巩固脱贫成果,重点查看贯彻克服疫情的政策举措是否到位。稳岗就业方面,因疫停工、因疫返乡回流、因疫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是否采取帮扶措施,并已帮助实现就业。产业帮扶方面,因疫情暂停或间断生产的帮扶产业项目是否已恢复正常生产,因疫情出现的产品滞销是否得到解决。
(四)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方面。聚焦“两个高于”目标,重点看5项内容:
1.抽查20xx收入下降的脱贫户,看是否实施台账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今年收入正增长。
2.抽查收入低于我省监测标准7300元的脱贫户,看是否实施重点帮扶,确保今年收入高于监测标准。
3.抽查收入低于全国脱贫人口平均水平12550元的脱贫户,看实现是否制定增收目标计划,力争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4.抽查收入中“其他转移性收入”占比异常过高的脱贫户,看是否存在“赡养费凑收入”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产业、就业等方面收入。
5.抽查整户无劳动力且收入较低的脱贫户,看如何采取措施,确保无劳动能力脱贫户持续增收。
五、督查方式
(一)掌握整体情况。简要了解村级总体工作情况,包括年度工作部署、推进举措、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等。
(二)随机抽样调查。每村随机至少抽取3户(含脱贫户、监测户、一般户),对国家反馈的点对点问题实行全覆盖督导。
(三)开展座谈访谈。采取小型座谈会或个别访谈的形式,在村与乡镇、村干部、驻村干部、群众代表等进行座谈访谈,了解工作实情、查找薄弱环节、听取意见建议。
(四)实行明查暗访。在全面调查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进行电话暗访,掌握实际情况,暗访发现问题要在问题清单中注明。
六、工作要求
(一)保证督查质量。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工作层面存在问题,提高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反馈意见建议。专项督查结束后,逐乡镇列出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反馈乡镇进行整改。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加重基层负担,防止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高督查实效。
督导工作方案 篇6
为做好20xx年全区“双减”督导工作,更好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实现以督促减,以督增效,根据《20xx年全省“双减”督导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区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双减”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时间
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督导检查(第二季度集中督导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20日);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定期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督导。
三、督导内容
(一)校内工作
重点督导校内考试和招生录取情况、校内作业和批改情况、有偿补课等行为、课后服务工作。
(二)校外培训工作
重点督导是否存在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培训材料和人员管理是否规范、培训机构风险防控是否到位等。
四、督导方式
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双减”是顺民意、利长远、固根本的'德政工程。“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县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和县(市、区)政领干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主要内容。各单位、责任督学和社会有关力量等要同向发力、共同用力,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义务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责任督学要通过月月督导做实日常监督,实现对义务教育学校督导的全覆盖;义务教育独立检查员、校外培训特约监督员要按照各自负责或区域,定期开展检查。
(二)聚焦工作成效。按照“有限督导、无限威慑”督导要求,突出精准、精细、精确,重点推动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真督实查,既要发现亮点,也要找准问题,严格落实整改,确保“双减”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切实推进“双减”工作取得成效。
(三)严肃追究问责。对工作滞后和不作为的予以书面或口头通报;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予以约谈;对有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校外培训机构重大违规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网站予以公开曝光。对多次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及我省实施规范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整合教育、市场管理、公安等部门力量,建立综合、联动机制,督惩结合,强化执纪。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义务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将阶段性“双减”工作情况形成自查小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和亮点、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打算等),接受季度集中督导时交给督导组。各督导组于5月31日前,将20xx年第二季度开展“双减”督导工作总结及问题清单报送区教体督导办。
中小学(幼儿园)“双减”督导工作实施
督导工作方案 篇7
督导室是一个综合部门,是一个可大可小的机构,工作弹性很大,我们必须学会自己自觉找工作干。本期督导室工作将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齐头并进,全面展开。现将本年度督导室的计划简单做一规划。
本期学校校督导室将紧紧围绕学校工作思路,并按校领导的指示,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密切配合各有关处室,尽心尽力进行督导工作,切切实实发挥督导作用。本年督导室将克服面子问题,进行全面督导,使学校的各块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确保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不停留在纸张上,为写计划而写计划。针对计划的落实情况期末将对各部门有一个评议。下面我只说一下几项重点工作的督导,以重点工作带动其他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对照学校的周历表逐项落实。
一、教学督导
围绕学校工作思路中的创新教学流程管理,突出‘四精四必’,结合教导处的工作计划进行一项项落实。深入班级,强化听评课,随时抽查教师的教案、作业及批改情况,并做好情况记录。及时与相关教师交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每星期至少听两个人的课,检查一个人的教案作业。特别是对新进教师和青年教师加强听课和交流,并及时结合教导处进行反馈。确保精选、精讲、精练、精批。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评必补落到实处,真正减轻师生的负担四精四必是重点,是我校今年的新举措,三名工程更是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改革是我们的常规工作,在教导处的工作计划中都有具体实施方案,我们将逐项检查落实情况。
二、教科研督导
本期我校的一个重点工作就是全员育人导师制的落实情况,教师育人、学生育人、家长育人要落到实处,不能流于行式。根据以往经验,这项工作很多都只是做些表面文章,应付应付学校检查,并没有真正起到导师的作用。本期将围绕学校思路中提到的抓好‘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强化‘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中提到的:
1、强化捆绑评价。
2、继续开展全体教职工‘走千家、串万户大家访’活动。3、强化评优、评先及结果的利用三条进行检查,逐项落实。另外教室图书角的合理使用,推进教师的专业阅读,如何做好定向阅读与自由阅读相结合等等工作,要求教科室都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认真开展活动。
教师健康的心理素质不仅是学生成才的根基,也是教师教书育人的重要保证。争做阳光实中教师也是我校本期提出的一项重要活动,教科室也有具体措施,工会上有活动计划。督导室将深入教师调查走访检查活动落实情况。
三、督规范
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强化实验中学学生特殊品质的形成,做到勤、孝、礼、信四字学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没有一系列的活动做载体,是根本做不到的。这就要求政教处团委认真落实计划中的各项活动。将示范班级、文明班级、周流动红旗模范班主任评比活动扎实有效不折不扣的开展。本学期也将对此项工作进行重点督导,深入到教师学生中调查走访,检查活动落实情况,效果是否明显。规范管理涉及部门较多,例如总务处的公物管理是否规范,教导处对学生学习规范的落实是否到位,政教处对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是否只是流于形式等等。督导室将对照各部门的计划一一检查落实,结果计入部门考核。
四、督活动开展
一切工作要出效果,都离不开活动的开展,根据学校工作思路,本年度我校将开展多个大型活动,我们不能只重形式不只效果,为活动而活动,劳民伤财不出效果,要求每项活动都必须认真准备,有计划有方案,而且每套方案必须是集体研讨出来的,必须有实效性,考虑要细致要全面。尤其是六个节的开展、校长助理竞选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是为学生施展才华搭建的舞台,更不能小瞧了,不然的话会适得其反。
五、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不仅是我校更是全市的一项大事、要事,更不能马虎,文明创建不同于卫生创建,文明涉及方方面面。创建工作范围广战线长任务重,一直到9月份才能验收完毕,希望老师们也有个思想准备,认真对待。关于创建上学期学校已成立了校创建办,配备了兼职人员,成立了创建督查小组,督查组的工作职责及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细则也全部到位,关于考核细则下来后将公布在校园网上,细则内容较长,涉及档案材料、环境卫生、文明礼仪,关系到各部门(包括西校区)、各年级、各教室、各功能用室,尤其是伙房、商店、厕所、寝室等,牵涉到全体师生,我不在这一一细说,我只把有关责任追究简单给大家通报一下。
1、所有考核细则,有与市、局创建文件相违的,按照市局处罚决定执行。
2、学校督查所发现一处不合格,扣相关处室及责任人考核分1—2分,最终结果与学期考评挂勾,学生出现问题的,直接与班主任和导师考核挂勾,并以黑板报、校园网、文字材料、学校文件等各种形式进行通报批评。
3、创建小组每天检查两到三次,发现问题先以通知单的形式一式两份告知有关负责人,一份交由有关负责人,一份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校创建办存档备查。通知单规定问题整改日期,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到位的,交由学校班子研究或以工作动态或以文件形式通报并备案。
4、凡被上级创建部门发现问题的,如校创建小组没有检查出来的问题由校创建办负责,凡已通报给相关责任人但没有整改到位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后果、以上创建工作责任追究适用于所有督导室工作,校创建办所有的检查全部列入督导考核。本年度各部门所有工作督导室将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对临时性工作要全程跟踪参与,考核最后效果。督导工作做到日日有记录、周周有小结、月月有汇总、期期有结论。所有发现问题我们都将记录在案,做到有据可查,期末将根据记录有根有据的对各部门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督导工作方案 篇8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根椐《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县域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xx〕11号)要求,依据《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以下简称《督导细则》),特制定本次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一、督导内容
本次督导内容包括管理机构、管理机制和学校建设等方面,学校建设方面重点为理化生实验室、科学实验室、音体美专用教室、图书馆、信息中心等馆室建设及使用。通过此次督导,能及时总结和宣传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典型经验,促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对学校在教育技术装备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提升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督导方式
1.听取学校领导关于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专题汇报。
2.巡视校园,了解教育技术装备建、配、管、用等情况。
3.进行巡课,查看各教师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开展学科教学情况。
4.进入专用教室,督查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1)检查教育教学设备的运行情况。
(2)查看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记录。
5.召开教师座谈会,询问教育技术装备的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6.对学校装备管理员访谈,了解学校装备管理与使用情况。
7.学生问卷调查,调查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使用情况。
8.与学校领导座谈,听取装备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装备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促进整改。
三、督导程序
1.责任督学按照区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方案,结合督导学校特点,制订驻校督导方案。
2.督导方案于正式督导前一天送达被督导学校,上传学校网站。
3.听取学校专题汇报,查阅资料,巡视现场,召开座谈会,做好问卷调查。
4.责任督学出具督导报告,并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
5.学校报送整改方案或整改报告。
6.跟踪了解学校整改落实情况。
四、督导要求
1.学校做好关于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专题汇报的相关准备。
2.学校提供《督导细则》中的相关工作台账资料。
3.学校配合做好座谈、问卷调查工作。
4.学校根据督导意见反馈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或报告,并在校园网站上公示本次督导的有关材料。
5.学校督导联络员将《督导方案》《督查记录表》及座谈(访谈)记录、学生所有问卷、本次督导意见反馈书、学校整改落实情况表等一并整理归档,存放在责任督学工作室。
督导工作方案 篇9
各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
为确保全区学校秋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各学校开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xx年2月23日-2月29日
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规范教育收费
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规定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是否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收费票据,票据填写是否规范。
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校违规收取补课费问题。
是否存在强迫或变相强迫收取服务性收费情况。
是否存在代保险公司收取商业保险费,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是否存在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是否存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代收费是否按规定进行结算,教材费是否按照实际采购价与学生进行结算。
民办学校是否达到“五独立”要求,是否按照核定标准收费。
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是否开通绿色通道,办理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安全稳定工作
校园内在建工程安全情况,在建工地及人员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制度是否上墙。
新竣工校舍是否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张贴在醒目内置,质量、消防、防雷设施等是否验收合格。
校舍、教学及辅助用房安全情况,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安全防控情况。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新修或改建校舍必须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学校常规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
交通安全特别是校车安全情况。非专用校车是否已全部停用,专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防范高温、洪涝等自然灾害工作情况。
防溺水事故工作情况。
排查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
学校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防控情况,食堂安全及饭菜价格情况,卫生防疫状况。
(三)保障工作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到位情况,重点检查义务教育中小学开学运转所需经费是否划拨到位。
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xx年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是否按标准拨付到位。
新成立的民办学校是否达到办学条件。
学校建设项目进展,特别是“全面改薄”项目、农村学校食堂、教师周转房建设和假期维修项目完成情况。
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及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准备情况。
教材等教学用书到位情况。
教职员工到岗和稳定情况。
假期教师参加“国培”、“市培”及区县或学校组织的培训情况。
教师提前备课等开学准备情况。
(四)基础教育
幼儿园依法办园、规范办园情况。
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情况,新生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及保学控辍情况。
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情况,目前“大班额”占全区(县)总班数的比例,较去年同比下降的幅度。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情况。
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音、体、美、科技、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是否纳入课表。
是否按规定安排学生作息时间,有无加重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行为。
个试点区县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五)中职教育
高中阶段普职协调发展,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学校招送生任务完成情况。
规范中职招生行为情况。
中职开学教学准备情况。
新生报到注册、教育、管理等有关工作情况。
实习实训管理情况。
(六)其他工作
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落实《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和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在学校开学、教师节等重要节点是否存在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的情况。
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情况,中小学责任督学配备、培训和待遇落实情况,中小学和幼儿园是否制作并悬挂责任督学新公示牌。
三、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工作相关要求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接此通知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本校(园)开学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育秩序。
(二)各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对所辖片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并撰写汇总后的情况报告,于3月5日前将情况报告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电子文稿传至)。
(三)区教委各督导检查组负责相关直属学校督导检查工作,同时在听取教育管理中心开学督导检查报告的基础上,抽查相关教育管理中心所辖学校开学情况。
(四)开学检查要突出督导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法,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基层负担,遵守廉政规定。
(五)教委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检查组所需交通工具,各牵头责任科室负责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
督导工作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连云港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及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海州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各街区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在商业街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教训,以街区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门头店招、户外广告牌安全、楼顶高空坠物为检查重点,对各包街领导、包区域人员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落实安全职责不到位的,进行层层问责;坚决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意识淡薄,有安全隐患“屡教不改”的街区商户;查找和整治街区一批难治理或者久治不绝的安全隐患,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督促实行停业整顿,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商业街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推动全区“三区两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陇海步行街、盐河巷、民主路老街、花鸟鱼虫市场
三、整治重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不严守安全、环保红线,不能严把安全关的商铺要坚决采取措施。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二)火灾防控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问题,其中包括:陇海步行东街南附街美食港湾、东街二楼餐饮、步行西街美食广场、盐河巷餐饮及夜市、民主路风情美食街等人流密集场所,陇海步行中街二、三楼“多合一”场所,各街区公共区域的亮化设施,群租房、酒店、旅行社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家庭作坊违规搭建、店内用电线路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三)门头、户外广告、公共设施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破损、锈蚀,年代久远存在安全隐患的门头店招、户外广告牌,以及街区灯箱、路灯等公共设施安全,侧重广告牌内部结构锈蚀程度的评估,特别是超期服役的广告载体。盐河巷、民主路破损的外墙体,花鸟鱼虫市场建筑屋顶、阳光棚、下水道等安全隐患。
(四)街区燃气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五)游乐设施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陇海步行西街和民主路游乐设施安全及未定期检查、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六)消防设备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人流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存在的消防隐患,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等问题;公共场所电梯及电气设备线路、街区餐饮场所燃气及冷库使用环节存在安全隐患等。
(七)群租房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各街区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未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出租的房屋不符合房屋建设、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规定,出租人、承租人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堵塞消防通道、私拉乱接电线、随意给电动车充电,以及未定期检查和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等问题。
四、时序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各街区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结合各街实际,深入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各街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在12月底前,要摸清所在街区经营商户数量、基本情况、区域分布以及存在的主要重大风险隐患,统一上报至发展中心安全科。同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在街区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9月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今年以来街区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汇总,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发展中心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上报至区专治办。20xx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商业街区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及省、市、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20xx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街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切实消除隐患盲区。
各街区专项整治工作组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3日前报送至发展中心安全科。
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底)。各街区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商户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20xx年11月18日前,各街区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统一报送至发展中心安全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陇海步行街、盐河巷、民主路老街、花鸟鱼虫市场结合街区实际,成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设组长,对所在街区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商业街区负责人姚柱同志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针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街区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好各自街区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要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各街区专项整治工作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商业街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范围分工表》,细化安全责任分工,确保每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街区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街区商户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加大媒体的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加大持续曝光力度,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推动商业街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督导工作方案 篇1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长春市20xx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和《高新区20xx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市政府春季防火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全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动员全校力量,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明确任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稳定校园,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任务措施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防火万无一失。
学院成立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春季防火工作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春季防火专项会议,对我院今年春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贯彻落实《消防法》,施行岗位责任制,单位法人代表为学院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处、室、部主要领导为所在部门的防火第一责任人,实行安全防火责任追究制,哪个部门如果安全防火工作出现问题,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其部门的主要领导要承担领导责任。
2、推进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要按照《吉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的要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使本单位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春防期间,学院达标率要达到100%。
3、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做好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
学院要在春防期间对本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对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上报学院防火工作委员会研究解决,对整改期间停用的场所,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4、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要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对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能力。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三、学院春防工作具体部署
春防时间:20xx年3月1日起至5月31日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自检自查阶段
(一)宣传教育
以保卫处为主,其它部门配合,积极开展春季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1、学院宣传部门、网络技术中心、学生团体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板报等开展安全防火警示宣传教育。
2、开展消防培训,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校园的各个角落。保卫处将在春防工作期间对学院师生员工和重点工种等分别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院师生组织一次疏散逃生、实地灭火演练。
3、由保卫处制作消防宣传条幅和防火标语旗,在学院各明显处张挂,营造校园消防警示氛围。
4、根据学院安排,在学生中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如消防知识学习竞赛等。
(二)自检自查
1.成立自检自查小组。由院主管领导、后勤处、保卫处、学生处等有关人员组成。
2.检查组检查的重点部位:学生公寓、餐饮中心、报告厅、各教学楼的多媒体教室、教材库、实验中心、网络中心、图书馆等。
3.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重点部位是否存在火灾隐患隐情,是否存在违反学院安全防火规定的.行为;
(2)各处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封闭、堵塞;
(3)各处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是否规范;
(5)各处的电源、线路、插座、开关是否安全有效,安装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电线老化和超负荷运行等问题;
(6)校园内各处供消防车通行的通道有无障碍物堵塞;
(7)学院各部门、后勤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安全防火制度是否落实;
(8)检查学生公寓违章使用各种电器、炉具及易燃易爆物品等;
(9)检查餐饮中心用电、用气和排油烟管道是否有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4.自检自查方法:首先由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本单位各部位的防火情况按照检查的内容进行自检自查,后勤、食堂、超市和个体业户由承包业主自行组织检查,而后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全方位的检查验收。
督导工作方案 篇12
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教育督导室20xx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20xx年,XX区继续把中小学“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持续从监督角度推进“双减”政策全面落实落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特制订20xx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督导,加强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落实教育督导"一号工程",把"双减"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学校、幼儿园日常督导、专项检查等形式,督促各学校、幼儿园扎实有效推进"双减”工作,实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求,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
三、工作重点
(一)将"双减”工作纳入对学校评价内容
区教育督导室继续将“"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列为20xx年对学校、幼儿园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内容,以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的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为抓手,对各学校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考评。
(二)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实行督导常态化
充分发挥挂牌责任督学作用,把"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点内容,建立工作台账,每一项任务都确保不落空。细化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部署责任督学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并实现对中小学所义务教育学校和所幼儿园全覆盖;要督促指导责任督学面对面、点对点关注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及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学校努力改进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
四、落实"双减"工作督导中小学校关注要点
1.学校是否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是否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是否有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等情况。
2.学校是否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
3.学校是否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是否实行等级制。
4.教师是否注重学情分析和差异化、个性化教学,创新教学模式,是否存在"课上不讲课下讲”的现象。
5.学校是否建立完善作业管理机制,建立优秀作业评选、作业管理公示等制度。
6.学校是否严控书面作业量。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7.教师是否指导学生书面作业。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不布置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8.教师是否对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全改,不使用“阅好优良"“差"等简单批注。不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学生作业。
9.学校是否建立作业管理公开电话、网络平台等渠道,受理家长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10.学校是否做到课后服务全覆盖;课后服务是否做到每周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是否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是否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11.学校课后服务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学生是否自愿参加,学校是否有讲新课、测验等集体补课情况;是否在寒暑假、休息日开展托管服务,创新课后服务模式。
12.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是否合理,符合政策文件规定。 13.幼儿园是否举办学前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
五、组织保障
(一)压实责任,分级负责。20xx年,区教育督导室继续落实教育督导“一号工程",重点检查各学校、幼儿园贯彻落实《意见》情况,切实负担起责任,强化"双减”督导工作责任制,压实责任,明确督导重点,协调联动,严格规范,立查立改。
(二)健全机制,加强协同。教育督导部门要立足长远与常态制订20xx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确保督导方案可执行、可考核。加强与教育行政等部门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协同治理的“双减"教育督导工作机制,有效开展辖区"双减”督导工作。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20xx年要继续发挥舆论宣传工具的作用,通过传统纸媒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监督。
督导工作方案 篇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明、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xx〕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和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一、督查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江西省教育厅转发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全面检查各地中小学校和各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树立新时代教育良好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及学校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一)中小学校师德“十条红线”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落实情况;
2.《江西省教育厅转发的通知》(赣教师字〔20xx〕26号)落实情况及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
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4.《中共江西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赣教纪字〔20xx〕17号)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5.《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
6.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7.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8.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
(二)普通高校“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包含:
1.《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xx〕60号)落实情况;
2.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三)地方教育部门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重点包含:
1.本地师德长效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情况;
2.本地师德工作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3.本地师德问题受理与查处机制建立情况及师德问题查处情况;
4.本地师德问题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和加大查处力度情况;
5.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考核考评、通报奖惩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xx年5月15日—20xx年8月30日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和随机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全面自查自纠(5月15日—28日)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级部门、县(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强化指导,组织市、县两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中小学校及时督促进展,跟进诊断自查效果,指导学校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
2.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全面自查,并组织做好所属中小学对照自查工作。要认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深入自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二)随机实地督查(5月29日—6月1日)
省教育厅师资处将联合厅社政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结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随机督查。督查中,对师德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举措实、成效好的地市和学校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表扬。
(三)全面整改提升(6月2日—8月30日)
各地各校对照自查和督查组在实地督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逐项销号落实,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对照各地各校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整改后仍师德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县(区)教育部门及高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纳入相应考核评比结果。省教育厅将结合实地督查和群众信访情况,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重点督办和查处,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全省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动员部署,带头抓整改、抓落实,主动推进学校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完善落实制度机制。对已查实处理的违反师德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注重引领,发现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着力发现一批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方面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亮出师德建设好声音。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分别遴选1个优秀师德典型,撰写师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同自查自纠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报送。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督查治理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不断完善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举措落到细处、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后要立即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有节奏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的报送。各地各校在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时要对照每一条督查内容进行总结归纳,具体包含师德建设基本情况、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师德建设重要举措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内容要有深度,字数控制在3500字左右。优秀师德案例要突出典型、言语精炼,字数不超过1000字。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各本科高校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优秀师德案例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
督导工作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推动近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委督查考核办与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专项督导,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xx年9月18日开始。
二、督导对象
各督导组在督导的乡镇范围内随机抽取村,每轮次一个村。
三、督导方式
督导以小组为单位直接到村,1人审阅村级资料,1-2人随机入户(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必看,脱贫户抽老人户,一般户找房屋最差、环境最差户,具体户数视时间确定不低于5户)核查户家资料、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厕所、人居环境等情况。
四、人员组成
县委督查考核中心、县乡村振兴局、相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3个小组,分别督导11个乡镇,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长:邹光山
成员:程广忠(教体局)、宋波(水利局)
督导乡镇:王庄镇、新马桥镇、连城镇
第二组
组长:陈仕龙
成员:王新(农业农村局)、王龙(住建局)
督导乡镇:城关镇、刘集镇、濠城镇、石湖乡
第三组
组长:王勇
成员:吴允兰(乡村振兴局)、王鹏(人社局)
督导乡镇:仲兴乡、任桥镇、湖沟镇、杨庙乡
五、相关要求
本轮督导每半天一个村,各督导组督导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乡镇党委,各乡镇立即组织全乡镇所有村居对照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督导工作方案 篇15
为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委函[20xx]32号)、江苏省《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xx]6号)、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关于组织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的通知》(宁政教督[20xx]7号)文件要求,结合江宁实际,组织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专项督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一、督导时间:
20xx年6月11日至17日
二、督导范围:
全区中小学(含民办)
三、督导工作安排:
(一)成立专项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专项督导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督导分组
详见《江宁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一览表》(附件1)
四、督导方式
督导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台账、访谈教师等形式,按照《“五项管理”任务单》开展督导工作。
五、督导要求
1.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五项管理”文件汇编》,领会精神与要求。通知学校对照《“五项管理”任务单》完成自评,准备相关台账资料。
2.责任督学到校听取汇报、校园巡查、访谈师生、查阅台账、电话访谈,充分了解学校落实“五项管理”实际情况,掌握真实信息,完成督查。
3.当场向学校反馈督导结果,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责任督学完成《“五项管理”任务单》的督查内容,于6月24日前务必将挂牌督导学校问题清单(汇总)、专项督导报告(一校一报告)及时上报,邮箱@。
督导工作方案 篇16
根据《XX市于做好“双减”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做好我市“双减”专项督导工作,结合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重点检查“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办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双减”工作专项督导,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常态督导。督导科要将“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的重点内容,制定责任督学手册,安排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开展1次督导,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实现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各责任督学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反馈情况表,发现问题当场反馈,指导学校加强问题整改,做好问题整改追踪,并报督导科备案,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督导科、各责任督学)
(二)实施专项督导。政工科、职教科、基教科、计财科、教科研中心根据专项督导要点,分别制定督导规范,根据实际情况牵头有关科,积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学校督导人员要开展校内视导,抓好检查整改。(责任单位:政工科、基教科、职教科、计财科、教科研中心,各义务教育段学校)
(三)畅通投诉渠道。职教科、基教科、教科研中心设立举报电子邮箱,面向社会公开,安排专人进行问题收集,对举报信息要“凡举必查”,对投诉举报较多的,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联合有关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促问题逐项整改落实。(责任单位:职教科、基教科、教科研中心,各义务教育段学校)
(四)做好履职评价。“双减”工作落实情况已被上级纳入20xx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要提前谋划,积极对接上级业务科室及相关科,落实上级评价事项要求,做好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责任单位:督导科牵头政工科、基教科、职教科、计财科、教科研中心)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章立制、抓好落实。基教科根据《“双减”专项督导要点》要求,牵头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和校内作业公示制度等文件,并抓好贯彻落实。职教科根据《“双减”专项督导要点》要求,建立“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机制等文件,落实部门责任。教科研中心根据《“双减”专项督导要点》要求,出台义务教育学校学科作业设计指导意见等文件,并抓好贯彻落实。计财科、政工科根据《“双减”专项督导要点》要求,分别制定相关文件,落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按时发放课后服务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以上相关文件于9月1日前,正式成稿后发督导科留档。各义务教育段学校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基教科、职教科、计财科、政工科、教科研中心,各义务教育段学校)
(二)严格组织实施。各牵头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和“双减”专项督导要点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每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填写“双减”专项督导推进情况统计表发督导科存档。(责任单位:督导科、政工科、基教科、职教科、计财科、教科研中心)
(三)强化督导实效。各业务科室、单位对常态督导和专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持续跟踪回访,督促整改落实。将存在问题较多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名单发督导科备案,督导科牵头相关科室按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问责。相关业务科室、单位根据各自开展的年度专项检查情况,撰写督导报告于11月1日前发督导科汇总。(责任单位:督导科、政工科、基教科、职教科、计财科、教科研中心)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抓好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6月17日前将自查情况(结合“双减”专项督导要点,自行设计表格),经校长和督导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PDF版和word版发督导科。
督导工作方案 篇17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效推动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洪环委办〔20__〕1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施工扬尘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督查范围
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督查内容
各参建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的要求;各在建工地是否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情况,是否编制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备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在建工地清单和扬尘防治执法检查问题台账,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各地对整改工作“回头看”检查的情况,对扬尘污染反复的失信单位信用管理和运用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根据此次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扬尘防治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严格确保整改到位。
(二)县区排查
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月月28日前将当月扬尘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南昌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调度表》报至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三)市级督查
我局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对各县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抽查。督查中发现扬尘污染或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并追责通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约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的高度去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做到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提供现场施工扬尘防治的资金保障。施工单位应具体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明确的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及巡查,对未落实防治施工措施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以铁心硬手予以查处。特别是对项目前期场地平整、清表、挖运、打桩等动土作业未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情况;一律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立即整改,对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结果运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扬尘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六个100%”等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采取专项督办、行政处罚、媒体曝光、列入不良诚信行为管理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通过严管重罚,推动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督导工作方案 篇18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XX区“双减”督导整改报告》,XX区督导室将在5月开展“中小学“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在全面督导学校“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的基础上,特别关注学校围绕课后服务资源紧张;未见睡眠管理举措;作业、命题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有无做到应改尽改,应改必改,以此全面深入推进中小学“双减”和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更好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专项督导方案。
一、督导时间:
20xx年5月16日—24日
二、督导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民办)
三、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XX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同时,成立XX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工作小组,由分管督导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督导室、普教科、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科、法安科、教研室、电教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专职督学、各中小学责任督学为组员,具体负责督导工作。
四、督导内容
1.学校“双减”工作;
2.学校围绕课后服务资源紧张,未见睡眠管理举措,作业、命题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五、督导安排
详见《XX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安排表》,与学校第二责任督学联系,要求学校对照《XX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量表》完成自评,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于5月24日前完成专项督导。
六、督导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台账,与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交流等多种方式,对挂牌督导学校开展督导。
七、督导要求
1.组织中小学责任督学督前认真学习区督导室制定的《XX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方案》、《XX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量表》,全面掌握督导的内容、规定和要求。
2.中小学责任督学于5月28日前完成专项督导报告(内容包含基本情况、亮点、问题整改及效果、下一步工作建议)、《XX区中小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量表》(学校盖章、校长和责任督学签字)发送邮箱。
督导工作方案 篇19
一、督查范围
(一)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工作汇报会、交流会、协调会及其他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省、市、县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
(五)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督办件,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批示以及在调研检查工作中作出指示)的落实情况;
(七)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二、督查流程
总体按照“立项—交办—催办—反馈—核查—通报—归档—运用”的流程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打通督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一)立项。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督查范围,需要立项督查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立项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审定;重大督查事项,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二)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台账,明确督查督办内容、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及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和重大督查问题清单平台下发督查交办单。属于专项督查的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代拟督查方案,报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印发。属于专题会议和专题调研督查事项,由联络员根据县领导指示要求整理督查内容,经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后下发。
(三)催办。督查事项交办后,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灵活采取电话问询、信息提醒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催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督查事项有效落实。对催办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实行联合督查。
(四)反馈。承办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及时报送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签的书面报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报告要整合各方意见,并说明协办情况;需向上级报告的督办事项,由县领导联络员会同承办单位起草办理情况报告,县政府督查室按程序审签上报;对于短期内可办结的事项,实行即办结即反馈;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实行一月一反馈,于每月5日前反馈办理情况。反馈报告要全面、客观、准确,对事实不清楚、意见不明确的,一律退回重新报送。
(五)核查。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事项,由承办单位在到期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原因并研究拟定办理方案、完成时限、推进计划,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更改办结时限。原则上每一事项只能更改一次办结时限。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由县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送县政府领导阅示,并于每月1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县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督查事项,根据要求及时跟进督查,督查结果以专报形式报领导阅示。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七)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及时进行记录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八)运用。对督办事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考核赋分,每季度通报分数排名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报县监委调查,依据省、市、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有关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三、考评标准
督查得分取基准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分项累计加扣分制。评分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一)不按要求配合开展督查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督查任务的单位,每次扣5分。
(二)按时办结并按时反馈的每件加2分,提前办结并反馈的在此基础上再加1分;按时办结但未按时反馈的每件扣1分;办理进度滞后的,每通报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件扣3分。一项交办任务涉及多家责任单位的,均实行一样的加分或扣分。年度内同一单位如出现3次没有按时办结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反馈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或反馈材料事实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针对性不强的,每件扣1分;报送内容弄虚作假的,每件扣10分。
(四)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件加2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丽水市政府、督查室或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省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0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五)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酌情扣分;发现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
(六)临时性机构的加扣分主体为该机构所在县直单位。
督导工作方案 篇20
根据《关于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助推“双减”政策真正落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设计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规范有序。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督导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督导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内容
1.作业效能方面
(1)作业管理机制。重点检查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科学统筹并确保难度不超课标情况。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作业质量提升。重点检查学校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情况,积极探索形成轻负高效有亮点的作业评价、学业评价体系。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查看教师批改作业、指导反馈、答疑辅导等情况。
(3)课余时间利用。重点检查家校形成合力,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之外,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等情况。
2.课后服务方面
(1)课后服务质量。重点检查学校实行放学后托管服务“5+2”模式情况,采用“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实践成效。检查“小学生课后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初中生大部分课后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不得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等落实情况。
(2)重点服务成效。检查初中晚自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等实施情况。查看初中学校是否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和条件,开展个别辅导等情况。
3.校外培训方面
(1)坚持建示范引领。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建工作指导、组织建设、工作有效覆盖等情况。
(2)坚持从严规范培训行为。重点检查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培训师资等情况。
(3)坚持预收费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指导价收费、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通过“湖州安心培”平台完成购课、付费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多轮次、多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文件,反复学、深刻学,切实领悟《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拓宽宣传途径,创新宣传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做到师生知悉,家长知晓,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学生减负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
2.自查检查促进整改。本次专项检查自3月中旬开始,至年底结束,分自查、实地检查两个阶段进行。实地检查实施前,各校、校外培训机构须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检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逐项抓好落实。县教育督导部门安排相应专兼职督学等组建检查组,并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检查。以“问题清单”和“回头看”为抓手,推动各校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整改问题,主动补齐短板。
3.责任督学日常管理。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面对面、点对点关注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尤其是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联系督导制度,对所联系培训机构进行指导、检查,从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各项办学规范。
4.加大举报查处力度。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违规办学行为的投诉举报。相关职能科室对反映学校和培训机构违反“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办理。对于整改不及时、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办学问题,下发重点问题督办单。对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和校外培训机构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对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将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督导工作方案 篇21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学教学专项督导工作,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小学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推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全区教学质量持续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通过教学质量专项督导,客观反映小学阶段学生学业水平和教师教学质量,推动教师有效教学水平、学生有效学习水平和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对象
全区20xx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的六年级学生。
三、时间
20xx年秋季学期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专项督导日期为11月6日。当天时间安排如下:
略
四、检测内容
语文(部编版六年级上册第一至四单元)
数学(北师大版六年级上册第一至四单元)
各科命题均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着重检测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处理信息、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情况。
五、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督导由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统一命题和阅卷,各中心学校、直属小学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调换监考。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务必做到万无一失,发现失密的要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结果运用
本次专项督导综合考虑残疾儿童、病(事)假等因素,原则上以中心学校或直属小学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在校学生数的90%计入数据分析,督导结果纳入本年度学校综合督导评估。
督导工作方案 篇22
一、督查目的
加强各地对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管,督促证件管理和签发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签发证件,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96号,以下简称《意见》)相关内容的部署及落实情况。
(二)了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管理机构及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情况,严查证件的层层流转,避免证件截留。了解各个风险防控关键环节可取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三)了解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空白证依号码顺序发放,落实两锁三铁的存储要求;
2.空白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印章要证章分开,专人管理;
3.依规规范开展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不得设立签发前置条件,档案管理思路清晰,有安全的档案存储条件,严防遗失;
4.严格废证管理,三联分别标识作废,做好登记、上报、销毁等工作;
5.证件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法制教育和督查工作,以及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由妇幼处牵头,联合监督等相关处室,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3-4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照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督导检查表(见附件1和附件2)组织开展机构内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5-7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重点市、县的监督检查,抽取不少于4个市、8个县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四)国家抽查阶段(8-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对重点省(区、市)开展现场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认真部署。按照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认真开展自查。20xx年7月底前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全省自查报告报我委妇幼司(同时报送电子版)。
督导工作方案 篇23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xx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制订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督导方案。
一、成立督导机构。
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督导机构分为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组,其中院级教学督导组由学院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科研处三个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对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抽查;系(部)级教学督导组由各教学系(部)正副主任、书记、兼职教学督导员组成,全面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实时督导。
二、开展督导工作。
20xx年3月2日-4月3日,所有网络在线课程的任课教师,根据编制好的计划、教案,组织好本班学生认真开展网络教学并做好过程记录;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组按照工作要求,对学院网络在线教学实施教学过程督导。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任课教师
1.确定网络身份。任课教师在3月1日前,明确自己实施网络在线教学的平台,将平台、账号和密码告知系(部),由系(部)收集齐后汇总成《网络在线信息一览表》(附件1)。
2.做好过程记录。教师在实施网络在线教学时,要做好教学过程的记录,其中,线上部分(包括问题反馈、讲解、讨论、问答、测验、考勤、课后作业等),将本次教学单元的名称及线上“活动”名称填写好即可(由院系督导小组进入平台查看)。“线下”教学部分,主要是“在线互动”(包括平台互动或直播互动,可以采取在线讨论、抢答、测验、QQ视频(或音频)直播、录播等多种教学方式),可采用“截屏、截图”方式进行记录。完成单元教学后,于当天填写好《网络在线教学单元记录表》(附件2)、并提交给教学系(部)教学秘书。
(二)督导人员职责
1.系(部)督导人员职责。系(部)督导小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好任课教师名单、任课班级、授课时间,做好附件1、附件2的收集整理,同时按照系(部)级教学督导工作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其中,正副主任、书记听1-2次,兼职督导听不少于3次/人),听课原则上在单元教学后第二天进行(教师已经提交了《网络在线教学单元记录表》),听课结束后填写好《网络在线教学听课记录表》(附件3)、交给系(部)教学秘书,教学秘书将附件2、3收齐后打包,于第二周星期一上午发给教学督导室刘寅老师。
2.院级督导人员职责。院级督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开课前检查进度计划、教案,以“听课”方式进行教学“抽查”,其中,职能部门的领导听课1-2次、兼职教学督导员听课10次/人。听课原则上在单元教学后第二周进行,检查结束后填写好《网络在线教学听课记录表》(附件3),发给教学督导室刘寅老师。
三、其他。
凡是没有按照学院要求,认真开展网络在线教学、有弄虚作假现象的教师个体,一经检查发现,按《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差错认定及处理规定》执行。
督导工作方案 篇24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委厅“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务,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1.违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2.利用学生入学、转学、编班、排座位、选班干部等事项收受家长“红包”;
3.接受家长宴请(含谢师宴),参加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
4.组织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6.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
7.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督查时间
20xx年4月—20xx年7月。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自查自纠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4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自查结束后,于4月29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二)联合督查(5-6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成以省督学为组长,省教育厅基教处、职成处、师资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合督查组,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工作程序如下:
1.实地督查。听取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对学生进行不记名问卷测试,对学生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2.接受举报。接受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办公地点(督查组下去前一周在市、县本地媒体公布);
3.核查处理。分类整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督查组将实地调查。对于学校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校长、局长均要受批评处理,当事人评优晋级一票否决,如有不实行的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重点调查。对信访反映集中的市、县(区)、学校,省教育厅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重点调查。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将在全省通报,公开曝光。
(三)督查总结(7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向全省通报督查结果。对师德建设工作不力,导致所辖域内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县(区)、学校提出通报批评,约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纳入对市、县(区)、学校年度考核评比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工作和有效形式,是促进教师作风转变,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尽快动员部署,从实际出发,带头立规矩、定制度,带头促整改、抓落实,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根据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结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迅速组织排查,切勿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各地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实行一级管一级,对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不同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威慑作用。
(三)建章立制,立足长远。
各地各校要以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奖励机制、考核机制和惩处机制等,整合运用,达成长效。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绩效工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紧密挂钩,形成整治师德失范行为的合力。
督导工作方案 篇25
为进一步推动“双减”政策在全区落深落细,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20xx继续将“双减”督导工作作为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政府主导、各方联动,统筹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原则,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以高水平督导推动九龙教育高质量高品质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督导内容
“双减”工作组织实施情况;作业管理机制建立、作业总量控制、课后服务质量提升等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培训服务行为规范、培训机构收费及资金管理、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培训广告管控等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课后服务条件保障、办学质量评价等情况。
三、督导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区级督导与督导责任片区督导相结合,专项督导与常规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结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区教委相关科室、各教育督导责任片区对辖区内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督导。
四、工作安排
(一)完善工作机制。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做好全面系统部署,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委主任任组长,区教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党建科、基教科、人事科、校外培训监管科、安稳办、教育督导室等相关科室为成员。落实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按照“双减”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专项治理行动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突出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薄弱地区、重点对象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二)开展专项治理
4-11在本年度月,根据“双减”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梳理“双减”督导工作目标任务清单,落实责任督学“月月督”,把“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确保1每月至少到校督导次,面对面、点对点了解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区级部门“实地督导”,由区教委校外培训监管科牵头,联合市场监管、民政、体育、文旅等相关部门,聚焦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隐形变异培训、经费监管等情况开展专项实地督导。由督导室牵头,汇总督查资料(重点是存XX12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完成区“双减”督导报告,于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开展监测评价
20xx“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是市对区政府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内容。区教委将采取线上填答问卷方式,面向义务教育学生、教师及对应学生家长开展“双减”专项监测。建立季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滞后或不作为的学校,对任务重、投诉多、工作差的学校进行追踪整改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双减”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根本所在。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重点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扩大“双减”工作成效。
(二)明确任务,务求实效。各学校应把“双减”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来推动,种好“试验田”,要及时总结“双减”特别是作业设计、课堂教学、课后服务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加以推广,推动学校作业管理出实效、课堂教学提质量、课后服务见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加强督导,强化履职。建立完善“双减”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滞后或不作为单位、个人。对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通报,提高通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督导工作方案 篇26
20xx根据《关于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助推“双减”政策真正落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设计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规范有序。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督导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督导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内容
1.作业效能方面
(1)作业管理机制。重点督查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科学统筹并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情况。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作业质量提升。重点督查学校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情况,积极探索形成轻负高效有亮点的作业评价、学业评价体系。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查看教师批改作业、指导反馈、答疑辅导等情况。
(3)课余时间利用。重点督查家校形成合力,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之外,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等情况。
2 .课后服务方面
(1)“5+2”
课后服务质量。重点督查学校实行放学后托管服务模式情况,采用“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实践成效。
督查“小学生课后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初中生大部分课后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不得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等落实情况。
(2)重点服务成效。督查初中晚自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等实施情况。查看初中学校是否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和条件,开展个别辅导等情况。
3 .校外培训方面
(1)坚持党建示范引领。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指导、组织建设、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等情况。
(2)坚持从严规范培训行为。重点督查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培训师资等情况。
(3)坚持预收费资金监管。重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通过“湖州安心培”平台完成购课、付费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多轮次、多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文件,反复学、深刻学,切实领悟中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拓宽宣传途径,创新宣传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做到师生知悉,家长知晓,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学生减负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
2 .3自查督查促进整改。本次专项督查自月中旬开始,至年底结束,分自查、实地督查两个阶段进行。实地督查实施前,各校、校外培训机构须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要点》、《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情况记录表》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逐项抓好落实。县教育督导部门安排相应专兼职督学等组建督查组,并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督查。以“问题清单”和“回头看”为抓手,推动各校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整改问题,主动补齐短板。
3 .1责任督学日常监管。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督导次,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面对面、点对点关注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尤其是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提高作业效能和课后服务水平。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联系督导制度,对所联系培训机构进行指导、督查,从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各项办学规范。
4 .加大举报查处力度。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受理违规办学行
为的投诉举报。相关职能科室对反映学校和培训机构违反“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办理。对于整改不及时、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办学问题,下发重点问题督办单。对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和校外培训机构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对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将组织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督导工作方案 篇27
根据《关于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20xx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精神,按照XX市《20xx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聚焦公平、优质、均衡,着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通过专项督导,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设计、布置、落实更科学合理,课后服务优质全面,充分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规范有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精力负担有效减轻,学生身心健康得到持续发展。
三、督导内容
(一)督导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内容
1.提高作业效能,减轻作业负担。
(1)落实作业管理机制。重点检查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学科组(备课组)、年级组作业科学统筹并确保难度不超课标情况。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提升作业设计质量。重点检查学校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育人等功能,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情况,积极探索有的作业评价体系。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查看教师批改作业、指导反馈、答疑辅导等情况。
(3)合理利用课余时间。重点检查家校形成合力,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之外,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等情况。
2.提高课堂效率,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1)优化课后服务资源。检查学校利用本校的优势资源,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2)提升课后服务质量。重点检查学校实行放学后托管服务“5+2”模式情况,采用“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实践成效。检查“小学生课后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初中生大部分课后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不得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等“五项管理”落实情况。
3.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减轻校外辅导负担。
(1)坚持建示范引领。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建工作指导、组织建设、工作有效覆盖等情况。
(2)坚持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重点检查科技类、文化艺术类及体育类等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准入与管理方案出台、落实情况。
(3)坚持从严规范培训行为。重点检查培训教材、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培训师资等情况。
(4)坚持预收费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执行指导价收费、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通过平台完成购课、付费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省、市教育督导委将“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列入了20xx年对区县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各中小学(中心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双减”工作专项督导,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上级“双减”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明确任务。本次专项检查自3月中旬开始,至年底结束,分自查、实地检查两个阶段进行。实地检查实施前,各校、校外培训机构须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督学中心将开展专项检查,省、市教育督导委将组建检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实地检查。
3.确保实效。各责任督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双减”督导作为日常督导的重点内容。要采用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要密切关注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尤其是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方式。
督导工作方案 篇28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的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切实保证线上教学质量,根据《黄山学院20xx年春季学期线上开学工作方案》和《关于应对疫情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课程线上教学及其他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及《黄山学院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先进
副组长:洪常春
成员:隋丽爽、殷猛、施静、余艳艳、陈春萍、汪克慧、张文静、王琦、张永怀
二、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的内容
1.教师线上教学实施情况:包括线上课程准备情况、线上教学组织情况、教学进度安排、课程资源准备和利用、按时开课、教学互动、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和批改等环节。
2.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包括学生课堂出勤、在线学习、互动讨论、作业提交和在线考核等情况。
3.线上课程考核情况:根据线上教学课程阶段性和过程化考核特点,监控线上教学课程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程序、成绩记录等环节是否规范。
4.毕业论文环节:包括毕业论文进度安排、学生选题、开题、论文撰写等线上环节进展情况。
三、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的方式
1.理论教学:以学生评教、教师评教、督导评教三种方式,以教学进度安排、教务系统课程表、学生课堂出勤、作业提交和在线考核等为依据,对全部线上教学的课程实施有效评价。
2.毕业论文环节:依托毕业论文指导管理系统,有效监控后台数据,实时监控毕业论文实施情况。
四、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的工作分工
1.学院负责审核各专业线上教学计划,督导检查所有开课课程教学资源、线上教学平台等准备情况,有序组织本单位线上教学工作,确保教师按时上课,保证学生有效学习。及时上报有关教学数据,实时把握线上教学情况。
2.各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审核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大纲、教学进度、教学课件、参考资料、线上作业、辅导答疑安排等,组织线上教学研讨活动,及时针对线上教学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研究解决方案,指导和帮助团队教师做好线上教学工作。
3.各任课教师要做好线上教学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学生考勤、互动讨论、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和批改、学生学习情况跟踪和课程考核等,注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注重弘扬社会正能量。对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要做好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有机结合,确保教学效果。及时收集学生意见建议,对教学内容与方式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教学质量。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课程建设、政治审查、质量审核、课程运行保障和效果测评等相关要求,不断提高线上教学质量。
2.坚持标准,强化管理。要坚持线上教学的质量标准,强化线上教学的质量管理。要周密部署、夯实举措,做好线上课程巡查和督导工作,对线上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督导,全面实现“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的工作目标。
3.创新方式,注重实效。要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工作实效,精准施策,科学评价,充分运用网络听课、数据分析、线上征求意见等方式推进线上教学质量的监控和督导工作,确保线上教学工作有序、规范、安全、高质量运行。
督导工作方案 篇29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xx〕2号)、《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教督〔20xx〕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高水平教育督导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1.推进主题式督导,为学校提供切实的指导与帮助。
2.完善督导网络平台,进一步推进数智督导管理。
3.采用例会与简报工作机制,增强督导反馈与交流。
二、工作职责
1.督导频次:专职督学每半月进行一次主题督导,根据学期时长,每学期进行主题式督导8—10次;兼职督学每月一次主题督导,每学期进行主题式督导4—5次。
2.督导形式:随机听课、教师和校长的访谈、查阅学校的资料、列席学校工作会议、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
3.督导内容:采用主题式督导,与当年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一致。具体包括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指导;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受理、核实相关的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参加督导部门组织的专项督导、随访督导和发展性督导;受教育行政部的委托,组织开展学校日常管理的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考核评估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创建活动;参与教学质量部门开展教育教学的监测工作等。
4.督导记录:在督导过程中可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
5.督导反馈:责任督学根据下校督导,肯定成绩、提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反馈意见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
6.数智管理:加强研究,完善督导网络平台维护,各督导三天内把督导情况上传钉钉平台,每个学期结束前上交一篇工作总结。
三、工作机制
1.计划性:督导评估中心制定学期督导计划,包括确定督导主题、督导形式、具体要求、资料准备等。
2.深入性:热爱教育督导工作,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学校,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3.例会制:专职督学隔周周五上午召开例会,反馈交流督学情况。
4.简报制:每月出督导简报,阶段性梳理主题式督学的情况,抄报局长室、科室长、校园长。
督导工作方案 篇30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整治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机关作风建设落到实处,根据我区《整治工作纪律强化纪律执行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
1、有无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以及长期在职不在岗,请销假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有无上班时间单位工作人员的到岗在岗率不高,擅离职守、脱岗、替岗,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故意中断通信联络的问题。
3、有无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玩扑克、下棋、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看影视剧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问题。
4、有无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私人宴请等“酒桌办公”问题。
二、督查范围和对象
督查范围是: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站所以及其他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窗口服务单位。
督查对象是:上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三、督查方式
专项督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xx年1月底,采取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市纪委也将安排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督查。督查方式,既可以现场督查,也可以对被督查单位公务接待账目进行核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责任,完善落实内部督查机制,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2、每次督查携带录像设备,督查情况及时汇总。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由区纪委核查追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曝光。
3、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督查单位的吃请;不准泄露督查目标等涉密事项;不准对发现问题擅自处理或瞒报、漏报;不准互相打招呼说情。督查人员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结果运用
1、及时通报。每次督查结束后,情况及时汇总,按程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限时报果。对整改问题不到位、弄虚作假,假处理或不处理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3、严肃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违责必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问责。对在全市开展的机关作风专项督查县区互查中影响全区考核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督导工作方案 篇3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20xx年6月底之前全面取缔“地条钢”产能,根据经国务院同意,部际联席会议2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20xx年钢铁去产能实施方案》,部际联席会议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重点
(一)取缔“地条钢”产能的工作部署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的工作组织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清晰、监督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二)“地条钢”产能摸底排查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按要求完成全面摸底排查,是否设立打击“地条钢”举报电话,是否对举报的“地条钢”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是否按要求上报排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
(三)“地条钢”处置工作进展。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已按照“四个彻底”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即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是否存在“以停代关”的情况,是否存在假借铸造等名义逃避取缔的行为;没有拆除到位的企业,是否已经采取断水、断电,封存设备等停产措施,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处置计划;对中频炉设备流向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地条钢”生产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情况。
(四)违规新增产能情况。
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存在拆除中(工)频炉后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等冶炼装备情况,是否存在将中频炉产能作为置换产能的情况。
二、督查范围
已上报存在地条钢企业的29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督查组安排
《通知》指出,督查组参加部门包括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能源局、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18个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督查要求
《通知》要求各督查组要听取督查地区情况汇报,对各地摸排出的“地条钢”企业做到全覆盖,实地查看相关企业,在督查结束前向地方反馈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通知》要求各地区务必高度重视取缔“地条钢”工作,若此次督查发现存在上报“地条钢”清单之外的“地条钢”企业、在产“地条钢”企业、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冶炼设备、组织实施严重滞后于处置计划进度等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将在全国范围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国务院。
督导工作方案 篇32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xx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制订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督导方案。
一、成立督导机构。
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督导机构分为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组,其中院级教学督导组由学院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科研处三个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对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抽查;系(部)级教学督导组由各教学系(部)正副主任、书记、兼职教学督导员组成,全面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的实时督导。
二、开展督导工作。
20xx年3月2日-4月3日,所有网络在线课程的任课教师,根据编制好的计划、教案,组织好本班学生认真开展网络教学并做好过程记录;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组按照工作要求,对学院网络在线教学实施教学过程督导。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确定网络身份。任课教师在3月1日前,明确自己实施网络在线教学的平台,将平台、账号和密码告知系(部),由系(部)收集齐后汇总成《网络在线信息一览表》
2.做好过程记录。教师在实施网络在线教学时,要做好教学过程的记录,其中,线上部分(包括问题反馈、讲解、讨论、问答、测验、考勤、课后作业等),将本次教学单元的名称及线上“活动”名称填写好即可(由院系督导小组进入平台查看)。“线下”教学部分,主要是“在线互动”(包括平台互动或直播互动,可以采取在线讨论、抢答、测验、QQ视频(或音频)直播、录播等多种教学方式),可采用“截屏、截图”方式进行记录。完成单元教学后,于当天填写好《网络在线教学单元记录表、并提交给教学系(部)教学秘书。
三、其他。
凡是没有按照学院要求,认真开展网络在线教学、有弄虚作假现象的教师个体,一经检查发现,按《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差错认定及处理规定》执行。
督导工作方案 篇33
根据《x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和陵醴市教育局《迎督资料准备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为迎接省第三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真做好各项迎督工作,顺利通过该项检查,实现市委、政府、市局为本次督导评估确立的目标,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迎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执行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 x
二、机构组成:
(一)迎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室
主任:x(兼)
成员:x
分块设立三个工作小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小组、迎督工作资料准备小组、基础设施和文化建设工作小组
(二)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小组
组长:x
成员:x
牵头处室:教科室
职责:
1、学分时间范围:20xx年至20xx年
2、学分标准:
(1)集中培训在2天以上;在岗研修(有主题、有任务、有总结评价环节)2星期以上。
(2)按每小时1学分计算,20xx-20xx年学分标准为360分,折合为45分/期。
3、学分范围及分工:
(1)教科室:4年内各类教学竞赛、课堂观摩、展示课、汇报课、研讨课等。
(2)党政办:4年内各类外聘专家讲学讲座活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
(3)德育处:4年内各类心理健康教育(30分/人)、安全教育(10分/人)、班主任培训(含班主任论坛、德育年会、班会课竞赛等,30分/人)
4、教师培训项目学分认定审核清单:
(1)有培训方案(培训主题、培训目标、时间安排、参加人员等)
(2)有活动签到册(手签姓名、身份证号)
(3)有过程性资料(或教案、或讲义稿、或教学设计、或教学课件、或影像资料)
(4)有培训总结(活动总结、活动结果、活动评奖表彰等)
(5)有学校向市教育局提请的'“学分申请报表”(样表在“教师工作股QQ群)
5、上报时间:
4月3号前由教科室统一报市教育局教师股或教研室
(三)迎督工作资料准备小组
组长:x
成员:x
牵头处室:督导室
职责:
1、常规资料
各责任处室按省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标准准备本学期(20xx年上学期)的各项资料。
2、专项资料
专项资料涵盖发展规划、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办学规模、经费管理、办学水平、学校特色等7个指标,具体资料和责任分解表详见附件。
3、资料上交方式:
(1)过程性原始资料请各责任处室提交督导室;
(2)电子文档资料请各责任处室提交到服务器,由督导室审核、排版后统一打印、装订。
3、时间要求:
4月10日以前将各项资料提交督导室。
(四)基础设施、文化建设工作小组
组长:x
成员:x
牵头处室:党政办
职责:
1、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责任人:x)
2、营造校园文化氛围(责任人:x)
3、安排学生活动、特色课程(责任人:x)
工作要求:
4月20日前,三个小组责任人单独制定本小组工作细化方案,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干净,校园氛围温馨和谐,学生活动有序彰显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