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工作方案范文

2024-11-17

城镇燃气工作方案范文 篇1

  为确保全市城镇燃气安全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全面排查隐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全市燃气输送管道、储备站、门站、气化站、调压站、加气站、燃气气瓶充装站、供应站(点)、燃气用户用气设施等燃气设施以及在建燃气工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市场。

  三、整治内容

  (一)燃气场站的布局和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在建燃气项目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或不按规划实施的情况。

  (二)是否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燃气安全管理,是否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从事燃气作业的人员是否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资格。

  (三)燃气管道、储备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点)等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燃气管道与其他管线是否存有相互交叉重叠或被压占情况,交叉重叠部位是否采取重点安全保护措施,管线违章占压现象是否得到清理,对于无法协调处置的违章占压管线重大问题是否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情况。

  (五)是否设置燃气设施及管线的防腐、绝缘、防雷、防静电、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

城镇燃气工作方案范文 篇2

  锡能农电公司积极应对今年迎峰度夏工作,把迎峰度夏确保有序供电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来对待。公司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了迎峰度夏、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供电所实际情况,制定了迎峰度夏、防汛、防台工作的预案和应急措施,健全检查抢修组织、值班制度,坚持“安全第一”,认真兑现服务承诺,努力做好需求侧管理工作,加快电力基本建设,确保迎峰度夏工作的全面到位。

  建设,为迎峰度夏工作夯实基础。锡能农电公司认真分析今年迎峰度夏形势,根据现有农村用电的特点,狠抓乡镇电网建设。年初对各供电所提出了确保迎峰度夏、安全可靠供电的四个要求:一是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解决~年迎峰度夏暴露出来的问题;三是增强供电能力,提高供电可靠率和客户端电压合格率;四是消灭半径大于500米的供电线路。在6月底完成了配网低压线路、配电设备、沿接线、表计改造1350万元;新增、增容配变113台,增加配变容量20000KVA,在6月底前完成装表接电及线路分割,全面投入运行。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用电意识。针对季节性特点,加强安全用电义务宣传教育工作。各供电所利用黑板报,横幅标语,散发安全用电宣传小册子等手段深入村镇巷头,向用户宣传安全用电知识,倾力解决用户提出的各种安全用电的问题,提高用户安全用电的自觉意识。

  加强巡视,消除隐患,确保迎峰度夏工作顺利进行。为确保安全工作,锡能农电公司建立了日巡、夜视、特巡制度,加强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供电,并对辖区内重要防汛设施的供电设备进行重点检查,以确保这些设施能随时投入运行。

  加快故障抢修反应,确保抢修工作及时到位。锡能农电公司肩负着无锡供电公司委托的市区居民内部受电装置故障抢修、市区400V配网抢修以及10KV以下熔具抢修任务。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不断提高的服务标准,锡能农电公司精心抓组织落实,全市13个配网抢修的网络组织以划地包干的形式实施抢修作业;同时抓好设备和各种器材的先期到位,配发各种线材30万元、电器设备10万元到各个抢修网点,保证在第一时间快捷、高效处理供用故障。

  对今年迎峰度夏各项任务,锡能农电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己任,早期预见,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使迎峰度夏供电有序有效,让农民安安心心用电度盛夏。

城镇燃气工作方案范文 篇3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经营规范化,引导广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坚决维护全县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经营诚信守法示范店”创建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经营诚信守法示范店创建活动,树立市场诚信经营典范,引导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力争全县按照10%的比例评选县级农资经营诚信守法示范店,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二、创建对象

  本县辖区有经营户均可参与“经营诚信守法示范店”的创建活动。符合条件的经营门店均可努力创造条件、主动申报、积极争创“经营诚信守法示范店”。

  三、组织领导

  为扎扎实实的开展好经营诚信守法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食药工质局、及其他相关单位组成的县经营诚信守法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资守法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评定。领导小组都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评比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评比工作。

  四、评选方式

  (一)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参评单位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主动申报,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填报“经营诚信守法示范店”申报表,并提供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初步审定。评定小组分别依据经营示范评定标准,审查各经营门店申报的材料,并结合违法经营案件查处记录、投诉等情况进行初步审定。

  (三)现场考评。评定小组成员实地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参评单位进行现场考评,对照评定标准逐一进行分值量化,并提出综合评定意见。

  (四)走访座谈。组织评定小组成员开展对农牧民代表、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走访、座谈,广泛征求对参评单位的意见。

  (五)综合评定。领导小组根据现场考评和走访座谈情况对照参评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符合条件的评为《经营诚信守法示范店》。

  五、创建内容

  (一)制度建设规范

  要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产品下架和退市及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二)经营行为规范

  1.经营者在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按照同种进货批次向供货商索要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及产品销售发票或者其他销售凭证等相关票证。

  2.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服务措施规范

  1.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三包责任和赔偿损失等农资的产品质量责任。

  2.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不合格的商品。已经使用的,要明确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和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信用状况良好。近年无因主观故意原因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