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2024-11-14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

  1、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2、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强化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深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4、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强化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

  随着国内疫情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村村响广播宣传。

  镇宣传线将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委宣传部要求及时更新播报上级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各村(居)委会要确保广播正常播放,如遇故障请及时与镇广电站站长刘文东(缩号3113)联系,广电站将派人及时维修处理。

  二、微信群宣传。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原则上每个村小组要建立村民微信群,实现微信群全覆盖,村委会干部要及时将省、市和市的疫情防控重要公告和文件转发至各村小组微信群中,确保在家和在外人员全覆盖。

  三、横幅、标语和宣宣传。

  镇宣传线将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为各村制定宣传横幅,各村要在1月20日下午3点前悬挂在本村主干道路上,同时要安排人员在每个村小组用红纸书写至少5条以上宣传标语,标语书写于1月20日下午下班前完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也将不定期的发放宣,各村要及时张贴和发放到位。

  四、小喇叭、音响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好已发放的小喇叭和已有的音响宣传,各村每天要组织好人员带着小喇叭和音响进村入户宣传好当前疫情防控重要公告和上级发放的《一封信》等内容。

  五、召开会议宣传。

  各村要在1月20日前组织村干部、村小组长和妇女小组长召开疫情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3

  1月31日人民银行召开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工作会议后,工商银行当天立即部署。总行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金融业务部、普惠金融事业部、信贷与投资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负债管理部组成工作专班,前中后台和资金配置部门“一盘棋”“一条线”“一股劲”,高效指导分支机构服务对接工作。

  各分行设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工作专项小组,建立“五专”工作机制,包括专业服务团队、专门绿色通道、专属优惠利率、专项规模保障、专户服务方案,全面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服务。

  简化流程高效落地各项优惠措施

  实施信贷审查审批“三调整”。将现场审议调整为非现场审议、集中审议调整为随时报送随时审议、集体表决调整为分散表决,高效审查审批防疫相关信贷需求。优化利率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利率优惠政策,对于疫情防控企业建立利率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债券业务流程。对湖北客户、积极抗疫的客户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客户开辟债券承销“绿色通道”。优化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将信用贷款额度由最高200万元调增至1000万元。目前,六成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三成以上地方性重点企业在工行获得授信。

  河南亚都实业有限公司是口罩和防护服等重点医疗物资的重要生产企业,也是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工商银行了解到亚都实业需要防疫相关资金支持后,迅速成立总省分支四级联动的专项团队,启动绿色通道。河南分行同步发起评级、授信、融资流程,1天时间内完成1亿元信用贷款投放,有效支持企业提高了医用防护用品生产能力,日口罩生产能力由20万只提高到30万只。疫情发生以来,亚都实业已向社会提供口罩超过1000万只。

  多维发力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大企业供应链可持续,中小企业资金链不中断。持续做好抗疫重点企业保障和受困企业支持,加强综合服务和创新支持。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分层对接、分层推进、分层解决,为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灵活设置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提高信用贷款比例。对防疫重点地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民营和小微企业,实行专项信贷规模支持,确保上半年普惠贷款余额同比增速不低于30%,小微贷款利率比上年下降。前瞻做好金融服务支持,围绕国家在应急管理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国家储备体系等领域的改革深化,增强对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积极支持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消费、医疗健康等产业,精准助力脱贫攻坚、5G技术、医教养文体旅、居民保障与消费。

  上海五色石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是研制生产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重点企业,也是名单内的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急需资金生产病毒检测盒。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得知企业需求后,仅用8小时便完成客户对接、账户开立、报告撰写、材料录入、贷款审批等相关工作,投放首笔200万元优惠利率专项贷款。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为企业全心投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研制生产提供有力保障。后续工商银行已为该企业提供500万元授信总额度,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提款。

  在浙江宁波,工行宁波分行对转产口罩、防护服的博洋家纺集团量身定制融资支持方案,根据复工后采购原材料的需要,为企业线上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4750万元,增配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春耕

  春节过后原本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但突如其来的'疫情却给农企农户的复工复产和资金补给带来困难。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抢抓春耕就是与时间赛跑。工商银行积极行动,以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支持春耕备耕,助力农业生产,力保丰产丰收。

  宁波宁兴涌优饲料有限公司是疫情期间宁波涉农重点保障供应企业。工行宁波分行助企客户经理在3月8日了解到该企业复工复产急需资金支持,于是加急开通绿色通道,9日上午即完成了贷款审批,当日放款1000万元,帮助该企业迅速复工复产,为全市春耕备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在这个特殊时期,工行扶贫驻村工作队将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积极帮助村民开展春耕。工行驻四川万源市旧院镇大伦坎村工作队分赴各村民小组,引导村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在驻村工作队的帮助下,村里的春耕已有序恢复,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4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疫情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企业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疫情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疫情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5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由 任组长, 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1.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和协助各部门及地方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2设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密切关注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健康状况,每日收集和报告疫情防控情况,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请示事件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督促、检查和指导各职能部门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护措施

  2.1发病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7℃)。发热的同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咯血和腹泻。

  2.2防护常识

  传播途径:

  (1)直接传播:病人喷嚏、咳嗽、说话的飞沫、呼出气体近距离接触直接吸入,可以导致感染。

  (2)气溶胶传播:飞沫混合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吸入后导致感染。

  (3)接触传播:飞沫沉积在物品表面,接触污染手后,再接触口腔、鼻腔、眼睛等粘膜,导致感染。

  2.3具体防护措施

  2.3.1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对节后要返回公司的人员,所有人员需提前将个人情况信息报送给 部, 建立欲返人员信息登记表,逐个排查欲返人员信息,做专档管理。

  (1)春节前和近期已返回湖北地区的人员或途经湖北的相关人员, 部要通知其暂缓回公司。

  (2)近两周内有湖北地区往来史,或与湖北地区人员密切接触的返岗人员, 部通知其暂缓回公司,要求上述人员进行不少于 14 天的居家隔离健康观察,无异常后方可回职场。

  (3)接触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人员的,应立即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不少于 14 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无异常后方可返回职场。

  (4)对入场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开展每日健康情况报告制度,建立项目人员健康台账。

  2.3.2严格落实公司门禁制度,强化公司门禁管理。严禁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对于确有事宜进入公司的人员执行体温检测制度,并对外来人员和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发现体温异常及可疑症状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司并及时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疫情报告、处置信息沟通顺畅,建立起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3)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人员排查,控制人员流动。如需人员值守,要严格做好与外界的隔离工作,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4)加强现场管理,做好人员监测。公司安排专人做为防疫专员,负责每天进出职场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温度检测,逐一记录并做好统计。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马上安排病人到就近的防控医院就医,如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职场停止使用、实行有效隔离,向公司及物业报告,并同时报告辖区防疫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5)落实防护及消毒制度。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督促人员勤洗手,工作区勤通风,疫情结束前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食堂采取分餐制。每天根据实际情况在食堂、办公区各消毒一至二次,并做好项目消杀防疫记录,责任落实到人。

  (6)严把流动关。如无政府及物业方特殊要求,不在职场举行大规模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管理人员前往外地出差,切实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

  (7)做好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教育、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情绪安抚及防控工作,维持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避免产生恐慌情绪。

  三、突发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处置措施

  3.1信息报告

  (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 应立即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需按规定向总经理报告。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急性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3)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3.2应急处置措施

  3.2.1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扩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人、病毒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中,采取其他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要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全体员工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员工的恐惧心理,稳定员工情绪,保证正常经营、生活秩序。

  (9)禁止非本公司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所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10)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3.2.2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2)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感染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在公司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发放口罩,并进行登记。

  (3)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以有效灭活原病体。对卫生间、办公区、食堂、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公司内禁止露天堆放垃圾,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染。

  (4)尽量做到和同事保持一米远的距离,另外,单设的隔离房间,东西越少越好,戴好口罩,做好通风;在隔离期间,注意多饮水。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入口处设置洗手点,服务人员使用口罩,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员工存放碗筷的柜子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单独碗筷单独消毒。洗碗池保持清洁卫生。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护营养均衡。

  (6)卫生间使用完毕之后,做消毒和通风。完善卫生间洗手池、洗手液烘干器等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每天清洁所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桌面、门把手、洗手间固定装置、厕所、手机、健盘、平板电脑和床旁桌子。另外,清洁可能带血、体液和/或分泌物或排泄物的任何表面。

  (7)公司全体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7℃,伴有全身不适症状,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按规定流程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3.3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感染扩散或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请示公司总经办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四、物资保障

  防疫物资发放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发放,相应物资采购由 部 负责。

  五、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手机、微信方式进行。防疫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均配备有手机,各执勤人员配置了对讲机。

  上报各级单位联系方式: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6

  一、明确责任主体并健全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企业必须承担疫情预防处置主体责任,要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场所及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健全本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长: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副指挥长: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某行政总监或人事总监

  公司疫情防控成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制定应急预案。复工企业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应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饮管理、出差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防控预案到位。

  2、强化日常监管。企业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每日填报《复工人员情况排摸表》,并做好所有复工人员健康状况登记。

  3、申请复工员工如果与确诊或疑似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必须向企业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必须主动接受为期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点或居家隔离,相关情况同时报所在地街道或主管部门。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执行。

  4、掌握员工动态。对市外已返公司住所地的员工、其他城市员工或接触过确凿及疑似人员的员工,制定落实员工分次分批到位方案及防控措施。

  5、配备防疫物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由企业自行解决。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6、统计公司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7、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8、严格场所管理。对于配置值班宿舍的企业,日常管理参照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执行,由企业落实值班宿舍各项防控责任,并及时向所在辖区的街道、主管部门报告。

  9、为防范未然,企业需设立隔离点,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在厂区出入口、办公人群集聚区域设立临时体温检测点,做好到岗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三、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公司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公司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期间必须戴口罩并做好其他防护措施,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以及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公司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公司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公司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人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公司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可以居家办公灵活处理工作事宜。

  6、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公司组织医务人员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7、确认公司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就餐采取分批进行,间距至少保持2米。

  8、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9、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10、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11、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2、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3、复工后,公司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4、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也必须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并且每3小时更换一次。

  15、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6、各公司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60分钟。

  17、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

  18、注意个人卫生,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出行,降低乘坐电梯频率,低楼层乘客可以走楼梯步行,不要在乘坐电梯过程中取下口罩,随身携带卫生纸(手套),可隔着卫生纸(手套)按电梯按钮。卫生纸(手套)使用完毕妥善处置。等候电梯时站在厅门两侧,不要离厅门过近,不要面对面接触从电梯轿厢中走出的乘客。乘客走出轿厢后,按住电梯厅外按钮不让电梯关门,等待片刻再进入电梯。尽量避免与多名陌生人同乘电梯,时间充裕的乘客可耐心等待下一班电梯。尽量不要用电梯搬运物品,减少随身物品与电梯轿厢接触。乘坐电梯后,及时洗手、消毒。

  19、工作沟通采取微信、QQ、电子邮件方式,确需要当面交流必须做好防护并保持2米以上。

  20、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何更好地做好灾后的快速发展工作,需要多方考虑,企业始终要坚持自主创新,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探索新技术和新资源才能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这次疫情灾害也打乱了很多企业的发展节奏,如何熬过这次疫情灾害,是相关企业面临的巨大挑战,中华民族历来弘扬国难兴邦的乐观主义情怀,在疫情灾害中,相信智慧的中华民族一定会创造出诸多商业模式和商业机会。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中华民族是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民族,我们坚信在党的坚持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一定会战胜这一次疫情!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镇招商引资企业将在近期复工复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镇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自1月24日四川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我们始终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己成立由党政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办公,结合各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班组、个人,明确各个工作点的责任人,并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级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得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或在湖北方向有过居旅史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镇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所有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由村(居)和卫生部门出据的健康证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镇防控指挥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镇防控指挥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镇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前的一切筹备工作,特别是应急物资的筹备;

  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

  三是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审批;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己复工复产的企业进行督查监督。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8

  在全市疫情防控期间,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保防控、保民生、保安全和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主线,突出治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再排查、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一)企业主体责任

  1.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

  (1)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告知书》的要求,向行业主管部门完备提交涉及疫情防控的6个要件,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后的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利用企业现有条件建立集中隔离场所,对春节假期前后省外返桦员工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督促其接受医学隔离观察,将有关情况按要求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对有不适症状及其他可能感染情况的员工,应督促其及时就医,并同时向主管部门、市疾控中心和属地政府报告。

  (3)加强复工期间的防疫管理,复工前集中进行全面消杀,保持工作场所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单位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每天监测员工体温并做好记录;取消企业食堂集中用餐;教育员工按要求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多饮水,不参加聚会等群体性活动,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二)部门监管(管理)责任

  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的'原则,督促行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完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督促开工企业加强公共场所消杀防疫、人员防护管理,加强外省来桦人员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逐级上报。

  (三)党政领导责任

  严格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层层包保制度,进一步充实力量,明确职责流程,形成高效顺畅的工作闭环。

  三、工作任务

  结合当前复产复工企业增多、节后返程人员数量增多、物资运输车辆增多、居民居家活动增多和医疗、民生保障等人员密集场所无法关闭管控等特点,供热、燃气办、物业办、市容科要加强监管行业疫情期间复产复工监管。

  (一)供热、燃气: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燃气企业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完善或者增设周边报警和防冲撞设施,对储罐、调压站等重点部位实施封闭管理;开展燃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管道占压圈范围等隐患点和事故易发点的排查整治;场站内消防器材、消火栓的管理。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等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监管,加强储罐、仓库、窨井、污水池等重点部位检查。严格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制度。继续强化专家指导服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负责部门:供热、燃气办)

  (二)市政路灯管理、物业小区:市政路灯巡查维护,确保用电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小区物业通过排查督查,确保器材、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及时更换缺损、过期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箱等消防器材正常到位,并能正常使用。开展居民家庭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及时清理楼道。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并对小区电动车充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部门:物业办)

  (三)供水设施:对供水企业重点消防部位做好检查。对城区供水管网进行管护,制定严寒天气产生事故应急预案,并对所有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破损严重、无法使用的市政消火栓要进行及时维修,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负责部门:供水、节水办)

  (四)环卫设施:对城区公共厕所用电防用电、用火、操作间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环卫作业车辆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检修。(负责部门:市容管理科)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坚持领导督查与部门检查相结合。各科室负责人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各行业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严格工作措施。

  (二)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各部门、各科室要加大对企业巡查检查力度,做到对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日巡查”;要针对行业特点,各科室每月制定主题开展专项检查,紧盯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岗、关键时”,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隐患。

  (三)突出全面性。对监管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死角、盲区;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将市安委会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企业。

  (四)突出差异性。各科室根据不同的产业结构、企业分布、地域特点,充分研判当前安全形势,排查事故和隐患易发多发环节和部位,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9

  一、主要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持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境外、省外病例输入,对出现的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坚决减少二代病例,杜绝三代病例发生,防止疫情局部暴发流行和发生社区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二、防控措施

  (一)严防外地病例输入。

  1.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防控。各地要及时关注和公布全国疫情动态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市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到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不再隔离;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2.做好湖北(武汉市除外)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湖北(武汉市除外)旅居史人员,持有健康绿码,且有7天内合法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放行;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3.做好境外来黔人员管控。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境外来黔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已在省外隔离14天的,到我省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进行隔离。各地要组织开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户”、偷渡务工人员专项活动,排查非法入境人员,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4.加强社会群防群控。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境外、湖北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畅通监督反馈渠道,面向群众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

  (二)落实“四早”措施。

  5.早发现。落实重点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

  一是加强发热病例监测。继续做好流感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常态化工作;继续做好发热病例监测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加强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对所有科室门诊、住院病例中的发热病例均需进行核酸检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等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例,门诊发现发热病例须立即转定点发热门诊。

  二是加强退烧药品管理。继续做好药店退烧药品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物。对购买退烧药物的顾客需进行登记,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是加强重点场所扫码和体温监测。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外地来黔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取消市内公交车、非外地接驳地铁站点的扫码和体温监测,方便群众快速出行。

  四是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外省返黔师生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6.早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地要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

  7.早隔离。及时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涉疫的村居、小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各地要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8.早治疗。省将军山医院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集中定点收治医院。一旦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尽快将其转送至省将军山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及时有效治疗轻症、普通型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对重症患者加强专家组会诊,实施多学科救治,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后,继续在省将军山医院集中康复14天之后再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随访工作。各地要保留定点收治医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充实核酸检测力量,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强化重点防控。

  9.医疗机构防控。筑牢医院感染防线,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监测。推广非急诊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方便群众就医。

  10.校园防控。按照统一部署、一校一案的原则,分期分批复学复课。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来黔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11.其他重点场所防控。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人流密度,加强通风消毒,配备手卫生等设施。市级政府所在地继续关闭活禽市场,县级政府所在地季节性关闭活禽市场。

  12.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3.重点人群防控。引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14.社区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5.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16.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17.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18.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19.改善环境卫生。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

  (五)补齐防控短板。

  20.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人群相对密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流调能力。健全医疗救治体系及物资储备体系,统一医药物资储备,完善疫情监测机制。

  21.加强人员培训。坚持“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

  22.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的推广应用,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辖区内低、中、高风险县(市、区、特区)名单和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外公布;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

  (二)加强沟通协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地政府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机场、车站、宾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扫码通行及体温检测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地药监部门要对药店售卖发烧药物进行监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0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平果市委市政府关于复工复产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加快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精准分级管控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照相关防控指南,经主管部门联合疾控部门批准后,精准施策,有序加快复工复产。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的`组织领导,成立平果市交通运输局加快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复工复产各项工作部署,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对接联系市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协调沟通各股(室)、各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材料及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措施

  (一)有序恢复客货运输

  1.有序恢复道路旅客运输,做好返岗运输组织和学生返校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恢复除德保县、靖西市以外各县(市、区)城市客运、道路客运、客货运场站和道路运输相关行业运营,恢复县际县内客运班线(包车)运营;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包车)运营,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与客运班线(包车)目的地相关管理机构协调后适时恢复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包车)运营。

  2.有序恢复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合理调配运力,便利群众出行。有序恢复公共交通、出租车(含网约车)有序恢复正常运营,但不得跨省市以及往德保、靖西方向运营,不得进入管控区域运营;各城市客运企业(平台)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调控运力。

  3.有序恢复重点货物运输企业运营,做好应急防疫物资的运送及全市先行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物流运输保障。恢复道路货物运输运营,合理安排行驶路线,进入封控区、管控区运输货物的,必须全程做好个人返回和闭环管理。

  4.有序恢复水路客货运输。恢复所有非封控区乡(镇)渡口正常通行,服务指导港口、水运企业恢复经营。压实各乡(镇)渡口管理责任,督促港口企业严格落实《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八版)》,船只及船员按当地防疫政策主动向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海事部门报备。

  (二)有序恢复交通运输其他服务

  1.有序恢复驾驶员培训及从业资格考试。按照相关防控指南,复工复产前要对报名处、训练场地、教练车进行消杀,严格执行测温验码、信息登记、预约、限流、错峰培训的要求,认真落实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驾培机构要执行预约培训,培训过程单人单车,更换培训学员前要先对教练车进行消杀;从业资格考试每场考试最多安排25人,单人单桌考试。各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

  2.有序恢复机动车维修业务。各维修企业要按照相关防控指南要求,复工复产前对报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杀,严格执行预约、限流、错峰要求,认真落实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采取电话、网络等提供便民预约维修服务,减少车主在维修点聚集和等待的时间。

  3.逐步恢复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提前制定考试计划,严格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审核,提前排查参加考核人员是否为疫情管控区人员;加强入场管理,前后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入口处检测体温,核实“健康码”,如有必要需核查48小时核酸报告;做好考场清洁消毒,对考场设施(座椅、计算机)进行全面清洁消毒;控制考场人数,做好人员引导,避免扎堆聚集等情况出现,每场考试最多安排25人,单人单桌考试。

  4.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实行电话预约制度,合理安排人员错峰办理,进一步推行网上办理。对于特殊紧急、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引导群众通过电话预约方式,让群众提前备齐办事资料,指派专人开展“一对一”服务,实现即时办、办即走,以优质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同时根据预约量及时增派人手,延长对外办理时间,有效化解因疫情积压政务服务办件。推行“不见面”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窗口服务电话等“非接触”式途经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减少非必需的现场办理,让难题不出门、电话有温度、网上不断线、服务不打烊。

  (三)有序恢复交通项目建设

  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在落实工地范围及人员疫情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加快交通项目建设。20__年春节以来未留守人员、处于停工状态的公路水运项目,督促引导项目业主尽快组织管理人员、农民工返岗复工,加强征地拆迁、建设材料保障,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多工作面施工,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把损失的进度和投资抢回来。对年度内有计划开工的`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组织工作专班,一对一服务,积极对接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为开工做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防控措施。我局将不定期组织检查活动,督查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落实《平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有序解除社区管控的通告》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参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等7项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__〕41号)等文件,督促企业严格建筑工地、运输场站、运输人员等疫情防控。

  (二)强化事前监管。交通运输企业及工程施工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情况、疫情防控措施及主要生产运营及施工计划,报我局及疾控部门备案后迅速组织复工复产。

  (三)强化督导服务。落实人员值班,负责接听、答复企业和群众的电话咨询。积极协助解决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健康码转码及行程限制问题。组织精干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运输场站、项目工地,对重点交通项目复工、交通运输企业复产经营开展专项服务,督导疫情防控措施、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加快复工复产、达产高产。

  (四)抓好安全生产。各单位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工程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安委会会议精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安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5月中旬。

  二、检查范围

  覆盖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围绕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重点检查社区门诊、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宅小区等重点防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以及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贸市场、养老院(敬老院)、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检点

  各站所办在重点检查以下事项基础上,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有关单位实际,完善检查内容。

  (一)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是否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是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企业及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

  (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方案,是否严格执行“七不复工”(疫情防控措施不健全、相关证照不齐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设备设施不全、重要岗位人员不齐、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验收不合格)要求;企业在复工复产前是否严格执行“六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以适当形式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厂的安全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复工复产企业是否达到“六个到位”(企业风险分析研判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应急救援保障到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到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到位)。

  (三)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部门是否严格按照“七个一律”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严格按照“一单五制”要求,对重大隐患问题进行管理并按时完成整改;是否依法进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失信企业,严格实施联合惩戒;是否对去年以来县安办巡查、督查和交办事项全面进行落实,整改到位。

  (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存在落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规定》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企业主体责任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落实不彻底,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各部门和企业是否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调度辖区内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情况,是否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并及时应急处置;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开展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遇险人员能有效撤离。

  四、检查责任分工

  本次检查工作主要由各镇属站所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领域责任分工如下: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安全应急服务中心牵头组织。

  (二)建筑行业由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牵头组织。

  (三)交通运输、交通建设行业由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牵头组织。

  (四)工贸行业(重点是液氨制冷、粉尘防爆)、电力行业、民爆物品生产、商贸市场领域、商场等领域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组织。

  (五)道路交通、危险物品公共安全领域由派出所牵头组织。

  (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由消防站牵头组织。

  (七)学校和公共体育健身场所由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

  (八)医疗机构(场所)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组织。

  (九)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由市场监管所牵头组织。

  (十)文化娱乐场馆(所)、旅游景区等领域由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

  其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原则,在各自监管的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五、检查方式

  检查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开展专项检查为主,结合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开展检查工作。镇安办将从即日起督查各部门开展检查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行业领域主管站所要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方案和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牵头组织实施好,明确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和检查标准等,确保制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

  各行业领域主管站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曝光。

  (三)落实检查责任,强化结果运用

  各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通报,做好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督导,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有分析、有对策,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加强督促指导服务,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此次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全镇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信息报送,做好总结分析

  各站所办,3月12日12时前将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包括检查分组及人员名单),每周星期五12时前向安办反馈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工作结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此项工作自行总结分析,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提供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2

  为深入贯彻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各级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但国外疫情仍呈现加速扩散蔓延态势,疫情防控工作仍不能松懈。公司各部门要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将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外放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果。

  二、防控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以变应变,持续加强检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工作。

  2、快速相应,精密智控。健全疫情快速处置机制,坚决做到疫情发现一起就地扑灭一起。建立健全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机制、防输入闭环管控机制、“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等工作机制,实现疫情研判、监测、处置精准化,扎紧织密精密智控网。

  3、常态长效,依法防控。注重疫情防控与日常工作相融合,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想结合,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三清一管好、一例双查、块抓条保”等经验做法。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总经理为常态化防疫第一负责人,对公司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负责人任组员,协调组长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统筹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落实专门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人员,实现网格化管理。小组成员如下:

  (二)成立防控保障功能小组。

  功能小组的目的是确保防控的保障性专人负责,以实现快速反应,保障工作能落实到位。

  四、疫情防控常态化具体措施

  (一)企业出入口防控

  1、设置卡口进行出入管理。减少出入口,每个入口需配备保安或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设立体温监测岗,配备测温设备。

  2、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出入人员须佩戴口罩,为佩戴口罩不得进入。对外来访客应当如实登记姓名、来源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者,要及时劝离,并告知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处理完毕后马上进行区域消毒。

  4、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进入时对车上所有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建立外来访客车辆登记制度。

  (二)内部人员防控

  1、单位离司人员,不统一安排返司。实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离司返司人员动向,并与属地街道做好对接。

  2、对于返司人员,参照国家《新冠流行期间公众一般性防控指引》要求做好返司人员的健康观察等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3、每天组织职工在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和记录。如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到就近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医院确诊未患新冠,且身体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批准恢复上岗。

  (三)办公场所防控

  A、办公楼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使用空调通风时,应保证其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2、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勤洗手、多喝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吸收。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均需佩戴口罩。

  3、单独处理单人办公环境下原则上可以不佩戴口罩,处于多人办公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尽量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1米。

  4、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注意及时清理,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者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B、会议室

  1、若必须召开会议,建议以视频或电话会议形式替代,或将大的聚集会议拆分成小型会议,减少每个会场聚集人数,避免不同会场之间的人员流动。

  2、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时间过长时,至少每小时进行一次开窗通风。使用空调时,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模式运行。

  3、参会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包括姓名、住址、电话、健康状况等(入场测温登记)。

  4、进入会场及离开时,参会人员应进行手部卫生清洁,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5、会场座位尽量增减间距,有效件的场所,参会间隔不少于1米距离。

  C、电梯

  1、乘坐电梯应佩戴口罩,不要再乘坐电梯中取下口罩。按电梯按键时,最好戴手套或隔着纸巾、指套触摸按键等,乘坐电梯后及时洗手、消毒。

  2、电梯内人与人保持一定距离,当电梯人员较多时,应等候下一班电梯。

  3、自觉维护电梯卫生,每日定期消毒。运送给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电梯需要立即对电梯进行消毒处理。

  D、食堂

  1、用餐前及用餐后均应进行洗手,除用餐时间,其他时间均应佩戴口罩。

  2、应采取错峰就餐,分餐进食,避免扎堆就餐。排队人员要有一定间隔,见谅减少交谈,尽快用餐完毕。

  3、尽量自带饭盒就餐,如采取公共餐饮要一人一用一消毒,餐厅每日消毒一次,餐桌椅每餐结束后即进行消毒。

  (四)办公楼其他部位、收费服务点以及换热站等应按照公共场所防控相关指南做好消毒等防控工作。

  E、入户供热服务防控工作

  1、进入居民住户家中进行维修、测温时,应提前与属地街道核实该地区及用户疫情防控情况。

  (一)进入疫情小区、居家隔离观察的用户或者定点医院和宾馆等场所服务时;

  1、进入工作场所前,应主动配合属地街道等部门进行人员登记、测温等防控检查工作;

  2、采取佩戴N95防护口罩、手套、脚套等强化自身防护措施。完成上门服务后及时对工作服、手套进行消毒,并做好服务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观察。

  3、建议尽量避免乘坐箱式电梯等公共设施,与有关人员沟通工作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4、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

  5、工作过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如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速干消毒剂消毒。

  6、与有关单位人员沟通,掌握确诊或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应尽量避免途径或在此区域停留;

  7、接触公共区域门把手、按钮等部位后,不要直接接触口眼鼻,要及时洗手保持卫生。

  F、进入非疫情等其他场所服务时

  1、进入工作场所前,应主动配合属地街道部门进行人员登记、测温等防疫检查工作。

  2、可佩戴一般医用口罩、手套、脚套等自身防护措施。完成上门服务后及时对工作服、手套等进行消毒,并做好服务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观察。

  3、建议避免乘坐厢式电梯等公共设施,与有关人员沟通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4、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

  5、工作过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如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速干消毒剂消毒。

  G、供热服务保障

  1、各供热单位要加强供热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生产运行安全;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吗,尤其做好救治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的供热服务保障;应急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

  2、疫情防控期间,未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对用户收取供热费要依托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等方式支付,实现以指代步。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3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和全市节后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近日,宝鸡市安委办下发通知,就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十项举措,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良好安全环境。

  一是高度重视复产复工安全。要针对复产复工事故易发多发期的特点,加之受疫情影响,假期延长,企业普遍开工不足,极易出现准备不充分、员工精神状态不佳、设备故障运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高度重视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严格落实管控责任。要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基本面,“零缺位”做好职责范围内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落实全流程、可追溯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

  三是科学编制复工方案。要督促拟复产复工企业制定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复产复工过程安全管理。

  四是严密做好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建立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台账,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实行一人一档、全员登记,引导工人有序返岗、安全上岗,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做足防护措施。

  五是切实加强员工培训。要采用远程教育、微信会议、网络课程等适当形式,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教育和安全知识再培训,严格落实班组、车间、厂级“三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要保证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同时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知识。

  六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要在复工复产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重点突出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化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对以往交办和企业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隐患不整改不复产、验收不合格不复产。

  七是严格现场安全管理。要对所有设施设备,特别是电气线路,要进行检修和试运行,绝不允许“带病运行”;严格控制高危装置设备开车期间现场作业人数,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控措施落实,强化对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监控,严格落实专项作业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八是全面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调度,健全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复产复工情况;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

  九是严把复产复工验收标准。要统筹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等要求,规范验收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

  十是强化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综合运用暗查暗访、一对一帮扶、上门指导、远程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手段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服务,全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坚持监管和服务相结合,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围绕企业复产复工,采取精准务实政策措施,积极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明确了全市5户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安全指导服务组和人员,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群等远程服务和现场指导服务相结合方式,加大对相关企业复产复工服务指导。同时,明确了49户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拟复产复工企业及验收(监管)部门,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4

  为指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全省金融机构稳步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疫情科学防控,防止因复工复产引起的疫情及扩散,确保金融机构复工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保证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确保业务连续性,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机制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复工金融机构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各级复工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级复工金融机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自复工之日起至全省一级响应解除前,每日须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定时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做好交通解决方案,形成防控管理闭环。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级金融机构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与属地政府(社区)、地方联防联控机构、专业防疫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三)切实强化日常监管

  各地要加大对辖区复工复产金融机构疫情防护的监管,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员工防护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必要时可联合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或邀请疾控专家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检查专业化水平,切实发现存在问题,帮助整改落实。要建立派驻联络员制度,全面掌握金融机构复工复产情况,认真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复工前准备

  (一)复工营业场所

  复工的对外营业网点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安全防护措施,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清新,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复工金融机构的空调设备应当保证供风安全,定期对运行的空调设备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金融机构的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

  (二)营业人员安排

  复工的营业场所要按照营业场所员工最少化原则,在保证日常业务办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工作人员。实行轮班制度,合理安排从业人员的轮流休息。对特殊员工群体予以重点关照和考虑,对孕期、哺乳期女员工,身体状况欠佳的员工,尽量不安排上岗。

  (三)安全防护措施

  营业场所要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张贴防护公示、强化防护教育,营业前对营业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利用营业场所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健康教育,落实复工人员日常监测等措施,确保防控方案各环节落实落地、不出任何纰漏。

  (四)营业信息公示

  营业场所要在门前显示屏或醒目位置通告复工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提前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系统中维护营业场所营业时间信息,确保线上渠道展示同实际一致。医院附近的营业场所要提前张贴告示,强化防护措施。营业场所未恢复营业或临时停业、调整营业时间的,应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对外通告。对营业信息及变动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部和行业监管部门报备。

  (五)设置应急区域

  营业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备用的应急处置区域,张贴明显标识、配置专人管理,当员工或客户出现疑似症状或身体不适时,应到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四、人员健康防护

  (一)工作人员防护

  防护措施。营业期间员工要全员佩戴防护口罩上岗,与客户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柜台、大堂经理、保洁员、保安等与客户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要注意加强防护措施。在办公场所入口设置测温点,通过健康陕西二维码和APP对有关数据进行管理。发现异常人员将健康二维码推送所在社区。

  工作距离。合理设置员工工作岗位距离,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工作防护。员工在上岗期间应当保持手部清洁,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吃饭前和下班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遇到特殊情况,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自己的眼睛。员工乘电梯时应保持适当距离,低楼层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就餐防护。员工应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有餐厅的复工金融机构要在餐厅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纸巾,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口罩等。没有餐厅的机构提倡集中订餐制或员工带餐制。避免聚集食堂用餐或集中用餐,尽量减少员工聚集交谈。

  会议防护。金融机构疫情期间不得安排论坛、研讨、仪式、庆典等需要人员聚集的活动;确需要召开的各类会议、培训,原则上使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举办。内部工作沟通尽量采取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

  交通防护。鼓励复工人员采取自驾方式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个人消毒处理。

  (二)客户安全防护

  体温检测。复工营业场所入口处应安排专人值守,并在入口处做好客户体温测量等安全防护工作,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的客户不得进入营业场所。从保护每位客户安全的角度出发,对未戴口罩的客户进行提示与解释,引导客户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有条件的营业场所可以为此类客户提供一次性口罩。

  客户疏导。在客户办理业务时做好“一米线”的服务提示和管理。在回答客户咨询时,应始终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同时向客户做好必要的引导解释。营业大厅服务人员在进行客户分流和疏导时,要注意避免厅堂人群聚集。如与客户需较长时间沟通,应尽快将其引导至相对隔离区域。对于没有实际业务需求、长时间在营业场所逗留的客户,应及时劝离营业场所。

  业务办理。所有业务办理实行叫号,如果出现排队等待的情况,应至少保持人与人间距1米以上。营业场所要在业务办理窗口为客户提供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等必要的防护设施或用品,使客户办理业务时安全、安心。除在身份核实等依法依规确需客户摘除口罩办理业务的环节外,不得要求客户摘除口罩,应尽量减少客户暴露口鼻的次数和时间。

  五、加强清洁消毒

  (一)外来物品消毒

  营业场所应在大厅入口设置洗消专区,对外来的包裹、箱柜等物品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二)营业场所消毒

  每日用消毒水对营业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等进行全面消毒(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不留死角。对大厅内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柜台、门把手、柜台、自助设备、坐椅、笔、花镜、评价器、填单台、密码键盘等客户能接触到的地方),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三)营业资料消毒

  营业场所对于疫情期间要将客户提交的所有营业资料进行消毒,其它流通纸质资料也要每天定期进行消毒。

  (四)现金消毒

  各营业场所要每天对回笼的现金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消毒处理;对于发热门诊等重点单位回笼的现金,务必进行消毒后再单独装包签封并暂停投放。现金业务服务外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督促社会化现金处理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现金实物和机具设备的防控工作。疫情结束前尽量优先投放原封新券,之后再按照先进先出原则投放回笼完整券,确保群众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钱”。

  (五)工作服消毒

  员工要定期更换工作服,更换后的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六)垃圾处理

  一次性防护用品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在员工营业场所、餐厅等地方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每天产生的其它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污染。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六、完善应急处置

  (一)制定应急预案

  各级复工金融机构要根据复工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对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各级复工金融机构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员工应急处置

  各级复工金融机构要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变化情况,若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应立即戴上口罩暂时隔离至应急区域,及时由复工金融机构专人送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行业监管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三)客户应急处置

  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客户予以劝阻不得进入营业区域。若客户出现体温异常情况,应将其暂时隔离至应急区域,及时送至社区发热门诊检查,并及时疏散营业场所其他人员,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立即向所在地疫情指挥部报告并按照所在地疫情指挥部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配合工作。若客户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当日营业场所与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居家留观14天,并按照所在地疫情指挥部要求做好营业场所防护消毒处置等工作。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5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工厂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工厂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二、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工厂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工厂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工厂企业高管和工厂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工厂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拟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工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工厂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工厂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工厂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工厂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统筹处理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与涉农企业(项目)正常运转之间的关系。按照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生产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的通知》(瓮防控办字〔20xx〕16号)文件精神,确保县内涉农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行业管理原则。加强对涉农企业、涉农项目情况调度和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县内涉农企业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强化责任,规范督导,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企业自愿原则。县内涉农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企业复工复产要严格执行企业的疫情防控方案、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自身开工条件及市场情况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开展复工复产。

  (三)坚持防控安全相结合原则。县内涉农企业的复工复产在满足疫情防控标准的前提下,还须满足安全环保等要求,将安全环保要求同疫情防控相结合,严管严控,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产业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组

  成立茶叶、农产品加工、畜禽养殖三个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涉农企业(工程)复工复产工作组。

  1.茶叶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

  组长:杨忠远(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王治友(县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杨再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员:胡友明 朱正江(B班班长)夏念(A班班长)刘芝明(C班班长)宋尔银刘德军徐贯芬吴小刚陈秋行涉及科室(站、所)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指导企业(合作社)落实相关复工复产的措施,负责复工复产相关资料的核实,收集归档工作。

  2.农产品加工企业服务工作组

  组长:杜兴乔(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牟禄芳(C班班长) 龙泗成(B班班长)李恩涛(A班班长)熊铧龙李刚林涉及科室(站、所)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落实相关复工复产的措施,负责复工复产相关资料的核实,收集归档工作和蔬菜保供。

  3.畜牧养殖、加工、屠宰企业、工程服务工作组

  组长:邓正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周文琴

  成员:黄嵩李子建魏赐开赵福全李茂胜涉及科室(站、所)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指导饲料加工企业、新建养殖场复工建设,养殖场疫病防控、补栏复养,猪肉保供,落实相关复工复产的措施,负责复工复产相关资料的核实,收集归档工作。

  三、复工复产程序

  (一)准备。县内涉农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备好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相关防控物资,设置隔离室,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中企业(项目)复工复产资料清单,准备资料装订成册,提出复工复产申请验收。

  (二)防备。各涉及企业务必贯彻落实好《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生产企(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瓮防控办字〔20xx〕16号)

  文件中规定“六个必须”和“六个到位”具体要求。一是对厂区实行封闭管理,合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强化信息登记、人员、车辆进出检查监测,对物流车辆、货物进行严格的消毒管理,尽量避免货物运输通道与人员流动通道的重叠,减少物流车辆货物与厂区员工的接触。二是对职工健康实行严密监测。设置检测点,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是对各岗位防疫措施要严格落实。加强生产车间、办公区、食堂、宿舍等区域环境的防疫消毒,要提前做好通勤车辆防疫消毒,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合理安排生产计划,规范岗位工作秩序,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尽量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加强就餐管理,采用分时段就餐的方式减少就餐人员的聚集。建立隔离观察区,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对人员隔离,并上报相关单位。

  (三)报备。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各类防控措施后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复工复产。

  (四)复核。局各部门在接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指派有关人员到企业复核企业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如符合复工复产条件则出具备案文书,并经县防控办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如不符合条件则要求企业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复核,直到问题整改完成后方可出具同意复工复查备案文书。

  四、工作要求

  (一)局各部门、各企业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县明确的战时纪律,领导小组成员一律在岗履职,加大摸排力度,及时掌握动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各复工复产工作服务组在接到企业复核申请后,在24小之内对其作出结果复核;同时,加大对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力度,确保2月中旬实现复工复产。

  (三)局各部门、各企业要真实上报疫情防控情况,一旦发现虚报、错报、缓报、瞒报、漏报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7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xx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为保障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实施

  (一)建筑工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同时,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

  (二)建筑工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疫情防控人员彻底排查工地进场人员,储备体温检测设备以及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控措施

  (一)施工企业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机构,责任到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所有复工人员14天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记录,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体温≥37.3℃人员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实行实名制规范化管理。严格进出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暂时关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

  (四)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做好手卫生。

  (五)避免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应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参加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做好体温监测,戴口罩,勤洗手,不带病上岗;加强开窗通风,定期对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注意饮食卫生,不在食堂宰杀动物,保障食材安全;员工自带餐具打包后分散就餐。

  (七)对宿舍、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食堂、卫生间和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八)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每日清洁消毒。施工现场、卫生间等洗手设施使用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等洗手用品。

  (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8

  为组织好我县20xx年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确保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按标准、严要求、有秩序开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临煤安发〔20xx〕58号、临煤安发〔20xx〕59号及20xx年3月2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瓦斯防治、现场管理等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县政府成立全县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长助理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兼),具体负责全县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3、《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xx〕133号)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100号)

  5、《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9号)

  6、《临汾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检查验收表》

  四、验收程序

  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xx年3月5日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1、矿井复工复产前,煤矿首先要制订复工复产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报县煤炭工业局申请复工或复产验收整顿。

  2、县煤炭工业局批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整顿后,煤矿企业要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整顿,对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自检。排查治理和自检合格后,向县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3、县煤炭工业局接到煤矿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长签字同意,并在市局备案后,县煤炭工业局下发同意复工复产通知书,煤矿企业接到复工复产通知书后方可组织建设或生产。

  五、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或复产验收:

  1、所持证件(即“五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有一证过期的;

  2、未制订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或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未经批准的;

  3、矿井风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的;

  4、主要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行、通风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5、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产量监控系统、井下人员管理系统,或者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6、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

  7、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控设备的;

  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100%的;

  9、煤矿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煤矿全员培训时间不够或培训后未在县级以上煤炭行政部门建档登记的;

  10、购买、储藏、使用非法火工品的;

  11、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12、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13、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第一轮排查出的隐患未整改完成,重大隐患未闭合销号,第二轮复查查出隐患未整改到位或未经第二轮复查的;

  14、红线管理资料未经审查,并未在市局备案的;

  15、未组织培训或培训工作不到位的。

  六、有关要求

  1、县煤炭工业局要严格审批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根据矿井的整顿工作量,批复其入井人数和整顿时间,防止无限期整改,甚至以复工复产整顿为名擅自组织生产。对批复整顿时间到期仍然未申请验收的矿井,要立即下达停止整顿通知,查清原因后,酌情处理。

  2、在复工复产验收中,要严格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提出停产整顿措施,责令其限期组织整改。对弄虚作假、违规验收或降低标准验收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保证复工复产矿井验收质量,县煤炭工业局要按照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专业配备相应的检查人员;其他相关部门也必须按照验收标准,配备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验收工作,保证其准确把握标准,严把验收关,确保验收质量。

  4、县煤炭工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井的监管,在发挥驻矿安全监督员作用的同时,还要派专人盯守、组织巡回检查等,防止其借整改之名非法违法组织施工、生产。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9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省、宁波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举措,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建筑企业和房产销售企业复工和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死守确保住建行业防疫网络密而不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实施范围及目标任务

  实施范围:建筑施工领域(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及房产销售领域(含中介机构)。

  目标任务:认真对照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三返人员”防控保障工作的的各项要求,做到“守牢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不折不扣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万无一失,确保住建行业节后复工期间不出现疫情事件。

  三、复工要求

  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双联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余联防办〔20xx〕30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对住建行业相关企业复工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复工时间要求

  各建筑领域企业及各建筑工地一律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各建筑工地原则上应推迟至2月17日24时后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防护物资储备足、内部管理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涉及重点工程、民生实事等项目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

  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各房地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售楼部一律不得复工。

  (二)防控预案制定

  各房地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各建筑领域企业复工前应按照防疫要求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的具体防控预案,预案应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管理(包括消毒情况)、交通组织方案、隔离及居住预案、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管控清单、体温检测及健康报告制度、复工生产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

  1、防疫物资:复工前应储备足量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药水、体温计、防疫药品等内容。

  2、防疫人员:复工前应配备足够的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其中建筑工地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卫生员数量不得少于2人,且不宜少于全部工人数量的2%。)。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防疫物资、防疫人员配备不足的工地一律禁止开复工。

  (四)工地(场所)内部管理要求

  1、加强内部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一是加强宿舍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 ㎡,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二是加强食堂管理。工地(场所)内设立食堂的,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应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工地(场所)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经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用餐实行分餐制及错峰就餐制,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禁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三是加强消毒监测工作。卫生员应每天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消毒工作应留存记录。生活垃圾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及时清运。内部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监测情况应留存记录。

  2、建筑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出入口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市区主要路段两旁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区域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建筑工地不得复工。建筑工地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3、房产销售提倡网上办理。暂停各类现场的促销活动,各类业务提倡网上办、电话办,避免人员聚集。提倡利用网络、微信等载体为市民提供看房、选房便利。

  (五)加强人员管控

  1、做好对从业人员的情况排摸,对于重点疫区或途径重点疫区的从业人员应暂缓回姚,做好劝返工作。

  2、工地返工人员及工地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前应实行“一人一表”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返岗人员具有连续14天本地(余姚市域范围)居住史。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

  3、对进场人员实行“五个一律”原则管理:一是对工地(场所)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场所)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二是对所有进入工地(场所)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三是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场所)一律停工(停业),并及时报告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妥善处置;四是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重点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五是对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4、各企业有业务需到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办理的,尽量利用电话、微信、网络等手段,加强事前事中沟通,实现“少跑”、“不跑”。

  5、建立工地(场所)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各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体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并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

  6、复工前应组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教育,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当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防疫教育交底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文件执行。

  四、复工流程

  1、制定预案。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按要求在复工前提前制定疫情防控预案。

  2、自查自纠。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要对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全封闭管理、人员管控等防疫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及复工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3、复工申请。认为符合复工条件的.须经过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同意后,提前3天向市住建局上报复工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有关资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申请表详见附件1)。

  4、查勘审核。市住建局成立复工检查小组,会同卫生防疫人员等,对工地(场所)进行实地查勘,对防疫各项措施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核验。市住建局统一对符合条件的工地(场所)出具审核意见。

  5、审定备案。由市住建局统一向市联防联控办报送复工审核意见,经市联防联控办审定同意后方可复工。各施工单位(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复工前还应先向属地备案报告。

  五、应急处理

  (一)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处理。对于工地(场所)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疑似病例,应及时送医,并做好该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所在社区、街道(乡镇)、防疫部门,并通知市住建局。

  (二)加强人员隔离管理。对于疫情地区来姚的务工人员、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应落实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时间不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人员隔离统一纳入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并将隔离情况通知市住建局。

  各建筑企业(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及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市住建局及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复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住建行业复工工作。复工工作由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落实监管。各企业及所属工地项目部(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疫情防控专班,各建筑工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房产企业(包括中介机构、售房部)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行业管理科室(单位)应将防疫动态一并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防疫专班建立、防疫制度制定、人员流动管理、防疫教育交底、防疫措施落实等相关内容做好检查。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复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实人员防疫管理、未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企业、项目部(场所),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全面掌握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及房产销售领域(含中介机构)停工复工情况、防疫物资准备情况、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务工人员信息及其身体状况等相关信息,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防疫情况的日常上报工作。监督人员检查过程中应注意自身防护工作,避免造成感染。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建筑企业(含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应加强疫情防控情况的报告,及时准确报送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要按照行业管理科室前期要求加强信息采集,及时填写《企业(项目)返工员工登记表(一人一表)(样表)》(附表5)、《企业(项目)返工人员调查总表(样表)》(附表4)和《建筑工地出入人员登记表(样表)》(附表11),自发文后每日12:00前将《疫情期间建筑工地每日动态报表》(附表9)、《疫情期间建筑工地隔离或确诊人员名单》(附表10)和《住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附表8)上报至市质安站监督员处,由市质安站统一汇总后于每日15:00前报市住建局。房产企业(含中介机构)应加强出入人员登记,并于每日12:00前向市住建局上报《住建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附表8)。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建筑工地由属地乡镇街道参照本办法执行。如上级政策有变化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0

  对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在做好病情防控的同时,所有项目全面开工复工。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工地和人员加强日常管理,施工人员返岗时,省内除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外,对其他员工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省外施工人员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进行管理;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对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当地肺炎办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员管控,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和涉及民生领域重大建设项目,落实“一项目一专人”的要求,为项目开工复工创造一切条件,实现应开尽开。对于一般项目,帮助企业做好开工复工前各项工作,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帮助企业再逐步有序复工复产。

  2.优化工程审批。对于新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加强前期协同,对于经多部门协同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要进一步压缩每一阶段的审批时限。对于新开工项目,全面推广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应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也可由项目单位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各级审批部门要设立审批服务专岗,公布咨询电话,加强在线值守,为项目单位提供快捷优质服务。对于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要切实列为告知承诺制事项进行办理。参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省级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办理工作实行承诺制的通知》,对本地区所有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工作所有材料实行承诺制。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情况,采取分阶段审查。对于已经开展数字化审查的地区,建设单位通过数字化图审系统办理网上申报(涉密事项除外),实施“不见面、零接触”审查。尚未开展数字化审查的城市,应尽量采取网上传输或快递等方式报审。鼓励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采取远程办公、网络办公、不见面服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为建设单位做好各项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3.做好服务保障。各地住建部门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建立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开工复工台账,对重点建筑业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争取全省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早日开工复工。切实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同当地卫生、公安、应急等部门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运输、防疫物资紧缺等问题。每个重点建设项目配备一个开工复工专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开工复工、审批服务等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疫情防控与开工复工工作“两不误”。对于新开工项目要主动上门服务,需要纸质材料和文书的,审批部门要采取政务专递或快递主动服务。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有关的通知》,积极协调建设各方因疫情影响项目工期、防护费用、人工和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对目前不具备复工、开工条件的项目,帮助企业做好前期工作;按照《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补助资金统计上报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对疫情期间开工复工的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厅将优先纳入省级扶持优势企业名单,按照省级扶持优势企业政策进行帮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四)全面落实建设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

  1.深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帮助企业按照低、中、高风险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动态管理实际,按照当地防疫总体安排做好项目复工报备工作。加强对复工项目疫情防控的指导和监督,压紧压实复工项目疫情防控责任,帮助企业落实好防疫物质准备,建立完善项目防控体系,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防疫要求,突出抓好从业人员的疫情管控,摸清返岗人员活动轨迹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严防复工项目发生疫情。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员工,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并将异常人员健康二维码及时推送所在社区。

  2.持续强化复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督促复工项目各责任主体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复工前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等安全管理情况,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复工。要注意加强对复工企业的帮助和技术支持,指导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3.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要加强对复工项目的监督指导,要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强化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要予以停工,并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

  各地要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中省重大投资项目要克服一切困难,实现应开尽开,争取2月底全部开复工。国有勘察设计甲级以上企业务必2月底全面复工;国有和省级优势扶持企业总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大型施工企业项目,2月底前开工率务必达到70%以上,上述企业在开(复)工期间的相关问题和困难由属地住建部门跟踪协调解决,特殊困难报省厅协调解决。近期,省厅适时将对各地复工复产和新开工项目情况进行检查,各市要积极借鉴省上做法,对各县(区)开展常态化督导,使督导的过程成为帮助各区、县加快复工复产的过程,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1

  按照XX市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复工复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为有效控制传染源、遏制疫情扩散,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商场、超市及便利店复工复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复工复业条件

  所有拟复工复业的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商超及经营者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纳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复工复业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从业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三)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

  (四)所有从业人员须佩戴口罩上岗,每天不少于两次测试体温并登记在册。

  (五)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密切接触者

  (六)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企业及经营者的复业条件参照《全市餐饮企业复工复业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执行。

  本行政区域内,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小型门店,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及美术馆、展览馆、儿童游乐场所等暂缓复工复业。

  二、审批验收程序

  各县(市、区)、冀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商场、超市及便利店复工复业申请。

  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商场、超市及便利店企业由企业或业主单位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健康证、解除隔离证明等)。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2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业通知书,并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复工复业具体规定

  (一)落实防疫制度规定。企业要认真组织疫情排查,加强职工体温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处置,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召开必要会议或组织人员培训,要以班组(门店)为单位,统筹安排,既要保证质量,也要防止人员过多接触。要加强室内区域、食堂消毒,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严格持证上岗制度。返岗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无感染症状的'人群需持居住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健康证明;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人群需持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解除医学隔离证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正在治疗阶段的、有发热症状的、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群要严格控制,禁止返岗。

  (三)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经营场所和生活区要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落实通风、消毒、查验等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持空调、通风系统正常运转。每天至少两次对经营场所实施全方位无死角消毒。对电梯、扶梯、卷门帘等顾客手能经常摸到的地方,要做到每两小时消毒擦拭一次。实行分餐制或盒饭,严格集中就餐。

  (四)实行日报告制度。要严格执行疫情“零报告”制度,企业复工复业情况、疫情防控情况要每天向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商务局。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冀南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备案擅自复工复业、不满足复工复业基本条件的企业,应责令其关门停业。市商务局不定期进行督导调度,对在复工复业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2

  当前,全镇上下正在全力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2月10日开始,我镇一大批企业将陆续复产复工,为扎实做好企业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疫情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企业复产复工安全、返程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任务艰巨繁重。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企业复产复工。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压实拧紧责任链条,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到位,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监管漏洞、责任盲区。要坚持预防第一、精准监管,执法和帮扶并重,盯紧抓牢煤矿、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把好企业复产复工关,把各种防范措施落细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工作,决定成立镇工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杨君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持和协调企业复产复工期间的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同步有序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防疫工作任务

  1.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一是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各级责任人。

  2.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及相关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春节假期出行信息、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郓人员等,县外来郓人员暂不返岗。企业要向员工所在村居出具证明,做好职工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接续管理服务。

  3.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一是要确保防疫物资充裕,按照返岗职工人数,科学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二是要设置独立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三是工人配备工作证,每天填写好体温检测情况,工人随身携带,避免代替等违规操作。

  4.组织消杀防疫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严格落实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七个必须”一是必须加强疫情防控,认真组织疫情排查,加强职工体温监测,并为职工提供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发现情况及时处置。二是必须制定科学规范的复工复产方案,确保复产工作安全有序实施。三是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会议可以网络形式进行,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将员工的精神面貌调整到工作状态,确保不出现误操作和“三违”现象。四是必须对新招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和休假复工人员进行系统性教育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五是必须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风险防控技术措施,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六是必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控,强化冶金企业煤气系统、高温液态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监控。七是必须制定装置开车应急处置预案,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以上工作没有落实到位的`企业,不得复产复工。

  2.加大复产复工期间监督检查及验收力度。在配合好县各部门的同时,镇政府将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并建立监督检查及复产复工档案资料,把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关。

  3.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负有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是应急办、综治办要突出抓好危化品企业、大型油气储备罐区、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等安全监管。二是应急办、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工贸行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三是派出所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路面管控,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城建办要切实抓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格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管控,强化项目质量监管,对重点部位进行逐一排查,认真落实危大工程等安全防控规定规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五是文化站、卫生院、中心校、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加强医院、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要加强所监管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全面防范化解工作,严防有人员伤亡及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企业要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总负责,关键时刻需24小时值班,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高效科学处置。

  四、工作步骤

  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开展。

  (一)企业要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组织消杀防疫和安全检查。

  (二)镇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根据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后疫情防控措施及安全生产“七个必须”要求的准备工作和运行情况。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工作部署,精准有序恢复运输服务,有力支撑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运输服务需求动态研判

  (一)认真研判运输服务动态需求。随着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企业复工复产将快速推进,由此带来的人员流动和物资运输需求将快速增长。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运输需求变化趋势动态研判,指导运输企业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提前做好运力准备工作,扎实做好农民工运输、生产物资和原材料运输、农业生产资料运输,确保不因运输环节影响企业复工复产。

  (二)精准对接重点群体运输需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将来一段时期全国范围内援鄂医疗队返回、大学生返校、农民工返城等重点运输任务,积极主动与当地卫健、人社、教育、文旅等部门,以及高等院校、重点用工企业沟通协调,及早对接运输需求,精细做好运输服务保障。

  二、分区分级精准恢复运输服务

  (三)坚持分区分级恢复运输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机制领导下,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__〕84号)要求,分区分级精准恢复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中风险地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尽快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高风险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护人员、公共事业运行一线人员等重点群体必要出行,稳妥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随着返城人员增多,中、高风险地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情况,有序保障高铁站、机场、公路客运站等枢纽接驳运输服务。

  (四)保障重点地区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继续实施严格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和进京管理。对于武汉市以外的湖北其他地区,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方式,集中精准、安全可控地做好运输保障,帮助外地滞留在鄂人员逐步有序返回。

  三、科学合理控制客座率

  (五)分区分级控制客座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相关要求,科学合理控制客座率。出入中、高风险地区(不含途经)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包车,继续将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高风险地区城市公共汽电车每平方米不得超过4人,中风险地区每平方米不得超过6人。高风险地区城市轨道交通满载率要控制在50%以内,中风险地区要控制在70%以内。低风险地区之间的`“点对点”运输任务,可逐步有序放开客座率限制要求。

  四、加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防控

  (六)严格入境人员交通运输防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当地外事、海关、移民管理、民航、口岸等部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应急疏运保障车队,指导运输企业科学合理制定运输方案,根据不同规模、不同目的地旅客转运需求,灵活组织运力,分类做好境外返回人员疏运保障工作。要按照高风险地区的疫情防控标准,严格落实车辆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等措施,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遏制入境人员境内转运过程中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交叉感染风险,严防疫情境外输入。

  五、加快推动物流园区复工复产

  (七)分区分级推动物流园区复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切实把物流园区复工复产提高到更高优先级。低风险地区物流园区要全面复工复产,鼓励引导尚未返城的农民工在就近物流园区择业。中、高风险地区内,对于影响全国范围内物资集散和不同运输方式转运的主要物流枢纽和重点物流园区,要在加强园区从业人员防护、采取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确保不因枢纽结点衔接不畅影响物流运输总体效率。

  六、加快推动维修驾培行业复工复产

  (八)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复工复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执行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等车辆开通维修救援“绿色通道”,优先予以重点保障。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维修作业,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修车需求。中、高风险地区要充分发挥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作用,鼓励维修企业和互联网配件销售平台融合发展,采取电话、网络预约等便民措施提前预约,减少车主在维修点聚集和等待时间。鼓励开展线上车辆故障诊断咨询、车辆技术维护提示等非接触式维修。

  (九)推动驾培培训行业复工复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疫情形势变化,认真研判、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分类有序推动驾培机构复工复产。低风险地区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卫生防疫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复所有科目驾驶培训。中、高风险地区要科学合理制定复工复产计划,做好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教练员和学员防护、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消毒等工作,逐步有序恢复部分科目培训。鼓励推行理论课程远程网络教学和实际操作技能“一人一车”的培训教学服务。

  七、创新推出便利经营措施

  (十)积极推广网上办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广运输服务业务网上办理,充分发挥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作用,开展道路运输业务网上办理,优化办理流程,对普通货运车辆年审、道路运输证换发、从业资格证审验换证等相关运政业务一网通办,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十一)提升车辆技术管理便民服务水平。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通过网上平台申报达标车型。技术支持单位要集中力量加快技术审查,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确保达标车型申报一个、审查一个、发布一个。统筹考虑疫情影响、汽车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复工复产现状,《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第二阶段实施条款、《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第一阶段实施条款,从20__年5月1日顺延至20__年9月1日起实施。

  八、推动落实运输企业扶持政策

  (十二)推动落实财政金融优惠政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企业财税金融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交财审明电〔20__〕79号)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将各项财政税收金融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帮助运输企业渡过难关。要指导货运企业和出租汽车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和融资租赁公司对接,落实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特殊群体个人经营性质贷款,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以及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根据自身经营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对企业和个人客户实施临时性延付租金等安排。

  (十三)积极落实保险优惠政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银保监部门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险部函〔20__〕36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保协函〔20__〕37号)相关要求,指导运输企业主动对接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通过双方或者多方协商的方式,明确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营运车辆,延长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车险保单保障期限。鼓励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服务商,降低或减免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服务运维费用。

  九、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

  (十四)加大已出台政策宣传力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扶持政策,通过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网络平台等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中国通信信息中心以及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要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全国道路公共货运平台、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及时将相关扶持政策传递到企业和驾驶员,引导企业和驾驶员按规定程序申请申报。鼓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维修协会等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与会员企业紧密联系优势,大力宣传国家出台的对交通运输的扶持政策以及在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和复工复产中表现突出的会员单位。

  十、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十五)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车辆和司乘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动态监控,长途客运班车和包车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要会同公安机关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和信息共享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违规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十六)维护行业稳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了解运输服务企业困难,切实做好小微企业、货运司机、出租汽车司机等重点群体帮扶工作。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和驾驶员、工会加强沟通协商,阶段性减免出租车“份子钱”,维护行业稳定。加强对货运物流行业监测分析,引导物流企业、货车司机有序复工复产,合理引导运输价格预期,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4

  为应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冠肺炎医院感染暴发处置能力,有效控制新冠肺炎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流行,快速切断传播途径,防范疫情的扩散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病毒在院内交叉传播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确保病区工作人员和住院患者及其家属安全,我院发现确诊病例后,犍为县人民医院立即全封闭管理,根据医院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此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院全封闭管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平稳、高效、优质”的医院全封闭管理原则,将“三个保证、三个确保”贯穿全院全封闭工作之中,始终做到保证医疗服务过程的连续与安全,保证各项工作衔接的有序无缝,保证以人防、物防、技防为基础的全封闭管理体系建立。

  二、预警机制

  1.加强培训。医院及各科室加强人员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避免感染扩散。

  2.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各科室应按规定对科室工作人员、病员和家属常规开展新冠肺炎监测,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处置。

  3.医院感染预警及处理。科室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立即报告医务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就地隔离工作,由医院防控办请示医院新冠肺炎防控指挥中心批准后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院区封闭应急处置预案,同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犍为县人民医院全封闭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朱晓丹、朱德平

  副组长:段永建、吴光耀、杨志清、陈静、虞波

  成员:高全良、罗宣、杨琴、吴秀琼、胡川、王正刚、欧阳波

  工作职责:根据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立即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院区封闭应急处置预案,负责指挥协调实现医院全封闭管理,做好疫情预防控制、诊疗及后勤保障工作等以保障在院患者达到及时救治。

  1.医疗安全保障组

  组长:段永建、吴光耀、虞波

  成员:高全良、罗宣、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工作职责: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及在院病人日常救治指挥协调工作,对全院病人进行病情评估,医疗组负责具体治疗措施执行,心理干预组和护理组做好住院病人心理疏导及法律法规宣讲,确保病人安全。核酸应急采样小组在6小时内完成对在院医务人员核酸采样,检验小组6小时内出具在院医务人员核酸检测结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杨志清

  成员:周聂、王仿桥、胡川、刘松、李怀先、许自国、王正刚

  工作职责:负责病区封闭时建筑布局紧急改造;提供隔离应急物资,包括消毒物品、院区食品和生活用品准备;保障医院水、电正常供应;需要时的维修改建;检查库房库存情况,根据库存状况,制定7天1轮的物资储备计划。

  3.舆情监控组

  组长:陈静

  成员:王春蓉、敖霜

  工作职责:加大院区封闭宣传力度,在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温馨告知;负责收集全封闭管理过程中各种相关影像资料,做好封闭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报道内容经办公室领导审定后发表。

  4.安全保卫纠纷防范组

  组长:杨志清

  成员:欧阳波、曾红、医院保安人员

  工作职责:安保人员维持现场,保障现场安全,防止其他突发情况的发生,立即对医院白求恩广场,南大门及东大门进行人为管控,原则上只进不出,防止传染源进一步扩散。

  (二)各科室成立病区封闭管理小组

  组长:各科室主任

  副组长:各科室护士长

  成员:各科室成员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科室全封闭管理措施,制定本科室全封闭管理预案;即时解决全封闭管理过程出现的问题,不能解决的即时与各工作小组联系;确认病床对应情况、人员布置和要求等;汇总全封闭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上报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1.一旦出现一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我院全封闭管理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全封闭管理预案。

  (1).白求恩广场由罗平,罗建两位同志负责,拉出警戒线并禁止所有人员进出;

  (2).东大门通道由魏峰,胡跃明两位同志负责,拉出警戒线并禁止所有人员进出;

  (3).南大门通道由龙超,向安东两位同志负责,拉出警戒线并禁止所有人员进出。

  2.各临床科室接到医院全封闭领导小组院区全封闭指令后,门诊及各科室暂停接收病人,立即对本楼层各电梯及消防通道进行封锁,仅保留一台工作人员刷卡电梯。病人及陪护人员禁止离开病房,坚决遏制楼层间与病房间的人员流动,医务人员做好病区患者的法律法规宣讲及心理疏导工作。

  3.对科室病员和陪护人员实行分类隔离,将密切接触病员和陪护(原则上不留陪护,若病情所需,则留一名与病员接触最为密切的陪护)安置在一侧独立区域,且符合单人单间隔离要求。其他非密切接触的患者和家属以原病房为单位隔离在另一侧病区,隔离观察时间根据疑似患者核酸检测结果而定;在院门诊病人在门诊二楼健康管理中心处集中隔离。

  4.协助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人数,对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各临床科室在本病区设立临时核酸采集点,负责本楼层所有人员核酸采集工作;门诊设立1处门诊临时核酸采集点,负责门诊1-3楼所有人员核酸采集工作;行政楼在1楼设置1处临时核酸采集点负责1-5楼所有人员核酸采集工作。

  5.隔离期间所有病员、陪护和工作人员的食物、生活用品由医院统一配送。

  6.各科室负责做好本病区每日环境消杀工作,病区中央空调立即停用,如疑有空调系统的污染,由后勤科安排空调系统的消毒。

  7.启动零报告制度。各科室制定专人每天上午11点前将当天区内患者及陪护情况(主要关注是否有发热及其他新冠症状)电话报医院防控办。

  8.医务科、护理部对医护人员进行统一调配,以保证能所有病人进行合理治疗。

  10.各小组要以稳定、团结、和谐为基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分工要求高度负责,全力做好协调保障工作,参与医院全封闭管理、协调解决全封闭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与全封闭管理领导小组联系。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5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公司汛期各项安全环保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环保事故及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确保实现安全渡汛;抓好汛期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汛期安全环保工作方案。

  一、成立汛期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下设汛期办公室在安全环保部,主任,副主任;

  成员:、。

  职责:负责汛期安全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单位汛期安全环保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处隐患整改。各基层单位对应成立汛期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二、汛期安全环保排查及隐患整改内容。

  (一)排查(检查)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安全环保工作会议、通知、文件精神和安全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3、度汛方案、抢险预案、人员撤离计划制定情况,防汛安全渡汛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4、尾矿坝稳定情况,是否存在异常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隐患;

  5、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排洪构筑物断面尺寸、入水口高程及建筑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合,是否存在变形、位移、损毁、淤堵、排洪不畅等隐患;

  7、库区周边,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异常现象,是否存在违章爆破、采石、排放废弃物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行为;

  8、落实特大暴雨尾矿库停止排尾放矿、紧急情况撤离人员制度或应急处置措施准备情况,洪水后尾矿库坝体稳定性和排洪设施检查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9、防汛安全渡汛应急物资储备到位、道路及通讯畅通情况;

  10、在建尾矿库安全渡汛措施制度与落实情况;

  11、汛期在用尾矿库汛前降低库内水位紧急应急措施建立与执行情况;

  12、监测监控系统建立与完善情况;

  13、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作业一线的监控情况;

  14、对易受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影响的重点道路加强维修整固和监测监控;

  15、严格落实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实施情况;

  16、各类压力容器设备,重大和重要设施,如炸药库、油库、配电房、机房、重要建构筑物的避雷设施防雷检测情况;

  17、生产、生活区域的防洪排水设备、设施准备情况;

  18、井下涌水、采场片帮、冒顶、采空区地表陷落区的安全管理;

  19、各项安全供用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0、重大危险源和隐患安全监控情况;

  21、暂时停产矿山汛期巡检巡查及应急值守工作情况。

  (二)隐患整治主要内容

  1、建立汛期从隐患检查登记到整改、验收、上报等闭环管理制度台账资料;

  2、对重大隐患及危险源专门建档管理。

  三、主要工作步骤和内容

  (一)组织准备阶段(3月25日―4月1日)公司及各单位安委会要迅速召开会议,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

  (二)全面落实汛期安全工作及值班值守阶段(4月5日―12月30日),各单位按照集团(z20__{)要求,严格落实本单位防洪渡汛方案,切实抓好重点防汛区域、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要采取超常预防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防控。

  1、各单位安全环保管理、生产技术和保卫等部门,要重点督查各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促生产单位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作业一线的监控,做好防洪防汛应急准备;

  2、各单位要加大对地表工业场地现场安全检查力度;

  3、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严格落实汛期安全行车措施,遇到恶劣天气要坚决封道,停止车辆通行;

  4、各类重大和重要设施,必须一律进行防雷检测检验,炸药库、油库、降压站、配电房、机房、重要建构筑物的避雷设施,按相关规定进行防雷检测,保证有效;

  5、对生产、生活区域的防洪排水设备、设施要确保完好,排水能力能满足“雨季四防”和汛期安全工作的需要;

  6、地下矿山要加强井下涌水、采场片帮、冒顶、采空区地表陷落区的安全管理,露天采场加强边坡防洪、防滑的安全管理;

  7、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刚性执行各项安全供用电规章制度,严查违章,确保各重要防汛区域、关键防排水设备设施在突然停电情况下的各种预防措施的安全运行;

  8、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隐患安全监控。雨季期间对重大危险源和隐患要定人员,定措施,实行领导负责制跟踪管理,确保雨季安全;

  9、对暂时停产的矿山单位,对停用的尾矿库要视同正常使用库进行监管,一同巡检巡查,保持截洪沟、排洪设施完好畅通;

  10、加强汛期环保管理。确保近江河、饮用水源、居民区、农田及水利等敏感点的尾矿库的防雨防洪、防渗漏措施落实和环保设施有效运行。

  (三)检查、验收汛期安全环保工作落实阶段(4月20日―12月30日),公司工作组抓好汛期安全环保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对汛期安全环保隐患排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集团《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的规定内容,制定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二)保证安全环保投入,改善安全环保条件,提高系统防洪抗洪保障能力;

  (三)对有关人员全面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6

  一、工作目标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发现、报告和控制疫情;强化与区卫健局、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工作,防范企业复工生产后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认真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各项准备,有序高效地落实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努力降低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采取各项综合性防治措施。

  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对接复工企业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各项工作。

  提高能力,强化协作。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强化与其它部门的信息交流和防控协作。加强监测,科学应对。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的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流行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月塘镇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的职责。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党政两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谁用工、谁报告、谁管控、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要提前两天将落实情况报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工。

  (一)落实排查责任

  企业要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逐一掌握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情况。并在厂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所有入厂人员必须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求湖北等省外员工暂缓来莆,待疫情解除后返莆就业。

  (二)落实防控责任

  坚决做到“三个一律、两个落实、一个不漏”:返乡人员一律要摸排、登记、报告;疑似病例一律要定点集中观察;确诊人员一律要集中救治;落实好流动人员健康状况,建立健康信息卡;落实好其所在社区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疏漏。要求每个企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设置单独隔离房间,指定厂医或医务人员负责每天两次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先体检、后上班,有情况要先隔离,并立即报告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落实好办公室、车间、宿舍楼、食堂的人员安排以及定时对厂区进行消杀工作,保持车间通风,员工要戴口罩、勤洗手,就餐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尽量做到人员不聚集,全力做好员工防疫工作。省外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

  (三)落实错峰责任

  1.为合理错峰安排生产线,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各企业要按照“防控优先、民生优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错峰复工。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文件下发之前(20xx年1月29日前)已开工企业,要按照“外控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继续稳产,减少工人流动。在疫情存续期间,原则上,应保持现有员工规模,不得新增入厂员工。如确因货期紧张等需要新增员工的,需将新增员工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籍贯、联系方式、有无去过湖北、武汉或接触湖北、武汉籍人员、有无发烧、咳嗽、胸闷等不适应症状等)提前一天报送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把关。我镇安排专人跟踪,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员工健康信息卡、定期消毒、发热病人报告制度及零报告制度。

  3.复工企业需提前两天向我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提出申请,并提交员工基本信息表(包括姓名、籍贯、联系方式、有无去过湖北、武汉或接触湖北、武汉籍人员、有无发烧、咳嗽、胸闷等不适应症状等)。各企业复工前准备工作,包括防护用品的准备、设置单独隔离房间、建立疫情应对小组、制定应对预案等。若未达到复工条件,企业需待整改到位后方能复工。企业复工后,我镇安排专人每日跟踪各复工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落实保障责任。

  企业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因疫情未及时返闽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按照《带薪年休假条例》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社保、工资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待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期间,劳动合同未到期的,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要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五、部门联动及职责

  (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责任部门:卫计办、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党政办、路长办)

  (三)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报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的,由省卫生厅报省人民政府决定;封锁疫区可能导致中断干线交通的,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责任部门:党政办、卫计办、路长办、派出所、各村(居)委会)

  (四)疫情控制措施:一旦发现企业员工出现发热、咳嗽、气喘、乏力等疑似症状,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或近距离接触,在现场附近把守,并立即通知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封闭现场,禁止疑似有被传染员工出入;封闭或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责任部门:党政办、卫计办、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五)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湖北籍,尤其是武汉籍员工动态,逐一掌握来自或去过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情况,密切跟踪,及时应对,推迟近期到过湖北武汉等重点疫情区域的工作人员和已返乡的湖北籍员工的复工时间,省外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责任部门:卫计办、笏石卫生院、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六)新闻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责任部门:宣教办)

  六、防控措施

  (一)建立预防控制合作机制

  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卫生部门的防治合作机制,建立疫情互通电话;同时要主动加强与检验检疫、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协作,沟通疫情信息,形成及时会商、协同行动的长效合作机制。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各企业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员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开设发热门诊

  秀屿区医院开设定点发热门诊,设立预检分诊点,归口治疗发热病人,做好24小时值班轮守。对发热病人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对发热、肺部有影像改变和血象不升或下降的病人及时组织会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四)及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接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报后,应在第一时间派出专业人员到达疫点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与卫生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共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指导进入疫区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采取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严禁在无防护条件下接触有疫情人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直接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密切接触者出现流感样症状或者患肺炎时,应立即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按照技术指南采集标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应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医务人员在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发热呼吸道病人时,要认真询问有无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接触史、所从事的职业、同类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电话、传真报告区疾控中心,由区卫健局组织专家组及时进行筛查,一旦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警病例,要按照按本预案立即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七、疫情报告

  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经院专家组会诊后,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确诊病例,经诊断小组和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意后,疫情信息发布严格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执行,同时进行转诊。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准备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应对工作方案和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定期对企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

  在各企业宿舍楼设置隔离医学观察点,按照防控消毒、医疗观察、信息联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做好人员培训和演练工作,及时启动备用,做好隔离、观察重点防控人群及有疑似症状对象的工作,实时上报防控情况,阻断疫情蔓延。

  (三)经费和医药物资保障

  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企业要储备足够数量的抗流感病毒药物和消杀药物。

  (四)督导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各企业复工前与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工作等,并做到督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五)严肃追责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要及时上报、公开透明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对缓报、瞒报、漏报的一律严肃追责。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7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维持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局长熊兴华同志任组长,陈闰辉、程敏云、袁盛、余家军同志任副组长,钟武才、杨锋义、钱道彬、王黎明、李健才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崇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

  三、工作任务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实际,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按照“一断三不断”原则,全力做好复产复工交通运输工作,保障复产复工人员出行需求。

  四、工作措施

  (一)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1、在县汽车站门口设置“旅客意向乘车登记点”及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客源流向,为恢复班次或发行应急班次提供依据,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按照“先短线后长线、火车站班次优先恢复”的原则,根据疫情、客源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决定恢复客运班次或发行应急客运班次,前期先酌情恢复崇仁至抚州火车站、崇仁至东乡火车站的班次,再考虑恢复市、省际客运班线。

  2、疫情期间,客运班车的乘员人数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长途客运班车后两排座位作为途中留观区域,防止交叉感染。

  3、密切关注学生返校信息,及时统筹组织制定合符学生返校需求客运班次,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包车返校运输。

  4、启动出租车临时应急运输。实行由县运管所统一调配,县交通运输局核发通行证的办法,崇仁县永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组织提供10辆出租车和10名驾驶员,专门用于县城区内急需出行居民的客运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到抚州火车站乘车出行(凭火车票),孕妇急诊或临产,身体突发疾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电话预约)等事由人群。非上述事由人群,不得预约临时应急车辆,否则将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实行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

  5、逐步开展农村客运。参照长短班线客运保障复产复工运输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逐步开通镇村公交营运。

  6、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和指挥。严格落实应急储备运力,客运企业要兼顾大、中型等不同车型,确保应急运输车辆结构合理,在落实4辆后备运力客车(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崇仁分公司)基础上,将逐步增加应急运输客运车辆。客运企业要优先选择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驾驶经验丰富的本地驾驶员作为应急驾驶员。接到本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后,根据应急运输任务情况,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应急保障车辆和保障人员,科学安排运输线路,加强统筹指挥和动态监控,确保一旦出现应急运输任务时,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

  7、凭证通行运输。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运输保障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核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崇仁县临时应急车辆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

  (二)应急运输车辆和场站防控措施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将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张贴在车站显眼位置,做好旅客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2、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筹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3、每天坚持做好车辆、站场、充电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要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坚持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对上下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对高温发热乘客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5、坚持对每位乘车的旅客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班次时间和体温等信息。

  6、所有乘客必须按规定戴好口罩,行车途中驾乘人员和旅客必须全程戴好口罩,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防止交叉感染。

  7、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可以在售票系统中通过班次管理把隔位进行留位,直接售卖隔位票。

  8、疫情期间,所有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

  9、所有驾乘人员在复班前必须居家待命,做好每天报告全家人员身体状况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增强政治站位。承担复产复工运输的各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坚决阻击疫情通过客运车辆传播蔓延。

  2、做好运输保障。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客运企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保障。

  3、强化责任意识。承担复产复工的客运企业和相关疫情防控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强化“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好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确保复产复工运输顺利进行。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8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复工复产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综合组,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组副组长包春生担任。办公室负责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并督促协调各有关单位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疫情防控、人员返岗、物资调配、金融服务及其他生产生活保障等问题。

  二、复工复产范围

  农牧业生产、工业企业、商贸流通领域、文体旅游广电行业、交通运输、住建领域、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金融保险业、个体诊疗等。

  以上行业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复业需要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现场验收、审批后方可复工复产。

  从业人员10人以下经营主体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自行恢复营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复工复产条件

  各复工复产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六到位“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

  (一)疫情防控机制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建立企业、单位疫情防控管理体系,责任到人到岗。

  (二)员工排查管理到位。对所有员工按“一人一档"的方式建立包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健康情况等信息的员工台账,排查返岗意愿、返岗路径、活动轨迹、密切接触人员等情况,确定可按时复工人数。

  (三)内部防控管理到位。结合复工复产实际,制定车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和岗位预防措施,建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分散就餐、信息报送等制度。对复工复产的

  车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规范消毒,对办公场所、营业场所、更衣室、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每日消毒。

  (四)防控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必要的消毒液、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N95口罩及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各场所必须设置隔离观察点。

  (五)安全生产防范到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对复工复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车辆、场站、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设备等进行全面安检和修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员工岗前教育到位。要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

  宣传,强化员工个人防护意识,规范员工自我健康监测、返岗途中防护、到岗检查等,提高员工对新冠肺炎病毒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复工复产时间

  自20__年6月30日起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具体按各行业复工复产方案执行(详见附件)。旅游景区、洗浴、美容养生店、棋牌室、台球厅、游泳馆、影院、网吧、歌厅、酒吧、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营业,具体恢复开放时间,由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五、复工复产流程

  (一)提出申请。各主体对照“六到位“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前的自查准备工作。在自查合格的条件下,向本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组织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为本行业复工复产责任部门,接到复工复产申请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和现场验收,审核验收合格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贵同志把关签字后报政府审核,政府分管责任领导签字后,送复工复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方可复工复产。责任部门负责将申请材料报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审核验收中发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存在问题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复工复产。

  六、相关要求

  (一)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1.公共场所等要严格执行预约、限流、错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实行“一场一码,扫码进场”,公示并使用"锡林健康宝"微信小程序。落实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进入上述人员密集场所须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2.坚持职工每日监测登记。复工复产后,对所有职工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和健康监测,填报《职工日常监测表》并建档,对因病缺勤职工的病因做追查与登记。

  3.坚持对流动人员监测管理。凡是进入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学校内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且在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就地留观,并及时报告。

  4.坚持进出车辆检查登记,凡是进出企业、学校的车辆,必须进行检查登记。

  5.工作期间及上下班途中需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消毒。

  6.每天要对车间、食堂、宿舍、电梯间、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处进行消毒,并建立台账。

  7.食品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餐馆、公共食堂暂停堂食。

  8.采取分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9.各复工复产主体单位员工及学校师生要按照《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方案》落实好核酸检测工作。

  (二)规范防护物资使用

  1.各复工复产单位和学校防护用品保证5-7天使用量的合理库存。

  2.单独设置收集点和专用收集桶,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

  进行集中统一收集,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

  (三)强化防控工作监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行业复工复产申请标准和申请流程,并将标准和流程报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强化本行业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采取定期巡查及抽查方式进行,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开展不到位的要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完成通过验收后方可复业。

  七、责任分工

  (一)农牧业生产方面

  责任领导:布和吉乐图

  责任部门:农牧和科技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二)工业企业方面

  责任领导:赵利强

  责任部门: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应急局

  (三)商贸流通领域方面

  责任领导:赵利强

  责任部门:工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四)文体旅游广电行业方面

  责任领导:布和吉乐图

  责任部门:文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

  (五)交通运输方面

  责任领导:阿布日拉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卫健委、应急管理局

  (六)建设工程项目方面

  责任领导:赵利强

  责任部门: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

  (七)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方面

  责任领导:姚迪

  责任部门:教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

  (八)金融保险方面

  责任领导:宝力德

  责任部门:金融办、人民银行、卫健委

  (九)个体诊疗方面

  责任领导:姚迪责任部门:卫健委

  各复工复产主体要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凡因防控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而导致疫情发生、扩散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扛牢复工复产监管责任,切实履职尽贵,深入防控第一线,抓好日常监测和督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采取行动,内防倒灌、外防输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依法依规抓好各项防控任务落实,确保全旗有序复工复产,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由纪委监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9

  一、成立复工复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组长梁文川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张波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李永东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邓良敏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李兰英负责需要的资金到位、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梁文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由张波负责,成员有曹建华、黄金云。机电运输组:由代继红负责,成员有刘成国、李忠勇。

  采掘组:由李永东负责,成员有黄清林、李光吉。

  地测防治水组:由苏叶勇负责,成员田洪雨。

  地面综合组:由梁文川负责,成员有刘成贵。

  后勤保障组:由李兰英负责,成员有潘兴平。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3、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4、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5、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30

  疫情防控期间,XX市将坚持防疫在前、统筹兼顾、分类分时、一企一策的原则,分步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一、有序复工复产

  按照严格管控、及时评估、动态掌握、先易后难的要求,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前提下,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分为四类有序实施: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水利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危房改造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咖啡、茶室、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当我市处于高风险地区时,第一、二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中风险地区时,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低风险地区时,分两个阶段组织有序复工复产。第一阶段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快递、加油站、非定点医院、无接触式餐饮,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由所在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一阶段暂定为一周。第二阶段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二、申请审批

  拟复工复产企业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下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审批窗口,线上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申报流程图见附件1)。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附件2)、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复产由市防控指挥部审批(葛店开发区辖区内企业授权葛店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的,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审批未通过的,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三、复工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专班,各项职责落实到人。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异常情况处置等内容。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排查确认职工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感染人员,确保复工复产职工身体健康。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凡排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应阻止其返岗,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街办防控指挥部。

  (三)现场防控到位。当我市处于高、中风险地区时,企业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场所必须实现物理围合,要有集中的、独立的居住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突发疫情应急临时隔离场所。食堂具备分餐制、盒饭制条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能够保持1。5米以上距离。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要有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提前对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保证工厂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限人限时等管控措施。

  (四)物资保障到位。企业在属地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储备不少于5天用量。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安全生产到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前要组织对供电、供水、空调和电气线路等重点设施、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等设施正常。对车间、仓库等场所,做好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企业服务组各专班联系方式:

  综合协调专班:

  工业企业专班:

  商贸流通企业专班:

  农业生产专班:

  重点项目专班:

  附件:

  1、企业复工复产申报流程图

  2、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

  3、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大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31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