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
一、成立复工复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组长梁文川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张波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李永东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邓良敏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李兰英负责需要的资金到位、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梁文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由张波负责,成员有曹建华、黄金云。机电运输组:由代继红负责,成员有刘成国、李忠勇。
采掘组:由李永东负责,成员有黄清林、李光吉。
地测防治水组:由苏叶勇负责,成员田洪雨。
地面综合组:由梁文川负责,成员有刘成贵。
后勤保障组:由李兰英负责,成员有潘兴平。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3、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4、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5、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7、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
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三、主要任务
四、扶持政策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__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__年7月—20xx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__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特别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4
根据卫妇基(20__)6号文《关于印发“市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点(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的通知》精神和市残康办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不断满足残疾人群体得到就近就便的康复需求,早日
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力争20__年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100得到康复服务,20__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二、基本原则
社区康复工作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为出发点,以康复机构为指导,社区为依托,残疾人家庭为基础,广泛开展各种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残疾人迫切需求的康复服务。
三、服务形式
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主要有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康复医疗服务、二是训练指导服务、三是心理疏导服务、四是知识普及服务、五是用品用具服务、六是咨询转介服务。
四、服务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的各类残障人。
五、组织管理
按照《市区域卫生规范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本区应在三年内完成全部镇、街道、园区卫生院达市级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标准建设。各镇、街道、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残联应结合此项工作的开展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之中。
在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中,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不仅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职,而且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抓出实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相应的康复医生进行康复服务和技术指导,残联应做好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并依托社区残疾人协会做好康复需求调查工作,同时根据需求在康复器材、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和配置。
六、康复站(点)建设标准
1、残疾人康复站(点)建设时,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室处设置醒目铭牌,名称为“某某镇(街道)残疾人康复站”或“某某村(居委会)残疾人康复点”残疾人康复站站长由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干部担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参与康复站工作。
2、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点)的康复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服务公约,并在康复站(点)内公布。
3、开展康复医生培训,提高康复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2名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兼职康复医生;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有1-2名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兼职康复医生。
4、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的康复用房原则上不少于30-50平方米,购置康复器材不少于10件(套)。残疾人康复点康复用房原则上不少于20-30平方米,购置康复器材不少于5件(套)。
5、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及康复站(点)要做好本辖区残疾人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工作,分三个年龄段0-7岁、8-14岁、15岁以上,摸清底数,填写《康复需求登记表》;对在残疾人康复站(点)中得到康复训练的重点康复对象(三瘫一截),必须建立并填写康复训练档案;对在残疾人康复站(点)得到康复服务的残障人,必须填写《康复服务记录表》。同时,做好新发生残障人的康复需求登记工作。
6、各基层残疾人康复站每年5月31日、10月31日前将《残疾人康复服务汇总表》、《残疾人康复训练登记表》,11月15日前将重点康复对象(三瘫一截)的康复训练档案报区残联科。
七、考核评估
残疾人康复服务考核标准
1、康复需求数应达到持证残疾人数的60,但康复需求人员可以是有康复需求的残障人。
2、康复服务率应达到康复需求数的100。
3、康复站、康复点各类资料必须齐全,服务内容真实。
区残联、区卫生局将共同制定考核标准,每年年终对残疾人康复站(点)进行目标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八、经费投入标准
为保证工作的开展,市残康办按建成一个残疾人康复站投入1万元,建立一个残疾人康复点投入2千元的标准下拨经费。区残联将按照1:1标准匹配经费,此项经费原则上用于残疾人康复站(点)的康复器材配备。
九、申报方法
按“建成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各镇、街道、园区根据残疾人康复站(点)建设标准的要求,建成一个中心康复站、2-3个康复点后向区残联和区卫生局申报。由市、区残康办考核后,下拨给基层残联建站(点)经费。
各镇、街道、园区残联要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要求,不断开拓创新,贴近残疾人需求,让残疾人能得到就近就便的康复训练服务,为残疾人康复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创造有利的条件。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6
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推动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实现今年工业通信业发展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加强产业链协调,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支持疫情科学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杜绝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深入基层,服务企业,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落实,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二、全力保障医用防护物资供给
要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开展医疗救治急需的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和治疗药品的组织生产和及时供应,全面提升医用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物资的生产保供能力,统筹协调医用物资全产业链企业同步复工复产,增强企业生产柔性,科学谋划产能,确保产品质量,强化物资保障协调机制,为打赢湖北和武汉保卫战,以及全国疫情防控全面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物资保障。
三、切实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指导企业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建立必备的卫生设施,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强化日常防控管理,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做好复工复产企业跟踪监测,对疫情防控实施零报告制度。要杜绝“填表抗疫”“作秀留痕”等形式主义做法,切实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四、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__〕14号)要求,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财税、金融、社保等优惠政策。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鼓励中央企业、大型国企等龙头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协同开展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针对中小企业现金流不足的`突出问题,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困难。继续加大力度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五、加紧推动民生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加快化肥、农膜、农机装备整机及零部件等涉农企业复工复产,做好春耕备耕物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不误农时。推动食品、日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民生物资供给稳定。充分利用电商、信息服务等平台,促进产业链供需线上对接,鼓励开展农机等设备的在线维护。
六、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优先支持汽车、电子、船舶、航空、电力装备、机床等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继续支持智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产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巩固产业链竞争优势。重点支持5G、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制造、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提升食品包装材料、汽车零部件、核心元器件、关键电子材料等配套产业的支撑能力。
七、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复工
积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发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带动工程机械、原材料等企业复工复产及人员返岗就业。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民生就业、产业基础能力、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等重点方向,启动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协调解决重大外资项目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
八、大力促进市场消费提质扩容
支持新业态新模式,丰富5G+、超高清视频、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应用场景,推动发展远程医疗、在线教育、数字科普、在线办公、协同作业、服务机器人等,带动智能终端消费。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加大生物医药、智能健康管理设备、高端医疗器械、医疗机器人、公共卫生智能监测检测系统等大健康产业投入力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九、打通人流、物流堵点
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保障人员有序流动和物流畅通,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发挥信息化手段优势,积极开展精准对接,协调打通企业员工返岗通道,提高员工返岗率。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原料、零部件、产品纳入绿色物流通道,保障运输畅通。搭建跨区域人员、物资对接平台,进行精准服务,统筹解决园区、产业集群内企业人员返岗、生产物资运输等问题,推动企业抱团恢复生产。
十、加强分类指导
对低风险地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简化程序,强化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中风险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合理安排企业复工复产,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高风险地区,要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要选派优秀干部下沉一线,对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复产。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7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__〕5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的通知》(藏政发〔20__〕18号)相关要求,有效帮助建筑业企业纾困,现就支持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指导,优先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
(一)推动工程项目有序开(复)工。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工程开(复)工备案或审批制度的,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建设单位提出开复工申请24小时内完成核准审批。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疫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在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待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补办有关手续。列入年度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农牧区危房改造、边境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项目,要优先保障开(复)工。
(二)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一要成立推动项目开(复)工工作专班,按照“一地区一方案”、“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制定推动项目开(复)工实施方案,为项目开(复)工做好指导。具备开(复)工条件的项目,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经项目所在地社区(村居委)、街道办事处(乡镇)同意,由建设单位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疫情防控机构核实后,即可有序恢复施工。二要建立分级帮扶开(复)工项目、复工复产企业联系人制度,强化日常联系服务,及时了解掌握和研究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项目开(复)工。三要建立开(复)工项目台账,采取专班推进方式,提前对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点对点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做好项目开(复)工各项准备工作。四要设立咨询、帮扶、解困电话,开通服务热线,为工程项目开(复)工提供咨询和服务保障。
二、制定政策,全力帮助建筑业企业纾困解难
(三)着力保障建筑用工需求。一是尽快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项目的用工需求,主动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建筑劳务企业做好用工对接;对区内短缺的技术工人必要时通过与区外省市沟通协调统一调工,对有条件的企业鼓励从区外统一招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便利。引导建筑业企业和建筑劳务企业使用在线招工用工服务平台对接需求。鼓励、引导企业采取短期有偿等灵活借工等方式,相互调剂用工余缺。二是做好建筑工人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建筑工人主要输出地和输入地做好人员返岗的对接和服务,鼓励采用点对点包车等直达运输方式,减少分散出行风险。鼓励企业开展建筑工人在岗培训。三是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加强人员健康监测,落实健康管理“一人一档”制度,采取分阶段施工、施工面依次展开、人员逐步递增、错峰错时用餐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感染风险,确保项目开(复)工建设和从业人员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四)有效化解合同履约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按照相关规定,财产损失和增加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定,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协议须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一是工期顺延天数及施工降效、窝工等相关费用计取,按我厅将于近期印发的《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计价指导意见》执行。二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建办质〔20__〕8号)第7.2条规定,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控物资费、人员费、临时设施费等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三是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应急抢建项目宜采取成本加酬金模式确定工程造价。
(五)依规调整人工、材料价格。因疫情防控导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合同双方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我厅将于近期印发的《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计价指导意见》协商调整。
(六)全面加快工程结算进度。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恶意拖欠或形成新的拖欠。鼓励社会投资工程的合同双方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条件允许的,鼓励预支预付后续工程款,保障建筑业企业开(复)工资金需求。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因疫情防控原因,在项目决算时产生的超概算投资,按照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和程序办理。
(七)切实减轻企业担保负担。一是加大力度推动银行保函替代保证金,进一步强化工程款支付担保。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项目以现金形式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转为保函替代。二是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的,施工单位可申请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无违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管理规定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在疫情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律按最低比例收取。三是对简单小额工程,鼓励招标人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八)实施“网上办”等便民举措。一是加快房屋市政项目施工许可等环节网上审批速度,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疫情期间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及其他民生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可实行“容缺办理”和“承诺制办理”,所有直接涉及复工复产的服务事项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办结。二是在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施工许可、质量报监、安全报监手续。简化办理条件,对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建设资金到位等可采取承诺制。三是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入藏信息报送等事项实现疫情期间“不见面”容缺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由项目单位通过西藏政务服务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系统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解除后第一时间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快推进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
(九)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限。一是由区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以及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疫情期间有效期届满的,统一顺延至20__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项目管理相关活动。二是对工程项目因疫情不能返岗的管理人员,允许企业安排持有相同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或按程序及时为企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以加快工程项目开(复)工建设。
(十)信用激励助力企业复工。在做好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给予建筑业企业信用加分激励复工复产。一是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贡献的建筑业企业,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__〕155号)进行信用加分激励。主要包括:对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向各级慈善机构和政府疫情防控机构捐赠资金和医疗、生活保障物资,或者减免设施设备租金等的企业,按“社会公益捐赠”在原有基础上给予疫情防控捐赠特殊信用分5分,按照原加分政策计算,不重复计分;参加方舱医院等公共卫生设施及疫情防控急难险重项目建设,被市(地)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对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按“表彰信息”在原有基础上给予疫情防控表彰特殊信用分5分,按照原加分政策计算,不重复计分。二是增设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分,依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数据,在项目所在地降为低风险区域后15日内,提交复工申请并激活为“在建项目”且恢复正常施工生产的项目加1分,20日内建筑工地用工量达到疫情前正常水平的项目再加1分;疫情期间持续正常施工的项目加3分。该项信用加分以单个工程项目计算,每个企业累计加分上限为5分。疫情防控期间做出贡献殷小燕、积极参加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的其他建设工程企业,依据本条给予相应信用加分。
(十一)加强复工复产要素保障。一要主动对接同级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的通知》(藏政发〔20__〕18号)精神,确保因疫情防控滞留工地、符合条件农牧民工的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要积极协调辖区内相关单位和企业,统筹推进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扎实做好建筑物资材料供应、交通运输服务、施工人员组织、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协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可能带来的短期内原材料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等问题。
三、严格把关,认真抓好复工复产项目安全生产
(十二)严格把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一是建设单位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严防基坑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安全事故发生,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检查和评估,建立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台账。二是项目要符合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五个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标准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消除隐患、落实整改、符合要求情况下,报请项目总监批准后复工;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可结合疫情防控教育),一次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次是根据当前施工特点、施工流程及方法、主要危险源,开展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教育;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相应措施。
(十三)认真抓好开工项目安全生产。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包联制度,施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对项目层层安全包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各项目安全监督员实行备案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要抓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实行清单化、精细化管理。坚持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实行不定期抽检制度。要坚持依法依规、严管重罚,对重点整治内容、重点市县、重点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多发地区和问题企业、问题项目进行重点监管。二是要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要及时梳理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报告。三是要注重正面引导、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挖复工复产中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营造齐心协力抓发展的良好氛围。
请各市(地)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区),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落实,每月1日和15日前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复工复产情况。本通知适用于我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具体以各地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解除时限为准。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8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带来的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灾害风险、安全风险等多重风险因素交织叠加,加之复产复工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抓好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针对我县危化品及工贸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陆续返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节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保障好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落实企业复产复工前各项安全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一是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全面核查员工情况,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湖北籍务工人员阻止返岗上班;二是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三是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四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五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二)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各危化品及工贸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应全面梳理并及时健全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结合企业实际,会同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明确开工步骤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严格执行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落实工作责任。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装置复产复工的各项工作。二是企业应按照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车间各部门安全责任,严格工作责任落实。
(四)开展风险辨识。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全面辨识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风险,及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风险的重点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五)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企业应当在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复产复工期间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危害,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处于可用状态,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六)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及教育培训。召开一次专题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根据本企业装置开工运行的特点,以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为重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的教育培训,确保不出现人为误操作和“三违”现象。须对新招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和休假复工人员进行系统性教育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七)严格特殊作业管理。企业复产复工期间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抽堵盲板等特种作业标准规定,确保特殊作业安全。
(八)危化品企业在复产复工之前,要聘请有相应专业知识能力的安全生产专家开展复产复工安全条件的确认。并连同复工申请报告一并报送县应急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结合新冠病毒防疫要求,针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全力保障复产复工工作平稳进行。
(二)各乡镇(办事处)安监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各危化品和工贸企业,督促企业按照相关复产复工工作要求做好落实。
(三)危化品企业提交复产复工报告后,县应急局工作人员要联合各乡镇(办事处)安监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对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做好相应的业务指导,确保企业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各乡镇(办事处)安监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相关企业。
(四)对于未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复产复工工作要求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9
一、复工时间:
20__年2月 日
二、复工准备工作:
1、 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 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 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0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各部门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应对能力和水平,规范疫情控制进程中的具体作业行为,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和影响,保障公司员工及顾客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性非典型性股炎预防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1.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保护认识。
2.完善和规范疫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疫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预防工作,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按规定和上级要求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本部门疫情的预防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管理
各部门疫情防控以属地管理为主,与企业系统管理相结合。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疫情应急领导小组的全面指挥工作,发现本部门员工或来店客人中有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决定并安排专人以最快的通讯方法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驻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公司管理部门和总经理报告。组织人员做好传染病日常防治工作的管理及后勤保障。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和规定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五、预警机制
根据国家发布的有关疫情预警信息,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有针对性的公布预警信息或解除预警戒信息。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获悉重大疫情的信息后,应立即落实预防措施,做好部门员工与顾客的安抚工作。
六、疫情响应
一旦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根据国家发布的疫情等级,做好预防疫情患者的筛查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人员疏散等紧急工作。
各部门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疾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利用图像、影视、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形式对员工及顾客开展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
各部门应保障突发疫情事件的应急基础物资经费,购置处理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相适应的物资,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调用,经费、物资使用后及时补充。
七、应对措施
当发现可能是疑似病例患者时,周边工作人员要冷静,立即通知本部门运营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
1、当发现高度疑似突发重大传染病病例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向疾控中心和公司领导报告。
2、就地隔离患者,做好沟通和安抚工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一次性口罩、手套等。
3、疫情传播期间按时对部门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4、重大疫情暴发、流行时,对本部门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封闭或者封存被病原体污染的相关物品;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5、需对本部门员工、顾客、来访者采取体温检测等预防性筛查的.,需严格按照疾控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员工通道进口应配备体温计或测温仪,其中配备和使用体温计的,一用一消毒的操作应公开进行,并确保消毒溶液的使用安全。进行体温检测筛查的员工须确保自我防护措施有效到位。
6、重大疫情尚未解除其间,需加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班的防控值班制度。
7、做好舆情监测与控制工作,并按规定报告公司舆情应对管理部门。
八、突发重大疫情信息报告及信息发布
本部门的疫情发现、处理、防控措施起动机解除等全过程信息的发布,均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负责上报。
1、发现突发重大疫情患者应在2小时内向疾控中心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重大疫情发生时,疾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的,须严格报告程序,逐级向上级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3、信息发布前应确定信息发布形式,拟定信息发布通稿。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信息发布纪律,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九、疫情解除
疫情期间,须随时关注省、市和驻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1
一、 复工时间:
20xx年2月X日
二、 复工准备工作:
1、 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 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 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 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 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 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人员社会管控,严防输入和扩散风险。
1、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人员,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高风险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学观察机构或居家实施严格的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相关机构和社区对其进行严格管控。中风险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对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已实施交通管控的武汉市和湖北省其他地市,严控人员输出;未实施交通管控的'地市,人员抵达目的地后一律集中隔离14天。
2、有效落实“四早”措施。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做好新冠肺炎病例、聚集性疫情、社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报告相关病例和疫情。要强化实验室检测和诊断,切实提升检测质量和诊断时效。要综合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各地要指定发热门诊、定点收治医院开展发热病人筛查,及时诊断并隔离治疗新冠肺炎病例,做到“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防止漏诊、误诊,防止轻症转重症。
3、鼓励实行动态健康认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个人健康码等信息平台,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个人健康申报等方式,居民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电子健康码或通过社区申领纸质版健康码(健康通行卡),获得出行、复工等资格。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社区等综合判断个人健康风险等级,实现特殊时期动态健康认证。
(二)做好重点场所防控,严防扩散风险。
1、落实社区防控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不留死角。针对未发现病例的社区,实行“外防输入”的策略,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工作。针对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的社区,实行“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在采取上述措施基础上,还应当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针对出现疫情传播的社区,实行“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进一步实行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措施。
2、落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对于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但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经检测筛查排除感染,可适当缩短隔离时间,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提前返岗。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单位应当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区域封闭消毒等工作。
3、落实院校防控责任。各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开学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院校开学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等工作。开学后学校医务室加强监测,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人有过接触以及有相应症状的学生,采取单独隔离措施。开展“晨午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病例的院校,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上报,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接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4、加强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对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按要求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登乘,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检疫部门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
5、加强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对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要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全面排查入监干警职工、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要密切关注服刑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当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要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出现确诊、疑似病例,应对其可能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集市等人群聚集活动,做好出外打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对乡镇(涉农街道)和村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发现病例的县,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和环境卫生清理,除有病例村组外,允许其他村组村民有序出行。具备条件且防控措施到位的乡村旅游场所,可逐步有序对外开放,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级要增强大局意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责任、个人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推动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
(二)强化信息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尽快公布当前本省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旗)名单,落实分区分级管控要求,并将动态调整的风险地区名单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日报告内容及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三)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引导群众切身感受疫情发展的向好趋势。全面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人心。
(四)强化监测评估。动态评估防控成效,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全面提高建章立制规范性、风险识别合理性、措施落实精准性。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3
为积极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企业应必须的确有用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再结合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需要并且经过住所地防疫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确保企业平稳过渡,积极采取有用措施,实行分步、分期、分批次的复工,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如下参考方案:
一、明确责任主体并健全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企业必须承担疫情预防处置主体责任,要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场所及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健全本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疫情防控灵导小组指挥长: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
疫情防控灵导小组副指挥长: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
疫情防控灵导小组组长:某行政总监或人事总监
疫情防控成员:全面职员
二、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制定应急预案。复工企业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应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饮管理、出差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防控预案到位。
2、强化平常监管。企业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每日填报<<复工人员情况排摸表>>,并做好全部复工人员健康状态登记。
3、申请复工职工如果与确诊或疑似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职员必须向企业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必须主动接受为期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点或居家隔离,有关情况同时报所在地街道或主管部门。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执行。
4、掌握职员动态。对市外已返住所地的职员、其他城市职员或接触过着实及疑似人员的职工,制定落实职员分次分批到位方案及防控措施。
5、配备防疫物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由企业自行解决。收集官方专页机构相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6、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7、制订发生职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连系等预案。
8、严格场所管理。对于配置值班宿舍的企业,平常管理参照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执行,由企业落实值班宿舍各项防控责任,并及时向所在辖区的街道、主管部门报告。
9、为防范未然,企业需设立隔离点,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在厂区出入口、办公人群集聚区域设立临时体温检测点,做好到岗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三、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职员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职工、有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前须组织医务人员所有检察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期间必须戴口罩并做好其他防护措施,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职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职工上班后有任何职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以及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力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职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最后通知。
4、全部职员、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带口罩(长期业务方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全部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人等信息。按照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捅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可以居家办公令活处理工作亊宜。
6、复工复产前,上班前,组织医务人员对全部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天一次。要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7、确认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沙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就餐采取分批进行,间距至少保持2米。
8、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察,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带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9、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腹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返复使用。
10、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榀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11、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职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2、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带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3、复工后,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平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4、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也必须佩带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带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并且每3小时更换一次。
15、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6、各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蜜集场所应保持开窗捅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60分钟。
17、在防疫期中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终止因公出行、俱会等。
18、注意个人卫生,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出行,降低乘坐电梯频率,低楼层乘客可以走楼梯步行,不要在乘坐电梯过程中取下口罩,随身携带卫生纸(手套),可隔着卫生纸(手套)按电梯按钮。卫生纸(手套)使用完毕妥善处置。等候电梯时站在厅门两侧,不要离厅门过近,不要面临面接触从电梯轿厢中走出的乘客。乘客走出轿厢后,按住电梯厅外按钮不让电梯关门,等待半晌再进入电梯。尽量避免与多名陌生人同乘电梯,时间充裕的乘客可萘心等待下一班电梯。尽量不要用电梯搬运物品,减少随身物品与电梯轿厢接触。乘坐电梯后,及时洗手、消毒。
19、工作沟通采取微信、QQ、电子邮件方式,确需要当面交流必须做好防护并保持2米以上。
20、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失实信息制造恐荒心绪。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4
为了认真做好春节后复工期间的各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工,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复工复产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保证复工复产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刘正平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逐岗位、逐部位、逐设备进行隐患排查。
由各生产车间为单位对各自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检查,主要检查:1.电气线路和设备安全;2.机械设备安全;3.消防设施安全;4.职业卫生、劳保用品安全;5.人员配备、到位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7.工作环境安全检查;8.车间厂房的安全检查。各自单位检查专人负责、落实到个人。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检查做到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保障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复产前员工的安全培训。
认真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注意事项,着力提升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对新入职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未经培训及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作业证件过期未审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确保节后安全生产顺利展开。
培训内容:
1、安全操作规程、法规、制度;
2、应急救援的应急处置;
3、岗位危险因素辨识及管控措施;
4、职业健康危害及防护;
5、岗位职责。
四、安全验收、复产复工。
各单位隐患排查及培训完成后,报复工复产小组验收,在确保设备、材料、环境、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方可正式复工复产。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5
一、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控制措施和要求
(一)各企业要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制定复工方案,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排查彻底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复工复产相关保障工作;存在部分员工留置、待岗、轮岗等情况的企业,要妥善做好人员调配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由返岗员工本人亲笔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企业统一做好登记及台账记录。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有重点疫区旅居史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者,须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报备,并按要求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暂缓返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三)制定人员返昆计划。建筑工程参建企业应制定外地返昆人员进场计划,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具备人员进场、封闭管理的条件,有序、分批返昆进场。严禁大量外地务工人员盲目、无序返昆,因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在施工工地外逗留、失控,造成属地防疫工作管控困难的情况。
(四)强化疫情报告报备。各企业在复工后,一旦发现职工出现异常,应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对工作地及异常人员进行封闭隔离,并向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报告,区相关部门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及时安装“云南抗疫情”。各企业务必立即在微信平台安装“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在各自办公场所、公共场所(门店、售楼部)、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小区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进”“出”二维码,确保所有人员进出场所时进行扫码,便于对复工后返岗人员或前来办事人员一旦发现疫情,其活动轨迹及接触人员能够及时进行排查及追踪。(见附件2)
二、企业复工复产基本条件及审查流程
(一)复(开)工条件。建筑工地应严格做好复(开)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必须在常规复(开)工必备条件下新增疫期复(开)工条件如下:
1.组织管理到位
建筑工地必须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
2.人员管理措施到位
(1)疫情防控小组应建立参建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务必要求返岗人员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核实人员来源地、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身体状况等关键信息。
(2)建立重点疫区来昆人员管控制度。重点地区返岗人员未经在昆隔离观察14 天,不得进入建筑工地,隔离观察期内发现体温检测结果异常的,落实专车就近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
3.施工现场管控、环境消毒、宣传工作到位。各建筑工地应按照区住房城乡建设局20xx年1月28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消毒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的要求,切实做好工地消毒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细化工地请示报告制度和宣传措施。
4.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得少于一周用量。
(二)复(开)工检查流程
(1)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开)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检自查。
(2)进行复查和提出复(开)工申请: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复(开)工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复(开)工意见,并提前3天向x区住建局提出书面复(开)工申请。
(3)复(开)工核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复(开)工申请后,第一时间对复(开)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
各房地产、物业管理企业、房产中介机构、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应切实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对返岗人员登记、管控、错峰安排返岗、物资保障、工作地点环境卫生及消杀等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液化燃气经营门店还应按市局《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关于抗击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确保安全稳定供应的通知》要求做好企业返岗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各房地产的售楼部、各房产中介经营机构,复工前三天应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复工申请,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现场复核后方可复工。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守法诚信不违章。各企业应对参与经营、作业的人员、车辆进行合理调度和岗位调配、合理调配人员,防止出现疲劳作业、危及安全等现象;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在储存充装、运输配送、经营销售等各环节中,要坚决杜绝“三违”及“倒气”、恶性竞争、哄抬气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服从隔离现场、交运等部门的管理。
(二)做好防护不断供。自1月10日从疫区回昆人员,应在隔离期满确认身体状况正常后方可安排上岗;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岗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必须戴好口罩和手套,尽量缩短与服务对象接触时长,收款时尽量避免使用现金,鼓励采用线上支付结算。
(三)消毒防疫不间断。做好经营、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和环境消毒工作。房产中介经营机构的门店、房地产企业售楼部、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及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应当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清理杂物、打扫卫生,持续不间断开展对场站的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不留死角,并根据实情将防疫器材和设备配备到位。
(四)会议召开要精简。各企业要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规模,鼓励各企业采取网络会议模式,减少人员聚集情况。确需召开面对面式会议时,要控制参会人数、开会时长,座位安排间隔一米以上,确保会议室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五)严格考勤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各企业要针对各自行业特点,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场所考勤制度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同时,要派专人监督进出人员对“云南防疫情”二维码进行扫码。
(六)加强食品安全管控。各企业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对食堂采取分时段、分散式个人就餐模式。
四、疫情防控时期信息报送工作
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和液化燃气经营企业所属储配(充装)站、瓶装供应站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情况的报送工作,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前一天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各项目部(包括房地产经营企业)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鉴定站(联系电话:),液化燃气经营企业各站点报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
一旦发生异常及突发情况,各企业要第一时间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信息。
五、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各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的;
(二)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三)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四)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6
为指导商场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商场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商场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商场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商场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商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商场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商场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商场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商场,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商场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商场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商场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商场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商场,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商场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商场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
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
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
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
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
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
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
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臃⑽闹掌鹕В獬奔淞硇型ㄖ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8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认真落实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收费站实际,针对管理处复工情况,做到防控工作有预案、有举措,有效防止疫情发生,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复工前防控措施
(一)严格执行
“双测温”检测制度,对异常者做好登记,如有发热状况第一时间联系医护人员采取隔离措施。
1.所有员工从20xx年2月3日起每天将个人体温通过微信将体温检测结果报内业如实记录。
2.站的所有返岗人员必须在门岗进行红外线体温检测,低于37.2度的方可进入站区。
3.对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报告并要求其马上到医院就诊,以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为复工凭证。
(二)严格落实了“无外入,无内染”管控
1.禁止员工擅自提前回站。若无非特殊工作安排,禁止员工提前回站,若因工作安排需提前回站,需部班长提前报备名单给内业,由值班站长通知门岗保安;
2.提前回站员工必须每天在门岗保安处测量体温,体温正常(<37.2度)方可进入站区,并填写《收费站出入登记记录表》;
(三)严格执行进出站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由门岗保安、班长负责检查监督。
(四)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调配和使用管理。积极寻求物资支援,尽量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物(如医用口罩、手套、洗手液)、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医用酒精等)、体温计等防控物资,严格防控物资使用管理,对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的领用实施实名登记管理,切实保障防控物资用到有需要的地方上。
(五)加强对站区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场所物表的消毒工作,保持站区环境整洁,每天对办公楼、广场上下午各消毒1次,在公共洗手池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
(六)加强对员工宿舍的内务卫生清理和日常通风换气工作,督促员工搞好宿舍内务卫生和通风要求。
(七)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监管。餐厅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服务。
二、复工后的防控措施在复工后,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根据疫情情况适当调整。
(一)成立收费站复工复产工作组
为切实落实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工作,防止疫情蔓延,确保本站各项工作正常顺利开展,特成立收费站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在收费站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了本站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了检疫查验、健康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
(二)做到防控措施“六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结合本站实际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组长负责统一思想、靠前处置,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和站内日常饮食供应,当好总指挥;副组长负责站负责防控信息宣导和员工回流信息监督,做好上通下达;办公室负责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保洁负责站办公区、生活区、车道防疫消毒清洁;门岗保安负责出入所有人员体温监测监控的各级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2.防控物资到位。收费站确保疫情解除前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充足(由站长负责)。
3.员工排查到位。办公室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复工复产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过去14天去向,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建立台账,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对仍身体不适或处在
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由副站长负责)。
3.监测到位。继续严格执行
“双测温”检测制度,严控进入站区人员管理。必要增加体温监测监控人员在站区大门协助进行体温检测。加强对外来人员进行防控管理、登记追踪。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监测,确保体温低于37.2度,并佩带口罩方可进入站区(由门岗保安负责)。同时加强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制度,工作日期间以班组为单位每天进行2次(上下午各一次)体温检测和记录(由各班长负责)。
4.饮食管理到位。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在餐厅用餐,在餐厅间隔2米以上排队盛饭后,回宿舍或办公室就餐。严格执行收费站垃圾处理制度,对站区内产生的`各类垃圾进行定时清理(由厨师负责),尤其是办公区域的餐厨垃圾,每个办公区域的餐厨垃圾,在用餐时间结束后马上清理,保证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各办公室、宿舍人员将就餐垃圾放入指定地点);设定废弃口罩收集点,并每天清理(由保洁负责)。同时做好日常饮食采购到位(由票款负责)。
5.日常管理到位。做好站办公区、宿舍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在疫情解除前实施封闭管理工作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收费站,每日对所有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探测。继续实施“上八休八”、分散就餐工作制度,遇重要活动时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措施,降低人员流动和集聚风险(办公楼、广场消毒由保洁负责,卫生由各所属人员负责)。
6、宣传教育到位。制定收费站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由站长负责)。加强健康宣传,通过邮件、电子显示屏、板报、宣传栏、新媒体推送等多种形式,定期向员工宣防治新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的基本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防范意识,自觉落实了各项防疫措施(由站长、内业负责)。
(三)日常措施做到“六个一”
1.一报健康状况。返岗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并由办公室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的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2.一测体温。在门岗位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站区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
3.一天戴口罩。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空旷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其佩戴有以下步骤:一是鼻夹倒朝上,深色面朝外;二是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三是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緊贴鼻梁;四是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脱口罩时,抓住耳朵上弹力带取下口罩,不要接触口罩外侧。
4.一致电。询问当地集中隔离场所或咨询防控问题,请致电“12345”或“12320”热点电话,急诊就医请致电“120”急救电话。
5.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一是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二是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6.一次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人畅其行、货畅其流。在复工复产过程中,收费站坚持交通先行,打通“大动脉”,确保全站人员安全的基础上,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有序、稳定。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9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拟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必须经批准后方可复工。2月9日24时之后开复工的.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高标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摸排小组将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检查不合格的延缓开工,直至检查合格为止。企业应落实复工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监测和个人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一是实行厂区封闭管理,只留1个出入口,出入口以及宿舍等关键位置设置监测点,测量出入人员体温,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二是所有员工均须佩戴有效防护口罩上岗(最好是一次性医用口罩),每个口罩佩戴是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是要做好内部员工健康监测,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并询问健康状况;
四是不使用指纹识别等装置,以防增加传播风险;
五是与省外人员有接触史,体温超过37、3℃,出现干咳、乏力、腹泻、眼结膜炎等症状的员工,企业应及时上报至区疾控中心。
2、可疑暴露人员居家医学观察。xx市区域以外人员禁止返岗,具体返岗时间等待通知。对之前xx市外已返岗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14天,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3、设置临时隔离观察点。各企业应设置临时隔离观察点,临时隔离观察点应具备自然通风、保暖、与其它场所隔离等条件,避免交叉感染,做好临时隔离点环境卫生,做到每留观一人消毒一次,通风30分钟,避免交叉感染。若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等临床症状,由企业安排私家车去滨医附院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将运行流程划分为多个小生产单元,单元之间尽可能隔离,员工之间禁止串岗、乱岗,若条件不允许则安排岗位监督员,确保生产过程中员工防护措施佩带齐全,员工之间不得闲聊,业务工作尽可能采用信息化手段传达;
加强员工宿舍监管,不得乱串宿舍、不搞聚会聚餐;
企业关闭内部网吧、影院等非必需公共场所,会议最好采取网络视频形式,减少聚集机会。
5、严格管控新招员工。若急需招聘应提前10天将招工计划报至园区管理部门批准。企业应尽量减少人员外派出差,取消洽谈会及其他商务聚集活动等。
6、认真做好通风消毒。建议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使用集中空调单位每周对滤网消毒一次(含氯消毒剂500mg/l)。若发现发热病例,立即停用集中空调。办公场所、车间、班车等公共场所每天通风2次以上,每次30分钟,重点场所每天消毒,公共区域设置洗手消毒设施。
7、加强职工食堂管理。食堂管理方面,应合理规划、分批次确定开饭时间,餐品配备要营养化、标准化、统一化,避免排队时间过长与用餐聚集。讲究卫生,吃熟食,不提供、不加工野味等来源不明食材,合理营养,保障健康。倡导单桌就餐,避免交流交谈,职工食堂在餐后要进行消杀防疫,并做好相应记录。
8、制定落实因病缺勤制度。对缺勤员工及时掌握其原因。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缺勤员工,企业要及时安排到医学院附属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9、加强货物出入监管。一是做好生产周期计划,对物资原料采购、输出产品、原料来源地、产品输送地、物流方式以及相关时间安排,及时登记相关信息;二是在接送货物进出口设置检查岗,接送货物人员一律戴口罩,司机及押运货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必须下车者,到专设的休息室休息,不得四处走动。货运车辆开辟单独通道并全面消毒,并到指定区域进行接洽,接送货场与生产区域严格进行物理隔离。
10、加强员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宣传。利用微信、qq等平台,建立企业防疫交流群,对全体员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个人防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发放《xx企业开复工相关意见》,及时发布正面、权威、有利于疫情防控的信息,消除员工恐慌心理,对有问题员工进行心理疏导,提高员工防控疫情自信心与积极性。
11、做好下班后员工管理。员工与企业签订书面承诺书,下班回家要固定线路、固定时间,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等聚会活动。企业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全面动员,群防群控,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0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xx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为保障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实施
(一)建筑工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同时,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
(二)建筑工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疫情防控人员彻底排查工地进场人员,储备体温检测设备以及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控措施
(一)施工企业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机构,责任到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所有复工人员14天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记录,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体温≥37.3℃人员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实行实名制规范化管理。严格进出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暂时关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
(四)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做好手卫生。
(五)避免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应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参加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做好体温监测,戴口罩,勤洗手,不带病上岗;加强开窗通风,定期对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注意饮食卫生,不在食堂宰杀动物,保障食材安全;员工自带餐具打包后分散就餐。
(七)对宿舍、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食堂、卫生间和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八)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每日清洁消毒。施工现场、卫生间等洗手设施使用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等洗手用品。
(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1
一、组织领导
成立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所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二、复工时间及复工安排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日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馆,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工基本条件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行正常,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焦和集体活动,员工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分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通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有关要求。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员工体温有超过37.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四、复工审批流程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快速推动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复产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乡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市场监管局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乡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
(四)审核通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五、对服务业企业实行动态监管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停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停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六、数据反馈与信息报送
县市场监管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所有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所有信息和数据请发至邮箱:,联系电话:。
附件:
1、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
2、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
3、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部门与行业对应表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2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商场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切实落实商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做好商场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商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商场安委会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场安环部,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以及督导检查。
三、工作计划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1、节后员工到厂及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商场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司属各部室、单位要认真面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领导干部要坚决克制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的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节后安全检查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复工复产前,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3
疫情防控期间,XX市将坚持防疫在前、统筹兼顾、分类分时、一企一策的原则,分步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一、有序复工复产
按照严格管控、及时评估、动态掌握、先易后难的要求,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前提下,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分为四类有序实施: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水利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危房改造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咖啡、茶室、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当我市处于高风险地区时,第一、二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中风险地区时,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低风险地区时,分两个阶段组织有序复工复产。第一阶段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快递、加油站、非定点医院、无接触式餐饮,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由所在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一阶段暂定为一周。第二阶段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二、申请审批
拟复工复产企业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下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审批窗口,线上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申报流程图见附件1)。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附件2)、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复产由市防控指挥部审批(葛店开发区辖区内企业授权葛店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的,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审批未通过的,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三、复工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专班,各项职责落实到人。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异常情况处置等内容。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排查确认职工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感染人员,确保复工复产职工身体健康。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凡排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应阻止其返岗,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街办防控指挥部。
(三)现场防控到位。当我市处于高、中风险地区时,企业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场所必须实现物理围合,要有集中的、独立的居住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突发疫情应急临时隔离场所。食堂具备分餐制、盒饭制条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能够保持1。5米以上距离。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要有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提前对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保证工厂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限人限时等管控措施。
(四)物资保障到位。企业在属地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储备不少于5天用量。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安全生产到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前要组织对供电、供水、空调和电气线路等重点设施、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等设施正常。对车间、仓库等场所,做好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企业服务组各专班联系方式:
综合协调专班:
工业企业专班:
商贸流通企业专班:
农业生产专班:
重点项目专班:
附件:
1、企业复工复产申报流程图
2、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
3、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4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春运返程高峰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社防组交通工作专班《关于统筹做好道路客运疫情防控和恢复市际班车客运等运输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孙志刚书记关于“尽快恢复全省生产生活秩序”“千方百计稳定就业,抓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保障”的要求,经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全面有序恢复我州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下同)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按照“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和“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强化属地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立即恢复全州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全面有序恢复运营
(一)立即恢复交通运输畅通。全州所有已关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全部解除封闭开放通行;所有交通检疫卡点,除省界卡点(含省际国、省、村、便道,以及高铁、普铁、机场)外,州内其他交通卡点立即撤除。
(二)立即全面恢复市际班车客运、县际县内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客运。
(三)省际班车、省际市际包车客运。各县(市)要按照“保重点、精准化、高效率”的原则,按照“一线一方案”、“一车一方案”的要求,科学制定恢复计划、细化运输方案实现运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确保满足一旦开行条件,能够立即疏运旅客。返岗农民工运输,可按照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方式组织,按照规定填写上报《农民工返岗包车任务计划表》、《贵州省外出务工人员健康善承诺登记表》、使用《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等。
三、严格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通风消毒。要督促指导经营者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xx〕13号),参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做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车辆行驶中适度开窗保持车厢通风。
(二)强化监测排查。一是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场站等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司乘人员上岗前必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不得上岗工作,并居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排除感染风险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客运场站积极配合协助当地卫健、公安部门严格落实进出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超过37.3℃的乘客要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健部门。三是疫情期间道路客车、公交车每车增派安全乘务员一名,负责对上车旅客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信息等,体温异常乘客不得上车,并告知乘客回家观察休息,及时向社区报告情况。
(三)严控车辆乘座率。一是要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严格控制省际市际客运包车、市际班车客座率不超过50%(市内运行、保障员工通勤的包车除外),尽量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座,并预留车厢后2排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二是城市公交车辆载客应引导分散乘坐,降低载客率。三是出租车一律不得拼客。
(四)严格信息登记。所有乘坐班线客车、客运包车和公交车等出行的乘客,要采取多种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到达站居住址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按照规定转交卫健部门。
(五)强化途中事后防控。一是乘客乘车、驾驶员驾驶期间必须100%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可拒绝进站、乘车。二是各道路客运企业要提前为司乘人员提供全程沿途留验站设置情况,对乘坐交通运输工具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乘客的防护工作,并以最快方式将发热乘客送至留验站。三是所有道路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一站式”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不得途中上下客。四是包车客运不得私自组客上客,车辆须经就近客运站进行消毒。
(六)严格客运站“五不进站九不出站”管理。客运站要加强进入站场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审查把关、登记,在原“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基础上增加:乘客体温检查超过37.3℃不进站、未佩戴口罩不进站;驾乘人员未佩戴口罩不出站、车辆客座率不符合要求(未分散就座、未预留后两排座位)不出站、乘客信息登记不完整不出站。
(七)充分做好防疫保障。一是强化防疫保障。提前筹备好恢复营运所需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水、手套等物资。积极争取县(市)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保障交通运输一线防疫物资需求。二是强化人员保障。加强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相关疫情防控操作规程和措施的培训,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对从业人员信息进行逐一摸底排查,确保符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三是强化需求保障。各县(市)要提前做好旅客流量就向的预测工作,按照按照需恢复的要求,根据实际客流量,合理调度运力班次,尽量集中运输;公交企业可根据乘客出行需求,分阶段采用灵活调度班次、开行区间车、大站快车等形式,保障公交出行。四是强化车辆保障。要提前按规定做好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的检测维护保养、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营,严格车辆动态监控,保障车辆运行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协调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主动补位,积极作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部署,抓好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确保配合到位,措施到位。加大对客运市场的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站外上下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责任追究。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交通工作专班即日起将各县(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地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5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有效掌控企业复工复产节奏有序,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二、工作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实现人员移动闭环管理、车辆闭环管控,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十个到位”。认真履行报备制度,经开区企业向经开区报备,其他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企业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三、具体措施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负责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专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经开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指导。
企业在厂区设立缓冲区,安排专人对职工登记造册,注明家庭详细住址、健康状态、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将信息上报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新返岗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允许新返岗员工与其他职工共同工作、生活。对于县域外低风险地区返回职工要及时向属地、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三天内做2次核酸阴性后,方可返回上岗;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职工及时向属地、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按现行政策执行。
企业要完善生产生活视频监控系统。在厂区车间、库房、销售等场所等重点部位设立视频监控系统,设置专门监控室,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相关影像资料要保存7天以上,以备查用。对视频监控系统无法使用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未达到标准前绝不允许复产运行。
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对企业未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或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不到位,不予批准复工复产。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复产复工的企业必须制定好详细、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明确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具体举措。同时,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杀、通风、两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更新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可疑病状,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过企业负责人立即上报县工信局;第一时间将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感染者送至指定医疗机构,按照疾控部门要求有序做好其他人员隔离、监测和专业流调工作,对厂区环境进行全面消杀。
(三)防控知识培训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对职工进行一次疫情防控专业知识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吉林省加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有序启动复工复产操作导则(20__年3.0版)》以及各级部门印发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并就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具《承诺书》。同时,企业还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的健康宣教,切实增强员工自我防控意识。
(四)员工健康服务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开展职工日常防护,每月定期开展进行一轮全员核酸检测或抗原试剂检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人数较多的`可分批做核酸检测,即:每天可采集20%,5天完成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要稳定好员工思想情绪,引导正面社会舆情,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五)全面消杀彻底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安排专人定期对厂区、职工作业区、楼宇、物流交换等各类场所以及工具设备等消杀到位,做好消毒记录。同时,要认真开展日常消杀,做到不留死角,并将每天消杀情况做好书面记录,接受属地和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
(六)防控措施细化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好入口检测、错峰上岗、分散住宿、限流等工作。要采取网格化最小单元就餐,绝不允许堂食。做好作业场地、食堂、厕所、垃圾点以及进出门口、办公场所、电梯间、员工宿舍的地面、门把手、水龙头等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相关制度严格细化到位。
(七)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配备抗原试剂、N95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测温仪、消毒液、消杀酒精和检查手套等医疗防疫物资,建立使用台账,按14天以上进行储备。
(八)安全生产保障到位。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区域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装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劳动防护到位。绝不能因抢工复工复产进行违规操作、疲劳操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九)人员流动监管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在县域内居住人员返岗,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凭行业部门出具的出入证明进入。企业员工非必要不外出,员工实行“点对点、两点一线”移动闭环,少接触或不接触外人。
(十)运输车辆管控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对域外来镇运输车辆、到域外运输返回的车辆及人员实施闭环管控,提前一天将司乘人员主动上报属地和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掌握车辆行程路线。供应商车辆及司乘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入厂区,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拆封和消毒。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车辆由单位负责接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要配合好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全程接送,货物和装卸人员要做核酸检测(人物同防),车辆闭环管控接受属地和经开区、行业部门的监管。
四、工作流程
(一)需要复工复产的企业,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后,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经开区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开区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复工复产硬件条件进行实地核验、协调服务,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三)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上报复工复产工作的企业进行批复,严格履行监管和督导责任,确保企业把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检查。要做好“一报三查”(报备,检查、抽查、核查)工作,加强对日常疫情防控、生产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动态掌握企业复工复产进程、生产组织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报备:各包保小组成立微信工作群,企业负责人及时在群里上报外来车辆和人员情况,小组长收集信息,及时研判并上报信息员,汇总后报组织部。
检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落实检查指导工作,除实地检查外,还要经常性保持电话沟通,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抽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务求抽查取得实效。
核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核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项预案、方案和组织架构准备。
(二)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属地和县直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员工返岗、物料运输等生产要素,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特别是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协调,帮助复工复产企业办理《通行证》等,确保物流运输畅通。
(三)做好突发应急管控。在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全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对复工复产企业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四)实行“每日一报”。经开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复工复产有关情况,每日报送县工信局,县工信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上级工信部门。
六、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成立镇赉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仁伟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6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镇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二、科学研究,制定方案。
镇结合本单位岗位职责,统筹考虑自身工作性质、办公特点、人员流动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人员管理
1.职工管理
(1)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与镇卫生院保持信息沟通,及时获得最新的防控方案、标准和要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出行,应全程佩戴口罩,外出返回后及时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3)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时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到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申报相关信息,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监测。
(4)建立每日健康报告制度。职工健康状况每日登记,落实因病缺岗追踪,杜绝带病上岗。每日上、下午组织测量体温。职工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工作,联系120送至医院发热门诊。
2.外来人员管理
(1)在镇政府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和临时隔离点,配备口罩、手持体温测量仪、酒精、消毒液等设施。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轮流执勤,工作人员戴一次性口罩、手套,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
对镇为民服务大厅等办事人员较多的单位实行人流控制措施,在大厅门口摆放消毒液、酒精、湿纸巾等设施,群众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要求其全程佩戴口罩,予以放行;发现发热等症状,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上报;对来自及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登记并上报,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
(2)在镇政府楼下合适场所设置带有专用标识的有盖垃圾桶,收集戴过的口罩及使用过的纸巾。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前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和其他垃圾一并清运处理。
二、就餐管理。
镇政府就餐实行错峰就餐,也可自备饭盒在食堂领取食物后返回各自区域就餐,减少人员接触。要求食堂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每天对食堂进行消毒。
三、办公管理
(一)提倡网上预约、网上业务办理和无纸化办公。窗口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人员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
(二)尽量减少集中办公、开会等聚集性活动,可以采用网上办公、工作指示板等形式。如需开会,人数不超过30人,人员之间隔两个位置坐开,并佩戴口罩参会。
四、通风消毒等卫生管理
(一)办公室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保持清洁干爽,配备洗手液、快速手消毒剂、擦手纸等设施,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无人使用时开窗通风,每天4次对室内地面、墙面、蹲坑、小便池、马桶等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空间喷洒和表面擦拭消毒。
(三)每日2次对桌椅、台面、地面等可使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表面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以清水抹布擦拭干净。对复印机、传真机、办公电话、电脑等精密贵重物品,可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四)对座机、电脑键盘、鼠标、电梯间及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人员接触频繁的公共物品增加消毒次数,每日不少于6次。
(五)当发现肉眼可见少量污染物时,应立即用有效氯为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喷洒至湿润作用30分钟后予以清除,再以清水抹布和清水拖布进行擦抹和拖洗。若有呕吐物、痰迹等较多污染物时,立即用可吸水材料(纱布等)沾取5000-10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覆盖包裹后移除,再以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一次。
五、健康教育
(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二)宣传“戴口罩、勤洗手、勤换衣物”等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前往超市、菜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倡导职工居家时开展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7
一、总体要求
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高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住、进好、调优”经济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面落实“八个强攻”“四个着力”目标任务,科学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推动退税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专项债发行使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支持企业稳岗等政策的实施靠前安排和加快节奏,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双过半”、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位居全省前列,为全年经济强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强攻惠企纾困保实体
1.加快惠企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整合税务导办功能。聚焦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我省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28条”、促进工业平稳增长“25条”和我市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40条”等系列政策,每周调度财政、税务等业务部门累计兑现金额、兑现企业数、企业受益覆盖面等惠企政策兑现信息。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跟进做好与省级“惠企通”平台对接工作,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精准高效推送办理的政策兑现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全力推动企业满产达产。加强对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的监测,鼓励有市场、有效益、有订单的企业开足马力,增加排产计划,提高产能利用率。鼓励引导规上工业企业、重大工业项目节假日保持连续生产、建设。对二季度56个投资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力促新投产项目尽快达产稳产,形成新的增长点。大力开展企业特派员活动,深入了解全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存在问题,扎实推动问题的协调解决。持续深入开展“开拓市场万里行”活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进一步提高全市工业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3.强化金融帮扶实体经济。加强政银企对接,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等与金融机构对接的力度和频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积极帮助农业企业申报省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支持金融机构合理开展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不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适当简化流程、开展容缺办理,加快审批放款速度,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上饶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人行上饶市中心支行)
4.重塑企业信用。对抗疫期间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列入上饶市信用“红名单”;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导致的轻微违规行为,在敦促企业及时纠正后,不予以行政处罚、不归集相关信用信息;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向客户交付产品的企业,将不列入上饶市信用“黑名单”。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积极帮助企业申办与疫情相关不可抗力的事实性证明,并免于信用惩戒。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材的企业,做好相关失信信用信息的归集,列入上饶市信用“黑名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贸促会、市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五区两县”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强攻项目建设扩投资
5.推动要素保障再加强。全力抓好复工项目、复产企业的砂石、建材、用电、用水、用气、用工等生产要素保障,为项目、企业应复尽复、应复早复创造有利条件。按照“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着力保障重大项目的土地、建材、资金等要素资源,全力做好在建项目的用电、用水、用气、用工以及防疫物资等生产要素保障。加大对有效投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合理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按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水利、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第五代移动通信、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上饶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6.推动项目建设再加力。全力打好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梳理出在建省大中型项目、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未达到100%的项目清单,加快推进上浦高速、鄱余高等级公路、蜂巢新能源动力电池、江铜年产5万吨锂电铜箔(一期)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省大中型项目上半年完成年度计划投资60%以上。推动专项债券项目加快实施、资金及时支出,实行清单管理、调度推进,力争20__年及以前年度发行的专项债券今年5月底前全部支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7.推动项目开工再提速。梳理出年内计划新开工的省大中型项目、招商引资签约未落地项目清单,开工大坳灌区工程等51个省大中型项目,力争上半年项目开工数达到年计划的8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8.推动项目服务再优化。对受疫情影响的地区纳入开工计划的项目,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各类项目审批按照规定的最短工作时限办结;纳入竣工计划的项目,实行“一窗受理、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验收模式,将联合验收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落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前深入介入机制,积极提供错时、延时、预约办理等“不打烊”服务,贯彻落实《上饶市重大项目建设“六制一平台”实施方案》,推广“容缺审批+承诺制”“六多合一”集成审批、电子开评标等模式。充分发挥领导挂点帮扶、项目推进工作专班、重大项目协调推进等机制作用,及时梳理项目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采取一事一议、专题协调等方式,分层级、分类别推动加快解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9.推动项目储备再靠前。抢抓国家政策靠前发力、适时加力的机遇,抓紧谋划一批“补短板、能落地、快见效”的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上饶发电厂、铅山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深入实施招大引强“五大专项行动”,采取“屏对屏”“不见面”、招商小分队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招商力度,努力引进一批“旗舰型”“领头羊”“独角兽”企业来饶投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三)强攻促进消费快回补
10.扩大商贸消费。在精准防控疫情的前提下,推动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受影响较大的商贸企业有序恢复经营,复商复市,做到应开尽开,符合条件的地方及时开放堂食。围绕畅游上饶、潮购上饶、文体上饶、炫彩上饶、寻味上饶、品质上饶等六大板块,部门联动、市县联动开展各项大型消费促进活动。实施饶帮菜“十百千万”工程,对饶帮菜餐饮企业、从业人员、产业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打响上饶餐饮品牌。积极参加或者组织中国米粉节、赣菜美食文化节、首届民宿高峰论坛暨乡村美食文化节、饶帮菜美食文化节、汽车展销会、“赣品网上行”等线上线下系列活动。通过政府发放消费券,支持商贸企业开展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做热做旺商贸消费氛围。统筹工会经费,发放端午专项消费券,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制定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在建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引进一批高质量商贸项目,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商贸流通体系、打造商贸流通亮点,提升商贸消费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11.积极鼓励文化和旅游消费。抢抓端午等节假日机遇,继续发放文旅消费券,刺激文旅消费。对室外旅游景区,特别是自然类景区,该开放的开放、该经营的经营,引导“江西人游江西、周边人游周边、本地人游本地”,大力发展乡村游、红色游、周边游、研学游等市内精品旅游。做好各类公共文化场馆以及非密闭性文化娱乐场所科学有序开放工作。支持工会依规购买市域内文体旅游产品和服务,鼓励学校、教育机构在市内开展研学活动。筹备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12.大力促进新型消费。培育一批定制化、体验式商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商旅文体融合、商品服务融合、流通生产融合,打造零售业模式再造和服务提升示范项目。着力激发乡村消费潜力,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社群电商等新兴业态,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组织“上上之选·饶有风味”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和推介活动,改造提升一批县级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仓储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打造城乡高效配送体系,鼓励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四)强攻保通保畅促循环
13.着力畅通交通网络。发挥市县两级保通保畅工作机制的作用,对港口码头、火车站、机场和各类物流中心的集疏运车辆实行闭环管理,严禁“一刀切”劝返和随意限制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带*的货车司机通行。取缔在高速公路主线或服务区设置的防疫检查点,强化跟踪调度,防止收费站和服务区关停问题反弹。督促指导各地科学规范设置公路防疫检查点、分类精准实施通行管控、完善货车司机服务保障,强化路网运行监测,及时解决路网阻断堵塞问题,确保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安全畅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做到统一格式、应发尽发、程序简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14.着力保障人员自由有序流动。市内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之间人员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只需落实扫码、测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在市内发生疫情时,各地不得随意限制县(市、区)之间的人员流动,必须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执行。市外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所在县(市、区)来(返)饶人员,严格执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市外其他来(返)饶人员,在扫码、测温、检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基础上,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实行“落地检”和“三天两检”,在“落地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须居家或在驻地等候。推动各行各业从业人员安全有序返岗。〔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等各有关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15.着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逐链梳理问题和堵点,贯彻落实《20__年全市产业链链长制工作要点》,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一批产销对接、产融对接、人才对接等合作活动,进一步疏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淤点,着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竞争力。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重点产业链和重点企业集聚,统筹用好领导挂点帮扶、企业特派员、“开拓市场万里行”等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制约其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资金、能源、土地、用工、运输、原材料等方面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各重点产业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16.着力强化能源供应保障。督促国能黄金埠电厂加强度夏电煤库存储备。加快推进天然气省网“县县通”工程。加强能源运行监测调度,确保迎峰度夏能源供应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
(五)强攻双“一号工程”添动力
17.扎实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深入实施《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数字技术创新行动、数字新基建发展行动、数字产业倍增行动、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数字应用场景培育行动、数字化治理提升行动、空间布局优化行动、数据市场培育行动、网络安全保障行动、开放合作行动等十大行动,力争20__年数字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500亿元。健全数字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推动《上饶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制定关键技术目录、人才专项等具体政策。参加20__世界VR产业大会,谋划一批招商项目,力争引进一批数字经济企业、项目、人才落地。加快推进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数字文娱小镇、信州区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园等第一批数字经济集聚区建设,积极开展第二批集聚区申报工作。聚焦20条细分赛道,扎实推进我市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和新基建项目建设,发布第一批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和“产品清单”。建立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打通数据壁垒,促进融合共享,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18.扎实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出台我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方案,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扎实做好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大力开展“新官不理旧账”、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个专项治理。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持续开展“异地通办”,加快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运用,持续完善“赣服通”建设,提升“赣政通”应用能力。建立和推广“企业安静生产日”。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一集中”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及全领域“轻微违法不处罚”“首违不罚”等免罚清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六)强攻稳定就业保民生
19.强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建立人社、教育工作推进协同机制,推动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0条措施》落地实施。二季度集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开展百场万人校园招聘。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政策性就业岗位考录招聘。启动全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密切关注和全力稳定农民工转移就业。贯彻落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若干具体措施。密切关注全市农民工就业状况和工业园区企业招工需求,组织实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持续开展“工业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加强省内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与本地农民工就业意向对接服务,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积极在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建立返乡务工人员市内就业对接机制,将失业时间较长的农民工列为就业服务重点对象,实行“一对一”帮扶,有针对性地推荐合适的技能培训项目和岗位信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1.兜住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组织实施就业困难群体摸底排查,完善帮扶台账,建立“一对一”精准帮扶机制。对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民、返贫监测对象,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岗位推送、培训服务等一揽子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继续积极开展补充工伤保险工作,根据省里部署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大力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七)强攻安全稳定防风险
23.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出台有效应对疫情不利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各项调控措施,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和给予交易税款财政补贴,加强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最低贷款利率,引导商业化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稳中有降。鼓励通过以购代建方式筹集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安置住房,合理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强计划管理,根据我市近3-5年房地产市场情况,合理确定20__年度房地产供应量,分区制定供应计划表。做好房地产用地供应前期工作,进一步细化房地产项目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明确配套设施。落实净地出让,完善周边设施,缩短项目的开工建设工期。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应保尽保。组织开展第二届“红五月”百城千企万店房地产消费季活动,开展线上展销、直播看房。坚决有力处置个别头部房地产企业项目逾期交付风险,确保“保民生、保交楼、保稳定”目标完成。〔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人行上饶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4.着力保障粮食安全。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驰而不息抓好粮食生产,全力抓好早稻田间管理,压茬推进241.18万亩中稻不误农时栽种入田,稳定大豆、玉米等旱粮种植。统筹抓好蔬菜、水果、牛羊、家禽、水产品等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量足价稳。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和质量抽检,确保农资价格稳、质量优。同时,稳定能繁母猪存栏13.5万头左右,加大猪肉储备调节力度,引导屠宰和肉食品加工企业及时补充库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5.切实保障基层运转。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加快建立县级财政“三保”资金专户,加大资金调拨频次和力度,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6.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升合规经营能力,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水平。精准推进股票质押、债券违约风险防范处置,大力防范私募基金风险。组织各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建立健全上饶市非法集资预警线索受理处置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非法集资线索受理和处置工作。拟定我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__年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轮化解非法集资存量案件风险三年攻坚战,组织有存量案件的县区做好20__年度陈案化解工作,压实地方、部门、机构的风险防控处置责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上饶市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分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7.坚决抓好安全生产。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实落地,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压实党委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和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督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警示日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对进入我市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远离一般车辆的专用停车区停放,对车辆实行逐一登记、动态监管。依法依规、从快从速抓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摸排,有效强化风险管控。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8.建立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机制。全面落实《关于我省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的指导意见》,合理布局核酸检测采样点,对普通人群实行3天1检、高风险暴露人群实行2天1检、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实行1天1检。各地要保证应有的核酸检测能力,储备足够的备用隔离点,加强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9.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始终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持续加强各类物资储备,优化调整各类应急队伍的组成,定期开展培训演练。〔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等各有关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八)强攻作风建设夯基石
30.树牢创先意识。全面落实“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全面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干部创先”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打造模范机关工作,始终创先争优、冲锋在前,履职尽责、奋发作为,对标先进、争上“干部创先英雄榜”。〔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31.勇于建功立业。聚焦“六个江西”建设各项任务,弘扬方志敏精神,立足岗位职责,创出精彩实绩。要善于作为,不断提升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能力本领。〔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32.坚持勤政廉政。大力弘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任劳任怨,砥砺奋进,在苦干实干中开创改革发展新境界。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廉洁自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铆足干劲、强力攻坚、履职尽责、奋发作为,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不悬空”、工作“不掉链”,以优良作风保证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进一步夯实支撑。各地要咬定目标任务不放松,进一步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商贸流通等稳定经济运行支撑点,逐一细化清单,提升谋划精准性,实行逐月调度。支撑不足的,要拿出过硬措施抢时间、争进度、补缺口;支撑较为有力的,要铆足干劲、全力冲刺,力争实现更好结果。
(三)强化调度推进。建立惠企稳岗保运行工作机制,加大对惠企政策落实进度、企业用电量、重点群体就业等情况的监测,实行一周一调度,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确保强攻二季度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8
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调整为II级响应通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纪要(第46期)精神,结合我市全域疫情低风险等级和文化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计划安排
(一)提高已放开行业复工率
全市酒店宾馆5697家,已全面放开,目前复工约2300家,复工率约40%,要继续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困难,不断提升复工率。
全市印刷企业1626家,已全面放开,目前复工约480家,复工率约30%,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不断提升复工率。
全市书店752家,复工77家,复工率约10%,指导、鼓励企业尽快全面复工。
(二)全面放开可控行业场所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有序开放低风险区域博物馆单位、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督促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三)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要求,旅游景区分类有序开放:自然风光类、主题公园(园区)类、建筑和设施类景区有序恢复开放,同时确定景区开放区域;景区所属密闭型景点和场所暂缓开放。
(四)有序放开公共文化场馆
根据《山东省公共文化场馆新冠肺炎防控指南》,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需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要求及时恢复开放。
(五)根据山东省电影局通知要求,及时开放电影院。
(六)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通知要求,及时恢复团队旅游和团组和机票+酒店的旅游产品服务。
(七)有序逐步放开人员相对集中场所和活动。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或全面解除疫情时放开剧院、演艺场所与歌舞娱乐场所;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四级或全面解除疫情时恢复大型文艺演出、文旅节庆活动。
二、复工复产防控要求
(一)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指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采取实名登记,把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作为重中之重。
(三)严格控制室内流量,通过预约、分批、限时等措施控制人员数量;有座位的采取隔排、隔座措施,无座位的采取划隔离带等措施,严格控制人员密度,原则上1平方米不超过1人。
(四)疫情防控期间,文化和旅游场所一律不得进行人员聚集性活动,必须带口罩方可进入。
(五)文化和旅游场所是人员密集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部位,复工复产必须以有方案、有对策、有备案为前提。这些措施要贯彻到各文化和旅游单位的工作方案中。
(六)立足行业特点,充分发挥电子健康通行证码的作用,助力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动员部署。各区(市)文旅部门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复工复产宣传动员,加强对辖区内各文旅场所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既有规范要求,全面压实恢复开放的场所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特别注意检查实名登记、控制流量、保持间距、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开展消杀等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防疫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各区(市)工作专班做好督导帮扶工作。继续工作下沉,明查暗访相结合,督导帮扶企事业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和本《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及时发现漏洞和不足,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共同推进防疫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各有关处室全力快速抓好各项帮扶和优惠政策落实,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工作方案,培训疫情防控基本常识,提高企事业单位复工速度和防控能力。
(四)局安全应急处会同有关处室和有关专业机构,吸取泉州隔离点坍塌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对所有定点隔离酒店(场所)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重点突出房屋主体结构和消防安全,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五)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或应急预案,完善组织体系、物资准备、场所管理、人员防控、应急处置等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六)加强舆论引导。文化和旅游场所恢复开放之后,市民及游客相对增多,可能出现各种负面舆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媒体和网民的关切,引导广大市民、游客切身感受疫情发展的向好趋势,进一步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人心。
(七)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照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报送,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9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有效掌控企业复工复产节奏有序,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二、工作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实现人员移动闭环管理、车辆闭环管控,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十个到位”。认真履行报备制度,经开区企业向经开区报备,其他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企业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三、具体措施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负责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专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经开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指导。
企业在厂区设立缓冲区,安排专人对职工登记造册,注明家庭详细住址、健康状态、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将信息上报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新返岗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允许新返岗员工与其他职工共同工作、生活。对于县域外低风险地区返回职工要及时向属地、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三天内做2次核酸阴性后,方可返回上岗;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职工及时向属地、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按现行政策执行。
企业要完善生产生活视频监控系统。在厂区车间、库房、销售等场所等重点部位设立视频监控系统,设置专门监控室,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相关影像资料要保存7天以上,以备查用。对视频监控系统无法使用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未达到标准前绝不允许复产运行。
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对企业未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或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不到位,不予批准复工复产。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复产复工的企业必须制定好详细、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明确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具体举措。同时,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杀、通风、两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更新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可疑病状,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过企业负责人立即上报县工信局;第一时间将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感染者送至指定医疗机构,按照疾控部门要求有序做好其他人员隔离、监测和专业流调工作,对厂区环境进行全面消杀。
(三)防控知识培训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对职工进行一次疫情防控专业知识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吉林省加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有序启动复工复产操作导则(20__年3.0版)》以及各级部门印发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并就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具《承诺书》。同时,企业还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的健康宣教,切实增强员工自我防控意识。
(四)员工健康服务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开展职工日常防护,每月定期开展进行一轮全员核酸检测或抗原试剂检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人数较多的可分批做核酸检测,即:每天可采集20%,5天完成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要稳定好员工思想情绪,引导正面社会舆情,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五)全面消杀彻底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安排专人定期对厂区、职工作业区、楼宇、物流交换等各类场所以及工具设备等消杀到位,做好消毒记录。同时,要认真开展日常消杀,做到不留死角,并将每天消杀情况做好书面记录,接受属地和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
(六)防控措施细化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好入口检测、错峰上岗、分散住宿、限流等工作。要采取网格化最小单元就餐,绝不允许堂食。做好作业场地、食堂、厕所、垃圾点以及进出门口、办公场所、电梯间、员工宿舍的地面、门把手、水龙头等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相关制度严格细化到位。
(七)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配备抗原试剂、N95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测温仪、消毒液、消杀酒精和检查手套等医疗防疫物资,建立使用台账,按14天以上进行储备。
(八)安全生产保障到位。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区域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装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劳动防护到位。绝不能因抢工复工复产进行违规操作、疲劳操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九)人员流动监管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在县域内居住人员返岗,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凭行业部门出具的出入证明进入。企业员工非必要不外出,员工实行“点对点、两点一线”移动闭环,少接触或不接触外人。
(十)运输车辆管控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对域外来镇运输车辆、到域外运输返回的车辆及人员实施闭环管控,提前一天将司乘人员主动上报属地和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掌握车辆行程路线。供应商车辆及司乘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入厂区,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拆封和消毒。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车辆由单位负责接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要配合好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全程接送,货物和装卸人员要做核酸检测(人物同防),车辆闭环管控接受属地和经开区、行业部门的监管。
四、工作流程
(一)需要复工复产的企业,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后,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经开区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开区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复工复产硬件条件进行实地核验、协调服务,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三)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上报复工复产工作的企业进行批复,严格履行监管和督导责任,确保企业把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检查。要做好“一报三查”(报备,检查、抽查、核查)工作,加强对日常疫情防控、生产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动态掌握企业复工复产进程、生产组织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报备:各包保小组成立微信工作群,企业负责人及时在群里上报外来车辆和人员情况,小组长收集信息,及时研判并上报信息员,汇总后报组织部。
检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落实检查指导工作,除实地检查外,还要经常性保持电话沟通,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抽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务求抽查取得实效。
核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核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项预案、方案和组织架构准备。
(二)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属地和县直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员工返岗、物料运输等生产要素,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特别是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协调,帮助复工复产企业办理《通行证》等,确保物流运输畅通。
(三)做好突发应急管控。在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全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对复工复产企业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四)实行“每日一报”。经开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复工复产有关情况,每日报送县工信局,县工信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上级工信部门。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30
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重新启动生产设施、抢工期生产、岗位人员调动、新员工入职等各种聚集、叠加的安全生产风险,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组织调度,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计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狠抓事故预防,协调做好疫情防控、节能降耗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各企业要对新入职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要对节后返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返岗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让员工心理意识从放假过渡到工作上来;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同时,针对员工可能出现的“假期综合征”带来的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防止因人为操作失误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召开安全专题班前会
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安全管理的“前沿阵地”,抓好班组安全建设至关重要。各企业要组织、指导和督促生产班组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班组长带领班组成员作出安全承诺,开展交心谈话,了解节后大家的身体和心理状态,一起分析工作中面临的风险问题,相互提醒,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危化品企业要重点加强“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切断装置、安全仪表系统等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确保各类安全设备设施、仪表仪器正常运行;一般工贸企业应在复工前对各类起重机械、生产车辆、动力管线、电气设备、手动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能够正常、安全运行;露天矿山重点检查边坡不稳定处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边坡监测和浮险石清理,地下矿山要对电力系统、提升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矿进行全面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加强现场安全检查监督
各企业管理人员应多到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切实加强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多与员工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员工的身体、心里状况;各企业进行复产前线路检修、清洁卫生时要督促员工注意加强安全防护,禁止违规使用天那水、白电油等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擦洗地板、清洁机器,避免引起火灾事故,如必需使用,须经过审批并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
加强特殊作业管理
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检维修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罐的特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由分管负责人亲自组织现场作业条件确认,全面进行风险辨识分析,科学检测受限空间可燃、有毒气体浓度和氧含量等,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强化全过程的监护和检查,确保安全作业。
科学落实节能降耗工作
各企业要科学制定节能降耗情况下的安全生产计划,严格落实开停车操作规程,安全设备设施必须有效投用,严禁关闭、停用;完善企业突然停电、晃电等专项应急预案,补充针对错峰、避峰、限电、拉闸等各种情形细化预案,充分辨识安全风险,提前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和应急准备。
加强安全设施维护保养
危化品企业要重点加强承压釜、器、管、附件等要重点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跑、冒、滴、漏及暇疵、裂缝、腐蚀点等安全隐患,加强设备设施从设计、采购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工艺内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安全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联锁系统等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最重要屏障,必须放在技术管理的重要位置,及时校准、定期维保,不断优化安全设施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安全设施随时响应,自动协同处置突发问题。
严格落实变更管理制度
危化品企业要按照化工过程管理要素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全面辨识管控各类变更带来的风险。在工艺、设备、材料、化学品、公用工程、生产组织方式、人员和承包商等方面发生变化时,企业都要启动变更管理程序,分析变更可能带来的新的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修改有关操作规程或设计、施工方案。实施变更前,企业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变更具备安全条件。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各企业要全面认识“抓防疫、保安全、促生产”的关系,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统筹,认真组织研判复工复产风险,提前做好防疫方案,坚持主要负责人不到岗不开工、技术负责人不到位不开工、安全负责人不到位不开工、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不到位不开工,并严格落实厂区内消毒、测温、防护、隔离、应急处置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防疫效果。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31
工作重点
(一)扎实推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1、继续增加森林面积。一是完善和巩固森林生态长廊建设。曹庵镇和三和乡要切实加强合淮阜高速公路两侧的森林生态长廊管护工作,及时安排人力物力对缺棵断网部分进行补差补缺,同时要全力做好东西部第二通道、新206国道两侧的林带建设;舜耕镇、安成镇要切实抓好石姚湾退建堤背水侧林带的补植,确保20xx年3月底通过全市验收;史院乡要继续抓好瓦埠湖水源涵养林的补差补缺,确保林网不断带缺棵。二是突出抓好乡镇驻地绿化。各乡镇要对乡镇机关所在地进行认真规划,加大资金投入,按照乡镇驻地绿化率不低于30%的目标,开展绿化达标活动。经验收合格的乡镇驻地绿化,将对所在乡镇以奖代补。三是加强城乡道路绿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重点对县、乡道路沿线的绿化进行完善和提高,空白处要重新绿化,在村村通道路两侧至少栽植1行行道树。四是继续深入开展“绿化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学校、住宅小区、医院、乡镇驻地和企事业单位等绿化模范单位创建为抓手,示范带动全区绿化模范创建工作提升。
2、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由区创模办会同各有关部门,根据市创模办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迎接全国绿化委检查的各项资料收集、整理等准备工作。其中城市绿化资料(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绿地、道路绿地)由区城乡建设委负责统计整理汇总;区绿化资料(总面积、宜林地面积、有林地面积、森林或林木覆盖率)、古树名木登记表、20xx-20xx年成片造林、乡镇驻地绿化和村庄绿化资料由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统计汇总。
(二)继续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推进森林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标准与办法等建设,加快建立林权管理信息平台。多渠道、多形式鼓励和支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深化森林分类经营改革,切实抓好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经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创新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支持全社会的资金参与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
(三)继续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工作。紧紧抓住省财政森林抚育工作试点资金的机遇,切实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工作。曹庵镇和三和乡要各自妥善安排好1000亩杨树抚育试点任务,把抚育任务切实落实到地块,要与施工队签订合同,20__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抚育工作。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提升森林质量作为林业创收的一条重要途径,引导农民科学抚育,提高杨树出材率、无节材率,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林业效益。
(四)强化林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林业应急管理。充实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队伍、管理机制和装备建设,提升应对林业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认真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完成成果评审。三是加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切实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努力实现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重大林业疫情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四是加大林业案件查处力度。组织开展林业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技术方案及时间安排
(一)东西部第二通道、新206国道两侧林带建设
1、建设方案:东西部第二通道三和乡境内长4.7公里、新206国道曹庵镇境内长7.2公里。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道路两侧各建设100米宽林带,其中内侧20米为风景林带、外侧80米为育苗林带。林带建设采取土地流转方式(暂定十年),实行市场化运作,由区政府统一招商。
2、技术方案:
(1)20m宽风景林带:
栽植:由区政府统一采购苗木。沿线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土地流转、整地、打穴、栽植和前期管护。20xx年2月10日前完成打穴工作(树穴规格不小于80cm见方),所有苗木必须在2月底前完成栽植。区政府给予每亩300元的整地、打穴、栽植和管护费用(超支自付),乡镇要确保所栽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如达不到要求,则所有补植费用由责任乡镇承担。
管护:由沿线乡镇先行管护,待80米区域企业育苗全部完成后移交给中标企业管护,区政府向中标企业收回20米宽风景林带的建设投资款。
苗木:选择香樟、广玉兰、高干女贞、高干红叶石楠和桂花五个常绿树种,按照每个树种长500m、宽20m分段进行栽植。技术要求:
①香樟:截干高300cm,米径5cm,带土球栽植,株行距2×3(m),每亩111株;
②广玉兰:高250cm以上,米径5cm,带土球栽植,株行距2×3(m),每亩111株;
③高干女贞:截干高200cm,米径5cm,独杆通直,带土球栽植,株行距2×3(m),每亩111株;
④高干红叶石楠:高度200cm,米径3cm,带土球栽植,株行距2×3(m),每亩111株;
⑤桂花:冠径100cm,高150cm,带土球栽植,株行距2×3(m),每亩111株。
(2)80m宽育苗区:树种由项目施工企业自主选择,以育苗代替绿化。
3、实施方案:
①资金筹措:市城投公司负责筹措前五年的土地流转资金,每亩每年1000元;一次性青苗补助费,每亩900元;工作经费每亩一次性补助100元。全部苗木和施工费用及后五年的土地流转费均由项目实施单位出资,项目建成后,从第五年开始,20m景观林带的苗木可以出售,但必须按照4×3的株行距保留树木,而80米宽的育苗地可以自主经营,但必须用作培育绿化苗木,不得改为其它用途。
②时间要求:沿线乡镇要在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宣传发动工作,区政府同步在网上发布招商信息,20xx年1月20日前完成丈量土地、造册登记和档案建立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要在4月底前完成80m宽育苗区的整地、打穴和栽植工作。
(二)合淮阜高速公路两侧森林生态长廊补植
1、技术方案:对于成活和长势较好的杨树,不需要补植。对成活率低、保存差的杨树补植高3米以上、米径5厘米的女贞。低洼处补植中山杉。原有的3行中山杉缺株的予以补齐。二期栽植的夹竹桃、女贞和垂柳按照实际保存的株数登记和结算,不再补植。
2、补植方案:由曹庵镇和三和乡于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辖区内需补植苗木数量的统计并组织人员在春节前完成整地打穴,2月底前完成苗木栽植。区政府统一采购苗木,并给予每株苗木2元的栽植费用补助。3月底区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如不合格,下一年补植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乡镇政府承担。
(三)石姚湾退建堤背水侧林带补植
由安成镇和舜耕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在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需补植苗木的统计和上报,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整地、打穴,20xx年植树节前完成补植工作,同时要安排管护人员加强管护工作,确保栽植苗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达到95%。区政府统一采购苗木,并给予每株苗木2元的栽植费用补助。3月底区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如不合格,下一年补植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乡镇政府承担。
(四)瓦埠湖水源涵养林补植
由史院乡负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补差、补缺和管理,确保林木的保存率和成活率均达到95%。
(五)其他绿化
乡镇驻地绿化。建设标准:乡镇政府所处村(社居委)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0%、周边道路绿化良好。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做好规划和建设工作,曹庵镇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乡镇驻地绿化通过全市验收。
四旁和义务植树。由各乡镇按照属地情况,组织各村(社居委)开展绿化造林工作。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32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及燃气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方案如下:
一、复工的时间要求
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10日24时。如需提前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重点加强食堂、宿舍和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并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并在工地的各个区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复工人员熟悉疫情防控知识。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返回,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明确相关要求,并确认相关人员的动向。对其他省份、外市来湛的人员,要严格把控、提前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来湛。
(四)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项目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接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前端采集和考勤设备正常联网运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时间及体温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无特殊情况,严禁工人外出,确有需要应先请示报告。
(五)设置体温测量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测量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测量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台账。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疗物资;每天按时配发口罩,严格落实工人佩戴口罩的规章制度。
(六)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医用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饭堂,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采取医学健康监测,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上报,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八)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制定1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制定1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1次安全检查,在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三、复工申请流程
(1)建设单位需提前3天向辖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表,按要求统计填报涉及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人防、消防等复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名单,并提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资料。未进行申请或申请不批准的房屋市政工程一律不准复工,未登记上报的工人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市管项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申报复工手续。
(2)住建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填写复工检查表,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复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市管项目复工申请的审核工作。
四、复工后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严格落实《公众预防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的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一次准确的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如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集体宿舍等区域,要安排独立隔离场所进行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在食堂就餐应实施错峰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围餐和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并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健康监测,送院诊治,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措施。同时,要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五、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
住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以企业自查自纠、上报视频材料等为主,辅之以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住建主管部门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33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公司汛期各项安全环保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环保事故及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确保实现安全渡汛;抓好汛期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汛期安全环保工作方案。
一、成立汛期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下设汛期办公室在安全环保部,主任,副主任;
成员:、。
职责:负责汛期安全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单位汛期安全环保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处隐患整改。各基层单位对应成立汛期安全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二、汛期安全环保排查及隐患整改内容。
(一)排查(检查)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安全环保工作会议、通知、文件精神和安全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3、度汛方案、抢险预案、人员撤离计划制定情况,防汛安全渡汛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4、尾矿坝稳定情况,是否存在异常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隐患;
5、尾矿库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6、排洪构筑物断面尺寸、入水口高程及建筑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合,是否存在变形、位移、损毁、淤堵、排洪不畅等隐患;
7、库区周边,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异常现象,是否存在违章爆破、采石、排放废弃物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行为;
8、落实特大暴雨尾矿库停止排尾放矿、紧急情况撤离人员制度或应急处置措施准备情况,洪水后尾矿库坝体稳定性和排洪设施检查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9、防汛安全渡汛应急物资储备到位、道路及通讯畅通情况;
10、在建尾矿库安全渡汛措施制度与落实情况;
11、汛期在用尾矿库汛前降低库内水位紧急应急措施建立与执行情况;
12、监测监控系统建立与完善情况;
13、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作业一线的监控情况;
14、对易受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影响的重点道路加强维修整固和监测监控;
15、严格落实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实施情况;
16、各类压力容器设备,重大和重要设施,如炸药库、油库、配电房、机房、重要建构筑物的避雷设施防雷检测情况;
17、生产、生活区域的防洪排水设备、设施准备情况;
18、井下涌水、采场片帮、冒顶、采空区地表陷落区的安全管理;
19、各项安全供用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0、重大危险源和隐患安全监控情况;
21、暂时停产矿山汛期巡检巡查及应急值守工作情况。
(二)隐患整治主要内容
1、建立汛期从隐患检查登记到整改、验收、上报等闭环管理制度台账资料;
2、对重大隐患及危险源专门建档管理。
三、主要工作步骤和内容
(一)组织准备阶段(3月25日―4月1日)公司及各单位安委会要迅速召开会议,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
(二)全面落实汛期安全工作及值班值守阶段(4月5日―12月30日),各单位按照集团(z20__{)要求,严格落实本单位防洪渡汛方案,切实抓好重点防汛区域、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要采取超常预防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防控。
1、各单位安全环保管理、生产技术和保卫等部门,要重点督查各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促生产单位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作业一线的监控,做好防洪防汛应急准备;
2、各单位要加大对地表工业场地现场安全检查力度;
3、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严格落实汛期安全行车措施,遇到恶劣天气要坚决封道,停止车辆通行;
4、各类重大和重要设施,必须一律进行防雷检测检验,炸药库、油库、降压站、配电房、机房、重要建构筑物的避雷设施,按相关规定进行防雷检测,保证有效;
5、对生产、生活区域的防洪排水设备、设施要确保完好,排水能力能满足“雨季四防”和汛期安全工作的需要;
6、地下矿山要加强井下涌水、采场片帮、冒顶、采空区地表陷落区的安全管理,露天采场加强边坡防洪、防滑的安全管理;
7、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刚性执行各项安全供用电规章制度,严查违章,确保各重要防汛区域、关键防排水设备设施在突然停电情况下的各种预防措施的安全运行;
8、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隐患安全监控。雨季期间对重大危险源和隐患要定人员,定措施,实行领导负责制跟踪管理,确保雨季安全;
9、对暂时停产的矿山单位,对停用的尾矿库要视同正常使用库进行监管,一同巡检巡查,保持截洪沟、排洪设施完好畅通;
10、加强汛期环保管理。确保近江河、饮用水源、居民区、农田及水利等敏感点的尾矿库的防雨防洪、防渗漏措施落实和环保设施有效运行。
(三)检查、验收汛期安全环保工作落实阶段(4月20日―12月30日),公司工作组抓好汛期安全环保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对汛期安全环保隐患排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集团《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的规定内容,制定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二)保证安全环保投入,改善安全环保条件,提高系统防洪抗洪保障能力;
(三)对有关人员全面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34
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安全工作的任务要求,为确保我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上下联动
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副组长,成员。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xx科,由xx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各企业分别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本市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实施应急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具体分工是一把手负总责,主管付职具体负责,xx科、业务科负责定期检查各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安全储粮情况,并向市粮食局汇报安全情况;xx科负责各企业会计、出纳人员管理及资金安全情况;办公室负责局本身及企业安全防火及值班情况;企业一把手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制度落实及定期检查情况;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确保本企业的安全。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从市局到企业一要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和落实值班、值宿、夜间巡逻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二要加强门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因工作需要,未经一把手同意,任何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企业。三要坚决执行“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消除。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四要严格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坚决克服库存量小不易出现坏粮事故的麻痹思想,确保“一符四无粮仓”的巩固,确保储粮安全,机械作业、登高作业和化学药剂必须由市局统一购置分配,设专仓或专室保管,由熟悉药剂性能的专人管理,严格领用手续。五要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存粮库区必须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全部张贴上墙
各企业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安全生产和保卫制度、值班制度、粮情检测制度、防汛制度、化学药剂管理制度、消防制度、电器设备和机械管理制度、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及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四、切实做好重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报告工作
各企业认真做好重大事故、事件报告工作,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发生事故要进行登记,并及时逐级上报。凡属于有人员死亡事故,损失粮食在五千公斤以上,损失油脂在五百公斤以上或损失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及其它性质严重的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在发现后1小时以内上报市局,市局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及安检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事故处理后,要及时补报详细书面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瞒报虚报。对瞒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尽可能减少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抢救,殆误时间,对发生的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对待,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责任人,要报请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纪律要求
1、各企业一把手要经济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应急工作。
2、市局及各企业坚守值班,确保通信畅通。粮食局值班电话:
3、预案一旦启动,粮食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及有关人员应立即到位,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系统所有人员都必须无条件的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对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灾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35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做好返程返岗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补齐园区、厂区疫情防控短板和不足,在筑牢疫情防控体系,堵绝疫情向园区、厂区扩散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准备
(一)织牢织密防控体系。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园区、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强化防控措施、做好物资储备,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各地政府要把返程返岗人员纳入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网格化管理范畴,实行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好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严控人员进出,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园区的人员,实施实名制全数摸排、全数登记、全数测温,做到人数精准,人员平安。
(二)精准开展人员筛查。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返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督促企业返程返岗人员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旅程信息。返程返岗人员所在企业、社区(村、居委会)也应分别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并主动加强与人员输出地的衔接,及时了解每个返程返岗员工最近14天的活动轨迹。对来自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来自其他地区有不适症状的人员,重点管控,实行一人一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对来自其他地区无不适症状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一般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同时,运用大数据信息,点对点做好精准对接、无缝对接。各地要用好用足核酸检测等有效手段,支持有条件医院为企业返岗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提高返岗人员筛查效率。
(三)实化细化防控手段。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全力以赴指导帮助企业严格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严把入口关、监测关、卫生关,预先设置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场所,为无条件独立设立隔离场所的企业提供保障。企业要提前准备测温仪、温度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保障通风,定时对厂区、宿舍、食堂、车辆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持人员工作距离,减少人员聚集。
(四)努力保障生产生活。要加强企业人员管控,实行错峰上班、网上办公和实行弹性工作制,采取返岗人员“两点一线”模式,做到人员少流动、少聚集、不串岗,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有通勤车的企业要严格落实交通工具防疫措施。集体宿舍要降低居住密度。职工用餐要推行分时错峰、分餐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方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分类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切实支持防疫和生活保障类企业全面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生产或转产医药用品、消杀用品、防护用品的疫情防控物资企业,以及医用物资、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生产领域,要保障生产要素、防疫用品,开通资质认定和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快速释放产能。
(二)推动龙头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复工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生产经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热力等工业龙头企业,协调解决劳动用工、原料供应、物资运输、防疫用品等方面的问题,力促企业恢复生产、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抓紧对辖区重点工业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制定项目复工、开工、前期工作进度、突出问题破解责任、政策保障措施等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要把重大项目、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纳入保供范围,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通道畅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资金落实等问题。
(三)有序促进其他类企业复工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列出复产企业名单,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错峰安排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成熟一个、复工一个。
四、扎实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全过程监管
(一)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检查评估。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疫情防控内部管理体系建立、人员进出排查措施落实、防疫物资配备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评估,评估合格的方可准予复工复产,不合格的坚决不准复工复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先行返岗、本地员工到岗等分批复工的灵活举措,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对暂时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区分防疫要求不到位、缺少劳动力、季节性停产、缺乏启动资金等原因进行分类识别、分类施策、分类服务。
(二)全力强化应急防控。企业要加强对员工健康检测和疫情监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要细化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按规定迅速送诊并及时报告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和当地政府;一旦企业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开发区和企业应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人员排查,需要停产的企业,应当立即停产。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五、全力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生产保障工作
(一)抓紧抓好要素流通保障。各地要加强交通物流运输保障,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通过公路交通网络畅通,保障整个社会运行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群众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要求,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生产资料运输通道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以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要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送车辆开通绿色通道。
(二)抓紧抓好产业链衔接。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协调联动,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督促生产防疫和生活保障类物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及时协调设备、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要针对本地区外出务工人员滞留实际情况,加强劳务供需对接,组织劳动力不足的企业就地招工、就地吸纳,实现用工替代。要协调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强沟通,畅通产业链。制定煤电油气供应保障预案,协调做好生产要素保障。
(三)抓紧抓好政务服务。各地要实行“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对事关国计民生的急需物资生产资质或相关许可办理、企业登记、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开通一站式审批绿色通道。要充分发挥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自助终端机等线上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推动企业注册开办、纳税、缴费等更多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四)抓紧抓好惠企政策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援企稳岗等支持政策,落实落细《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四条意见》(宁政办规发〔20xx〕1号)、《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宁政办规发〔20xx〕2号)等政策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稳住有效投资、保障要素供应,加大资金引导,优化发展环境,稳定发展预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五)抓紧抓好宣传教育。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健康培训教育,采取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多渠道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引导企业员工充分了解疫情防控知识,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理解、支持并配合防控工作。
六、压紧压实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责任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压实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逐企业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统筹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属事责任,及时制定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指引,兑现落实国家、自治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支持和指导各地安全有序推动企业分类分时段复工复产。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工作,确保员工安心复工、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二)强化信息调度。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每日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最新进展情况,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扎实推进园区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开发区管委会应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专职联络员,按要求报送疫情防控情况。联络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三)强化工作督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级领导包抓园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及时对各地、各开发区派出工作组,加大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实地督导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压实到生产车间、落实到生产班组,努力做到各园区复工复产企业不出现疫情,全面实现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