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24-03-10

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

  为期40天的20xx年“春运”工作,从1月8日起至2月16日结束。为了认真做好今年道路运输“春运”工作,尤其是客运“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根据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统筹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道路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道路“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春运”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建立健全“春运”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全区道路“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衔接、政令畅通、横向协作,反应灵敏的“春运”指挥体系,统一指挥、组织、协调今年的“春运”工作。

  成立郊区道路运输系统20xx年“春运”工作领导组:

  组 长:(郊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所 长)

  副组长:(郊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副所长)

  (郊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副所长)

  (郊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副所长)

  成 员:

  春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兼)

  成 员:

  办公室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的日常组织、协调、信息交流、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同时按照领导总体部署,负责计划、组织、协调对所属各单位和部门及其各运输企业进行巡回督查,确保全区20xx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及其运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

  二、强化安全管理,严抓安全生产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核心,稳定是一切工作的基础,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要任务,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对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提出的要求,坚持“科学组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有关规定,从驾驶人员、车辆、站点入手,强化细节,狠抓落实,全力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春运”期间要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要求,按照市运管处统一部署要求,强化在“春运”前对各客运企业进行涉安隐患事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努力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全力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春运”前,各客运企业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凡不符合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和不参加交警部门进行“春检”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不得颁发“春运证”。

  (三)要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凡参加今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必须是经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持有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各客运企业要在此基础上,对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春运”专项内容的再培训、再教育,确保全员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能力和水平到位。

  三、科学组织运输,确保春运畅通

  “春运”前后客流高峰较为明显,单向性运输突出,流时较为集中、客流量变化较大,短时内客流高峰旅客运输有一定的困难。为此,我们首先认真做好每一条旅客运输主干线旅客流量流向的阶段性调查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性做好运力调配预案,努力解决突出性、阶段性地旅客滞留问题的发生。二是要注重抓好全区所有参营客车的车辆技术各项状况标准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设备设施的配备、更新,确保已有运力的足额到位。“春运”期间,不允许参运客车无故擅自停运,超范围经营,严格按照各自所批准站点停靠、规定的线路、班次运行,否则依法进行严处,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生产和生活所需的出行往来需求。三是加强运输过程实时监控调度,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调整班次密度,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五是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强化和提高企业内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和善待乘客,优质服务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积极完成今年春运工作任务。四是要搞好今年“春运”期间的运输服务工作和坚持落实“春运”期间各企业和各行业管理部门的值班工作制度,保证信息畅通无阻。

  四、加强市场调节与监管,强化应急处置

  各部门要在“春运”期间继续保持运输市场严管态势,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加强巡查暗访,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春运期间,全所要按照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安排,组成一个巡回督查组,负责巡回对全区道路旅客“春运”工作的全面检查。同时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各道路运输企业、各业务管理部门等进行定时、不定时的巡回督察,以保证全区“春运”期间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无任何人为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发生,无任何违法违纪、举报曝光事件的发生。各客运企业要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备足应急车辆,在今年“春运”开始前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五、坚持以人为本,提升行业形象

  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的运输服务。各运输企业要认真执行各项服务规范,要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增设服务岗位和服务人员,对司乘人员、服务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进一步强化优质服务意识,创立良好的服务品牌。

  继续推行以“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为内容的“三优、三化”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宣传工作

  “春运”期间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严格纪律,严禁脱岗误事现象发生。要坚持主要领导和值班负责人24小时手机开通制度,遇有特殊事件发生,要在第一时间内及时上报。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众信访的投诉问题,同时还要加强各种信息的传递和交流,确保各类信息畅通。要严格按照市处要求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设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信息专管人员:

  电话:

  统计专管人员:。

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2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安委会定于12月23日起到20xx年2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粤安〔20xx〕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突出重点,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宣传贯彻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督促企业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深入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铁伟

  副组长:邓菊香

  成员:赖文华、古小兵、李耀华、刘林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工股),具体负责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日常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检查内容

  1.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含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伤害事故应重点检查的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情况;其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现场安装后的检测报告及准用证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等)是否齐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以及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到位情况;

  (2)施工起重机械各项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符合产品标准和安全使用要求,是否存在带病运行、不定期维修保养的情况;

  (3)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上岗前接受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

  (6)使用单位按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情况;

  (7)施工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保管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2.防范模板支撑系统(含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坍塌事故应重点检查的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情况;

  (2)对使用的钢管(直径、壁厚等)、扣件及其构配件等质量以及螺栓拧紧扭力矩进行管控情况;

  (3)脚手架立杆基础是否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是否可靠,剪刀撑的设置、接长及与架体的固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架体搭设完毕,办理验收手续情况;

  (5)架子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浇筑混凝土前,按照有关要求以及专项施工方案对已搭设完成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进行工序验收,以及验收的量化记录情况;

  (7)架体搭设或拆除施工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8)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配置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9)对规模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工程,建筑物顶层的独立柱、圈梁、连梁、局部楼板,以及楼梯间屋顶板、电梯机房顶板等局部存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的隐患整治情况。

  3.防范基坑工程垮塌事故应重点检查的内容:

  (1)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相关专业承包企业以及工程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对深基坑工程自查自纠情况;

  (2)相关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包括基坑支护、土石方施工、内支撑结构安装及拆除、降排地下水等)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以及验收情况;

  (3)坑边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机械等荷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情况;

  (4)深基坑临边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变形监测情况;

  (6)涉及深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情况;

  (7)相关的应急预案编制、防汛防涝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保管,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4.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应重点检查的内容:

  (1)建筑施工企业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到位、企业开展防范高处坠落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2)作业人员进行与高处作业安全相关的培训教育、技术交底情况;

  (3)工程项目部结合工程特点,辨识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安全防范情况;高处作业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情况;

  (4)安全带、安全网是否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

  (5)涉及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从事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并持身体健康证明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患有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等病症,以及疲劳过度、精神不振、思想情绪低落、饮酒后的人员高处作业情况;

  (7)工程项目部执行不准在六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大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情况。

  5.防范火灾事故应重点检查的内容:

  (1)施工现场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

  (2)在建施工工地搭建的宿舍、办公等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

  (4)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可有效使用。

  (5)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是否接受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是否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和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7)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区是否有专人负责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的隐患。

  (8)是否根据施工消防的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1月上旬)。各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检查(20xx年1月8日至15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辖区内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三)整改验收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5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住建局再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恢复生产。

  (四)迎接省督查(20xx年1月底)。省安委会组织综合督查组对全省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亲自组织、亲自带队、亲自督查、深入一线。

  (二)严格执法监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跟踪落实整改。

  (三)加强宣传发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引导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坚持标本兼治。各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精神,切实抓好我乡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乡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隐患排查工作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安全宣传教育,改善社会安全环境,增强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20xx年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时间及措施

  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矿山水电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时间从*年*月底开始至*年*月底。突出抓好各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和隐患整改工作。严格查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失职、渎职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部门和单位,由上级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一)社会消防安全检查监管。进入冬季,天干物燥,加上天气寒冷,农村取暖用电量增大,极易引发火灾。各村民委员会、各驻村干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以30户以上自然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火患清剿,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

  (二)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监管。岁末年初及两节期间农民工大量返乡,人流、物流激增,可能导致交通违法行为剧增,乡安办要联合县交警队在提高安全监管密度和力度上下功夫,加强对超员、超载车辆及货车、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车辆驾驶员资质审查,严禁未经检查检验合格的车辆参加营运,严禁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车辆;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加快整治危险路段,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和雨、雪天道路交通的疏导、监管,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

  (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季节特点,学生年龄特点,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加大对留守儿童的管护,特别要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监管,严格学校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制度。

  (四)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办要从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店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些单位为了赶进度、抢工期,组织员工加班加点、突击施工、冒险作业,易引发安全事故。要以防范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缺氧窒息等四类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组织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所涉及的深基坑、边坡、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对检查发现的较大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建整顿的工程绝不放过,该取缔的工程决不手软,该停用的设备坚决停用。要加强辖区内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六)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岁末年初,各类红白喜事增多,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检查,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现象发生;要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突出抓好分散在农村的各类食品卫生安全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出现的假冒伪劣食品。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霉变过期食品药品的行为,预防食物中毒,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加强食品药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明确责任。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真抓实干。

  (二)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全乡各单位、各村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及分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改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三)强化隐患治理。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法律规定时限进行彻底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起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主体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严肃责任追究。全乡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这次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因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态度不积极、安排有漏洞、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