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公寓服务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公寓楼内外墙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寓楼内、外墙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概况:建筑积约________________
二、工艺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寓楼全部内墙涂料装饰装修工程及部分外墙涂料装修装修工程;主要施工工艺如下:
基层处理→局部点刮腻子→打磨→第一遍满刮腻子→打磨→第二遍满刮腻子→打磨→复补腻子→磨平→涂刷第一遍面漆→涂刷第二遍面漆→养护。
1、基层处理:首先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和则量放线,对于结构复杂的部位,应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检查墙面平整度,大的突起需砂磨平整,凹陷或孔洞用腻子填补并打磨;开裂或裂缝处需填补、打磨处理。
2、满刮腻子2-3遍:用腻子涂刮墙面,填平所有的孔洞、缝和粗糙面等较大缺陷,每道腻子干燥后应进行彻底打磨,打磨时应选用较细的砂纸;打磨完毕应彻底清扫墙面粉尘,以免影响附着力。待腻子层完全干燥后,检查其表面平整度、密实性符合要求后涂刷内/外墙乳胶漆;3、涂刷面漆:面漆选用水性乳胶漆,采用喷涂或辊涂方式,涂膜应均匀、无漏、发花、流挂等不良现象。涂刷完第一道面漆后检查墙面符合要求后即可涂第二道面漆。
4、养护:新粉刷后的墙面应有足的养护期,推小车或搬运物料时,注意不要碰撞墙角、门框等,不要用水中、撞击、振动及挤压,避免其它物料污染墙面,保持墙面清洁干净。
三、工程造价
1、本工程为固定单价承包模式,该单价为不含税价。承包单价为内墙_______元/2,外墙_______元/2,工程竣工后以实际测量工程面积结算。
2、付款方式:
1)结算:乙方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是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2)支付式:乙方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接至到通知后应在_______天内组织竣工验收,逾期不验收将视为验收合格;
3)付款时限: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的_______%;其余_______%工程款作为质保金,甲方须在1年内付清。
四、工期要求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天。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影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度,工期应顺延。
五、质量要求
1、按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说明,参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甲方粉刷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为优良。
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余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六、双方责任
1、甲方:
1)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设计图纸及工艺要求;
2)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等设施及材料堆放场地;
3)提供乙方按进度正常作业所需的工作面;
4)指派专人作为甲方驻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保证装饰装修工程顺利进行;
2、乙方: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2)指乙方驻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4)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成品进行保护。
七、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材料、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项目当中。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双方核准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表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装修公寓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3、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 元)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施工。
第三条、甲方义务
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包含室内空气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
(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2、室内空气质量
(1)依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2)乙方在工程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的环境检测单位出具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月。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应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及室内空气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或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装修公寓服务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1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 平方米。
2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3赁期满或青岛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4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青岛租房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5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 费用。
本青岛租房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6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立即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日使用费。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7根据房屋租赁有关规定,甲方可收取乙方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退租时,并且没有违反本青岛租房合同条款规定的,甲方返还给乙方。
8甲乙双方约定,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青岛租房合同。
9甲、乙双方在履行本青岛租房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0本青岛租房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