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教育、志愿者服务基地共建协议书

2023-04-08

爱国教育、志愿者服务基地共建协议书 篇1

  甲方: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旧址陈列馆

  乙方:上海市商业学校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前身,是我党公开领导工人运动的总机关。旧址陈列馆以丰富详实、形象、直观的资料,展现上海工人阶级在艰难的岁月中,不屈不挠辉煌的斗争历史。

  上海市商业学校是创办于1960年的全国重点商业中专。学校坚持以创建现代化、国际化、有特色的品牌职业学校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秉承校训“勤奋、诚实、严谨、创新”理念培育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学生。

  为进一步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落实上海市教委颁布的“两纲教育”的要求,在学生中弘扬和培育革命传统、民族精神,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政治觉悟,提升当代学生的人文素养、拓展当代学生的社会视野,同时使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旧址陈列馆的教育资源优势得以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共建协议:

  1、以增进交流、发挥资源优势,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宗旨。

  2、甲方作为乙方的爱国主义教育及志愿公益劳动基地,应为乙方开展学生德育教育提供方便。

  3、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就活动的形式、内容、进程等情况进行沟通。在与甲方合作时,乙方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秩序、卫生、纪律、文明等方面的教育。

  4、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旧址陈列馆史实事迹,提供展馆讲解内容等资料,与乙方共同协商确定社会实践的内容、形式;乙方也应积极响应甲方各类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5、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由甲方统一制作爱国主义教育及志愿服务基地铜牌。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悬挂写有“上海市商业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志愿者服务基地”字样的铜牌。

  6、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开展其它方面的合作和交流,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甲乙双方初次合作时间暂定为20__年11月-20__年11月,具体志愿活动的时间暂定为每周日。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加盖公章: 乙方加盖公章:

爱国教育、志愿者服务基地共建协议书 篇2

  甲方(志愿服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志愿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志愿服务期间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作为民间公益机构,接受乙方作为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乙方自愿作为志愿者,为甲方提供无报酬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保障双方目标顺利实现和达成,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在自愿、平等、诚信、合法原则下,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志愿服务内容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乙方现自愿申请作为甲方的志愿者,无偿为甲方提供志愿服务;甲方经审核确认乙方符合从事志愿服务条件,同意接受乙方申请。现结合甲方自身现实需求及乙方申请、自身专长及服务能力等服务条件,确认以下内容:

  乙方承诺具备以下志愿服务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并安排乙方从事以下志愿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志愿服务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日自_______时至_______时。

  志愿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权利与责任

  1.权利

  1.1 有权按照自身需求和选用标准对乙方资质、服务能力及是否适合在甲方从事志愿服务活动进行遴选和考查;

  1.2 有权就志愿服务要求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料、证件及学历、专长等资以证明其服务能力和水平的的个人信息文件和证书;

  1.3 有权按照自身的管理要求对乙方进行统一的注册登记,要求乙方给予相应的配合;

  1.4 有权制定统一的组织计划和活动安排,对乙方所进行的活动进行整体调配和管理;

  1.5 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财务计划,在服务期内对乙方给予志愿服务津贴;

  1.6 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情况,对其服务进行评估。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能力、服务测试未能达标者予以劝退终止志愿服务;或因其行为严重违反甲方声誉、利益,已明显不适合作为甲方志愿者时对其予以除名;

  2.责任

  2.1 有责任应乙方要求对其作为志愿者进行注册登记,并向乙方告知与志愿服务内容相关的背景、目标等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及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可能的风险;

  有责任在本协议约定的志愿服务范围内为乙方从事志愿服务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2.2 有责任在乙方从事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尽最大能力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办理必要的保险;

  2.3 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并及时协助乙方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客观困难;

  2.4 有责任向乙方公示或告知其财务状况,并量力给乙方提供一定的用餐、交通等必要津贴补助;

  2.5 有责任以乙方志愿服务活动为基础,对外开展符合本机构宗旨要求的公益事业;

  2.6 有责任对乙方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评估,并依据乙方服务绩效,给予其相应的激励和表彰。

  三、乙方权利与责任

  1.权利

  1.1 有权了解甲方概况及目前志愿服务需求状况,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志愿活动;

  1.2 有权要求作为志愿者在甲方注册登记;

  1.3 有权要求参加甲方基于志愿服务所进行的必要教育和培训;

  1.4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安全保障,并可请求协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1.5 有权在志愿活动中,要求保持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获得尊重,维护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6 有权就志愿服务工作对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责任

  2.1 有责任配合甲方就志愿服务进行的资格审查和能力检测;按甲方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2.2 有责任遵照协议约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按照甲方统一要求和规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甲方提供专业、合格的志愿服务,而无报酬要求和任何营利性目的,不以志愿者的身份或者志愿服务的名义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2.3 有责任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基于志愿服务和活动而进行的统一管理、安排和部署;

  2.4 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甲方提供的相关教育、培训及活动,并达到甲方服务要求;

  2.5 有责任诚信对待其所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期内连续不间断地完成承诺的志愿服务工作;

  2.6 有责任在志愿活动中不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甲方、志愿者身份及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对外的声誉,不做任何与此相悖的事情。

  四、志愿服务成本承担与风险保障措施

  1.在本协议约定的志愿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承担以下志愿服务成本:

  1.1 甲方对乙方给予_______元/(日/小时)的志愿服务津贴,于_______时发放;

  1.2 甲方为乙方购买受益人为乙方的______________保险;

  1.3 甲方为乙方每日提供_______元/餐的用餐补助;_______元/次的交通补助;

  1.4 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补助: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本协议约定的志愿服务期间,乙方自愿承担以下志愿服务成本: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为乙方采取其他风险保障措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不可抗力与责任免除

  1.乙方作为志愿者为甲方组织、安排的志愿活动中,按照甲方统一要求,在正常情况下提供无偿志愿服务期间,因地震、台风、水灾、暴风雪、瘟疫、政治、暴乱、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延期履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解除协议的责任。  2.基于志愿服务的质量要求与服务对象的现实需求,甲方根据统一部署及服务对象反馈,无需乙方继续提供志愿服务时,甲方应至少提前 _______日向乙方书面提出,本协议即行终止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及时为乙方结清应为乙方承担的志愿服务成本。

  3.基于志愿服务的自愿原则,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提供志愿服务时,应至少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书面提出,本协议即行终止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妥善处理完毕其当次志愿服务,不致因此给甲方或服务对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六、协议变更

  1.本协议履行中,根据乙方的年龄、身体、相关知识技能条件及个人兴趣,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志愿服务内容、时间和方式予以调整和变更,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单方擅自变更,否则即构成违约。合同范本

  七、协议解除与终止

  1.协议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协议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协议,而不为违约;即使因解除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害,也无需给予甲方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2.1 甲方组织乙方参与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活动的;

  2.2 甲方组织乙方以志愿服务的名义参与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的;

  2.3 甲方违反国家、甲方所在地或者本单位的志愿者管理规定的;

  2.4 甲方组织乙方从事的志愿活动有损于乙方人格形象的;

  2.5 甲方因自身原因明显不需要志愿服务的。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协议,而不为违约;即使因解除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害,也无需给予乙方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3.1 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2 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

  3.3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其服务在接受甲方评估时,未能通过或达标的;

  3.4 乙方以志愿服务的名义开展任何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用于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的;

  3.5 乙方其他与志愿者身份、志愿服务性质明显不符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4.本协议履行中,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签订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政策变更,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本协议。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5.1 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的;

  5.2 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5.3 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以破产、解散、注销等形式不复存在的。

  八、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在履约中,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性规定,或者擅自变更本协议任一条款规定,均构成违约,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乙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项下的规定,导致守约方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守约方因此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守约方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同时,守约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向违约方索赔。

  3.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之承担,以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九、其他特别约定

  本协议采用中、英文本同时签署时,中、英文不一致时,以中文文本为准(示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选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十二、协议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至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满时失效。

  3.本协议履行中,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需对本协议修订或变更,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爱国教育、志愿者服务基地共建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愿申请加入“志愿者”团队,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甲方的有关活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志愿者”是指:由甲方组织招募,接受甲方管理,不计物质利益,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甲方的活动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个人或团体。

  第二条:志愿服务工作内容

  1、根据乙方的意愿,甲方安排乙方在下列活动中担任志愿者:

  (1)提供短期志愿者服务。

  (2)提供长期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协议。

  (3)提供培训志愿者服务。

  (4)其他。

  2、乙方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内容为:

  门急诊温馨服务。由志愿者为门急诊患者提供包括导医、导诊、咨询、费用查询、护送、控烟、秩序维护等服务。提供符合甲方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其他公益服务。

  3、乙方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时间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提供服务的具体时间由甲方与乙方商定。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培训和相关服务,并对乙方的志愿服务工作进行适当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2、从乙方正式参加志愿服务工作之日起,至乙方志愿服务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乙方参加志愿服务所需要的必要工作保障:

  (1)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制服、装备。

  (2)提供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期间的餐饮与交通补助。

  3、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的工作奖励与表彰。

  4、对于不履行义务的志愿者,甲方将视情况采取提醒、教育直至取消其志愿者资格的措施。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从获得志愿者资格至志愿服务工作结束,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甲方提供的培训。

  (2)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3)就志愿服务工作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

  (4)申请退出志愿服务。

  (5)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乙方从获得志愿者资格至志愿服务工作结束,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道德准则。

  (2)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甲方章程和宗旨的活动。

  (3)服从甲方对志愿服务工作岗位的安排。

  (4)服从甲方的指挥和调配,认真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任务。

  (5)服从志愿服务期间所在团队的管理。

  (6)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维护甲方和志愿者形象。

  (7)服务时应尊重受服务者的权利,对因服务而获取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8)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规定的其他义务。

  3、乙方不在甲方领取劳务报酬。

  4、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交通补助,并可以为乙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不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5、乙方在工作期间生病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如属工伤,则按国家对工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保密

  1、乙方确认,在提供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乙方可能会得到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人员信息、接受捐赠与资助信息、战略规划等运营、发展信息。

  2、乙方同意,所有保密信息均具有保密性质,并为甲方专有,乙方仅为提供服务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或授权使用全部或部分的保密信息。

  3、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

  第六条: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对外透露本协议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或主张协议权利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有效期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协议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2、除了本协议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协议,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1)另一方在执行本协议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__日内未能纠正。

  (2)另一方在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3、本协议因上述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1、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条:其他

  1、所有根据本协议书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以电子邮件发出______日后,或以特快专递发出______日后视为正式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