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 篇1
甲方: 街道或社区
乙方: 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 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办字〔 〕 号)和《 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资国企组发〔20__〕 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国家和 省有关政策规定,共同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甲方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并承担接收主体责任,乙方承担移交主体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接收乙方名退休人员(其中党员 名)。
2.份人事档案由接收并统一管理。
3.接收乙方/名退休机构管理服务人员。
4.接收乙方退休人员专用资产?/?万元,其中:房屋(间、平方米),专用设备设施/个(套)。
(1)/资产由/街道和社区接收;
(2)/资产由/?街道和社区接收;
5.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6.甲方负责在办理移交手续后,由负责接收的部门向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管理联系卡。
7、对移交后企业新增的退休人员,及时接收人员信息和人事档案。
二、乙方责任
1.在退休人员移交后,协助接收单位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退休后工伤保险待遇仍由乙方向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3.乙方退休人员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乙方向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涉及退休人员与企业利益纠纷及相关信访等事项,仍由乙方负责解决。
5.移交后新增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及时移交人员信息和人事档案。
三、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共同承诺,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保持社会和企业的和谐稳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另行明确。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 篇2
甲方:托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市、县(市、区)___________街道(乡、镇)___________社区(退管机构)
为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现有退休人员____________名,其中:男性____________名(中共党员____________名),女性____________名(中共党员____________名)。自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移交给乙方管理。
(二)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退管机构管理后,属于应由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统筹项目以外的其他有关福利待遇仍由企业支付。若因此引起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甲方按规定整理好全部移交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并正确填写《梅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汇总表》、《梅州市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档案移交清单》、《梅州市企业退休人员个人情况登记卡》、梅州市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移交花名册》。
(四)甲方移交退休人员档案总数,向乙方一次性交纳退管活动经 费____________元/人标准,计____________元。
(五)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乙方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将以上条款所明确的内容接收甲方的退休人员档案;并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正式对所有被接收的退休人员按梅州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管理服务。
(二)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梅州市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保障所接收的退休人员基本权益。
(三)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反馈移交的退休人员基本变动情况信息。
(四)乙方严格按规定使用退管费,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三、其他经甲乙双方商定明确的事项。
四、如遇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调整,可重新修订本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梅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汇总表
2.梅州市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档案移交清单
3.梅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登记卡
4.梅州市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移交花名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 篇3
甲方(聘用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
乙方(退休人员)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年,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乙方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具体以公司的《岗位说明书》为准。
第三条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工作任务调配和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乙方根据自己签订本合同时的健康状况,能够从事并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和规定。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报酬按海宁市最低工资发放,工资按月发放。
第七条乙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合同期内,乙方如因身体健康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完成正常工作、履行工作职责,或者继续履行本合同可能给甲方或乙方带来较大风险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用人单位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4、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终止条件的。
第十条任何一方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应予赔偿,甲方有权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如果违反本合同规定解除或终止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因病或非因工伤在接受医疗期间,其医疗费乙方同意自理,且甲方不支付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鉴于乙方系退休人员,已经享受退休待遇,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不承担为乙方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但甲方为乙方承保一份商业意外险并在商业意外险的承保范围内承担乙方在规定的工作岗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
2、乙方因自身疾病、非因公负伤或意外伤害(具体以国家相应法规为准)的甲方不承担补(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关部门裁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