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商铺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2023-03-01

四、商铺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篇1

  商铺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业主/租户):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                       

  为规范            住宅装修的管理,有效制止违规装修行为,保障建筑物的整体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保证物业环境的清洁,维护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令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以下统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

  1、凡在本管理区域接揽业务的装修企业/施工队(以下统称“装修施工单位”),都必须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装修,服从统一管理;

  2、甲方对乙方装修方案的备案许可,并不代表对装修方案以及其中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甲方亦对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及其性能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对装修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备案方案施工,完工后发现任何系统的情况变化,甲方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备案乙方所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资格(装修施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设计资质、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装修设计图纸复印件及有关手续),对不符合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装修管理法规要求;

  2、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发放《装修许可证》,办理《装修人员出入

  证》;

  3、要求乙方严格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有权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4、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对施工单位存在的违规施工现象,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1、提醒乙方与装修施工单位按相关法规规定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质量保修协议;

  2、物业公司在施工中的管理不对装修质量负责,只是为了给全体业主营造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社区环境,保护业主的公共利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装修住宅除严格遵守《西10苑商铺经营管理公约》之约定外,还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向甲方申请备案许可,对于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乙方须自行上报消防、国土、建设等政府职能部门审批;

  2、乙方在申请备案的同时须要求其装修施工单位提供上述甲方要求备案和存档之证照、方案等资料,并视设计施工方案提供特种岗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或其他类型的上岗证书;

  3、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增加装修范围或延期装修的,须向甲方重新申报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施工;

  4、为避免装修期发生意外而造成损失,乙方应要求装修施工单位购买必要之保险(含工程险、第三责任险、业主财产险);

  5、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乙方对房屋自用部位及设施(如楼地面、内墙面、天棚等)进行装修时,楼地面不得凿到原结构层,只允许凿毛,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净荷载(如增厚混凝土地坪或增砌地面砖墙等),如需加高地面则只能用轻质材料(如膨胀珍珠岩砖、燃渣、木料等)。不得在室内超负荷砌墙或者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刨凿顶棚,装饰材料必须为难燃或阻燃材料,否则须做防火处理,固定的家具亦须做防火处理 ;

  6、乙方不得安装外置防盗网、不得随意改动外门窗、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不得在房屋外立面的门窗处放置、粘贴有碍观瞻的广告等,不得在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不得私自打空调孔洞,须在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按原设计的排水管排放冷凝水。为保证外立面统一,乙方不得私自封闭阳台或安装阳光房等,须按照甲方设计好的方案及规定好的材质进行施工,乙方不得擅自安装伸出外立面的晒衣架及遮阳棚等;

  7、乙方在装修中打眼、打孔不得破坏防水层、暗敷水管、强弱电线时,不得破坏防水层、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在装修过程中必须做好防水处理,并需做48小时闭水试验;

  8、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承重墙、上下水管道、管道井、烟道、供电主干线路、通讯线路、智能系统、屋面防水隔热层、消防设施等所有共(公)用智能或毗连的部位及设施;

  9、乙方室内线路(电话、有线电视、智能系统、配电等),总用电容量不得超过原设计规定的本套房屋负荷容量,线径容量必须大于用电负荷,线路须套管暗敷;拆除隔墙时注意原墙内强、弱电线,接线处须留有检查口,空调电线、一般插座线和照明线须分开;

  10、乙方不得私自改动和接用燃气管道,如需改动须向燃气公司申报;热水器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安装,只能安装电热水器和强排式燃气热水器,排烟孔安装在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

  11、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缴纳保证金、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12、乙方必须对其所雇用之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管理约束。

  四、丙方的义务

  1、材料、工具等物品由其自行实施保管、看护和保护,若有损坏责任自负;

  2、丙方施工期间,其人身安全、工伤事故、相关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均由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动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燃气管道的位置和功能,如确实需要改动,请联系专业公司进行施工,所需费用自理,户内燃气管严禁暗埋。

  五、收费标准

  丙方承接乙方房屋室内装修,在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

  1、装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小写:             );

  2、预收电费:             ,水费:             ;

  3、装修垃圾清运费计收标准:

  a)按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加其它专享使用部分面积(如有)之和计收;专有部分   元/平方米,其它专享使用部分   元/平方米

  b)不砸墙标准:             /平方米

  c)砸墙标准:             /平方米(根据实际砸墙面积计算)

  d)公共部位修复费:【 】元/户(若有)

  4、装修出入证:按成本费             /人/张,每张收取押金        元,待返还入证时退还押金。

  六、装修施工管理

  1、住宅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30天、较大工程60天、最长期限6-12个月,如需延期,须办理延期手续;施工时间:正常施工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30至中午12:00,下午14:00至18:00;周一至周五12:00至14:00及周六、日可进行静音和无异味的装修施工;法定节假日不准施工。若超时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并扣留、没收工具(特殊情况以物业通知时间为准);

  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并佩戴《装修人员出入证》出入园区。在物业区域内必须着装整齐,在施工区域外不得袒胸露背,赤脚行走,也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在园区践踏草坪、采摘花草、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嬉戏打闹,禁止赌博、酗酒、斗殴;

  3、装修施工人员禁止未经业主/租户和物业允许在园区留宿过夜,为园区安全考虑,若施工人员有留宿过夜需求,需由业主/租户陪同至物业签署《装修人员留宿保证书》,并留存留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有打墙、凿地等要求,装修施工单位须向物业公司申报,物业公司将派人监督。装修垃圾必须袋装扎紧,堆放在物业公司指定位置,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其它物品,装修垃圾确保日产日清,清运时间为每天14:00-17:00,其它时间禁止清运;

  5、不得在物业公共部位堆放施工材料和装修垃圾,未经甲方同意,在公共区域堆放装修材料的,甲方有权自行清理,且有权向责任方追缴清理费用。室内阳台只能摆放不超过栏杆高度的轻质材料,同时须码放整齐;

  6、搬运装修材料、家具时须到甲方申报,由甲方监督搬运,走指定路线;如有破坏公共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或修复。在装修过程中,对违章作业,损坏公共设施、公用管线、道路绿化的,当事人必须照价赔偿。随意抛弃装修垃圾或不按规定搬运垃圾且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

  7、装修施工户外用电:施工队应提前3天向甲方申报,并说明电器工具的品种、负荷、使用时间、操作人员等;业主/租户、装修施工人员不得私自在户外接水、电,否则视情节轻重收取当事人违约金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

  8、特种作业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如:焊工证、电工证等,在作业时要做好防范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如在施工中损害他人财物及公共设施的,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报相关部门追究装修企业法律责任;

  9、装修现场严禁烟火,在施工作业现场每50㎡配备一个2kg的灭火器,施工现场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并放置于明显、易拿到的位置,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10、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材料或房屋拆除物运出园区时,须出具由业主/租户开列的材料清单及签名,并到客户服务中心填写《物品出门单》,审核无误后方予放行;

  11、施工现场需安装临时马桶,施工人员不得随地大小便;

  12、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不要碰坏楼梯扶手,墙壁、楼梯及公共设施;

  13、装修施工人员及装修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路径及门口进出;

  14、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关闭本户入户门,以免装修灰尘四处飞扬,但物业工作人员巡检时应主动开门配合;

  15、装修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且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

  七、违规装修处理

  凡未申报、未许可之装修行为以及不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的装修,都属于违规装修,甲方有权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做出以下处理:

  1、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履约保证金;

  2、责令停工;

  3、责令恢复原状;

  4、造成损失的,乙方与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八、竣工备案及验收

  1、工程竣工后,装修施工单位须到客户服务中心交回《装修人员出入证》及《装修许可证》,甲方派专业人员对涉及公众利益之楼道等公共部位进行验收并备案业主验收之结果,一个月后进行复验,合格可退装修押金;

  2、对有渗、漏、堵、损坏等现象的项目及违规项目,甲方向业主/租户或装修施工单位签发《违规/约行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重新验收后,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成全额赔偿、直至追究民事责任;

  3、如乙方房屋或发现上述第1、2条所述问题、或乙方毗邻的第三方因而受到损失,乙方有责任召回装修施工单位解决上述问题,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装修引起对自己房屋、毗邻及共用部位的损坏,乙方须承担最终责任。

  九、业主/租户及装修施工单位承诺

  业主/租户及装修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约定,若违反本协议约定,愿依本协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生效条件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会同相关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任何一方可向该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若本协议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3、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业主/租户(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商铺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采取_________措施;

  _________;

  _________。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

  六、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装修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适用于物业管理单位受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时,与装修人签订。使用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协议示范文本的内容,对本示范文本条款或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文件、规范为准,也可向珠海市建设局、珠海市物业管理处咨询。

  2、为体现协议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选择、填写、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本示范文本中有符号的为选择项,选用内容的,以划√方式表示;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在中及其它留有空格的部位打×,以示删除。

四、商铺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丙方确定的装饰装修单位)

  丙方:____________(业主或合法使用人)

  为维护(以下简称本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美观,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丙方位于本物业房号、建筑面积(下称本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间)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1、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a)、乙方(丙方)进入本物业区域内进行装饰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办理装修登记、提交由业主、装饰单位共同签名的装修申报登记表;

  b)、乙方(丙方)随同装修申报登记表应附上详细的装饰装修施工方案,包括装修项目明细表(各种设备、设施的位置及所用建筑材料的材质和防火性能等)和施工图纸;平面图、水、电、气系统图、天棚平面图、风管平面图(商铺若有适用)、烟温感平面图(商铺若有适用);

  c)、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d)、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装饰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贰份(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e)、丙方若为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文件。

  2、装饰装修审核

  a)、凡不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妨碍相邻、影响观瞻的装饰装修,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在收到乙方(丙方)装饰装修申请、施工方案和相关装修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批复并发放《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证》;

  b)、凡涉及改动房屋建筑结构、外观、消防、环保等与国家规范或政策要求不相符的装饰装修及妨碍相邻的装饰装修,经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初审后,乙方(丙方)还必须将装饰装修方案报由原开发单位、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消防、环境监测、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批准后,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发放《房屋装饰装修入场证》;

  c)、乙方(丙方)于装修期间原定施工方案如有结构或外观改变,须事先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补报并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装饰装修验收

  a)、乙方于装修期间若增加或改动隐蔽线、管的封闭施工,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务中心将派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查验同意后方可封闭;

  b)、装饰装修施工完毕后,丙方应约同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与乙方共同进行查验;甲方仅负责对房屋结构、外观、消防是否存在违规改动、是不妨碍相邻业主单元及影响共用管线、公共设施备等进行查验;若存在违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限期整改;逾期,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

  c)、验收合格后,三方《装饰装修完工验收表》内签字认可。装修保证在工程骏工______天后无违约、无赔偿时,由乙方与丙方凭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保证金收据及验收证明文件,全额无息退还。

  第二条:装饰装修期限

  装饰装修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天。若需延期,乙方(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延期费用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三条:装饰装修时间

  a)、周一至周五8:30-18:3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b)、周六、周日9:00-18:0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c)、乙方(丙方)若装修工期紧、在征得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21:00,但在晚上18:00-21:00期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或其它大噪间工具,禁止在户内进行喷漆、烤漆等刺激性气味施工。

  2、非装饰装修时间

  a)、法定节假日及高考期间不准施工;

  b)、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需要。

  4、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时间

  a)、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6:30;

  b)、周六、周日10:00-11:00、15:00-16:00

  第四条、装饰装修相关费用

  1、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与装修质量无关)。

  a)、为加强工程及人员的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本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

  b)、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按收取,共计元整(大写:______人民币元整);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退还办法,参照本协议第一条第3小条执行。

  2、根据______市物价局、______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______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通知”有关规定,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

  a)、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按______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______人民币元整);延期,须按以上标准计算申请延期天数补交上述费用;

  b)、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按______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______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禁止下列事项:

  a)、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不得将原设计未进行防水处理的房间可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得随意钻凿顶棚、楼板;不得损坏房屋的整体、外观形象;不得破坏外墙装饰,不得扩大原有门窗的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荷载,在室内做分隔或填充装饰时必须使用轻质材料,装饰施工材料严禁集中堆放,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在阳台上搅拌水泥、河沙;严禁往热排水、排污、通风等管道内倾倒任何建筑垃圾及其它物品(如油漆、水泥、沙浆等),以防管道堵塞;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b)、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得占用、损坏房屋的公用部位、共用设施或者移装公共设施设备;

  c)、禁止封闭、移装或改、破坏水、电、气等配套设施、设备;

  d)、不得侵占、毁坏绿地、不得乱倒垃圾、杂物、高空抛物;

  e)、在物业区域内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不能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f)、房屋室内原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伤应及时做好防水处理;

  g)、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装修施工用电、用水;

  h)、跃层单元住户不得在后阳台、屋顶上违章搭建,不得在厅内加层;

  i)、使用电锤必须安装限位器,吊顶、安装木地板其厚度不能超过5公分,以免钻穿楼板;

  j)、楼板及墙体内埋设有电线管、给排水管道等,在钻孔或射钉前应查明管线位置,以免引起破坏;

  k)、阳台装修时应确保外观颜色与原建筑颜色相统一,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或改变其使用功能,阳台上不允许安装防盗网及铝合金窗等设施;

  l)、门窗玻璃外侧严禁安装防盗网及任何设施;在门窗玻璃及阳台内侧安装防盗网须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的样式(详情请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m)、不得改变玻璃颜色或在上面喷漆、张贴物品等;

  n)、不得在外墙上开孔打洞;若因安装空调等需要,应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规定位置安装(详情请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o)、严禁改动给排水主管道、若室内安保系统,包括对讲机门铃和紧急按钮(若有)及通讯设备需作改动,需待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批得同意后,方可按图进行施工;

  p)、必须对电器用电负荷进行检查,并确保与原来设计的供电系统容量兼容;施工时超容量用电与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协商后,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监督下,在指定的位置处接临时电源线,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业主自负;

  q)、安装分体空调不得改变预留的空调外机或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统一位置;要定期检查排水管应采用硬塑料管,避免因使用软管而造成的倒灌问题,且必须接入专用排水管集中排放;商铺空调安装应高于地面2米,且应增设与本物业统一的空调外机装饰架;

  r)、严禁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任何安装、维修、拆移和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得私自或自行安装、拆除和改装;热水器入口须装设燃气阀门;燃气热水器的排烟管道不得与抽油烟机的排气管合并接入同一管道;

  s)、不得在天台、露台上搭建阳光房、凉亭、雨蓬等构建物,亦不得装设影响相邻住户通用、采光、安全防盗等权益及妨碍观瞻之任何设施;

  t)、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涂写、刻画,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派发传单、广告;

  u)、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悬挂、安装任何形式的招牌、名牌、广告、旗帜。

  2、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a)、乙方在领取《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入场证》后方能进场装修,并将《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入场证》贴于进入户门上高约1.6-1.8米处;

  b)、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前,必须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若有遗失,须缴纳补办工本费20元/个;工程装修完毕应退还办理的所有出入证后,方可按退款程序退还押金;严禁超期使用和转借、冒用证件;

  c)、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由施工负责人在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装修人员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进出小区及施工,必须自觉遵守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人员有权进行检查核实,并拒绝无证人员进入及施工。若在装修施工过程中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或业主(或其委托人)持装修人员身复印件和照片前住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人员办理。严禁装修人员串栋、串户、严禁涂改、伪造、转借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一经查出,予以没收证件、扣除押金,直至取消装修资格等处罚;本物业施工人员仅限乘座货运电梯或经装饰保护的其他电梯;

  d)、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内,严禁高声喧哗、严禁追逐打闹;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严禁打架斗殴。

  e)、不准践踏、占用绿地,不准摘拆花木;不准在公共地方拉绳晾晒衣服;不准攀、涂艺术雕塑;不准在物业区域内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果皮、饮料罐瓶;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打赤膊、穿拖鞋,不得在装修房内煮饭及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灶具;

  f)、遵守消防法规、不得破坏消防设备、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引起火灾事故,木工、漆工场地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g)、当日施工结束,施工人员应自动离开物业区,非装修时间不得进入物业区域,未经许可,施工人员不得在物业区域内留宿;经同意的留宿人员,夜间22:00以后严禁进出物业区域或在小区内游走;

  h)、装修垃圾必须及时用袋装清运,其中废弃木材类应用绳子全部扎成捆,堆放在指定地点;

  i)、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以及在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洒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内或将生活污物由雨水管道排出;

  j)、进入小区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经过包装的,凡散溢性材料,如水泥、河沙、石子等应袋装后方可进入小区,不得沿途倾倒垃圾,如沿途散落必须立即清理干净;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材料必须用密封容器盛装,所有材料不得敞口运输和堆放;运送装修材料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场地,不得驶进人行道路、中心花园。沙子、水泥、砖等材料必须用编织袋装好后再进行搬卸;

  k)、带入本物业区域的物件如电动工具、装饰材料等,应主动向门岗人员出示登记;带离物件,应由乙方(丙方)书面确认的委托人前往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开具出门条后方可带离物业区域;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禁止物件带离或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

  l)、所有装修材料均由楼梯搬运,搬运时应注意不得污损地面、墙面或其它公共部位,如有任何污损,一切修复费用由业户承担;确需使用电梯运输的物品,不得超高、超长、超重,且应提前24小时办理电梯使用申请,以便甲方物业服务中心合理安排使用电梯时间;

  m)、电梯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保护电梯内设备,不得随意操作电梯内的按钮或用利器刮伤保护层;保持电梯内整洁,不得张贴或涂写任何广告、电话等宣传文字;

  n)、乙方(丙方)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一名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具体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丙方)负责;

  o)、乙方(丙方)在施工中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不得圈占、损坏消防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乱放杂物;

  p)、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将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严禁在室内使用电炉、电烤火器等高电负荷产品;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

  q)、在装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和明火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过同意后方能施工,并在现场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r)、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的灭火设备,按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2kg灭火器(abc型)个,并放置在明显位置,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直至配备为止;如需甲方提供,亦可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租用。

  第六条:装饰装修违约责任及处理措施

  1、违约责任

  a)、凡因装修而造成相邻单元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电、物品毁坏等,由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责任,由丙方与乙方修复和赔偿;

  b)、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均应遵纪守法,加强协作与沟通,共同维护装修秩序;如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d)、乙方(丙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条款,接到甲方书面《装修违章通知书》后,应立即对违章项目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违约责任

  甲方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a)、批评教育;

  b)、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c)、责令恢复原状;

  d)、发出违章通知,处以违约金;

  e)、收缴出入证,不予退还;另行补办,须缴纳工本费;

  f)、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止能源(如水电)供应;

  g)、要求赔偿损失;

  h)、申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如房地产行政部门等予以处罚;

  (以上各条可单处也可并处)

  第七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与丙方产生争议,应由双方自行解决,甲方无义务代表任何一方。甲方可作为中间人进行协调;

  2、本协议中有关按理装饰装修规定未尽事宜,甲方有权随时对该管理规定作增加或修改,以甲方现场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通知为准,无须征得乙方(丙方)同意,但所有管理规定均遵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本规定若有与《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业主临时公约》相冲突的条款,以后者为准;

  3、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4、本协议壹式份,以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