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县房屋出借使用合同 篇1
出借方:
承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甘孜州城镇低收入家庭廉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该房屋的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概况
甲方将座落于新龙县房屋出借给乙方作为廉租住房使用。房屋【建筑面积】为每套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性质
该房屋权属为公有住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三条借赁期限
该房屋借赁期限为壹年,自____至______止。
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符合继续承借条件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借书面要求,经审核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借赁合同。
第四条借金及缴付方式
该房屋借金标准为每月2元/平方米,月缴交借金为每套¥100元,乙方应于【每年1月1日前】到【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向甲方缴交借金,逾期支付的,甲方每日按月借金的4%收取滞纳金。
其他缴交方式:逾期30日未交纳的,可从乙方低保金中扣缴。
甲方收取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__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收取的房屋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
借赁期间,甲方应承担房屋公用部分维修等费用;乙方应承担房屋内维修及水、电、气等费用。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交付及返还
交付: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返还: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房屋返还后对于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臵。
第七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借用期内,甲方应保证出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日内进行维修。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地段;不得在小区内停放机动车辆。
第八条房屋的转借
乙方不得转借、转借承借房屋。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房屋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借、转借承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5、利用承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并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借的廉借住房居住的`;
8、私自买卖房屋的;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继承房屋使用权的;
在年审时乙方已经不在属于廉借住房保障对象的。
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乙方已经死亡的。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遵守《新龙县廉借住房小区管理规定》。
2.乙方必须在每年1月5日前交齐本年度所有房借用金。
第十一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免责,恢复原状: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相关政策、法规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2项方式解决。
1.提交甘孜州新龙县廉借住房管理部门行政裁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属文件。合同附属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当事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当事各方各执壹份,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龙县房屋出借使用合同 篇2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
二、借款期限: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厂 贷款人: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新龙县房屋出借使用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出借资金,丙方为乙方进行保证担保,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本合同借款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
第二条借款用途
乙方借入的资金用于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本合同借款利率按计算。
第四条支付方式
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本合同借款一次性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后,乙方于日内,将本金及利息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保证
保证人丙方自愿以其个人财产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或将借款用于任何违法或非法活动的,或者发生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收回借款本息,并向乙方按照应收利息的30%收取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三方签署后,甲方实际支付借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