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2024-06-04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1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文化 大 革 命……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似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2

  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也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到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3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尽。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4

  把数学当成推理小说去看待,你是那个侦探,一步步追下去,结果答案出来了,凶手被你捉到,而且没有冤枉他人,这不等于一场游戏?

  把自然科类想成是一个田园诗人面对的一片好风景,花怎么开,雨怎么来,蜜蜂如何采蜜,树如何生长……不都是一个诗人观察的景象吗?

  应付语文,把它想成一场缠绵的爱情小说;初识,陌生,误会,了解,陷入情网,不能自拔,永结同心,再生儿育女……

  将英文想成一场没有结局的恋爱故事,有一天,爱过了(考及格了)便与它SayGoodbay!!,另结新欢——你的文学兴趣……

  学习物理、化学,先试着爱上科幻小说,因为没有这些知识是不会读懂的…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界作家海伦.凯勒写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带给我了极大的震撼。

  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的孩子,她在很小就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让她的生活充满着悲凉和黑暗,但她并不自卑,因为她有一位非常爱她的老师---沙利文老师,她改变了海伦的一生,使她考进了世界最棒的哈弗大学,使她的一生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海伦虽然是个盲聋人,但她仍然喜爱学习和看书。书中写到,海伦每天都会向沙利老师学习10个手语动作,这对于一个眼睛看不见,想学会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海伦一点也没想过要放弃,在沙利文老师一遍又一遍的耐心教导下,她一直坚持不懈,努力学,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学完了所有的手语动作,并且可以和别人准确对话,那是多么的了不起啊!

  海伦不仅可以对话,还可以看书呢!她每天晚上都会“看”书,她的看书并不是用眼睛看,而是用手来摸着看,她掌握着几万个生字的手感,可以用手摸着进行看书,海伦是有多么的刻苦啊,才能掌握了这么多生字的手感啊!她整整花了三年多的时间,并且还要记住一些结构差不多的生字,连我们这些身体健全的人用眼看都会读错,何况她呢!我打心眼里佩服海伦您。

  想到自己平时要是腿摔破皮了,就会叫苦不迭,走路也不肯走了,要父母抱着或者背着才能出行。要是我的眼睛瞎了,耳朵也聋了,那我肯定是无法生活下去的,读了海伦的的故事,我真是很惭愧,我要向她学习,改掉自己的坏毛病。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自从苦寒来”这就是大家心目中的海伦。她靠着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将自己从困境中带了出来,考进了大家都梦寐以求的大学,还成为了世界伟大的作家,海伦.凯勒我真敬佩您!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6

  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高尚。从孩子1岁多一点,我晚上拿出专门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在充满母子亲情的氛围中,和孩子一起陶醉在书的世界里,一起享受读书带来的快乐与幸福。以下是我对亲子共读的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顺应孩子的心理特点,选好孩子“爱看”的第一批书,使孩子对书产生好感。孩子爱不爱看书,与父母的培养技巧很有关系。在孩子阅读的初期,父母一定要对提供给孩子的书刊进行精心地挑选,尽量给孩子提供一些印刷美观漂亮、内容丰富有趣、情节发展符合儿童想象和思维特点的图画书,如《小熊绘本》等动物画册就很好,内容对大人来说很简单,但是孩子却在一遍一遍反复地看,还时不时的哈哈大笑,读书的习惯也就潜移默化下来了。

  二、不易对孩子的阅读过程管得太死。好奇、好动、缺乏耐心和持久力是孩子普遍的心理特点。他们喜欢的阅读方式是一会儿翻翻这本,一会儿翻翻那本。对此,家长不必过多地去管。通常,在这一阶段,只要是孩子愿意把一本书拿在手上津津有味地翻看,家长就应该感到心满意足了。因为,这类表现完全符合孩子的早期阅读心理,是孩子在阅读求知的道路上迈开重要一步的标志。

  三、把阅读选择的权利交给孩子,尽可能为孩子提供轻松自由的阅读环境。阅读是一种求知行为,也是一种享受。因此,家长除了需要对真正有害于孩子的书刊进行控制外,不应对孩子所读书刊的内容、类型和范围进行人为的约束和控制。通常,孩子所读书刊的内容范围越广越好。一般来说,从上小学开始,大部分孩子在阅读内容的选择方面已逐渐形成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对此,家长应注意观察、了解和引导,不宜过多地干涉。

  四、亲子共读,为孩子树立良好的阅读榜样。在家里,父母应尽可能多地和孩子一起看书,做孩子的阅读榜样。同时,还可经常与孩子在一起交流读书的方法和心得,鼓励孩子把书中的故事情节或具体内容复述出来,把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讲出来,然后大家一起分析、讨论。如果经常这样做,孩子的阅读兴趣就可能变得更加浓厚,同时孩子的阅读水平也将逐步提高。

  让我欣慰的是孩子小的时候,就注重了培养他的阅读能力,我记得,孩子小的时候,就给她买了《安徒生童话》《成语故事》《伊索寓言》《唐诗故事》等,每天在她睡觉前看上半个小时这些故事,天长日久,孩子能脱口而出地运用几则成语,让我大感意外。升入小学后,我又根据学校的部署,又买了郑渊洁童话系列、杨红樱儿童系列以及《父与子》《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儿童书籍,供他完成作业后阅读。此外,还带孩子去图书馆,让他在知识的海洋中不断拓宽视野,通过一系列的阅读习惯引导,孩子的表达和交流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思维逻辑也越发清晰了。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7

  随着下课铃的响起,我的暑假读书生崖拉开了序幕。

  读书是一种享受。《桃花源记》让我徜徉在花海的美好世界,感悟美好的喜悦;《神奇的太阳花女孩》让我看到友谊的翅膀,感悟真实的情感;《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明白原来,上帝为你关上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淘气包马小跳》的笑声令我久久不能忘怀。在杨红樱笔下,我看到一群调皮孩子的快乐生活及孩子的天真、童真;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后,年幼无知的我才感受到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还有人忍受着贫苦,饥饿。我多么希望化作一个天使,去帮助他们呀!在《笑猫日记》中,我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为故事情节而感动、流泪、哈哈大笑,还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于是手捧起一本书,想再次进入书的世界;感受书的快感。

  仰望窗口,想着那些舒缓的文字,带着栀子花开的声音,似乎都已融进了生命的各个细胞,成为无法磨灭的记忆。我喜欢它们内敛而伤感的格调,仿佛远处夜空萦绕的夜曲,虽没有太多尖锐的锋芒,却能深深地刺进我的心灵深处。我喜欢它们的明媚与洒脱,仿佛一阵徐徐的清风,虽没有太多的言语,却能散发出激情的光芒。我喜欢它们的豪情、壮志,仿佛一座座泰山,伫立眼前。

  夏天的绿叶带着舒舒缓缓的节奏,在风中上下舞动,白云带着一丝黑色印迹在晴空中浮动。草木正随着阳光的增温,而蓬蓬勃勃地生发着。一片“天堂草”出现在我眼前,它除了纯净的绿之外,没有一丝杂草,令我想起《山羊不吃天堂草》中的羊面对这样高贵而诱人的“天堂草”却不肯将头低下。

  回忆过去,战马嘶鸣,雄鹰飞旋,飒飒的秋风,如血的残阳。暮然回首,《三国演义》向我们展现了魏、蜀、吴三国鼎立,相互征战争雄,兴衰存亡的历史过程以及众多的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东周列国志》记述了西周末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五百多年的历史;《水浒传》描绘了北宋年间一幕幕鲜活的社会历史画卷;《史记》记载了从中国上古开始到西汉时期长达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黑暗中我眼前又出现了诸葛亮期盼而又担忧的目光,又听到了那悲伤苍凉的歌声:飞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还。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8

  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9

  读毕《乡土中国》,我强烈地想要把它推荐给每一个华夏人。虽然是一本社会学著作,但是非常容易理解,丝毫没有阅读障碍。对于那些曾经身处乡村的人更是如此。

  在此书中,费孝通提出了礼俗社会、差序格局、礼治等一些乡土社会的特征,用平实的语言作了详细的描述和解释,并且多处拿乡土社会和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作为一个地道的乡土社会中出来的人,我本人非常认同作者的观点。在书的开篇,费孝通就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质的”。即使在成书之后六七十年的现在,虽然其乡土性受到很大的冲击和瓦解,逐步发生着异变,但这句话仍旧是适用的。因为作为“乡土人士”,表面的乡土性或者土里土气可能是很容易去掉的,而且有些随着社会发展也已经瓦解分化,但是还有一些乡土性是深深地烙印在骨子里的,左右着我们。

  这样的乡土性曾长期是我们社会稳定的基础,但无奈的是,随着时代发展,到现代社会,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严重的阻碍。我出身农村,对于乡土社会的特色可以说是从小耳濡目染,现在每次的回乡与别离,都会掺杂太多的心绪。我爱那种乡土性,感到亲切,同时又痛恶这种乡土性,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一种渐显格格不入的风景。

  我觉得读这样一本书,至少可以更好地了解我们的过去是怎样的,了解中国的乡土文化,知道我们离现代还有多远的距离。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10

  这山中的一切,那个不是我的朋友?我热切的跟他们打招呼:你好,清凉的山泉!你捧出一面明镜,是要我重新梳妆吗?你好,汩汩的溪流!你吟诵着一首首小诗,是邀我与你唱和吗?你好,飞流的瀑布,你天生的金嗓子,雄浑的男高音多么有气势。你好,陡峭的悬崖,深深的峡谷衬托着你挺拔的身躯,你高高的额头上仿佛刻满了智慧。你好,悠悠的白云,你洁白的身影让天空充满宁静,变得更加湛蓝。喂,淘气的云雀,你叽叽喳喳的在谈些什么呢?我猜你们津津乐道的是飞行中看到的好风景。

  我的感想:

  作者一开头就用了反问句,体现了在这座山中的任何一草一木,任何的事物都是作者的好友。

  接下来的排比句,以你好,的!你,?的样式重复,形象地写出我跟山中的朋友打招呼的情景。作者运用了拟人的手法,形象地写出山中朋友的特点,山泉的清澈,溪流的欢唱,瀑布的雄伟气势,悬崖的高耸,白云的洁白宁静,云雀的飞行所见。句中的5个感叹句,将作者对山中朋友的深厚友谊表达了出来,并用对话式的手法与山中朋友交流。让人觉得有一种亲切感。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11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地去活,坚强地去活,奋斗地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事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地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12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最高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心得体会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13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它可以使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少年时期的叛逆,美丽风景的描写,鲜为人知的秘密或故事,探索奥秘,还有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

  读书是一种休闲。烦闷时,读书可以解闷;当你劳累的时候,读上一本书,它使你的灵魂得带到了解脱,不再有了世俗的烦恼,融入了这本书的世界,体会其中的无限乐趣。

  读书给人恬淡、宁静、心安理得的快乐,是名利、金钱不可取代的,书就像人类的精神营养剂,缺了它,生活必缺陷。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14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终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我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自我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15

  我上小学一年级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学会了拼音,认识了很多字。我可以自己读课外书了,会查字典,会有感情的朗读课文,我很高兴也很快乐。

  书中的知识丰富多彩,让我很留恋。每一本或每一篇我喜欢的,我都读好多遍,甚至都能背过了。我把喜欢的书或者文章讲给妈妈和同学们听,有时逗的她们哈哈大笑,我也乐在其中。我虽然没亲自到天安门广场观看升旗仪式,但书中的知识能让我感觉到她的庄严,雄伟。虽然没见过诸葛亮,但我知道他的机智。

  读书给我带来了欢声和笑语,就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吧!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16

  这是作品的整个讨论,前者为“书”的印象是,有很多故事,有情节。今天是这本书的纸张类型的第一次接触,在这个陌生的推理,实在太难看了。它的每一个字可以理解,因此,只有最冷静的思考在里面平静的时间阅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一本书只读一次收获不够的,有重读的前几章,发现一个框架,还可以与作者的写作整本书的意图分析相结合,要表达的意思这句话的,因此,对于现在的小学,我也只能算做在书说话的一切。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生活是否有作用研究本就已经很难论说,但作者可以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一个孩子形成对比分析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的人因为一些无知受到人们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很多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以及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存在没有企业根据。城里孩子学习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教育孩子,这都是一种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科技知识都是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教师要想实现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就要不断加快经济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立足之本的讨论,或从实际出发,中国是一个“原生”的国家,一个憨厚,用黄土样的国家性质的成分。中国人自己有一种“土气”,平静,诚实,没有心计,中国人含蓄,他们所面临的困难,首先想到的是“自我否定”,继承了这一传统,在当地社会,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特色社会主义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我们中国,许多企业新型教育思想进行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一个乡土社会工作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通过吸收新的文化,加快产业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根据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视为主流,德法协调。正是因为礼治思想的准则,法律才是现代社会的象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它并没有道德观念那么流行。笔者认为人的统治有时可以达到法治的效果,这是人的统治具有悬念和惩罚的灵活功能。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17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18

  在放暑假期间,我女儿学校规定要看很多课外书籍,其中就有一些曹文轩的作品。在书店的散文读物区,我看到了曹文轩他的很多作品,我作为家长也从来没有关注过他,也还不知道他的作品还那样优秀,获得那么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国际安徒生提名奖,冰心文学奖……这也许这就是差异代沟吧!

  我也该了解了解他了,我看了其中一本叫《根鸟》的书。可能大家和我一样对这本书很陌生吧,没有让人一看到就爱不释手的感觉,好枯燥的名字,更不说有吸人的魅力,但当我看过简介后,我深深为书中的主人公根鸟所感动,他是来自一个大山深处的孩子,一个刚13岁的孩子,一个现在还应该在父母宠爱中的孩子,但他却一个人去追求他的梦,一个感觉不现实的梦幻,他用了4年的时间来实现自己的梦想。你知道他将面临的困难是什么?是什么样的毅力使他要去帮助一个从未见过面的,一个和他同样大的女孩,遥远的西方是根鸟的向往,是他生活的勇气。

  故事是在一个中国遥远的叫菊坡山庄,有一个让人不知道也不出名的地方,住着一家人,只有他的父亲和他根鸟,母亲也许不习惯生活的艰苦,在根鸟1岁就离开到别处,他对自己的母亲也没有太多的记忆。他在父亲的养育中成长,他父亲是在当地是有名的猎手,他们生活来源就靠打猎,从小父亲把他带在身边,他也学了不少的扑猎的知识和勇敢精神。在他13岁的那年,他觉得自己长大了该独立去寻猎物,给父亲减少负担。他一人背上枪,沿着村庄走,乡亲们都用诧异的眼光看他,他可以吗?根鸟坚信自己的决定是对的,他要用自己的实力证实,其实在他内心深处,还是隐隐害怕,自己是第一次一个人出来,如果自己在天黑没有收获,大家怎样看他,他在森林寻觅了一天,看着天就要黑了,他忍一无收获,他就在这样回家,他不甘心,在这时他远远看到土堆上有一只野兔子,他不会放过他,端起枪,仔细瞄准,就在要开枪的同时一只白色的大鹰飞来,兔子在受惊吓跑了,根鸟好难过,好失望,看到倒手的猎物没有了。他很生气对着他从未见过的白色的大鹰,打在那只鹰的脚上,根鸟本想就回家吧,但他起身走那只大鹰就噗噗它翅膀,他感觉很奇怪,就蹲下看看大鹰,看到它的脚上有一根布条,根鸟解下看到上面写着, “我在悬崖上采花掉进了深谷,一遍百合花丛林里,希望看到的人来救我,一个叫紫烟的小女孩”。他看到就充忙回家,他把布条给父亲看了,父亲说是假的,在那里有深谷,你怎么知道他会在那里。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19

  读书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品德,提升一个人的思想,铸造一个人的灵魂。书是知识的海洋,读书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它甚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人生。通过读书,让我们学会了本领,掌握了技能,让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

  通过课外阅读我认识了许多好词、好句,让我的造句能力和写作水平有所提高。读书,让我变得自信。我经常在在课堂上积极举手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朗读课文时声音响亮,读得正确、流利。当我的作文受到老师的表扬或者登上周报时,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通过读书,我还知道: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如果长期不读书,就像空心竹子一样,空洞无物。读书是人类最大的财富,经常读书的人,就是在不断地积累财富。

  总之一句话,如果一个人不读书,那他在世上就没有意义了。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20

  一学期又在紧张而忙碌的生活中即将结束,在这学期我校继续坚持提高老师的业务学习,其中每天的30分钟读书已成为老师学习的一部分。

  由于我所带的学科没有晨读,每天早晨吃完饭后便会早早的来到阅览室看自己所喜欢读的杂志。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给人带来很多好处。

  有诗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能改变一个人的内在气质。读书多的人,总会给人阳光般的感觉,他们从容淡定、器宇轩昂、心胸开阔、目光远大。

  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

  在这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颇丰。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读的书最多如:《班主任之友》、《教学与管理》、《山东教育》、《教学参考》等等,如果所读的书是自己的书,还在书的空白处写下自己看法、疑问、评论等,或做一些记号。现在把自己读的好资料全部记录下来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运用。

  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我今年真的体会到这句话的来历,在3月份到临沂考试普通话在最后一题让语言表达自己所喜欢的一本书,我竟然紧张的说了几句话就无语了。事后自己一想每天读的《小学教学参考》不就是很好吗?它告诉我们怎样上课、怎样做一名合格的教师、怎样管理好班级等等。所以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因此,在学习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习中的乐趣。同时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我觉得做一名优秀的教师其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也并不是如“蜀道之难”。只要我们不断的加强理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长期地保持一颗好奇心,处处为孩子们着想,在为学生做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也必然在一步一步的接近成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益友;书,是人们成长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伙伴。读书能为你开启知识的大门,读书能教给你做人的道理,读书能帮助你提高写作水平,读书能使你获得许多的知识。读书有那么多的好处,生活中少了书,那是多么乏味呀!

  让我们一起“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吧!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21

  《责任决定一切》是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好书。我带着深厚的兴趣将这本书从头至尾详细读完,掩卷深思,这本书给自己的启迪很多很深:比如,我们对制度与纪律要有正确认识,对个人所担负的责任要有明确意识,对企业对生活要有感恩的心态;我们应该重视责任的获得,我们不仅要有好的态度,不仅要有劳苦,我们更要讲究工作方法,更要有成果;在工作中要用心,自动自发地工作等等。

  收获很多,无法一一尽述。责任意识和工作态度,是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下面重点讲一下,通过阅读本书,我对责任意识和工作态度有了哪些新的认识。

  一、关于责任的重新认识

  书中唐源列举了逃避责任的八种情景:“这不是我的事”、“这不是我的错”“、这不能怪我”、“又不是我的错”、“你要负责任”、“我没有能力负责任”、“我负责任没用”、“我已经负了责任”。给人以醍醐灌顶之感,反思自己,也时常有这其中的不足。

  唐渊关于负责任的误区的分析,让我有了关于“不能还是不为”的思考。我想起了孟子·梁惠王上》的一段话,孟子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通假字,通肢),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翻译成现代文就是:孟子说:“用手臂挟着泰山跳过北海,对别人说:‘我办不到。’这是真的不能做到。给年长的人弯腰行礼,对别人说::‘我办不到。’这就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

  不能还是不为?我们在现实中常常混淆它们的界线。或者说,我们总是打着“不能”的旗号来为我们的“不为”找借口。孔子教导我们说,要“神于天、圣于地”。既要有理想主义的豪迈,也要有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品质。我们不能只做言语上的巨人,更要做行动上的巨人。我们往往只去羡慕别人取得的成就,却忽视了他人背后付出的汗水。我们往往有改变现状的理想与追求,却在现实中迟迟迈不出第一步。我们总以为自己“不能”,我们在这借口中任由美好年华一天天溜走。

  在工作中,我们本可以让自己更优秀;我们本可以让自己更负责任;我们本可以让做的更好……但是我们,在因循守旧中,在碌碌无为中继续着我们的平庸。

  二、面对工作的心态

  我正在读《责任决定一切》,想起了朋友告诉我的一段话:“人应对挑战时有三种心理状态,试试看;尽力而为;全力以赴。只有全力以赴了,才可能最大限度的接近成功,即使失败了也不后悔。尽人事,听天命。”这让我的心中为之一动。我们面对工作时不也是有这三种状态吗?反思一下自己,做工作都全力以赴的翻去做了吗?

  找到了心理动力问题,那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一切困难都能解决。全力以赴吧,这是自己能做的。我们要重视责任行为的实践,知行合一、落实责任,多做一点,用心一点,勤奋一点,高效一点,合作一点,理性一点,在负责中成长,在成长中创造属于自己的机会。

  厘清了自己所负责任和所应持有的心态,在此基础上提升自己的责任能力、遵守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责任制度,重视责任成果的获得,我们的工作一定可以做的更好,我们的企业一定会越来越壮大。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22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看《百年孤独》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我想来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说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都貌似不对,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扰我,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大家讨论讨论。

  这本书在我看来真的是很不错,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态和人情世故,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说是十分透彻的,透彻的让人感到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这就是书的杀伤了!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23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读朱自清的《背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读《背影》的时候,只是由于它是朱自清的作品,所以草草看过,并未当真体味其中的深意。可当这一次细细读来,却发明这篇短短的散文竟储藏着作者对父亲无穷的悼念与打动。同时这份感动也涉及着每位读者心灵最深处的软部。

  散文一开头,便被祖母辞世,父亲赋闲的灰色氛围所覆盖。正如作者自己说的:“恰是灾患丛生的日子。”繁重的负债和混乱的庭院,在冬日清冷的阳光下,无不流露着无奈与悲伤。可当父亲在萧瑟寒风中对呜咽的儿子说出:“事已如斯,不用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的时候,一个富有责任感,刚毅,成熟的眼神,赫然呈现在读者面前。

  终于、在忙完家中事件之后,要到南京某事的父亲与在北京上学的儿子踏上统一段旅程。到了南京,父亲迟疑着是否要亲身送儿子上火车,父亲晓得二十岁的儿子完整可以照顾好自己,可是父亲仍是决议自己去送,因为他想再多陪陪儿子,亲眼看儿子登上火车,安全离去。

  到了车站,年青的儿子总想显示自己的口才,讥笑父亲的对茶房的嘱托,感到父亲脑慢口拙。当时间飞逝,已至中年的作者再回想去看那个时候,一句“我那时真聪慧的过火“,道出当时自己的成熟和对父亲的歉疚。

  父亲送上自己亲手做的紫毛大衣,让儿子在座位上铺好。而后让儿子待着别动,自己去给他买些橘子。买橘子的这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极为过细且感人至深。肥胖的父亲,迟缓,吃力的高低于铁道之间,但却乐此不疲。因为父亲手里拎着的不是一袋橘子,而是对儿子丰满的密意与忘我的爱。儿子在这时流下了热泪,但却极快的擦去了,当时的他还不愿也不太会英勇的向父亲流露炙热的蜜意。而当眼泪再次流下,感动达到极点时,父亲的背影又已消散在交往的人群。

  当父亲的身材匆匆朽迈,性情也日渐孤僻,火暴,时常为琐事对家人发怒。但即便性格变得再怪异,难处,也转变不了对儿子的那份深深的挂念。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面对着父亲说大限之期将至的来信,再多晶莹的眼泪也换不来与父亲相伴的半点时光。

  看完《背影》,除了激动之余,还要沉思本人与父母的关联。别将吩咐当做絮叨,别将宽跟当做无能,更别将工作当借口而不去常常的看望照看父母。

  这就是我这次读《背影》所得出的感悟,跟着年纪的增添,经历的增加,我还会再读这篇散文,盼望那时我能够得出更多更深的感悟。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24

  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梦,他一飞出天,亵渎朋友们对他的劝告,一个人孤独的踏上了追梦之旅,一路颠沛流离,风餐露宿。此时的他终于明白了一句话“到不了的地方都叫远方,回不去的地方叫家乡。”他多么想念与他相依为命的父亲啊。

  或许有人会赞赏他的坚持不懈,勇于追求的心与勇气,但也会有人批评他的刚愎自用。对于莫衷一是的评论,我更赞许第一种。

  他只是一个猎人,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梦中的那声“救救我”深深地触动了他的心。或许是一种孩子气的叛逆,也或许是小大人的直觉判断,让他义无返顾的去追寻。在当时的情况下,作者以根鸟的故事表达了作者对追梦少年的鼓励与反叛,鼓励了他们对梦的执着与追逐的勇气;批判了他们不以现实出发,不以实际为基准,盲目的,不加思索的固执。

  相对于他们的执着,而我更糟糕。青春是个谜,如同我的理想一样,理想迷失了,我不知道它在什么鬼地方没完没了的游荡,固执的不肯回来。原以为心中有梦,只是一份义务,一种无形的压力,意味着一种虚无,却渐渐发现,其中糅合着淡淡喜悦与忧伤,还有一份淡淡的从容的心。梦因为有了我而现实,我因为有了梦而努力,但努力也是要有现实为基础。

  他历尽沧桑找到了梦境,而什么都没有,一切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平静。他哭了,也或许是傻笑,笑他的天真,笑他的痴迷,笑他……此时,我已无心再读下去,或许是自己的多愁善感,限制了我继续行走的思路,但我清楚的知道,真正限制自己的还是自己。很多时候,做了正确的选择,不一定能得到正确的结果。没有绝对的人生,得此而失彼,再正常不过。

  得到与失去,有时是千里鸿壑,有时仅是一念之差。多少好年华都消磨在颠沛流离的岁月里。少年易老,前尘如梦啊!

  如今桃花落满了衣襟,暂借花香引你返转路径。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25

  -------小人物,大时代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大时代

  在文化~时期,社会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代,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字报等等。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反正毛主席说的就是真理,反对毛主席的就应该被。所以有一些人就借着毛主席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儿。而且有一些人也借此打击报复,因此有很多无辜的人因此遭受迫害,而许玉兰正是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员。但最令我感到的还是当许玉兰被诬陷遭时,许三观并没有不要许玉兰,他亲自去给他送饭,看到他有一阵一阵的难受,在人群前他装作不给她吃好饭,也算在她的样子,实际上却为她做了红烧肉,而许玉兰还要省下肉给孩子们吃。他想着她,她还想着孩子们。多么和谐温馨的一家!这在当时也是最难得的吧!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26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而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维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苦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地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27

  读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就如同品尝一杯生命的苦酒,于是,迎着春日和煦的阳光写下了这些文字。

  在洒满阳光的绿油油的田野上,一位老人,生命布满了疮痍,他牵着牛,眼睛里闪着柔和的光,广阔的'土地就像他袒露的胸膛,他望着牛,夕阳和炊烟,沉浸在一片落日黄昏的景象中,他年轻时曾拥有家财万贯的阔绅子弟,却在赌场上输掉了他全部的家产,结束了他富裕的生活。战火纷飞的年代,他被俘虏,在参军和回家面前,他选择了回家。他有一个外孙,由于疾病和种种事故将老人与他们分开。

  这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滞重、人间的温情,在我们享有生命时,我们应尽努力去维护它,经营它。然而,当生命将要从我们身上剥离时,我们是否真正的了解它的含义呢?生活中的所有悲伤、喜悦、得失,都将老人的生命变得斑驳、沉静和突兀。或许,生命是激情,是力量。可对更多的人而言,生命何尝不是一种承受呢?战争、饥饿、病痛、孤独……

  有时候,我们享受给予却不知如何回报;付出却一无所获;渴望诉说却不知如何表达。但是我知道,我们要用全部的生命去爱父母;用全部的执着去爱恋人;用全部的责任去爱孩子;用全部的真诚去爱朋友;用全部的热情去爱每一个生命。我们的生命大概就是如此,它充满着矛盾又好似相互瓦解,一同奔跑相互扶持。在它凄凉的底片上,展示着生命永恒的温度,诠释着炽热的渴望,大概这就是活着。

  生活中,也许活着比死亡更痛苦,但他却选择活着,活着就是一种责任,活着就是生命的重新获得,它无任何理由,只是选择另一种生活方式,完成自己的使命。这就是生命的价值,活着的价值。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28

  今天看完《青蛙王子》这个童话故事,让我感触很深。我觉得我喜欢这则小故事是有一定道理的。

  首先,故事里,小公主在得到青蛙的热情帮助后不肯兑现自己的的诺言,没有和青蛙做朋友。她的父亲老国王对她说:“在我们困难的时候帮助过我们的人,不论他是谁,过后都不应当受到鄙视。”这句话让我联想到如今社会,有的老人在大街上摔倒在地却没人敢搀扶,这是多少可悲的现象啊!就是因为有些人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为了一已之私而渐渐失去了良知。让做好人好事的人受到委屈和不公的待遇。

  其次,故事中遵照国王的旨意,王子成为小公主亲密的朋友和伴侣,最终,实现了小公主的诺言。这也就是当今社会所缺乏的诚信精神。如果,每个人都讲诚信,做生意的`人都守法经营,那么社会上就不会有那么多假冒伪劣商品给人们造成伤害。

  从这两个方面来理解这则故事,也是为了让我们在幼小的心灵上播撒诚实守信的优良道德品质的种子,让她知道维护公平正义和道德良知的底线就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构建和谐和社会氛围贡献一份力量。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29

  同样是离别,同样是子去父送,而不一样的是父亲微笑地对我摆手。——题记

  烈日炎炎的酷暑,暑假也如期而至了,离开了学校紧张的生活,回到平静的家中,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望着家里一贫如洗,悄然无声,思念之情涌上心头。父母半年前,为家庭的生计就远赴广州打工,可父母对我感人肺腑的教导,对我至深至真的爱却久久萦绕在我心。

  迷迷糊糊的在家呆了三天,正当按捺不住思念之情的时候,心有灵犀的父亲从远方打来电话问我和弟弟想不想来广州住几天。听到这个消息,我激动不已,立马奔向房间,脑子里不停地想着和爸妈见面的场景,当然还有一睹沿海发达城市广州的芳容。

  在舅舅的帮助下,我们顺利地抵达了广州,四周屹立着的高楼大厦对我们这些乡村来的孩子是如此的新鲜与羡慕,两边的参天大树像威武的哨兵整齐划一的依次排开,不远处的工厂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人潮拥挤的小道上,大家行色匆匆,象总是有着忙不完的事一样。

  经过一天的奔波,我们终于在异乡和父母其乐融融地住下了。我的爸爸是一个打工者,所挣的钱很微薄,但经过努力总算租了一间还算阔气的房子,作为我们第二个家,就这样看着多日不见的父母亲,我们促膝而谈着。在那儿,我带去了暑假作业,严厉的父亲虽然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上班,可是出门时总是不忘叮嘱我认真完成作业。但生性贪玩的我,每次都把父亲的话当作耳边风。最终,迎来的父亲暴风雨般的斥责。每次看到父亲火冒三丈的样子,心理总有种愧疚感。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现在。

  那一天,父母终于都放假了,母亲见地上堆满了书和作业本,妈妈随意翻开一本,恰巧是我投机取巧的,漏做很多,妈妈两眼刹时瞪圆了,当即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严厉地对我说:“这样还得了,两个人学习越来越差,说话也变得如此猖狂,我们在外面辛辛苦苦打拼,到头来换来的是如此无所谓。”她叹了叹口气:“我不打工了,回家去。”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瑟瑟发抖了,妈妈的这种语气和腔调是如此的陌生,让我有些害怕,一种难以启齿的悲伤涌上心头,我到底怎么了,一个声音在我的心底呼唤。只看见满脸愁容的父亲无奈地发话了:“如果你现在回去的话,一切家中用的东西都得去买,不如过年陪我一起回去,可以吗?”央求的声音如此无力,无法抗拒母亲的满腔怒火。妈妈饭也没吃就离开家,奔向工厂去。

  我望着父亲,他没有吭声,总是默默地沉思着。无声的寂静,望着父亲憔悴的面容,我突然想到,妈妈若回家了,家里所有的开支都落在了父亲身上,这怎么可以,我凑上前去,哀求着爸爸让他劝劝妈妈,可是一向倔强的父亲坚定地说:“什么也别说了,你妈在这也有五、六年了,是该回家休息了,也好照顾你们,你们正是关键时期,耽误不得,爸只希望你们好好珍惜时间,给咱争口气。”说完,就端起碗筷吃起来,双眉紧皱着。

  一直满心歉疚的我,紧跟着父亲,直到他上床睡觉的时候,我才发现他的腿上已经贴满了止痛膏药,此时的我,一种钻心的疼痛传遍全身。眼泪在眼眶中打转,父亲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却笑着说:“这算什么,没事,咱是男人。”看到父亲那一脸的镇定自若,毫无怨言,我心虚,我又为这个家做了什么,连最简单的学习还偷懒,马虎,逃避。我又算什么男子汉。

  母亲的辞工书拿了回来,暑假就这样,在一天一天和爸妈的磨合中度过。爸爸忙得乐此不疲,而的希望就是我们能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开学的前一个星期,父亲陪我们到了火车站,进站时,父亲给我们留下的依然是一抹淡淡的微笑。直到今天看到《背影》这一刻,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头。在广州,我们的第二个家被我们的不懂事给抹杀了,父亲却依然面容暗淡,坚定地摆手和我们说再见,可谁知道,他转身的那一刻是否眼睛含着不屈的泪水。离别了,意味着他往后没有母亲的分担忧愁和精神安慰,陪伴他的或许更多的是相思、寂寞之苦。悔恨自己当初的天真和不负责任。

  事已至此,感谢朱自清先生用质朴的语言让我再依次感受

  到了父爱深深,我的父亲给我留下不管是蹒跚的背影还是坚定的微笑,我都将铭记于心,永生难忘,用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30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31

  上学期本着练习英语的目的艰难地读了三章左右的英文,放寒假回来因为耐心有限又找了中文版来读,这样一本书,读起来感觉没有什么目的性,作者看似忙碌地在叙述这个家族的故事,再加上奇幻的,甚至有些奇异的想象,总是很有画面感,脑中不停地闪过一幅幅插图。在这样的想象里,短短一百年似乎描绘了太多的东西,比如数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马贡多的变化,带给人们的变化。特别是读到火车来到马贡多,带来的各种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莫名地使我想起了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地表演,那种文字描述的忙乱和新兴事物拔地而起的迅猛如出一辙。(奥运会开幕式烟囱拔地而起,旧时代的农夫被赶走那一段)

  全书的内容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直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同,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本来就有的,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就很有印象,他能自己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知道整个故事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文明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后来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这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可悲、可敬、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32

  最近,我阅读了《学会感恩担当责任》和《责任胜于能力》两套书,透过书中一个个生动而简短的小故事,心中的感想油然而生,使我充分认识到责任的内涵。

  每个人都肩负着责任,对工作、对家人、对朋友,我们都有一定的责任,千万不要自以为是而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对于一个团队而言,责任就是团队精神的核心,强烈的责任感能唤醒一个人的良知,也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在一个团队里,最需要的是成员们的协作和彼此的责任感,只有这样,团队的目标才能实现。团队的成功靠的是成员对团队的责任感,成员的成功靠的是彼此的责任感。

  虽然有时候在工作中会因病人的不理解或急躁,遭到无端的责骂,但是想一想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必须接受它的全部,包括屈辱和责骂,而不仅仅是享受工作带来的益处和快乐。只有认真履行职责才能让能力得到的释放。我们做服务行业的,面对患者的指责,不能一味的只为自己申屈,我们应该抱以感恩之心去感谢患者及时告知我们服务中的缺陷,以便我们不断完善工作的不足。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每一项工作,就可以让自己有无穷的能量,推动自己的进取心和创新意识。即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会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用心做事,没有哪一件工作是没有意义的,每一个过程都成就了一个过程,护理工作是需要协作精神的,只有环环相扣,相互合作,整体才会和谐美好。让我们每一个人各就各位,努力尽责并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保证我们可以顺利地完成一份共同的责任。

  如果说“责任和忠诚,是军人精神的内核”,那么“责任和爱心,则是我们护理工作的内核”。面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护士的责任就是对病人负责,保证病人的安全。同时责任感也体现敬业精神,每一个员工都希望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增加收入,获得认可。大家一致认为我们做服务工作的,必须要用负责、务实的精神,去做好每一天中的每一件事,不放过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不断提高自己,要让自己比过去做得更好,比别人做得更好!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33

  今天在学校老师让我们听了《青蛙王子》的故事,回家后我又认真阅读了一遍。它讲述了一个英俊的王子被邪恶的巫婆施了魔法而变成了一只青蛙,后来因为帮助了一位自己心爱的小公主而解除了魔法,变回了王子的故事。

  故事写得很生动,我特别喜欢这几句话:“在王宫的旁边,是一片幽静的森林,森林里的大菩提树下,有一口老井。每当夏天天气很热的时候,小公主就喜欢独自到森林里,坐在老井边玩。等青蛙掉到地上时,他不再是一只老青蛙了,而是一位有着一双温柔眼睛的英俊王子。”

  我喜欢故事中的“青蛙王子”,因为他在别人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了援助之手。我也要做这样的热心人,因为我相信:帮助别人的人,能得到别人的帮助。就因为王子帮助了小公主,所以也得到了小公主的帮助,让自己解脱了巫婆的魔法,恢复了原来的模样。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34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励志书----《天才少年维克多》。

  维克多是一位早产儿,吐字不清,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口吃。他是同学口中的傻瓜,也是老师眼中的差生。迫不得以退学后,他不得不与爸爸一起打工。因偶然看到了一个艾弗利公司的广告,知道自己智商高达173,远高于普通人,维克多顿时变得自信起来,在自己不断努力下,成为了莎俱乐部主席。

  维克多熬过了十七年的“傻瓜”生活,在那期间也多次受到同学的嘲笑与戏弄,他几乎丧失了信心。他的好朋友罗拉也有类似的经历,罗拉在成为作家后,多次帮助维克多,维克多渐渐接受自己,肯定自己,创造自己,进而信心满满。

  小泽征尔是世界的交响乐指挥家。在一次世界优秀指挥家大赛的决赛中,他按评委会给的乐谱指挥演奏,敏锐地发现了不和谐的声音。演奏之初,他发现了乐谱有些出错,在和评委沟通后,得到的回复却是谱子一切正常。但小泽征尔坚信自己的判断,斩钉截铁地认为是乐谱的差错。颇具喜剧色彩的是,这正是评委设下的“圈套”以此来检验指挥家能否分辨出乐谱的差错的专业度,以及是否有对自己专业的持续坚持的能力。因为他们相信,只有坚信自己选择并不断坚持的人,才可能会取得功。

  莎士比亚说:“自信是走向成功的第一步,缺乏自信即是其失败的原因。”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维克多先天生理条件的缺陷,几乎成为他此后人生的障碍,但在获得对自己的清晰认知后,他不断努力、向上,让自己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进步。维克多人生成长的励志故事,正是源于他自信、坚持的品质。相信自己,人生定会有奇迹!

余华《活着》读书体会及感受2024 篇35

  孤独是把你拉进黑暗深渊的一双手;孤独是在周围喧闹的环境中你却在灰暗的角落里轻轻抽泣。而一个历经百年孤独的家族,他的历程,会是怎样的呢?

  《百年孤独》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和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这本书写的是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的荒唐、古怪、甚至有些伦乱的故事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服输的性格,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作者马尔克斯不愧是一个“魔幻现实主义”的人,以此书为代表,他用绚烂并无束的语言构建了魔幻的天地。

  岁月虽逝,但水流影在,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传奇,注定不会在世界上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