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2024-03-14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

  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

  今天,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顿时,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主要写了:朱自清祖母不幸去世了,父亲也失业了。可见朱自清家里的经济状况。这真是祸不单行的日子啊!为了给祖母办丧事,父亲到处去借钱。办完丧事后,朱自清要去北京读书,父亲把他送到火车站,还给他买了一袋朱红色的橘子,并嘱托儿子在路上要小心,看着儿子走了,才放心离去。读了《背影》,我感受到了父爱的伟大! 就像文中说的:"这时,我看见了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留了下来。"是啊!因为作者感受到了父亲的爱,所以他不禁鼻子一酸,留下了泪来。连我看到这里都哭了!对啊!父亲是爱我们的,是疼我们的。

  说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是一位总经理,他的公司有在四川那边,所以他的工作很忙。他每个星期一至星期五都在,只有星期六和星期天回来看我,星期一一早便又去了。爸爸是爱我的,每次我考的好爸爸就给我买我想要的东西。 一天,我去给过她十一岁生日。要走碑那边去。虽然路途不远,但是他还是很担心。我看着他那不放心的样子,笑着说:"干吗呀 我已经十岁了,去碑算什么 小菜一碟。我还能一个人去X湖呢!""别吹牛了,这样吧!爸爸开车送你,行吗 "爸爸回答。"干吗呀 "我说,"锻炼锻炼我嘛!也给你省些油。"爸爸仍然坚持他的意见:"可是……"就在我和爸爸商量的时候,突然,隔壁的打来电话,说她也要去给过生日,要和我一起去。"这下放心了吧!我和一起去。"我对爸爸说。爸爸对我说:"好嘛!但是你要特别注意:你们两个不要分开,连上厕所也要一起去……"突然,我的心里感到非常难受,鼻子一酸,泪马上就要留下来了。我被爸爸感动了!可是我使劲憋着,不让泪水留下来。 在这一件事里,我真正体会到了父爱。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3

  文中的背影,几乎每个人都曾目送过,可那样的情感,只有经过多年岁月的洗礼懂得人世艰辛的人才更能体会。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背影读书笔记500字,欢迎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第一范文网查看。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歌吟母亲的诗文很多,相比之下,赞颂父亲的篇章却是很少。慈母严父像是一个定理模式,多年不变。在治理教育下一代时大多数是母亲唱红脸,父亲唱黑脸。母爱如水,润物细无声,像杨柳风,吹面不寒。父爱像山,巍峨稳重,像树遮风挡雨却寡言少语。

  而在背影中,朱自清先生撇开一切模式,用自然朴素的文字展现了一个在生活中常见但却轻易被人忽视的一个小细节,从背影处着手将父与子的情感描述的感人肺腑。从小的出口喷薄出滚烫情感总是能让人心神激荡。朱自清先生将情感透过买橘子这一小事而i1766.展现出来,有父亲对儿子的关心怜爱,却不明白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在路上解渴。有儿子对父亲的爱惜与心疼,看着父亲臃肿的身体穿越月台时的艰难而掩面抹泪。有时爱真的会让语言变得苍白无力,变得无力承载爱的重量。

  文中的背影,几乎每个人都曾目送过,可那样的情感,只有经过多年岁月的洗礼懂得人世艰辛的人才更能体会。

  重读《背影》,读后感随着生活阅历增加也更深了。艰难的举动,臃肿的背影,不仅仅模糊了儿子的眼,也让读者的胸口发闷,像一个人抽闷烟时,看着渐渐缠绕上升的烟时一样陷入了苦闷的发呆中。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4

  火了很长时间的《山楂树之恋》,在张艺谋拍成电影后我才知道,从同事那里借来了书,本打算在旅游的途中打发时间,但是打开书的第一页,作者艾米提到那是个真实的故事,于是我放弃拿它作为打发时间的娱乐项目。

  旅游回来后我开始认真地读书,慢慢的品味,前天终于了解了整个故事,沉淀了一天我才开始写写我的感想。我不在静秋那个年代无法理解那个年代的事情,无法体会静秋因为成分问题的担惊受怕,无法体会那种喜欢又故意的拒绝。但是我不得不承认静秋让我很佩服,她为家庭去打临工,所承受的痛苦是我不能承受的;她聪明且手巧,我羡慕不已。说实话我一开始并不喜欢静秋,因为我不喜欢她的胆小和无知,这两天想想或许是不想自己那样所以才会对她有排斥。自己比静秋大还是做着很无知的事情,还是一样的胆小怕事。后来静秋和老三在一起了,想尽办法的去寻找老三,这个女孩突然间大胆了。我对她有了种莫名的欣赏,慢慢品尝来才发现她的魅力。

  读到后面,我仿佛看到老三每天在学校外面静静的看着静秋,感动的泪水在心里翻腾,老三最后走了,我心中一紧。朋友说这是个凄美的结局,但是我并觉得凄美,因为我一直认为这是个真实的事情,静秋和老三就像是我熟悉的人,我希望他们可以在一起,至少没有人会离去。我的职业让我不得不面对很多人离去,但是身边的人离去,还是会伤心。这个真实的故事被人们传颂为最干净的爱情,何谓干净呢?我不得解,是老三这种不求回报的付出和爱,还有静秋那死心塌地的听从?不管是什么,那个爱情感动了我。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5

  命原是梦想的一架梯子,可以一直延伸到梦想成真的那一刻,只要你永不放弃。《根鸟》是一部梦幻般的小说,它把我带入了另一个世界,让我品尝着人生的酸甜苦辣,体验着一个真实、丰富的人生。

  根鸟是一个有梦想的孩子,他在梦里见到了他的目的地——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从此便开始了他的人生之路。根鸟是幸运的,他找到了那个梦境,那个天堂般的把峡谷,百合花静静地开放着,几只白鹰在峡谷里盘旋着,一个紫烟女孩在银杏树下那是一个比天堂还美的却更遥远的地方。

  与根鸟比起来,板金是不幸的。他也是一个追梦的人,在他18岁的前一个晚上,他梦见他的梦离开了他。从此,梦不再属于他,他只能睁大眼睛,呆呆的凝望无边的黑暗,觉得自己面对的只是寂寞。板金在也无法忍受没有梦,于是他决心要找回属于他的梦,开始他真正的人生路。最终,板金却没有到达他的目的地,没有寻他的梦,没有完成他的使命。

  在寻梦的过程中,根鸟奋斗过、放弃过、追求过、绝望过……可他紧紧护住跌疼的梦,不肯服输。梦想是火,它能把一切诱惑、胆怯、彷徨枯草一样烧尽;梦想是风,它能把雪源变绿、干涸润甜。有梦的人生才会美丽不是吗?尤利乌斯、马吉靠着两扇磨盘磨亮了自己;史铁生靠着两个车轮,探索了生命的深层意义;李嘉诚靠着空空的双手,撑起了广阔的事业天空……那么多牵魂挂魄的召唤,那多么不到黄河不死心的追逐,不都是因梦而让平静的生命湖水涟漪重重吗?

  曾经上体育课是测验长跑,从来没有经验的`我害怕了,可我最终还是跑完了全程,即使我没有站在第一名的位置上,起码我跑赢了自己。至少在起跑线上,我的梦就是跑道的另一头,我的心与梦拴在了一起。我的梦与脚紧紧相连,将我牵到了梦的终点线……

  人生如同礼花,都需要向上腾飞的决心和恒心。正如英国诗人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目的,决不罢手。”这句话再次显示了坚持不懈的意志是多么重要,它蕴藏着的动力将是无穷无尽的。它激发着一个人将要着手一件事时,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办到底,绝不半途而废。这样,我们才可以像绽放着的礼花一样,迅速冲顶,最后获得成功。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6

  “艾青是一个有自由感的诗人。他不像一些现代诗人标榜的那样唯在纸上自由地栖居,作为一个歌手,他要和大堰河的儿女们一道摆脱枷锁,争取地面的自由和幸福……”这是诗人林贤治对艾青的评价。这么高的评价,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位诗人呢?我怀着疑问,翻开了《艾青诗选》,开启了寻求答案之旅……

  《艾青诗选》收集了艾青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末的主要诗篇。30年代末到40年代中期可谓是“艾青的时代”。这一阶段是中华民族危机最为深重的时期,诗人几经辗转抵达延安,接触了社会底层人民,并目睹了他们的苦难现实。因而艾青这一时期的作品多书写国家民族的苦难,表达忧患意识,抒发对底层劳苦人民的同情,感情基调凝重深厚。

  艾青的诗歌中不仅蕴含着赤子的真诚,还蕴含着感情的真挚,是艾青心中情感的最真实的写照,是艾青的诗歌之所以动人的最根本的要素。每次看《艾青诗选》时,我总会被艾青那平凡却带着强烈爱国情怀的文字给打动。好像艾青就站在我的面前,深情地朗诵着这一首首诗,表达着对祖国和人民最深沉的爱。

  读完《艾青诗选》,我真正认识到了一个“用生命为祖国颂唱”的艾青,“一生关心劳动者生活”的艾青,最重要的是我想我得到的不仅仅是那个时代的悲惨生活的写照,更多的是关于那个时代的思考以及对现在生活的思考,就算少了艾青所说的那清晰的“盼望”,我也会找寻近期的“盼望”,盼望着我以后理想生活的到达。

  又反思一番,要实现自己在未来的美好生活,重要的是什么?是说说而已?是自我欺骗?……这些只会让自己的生活越来越糟,只有自己坚持不懈地努力,付出自己的青春,再加上一颗平静的心,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才会实现。所以现在,努力吧,少年!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7

  《责任决定一切》是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好书。我带着深厚的兴趣将这本书从头至尾详细读完,掩卷深思,这本书给自己的启迪很多很深:我们对制度与纪律要有正确认识,对个人所担负的责任要有明确意识,对企业对生活要有感恩的心态。

  责任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个很“负责任”的人却不受欢迎。问题处在哪里?难道是“负责任”惹的祸吗?“负责任”有错吗?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对“责任”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很多人把责任等同于责任心、责任感、责任意识了。实际上,责任包含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责任能力、责任行为、责任行为、责任制度、责任成成果。

  责任意识,是“想干事”;

  责任能力,是“能干事”;

  责任行为,是“真干事”;

  责任制度,是“可干事”;

  责任成成果,是“干成事”;

  责任的五项基本内涵缺一不可,相辅相成。

  责任意识是职业人精神的体现,它要求我们对事业负责,对组织的发展负责。当工作出现纰漏时,要敢于担责,而不是千方百计地为自己免责寻找借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工作。一个人的工作岗位越重要,职位越高,权力越大,就意味着责任越重。梁启超《志未酬》中有诗句:“男儿志兮天下事,但有进兮不有止。”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总应该想着干点事,能干点事,要干成点事,否则实在愧走人生这一遭。那些胸无大志、不思进取者,确实应该好好琢磨和寻味这句话。

  承担责任是需要能力来支撑的。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更多的是对职业人的道德要求。要“干成事”,就必须有谋事的本领。要想有干成事的本领,就要适应竞争和变革的形势,迅速提升自己的决策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执行落实能力,做到推进工作有实招,加快发展有本事,攻坚克难有办法。用心用功用脑子去干,多学习,多调研,多思考,多总结,舍得付出代价,身体力行,真抓实干,一步一个脚印,干一件事像一件事,干一件事成一件事。

  一个负责任的人,首先要积极主动,凡事雷厉风行,“不等、不靠、不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其次要科学求实,不急功近利,不弄虚作假,不为长远发展留隐患;再次,要精心细致,把责任落实到平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坚持到底的信念、脚踏实地的务实态度,自动自发地把事情做好、做到位。

  责任制度保证“可干事”。必须做的,要有制度保证;不该做的,也要有制度约束。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最苦恼的就是看不到限速标志。看到了限速标志,我们就知道必须保证车速在下限和上限之间;同时也知道超出限度是不允许的。

  讲责任就要以结果为导向,“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凭功绩论英雄,把“干成事”作为我们一切责任的落脚点,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让真干事的人有条件,让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干一件是一件,干一件成一件。长此以往就干成了不少的事,就会不断创造出组织发展新业绩。

  社会学家戴维斯说:“放弃了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自身在这个社会中更好的生存机会”,同样,如果你放弃了自己对工作的责任,就意味着放弃了在工作中更好地发展机会,这样永远都不会获得成功。有两个年轻人到一家公司应聘,公司同意两个人同时试用。试用期间,两个人都非常努力,但在试用期最后的中午,他们被告知明天不用来了,剩余的半天是他们工作最后的半天。其中一个得知消息后,对着办公室墙上“认真负责”的标语轻蔑地哼了一声,马上把手头上的工作放下来,中午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去财务部结算工资去了。另一个人则想:明天就走?可我手头上的事情还没有做完呢!做了一半的工作停下来太可惜,我要在离开之前办好工作移交。他同样中午没饭没来得及吃,总算在下午下班之前完成了一份工作总结,交给老板。老板凝视地看着他说:“这项工作以后就由你负责”。年轻人说:“可我没通过试用啊?”老板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说:“我只是想知道,相比之下谁真正有责任心,你为自己赢得了机会”。可见责任和机会就是紧密相联的。责任与机会合二为一、责任背后隐藏着机会、机会背后隐藏着责任。“责任就是机会,或者说责任就等于机会。事情越多,表明你越重要;困难越多,越能证明你的能力。守住责任,就守住了人生的精彩”。

  我们应该重视责任的获得,我们不仅要有好的态度,不仅要有劳苦,我们更要讲究工作方法,更要有成果;在工作中要用心,自动自发地工作。关于责任的重新认识,书中作者唐源列举了逃避责任的八种情景:“这不是我的事”、“这不是我的错”“、这不能怪我”、“又不是我的错”、“你要负责任”、“我没有能力负责任”、“我负责任没用”、“我已经负了责任”。给人以醍醐灌顶之感,反思自己,也时常有这其中的不足。

  这本书的作者唐渊关于负责任的误区的分析,让我有了关于“不能还是不为”的思考。我想起了孟子•梁惠王上》的一段话,孟子 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翻译成现代文就是:孟子说:“用手臂挟着泰山跳过北海,对别人说:我办不到。这是真的不能做到。给年长的人弯腰行礼,对别人说::我办不到。这就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

  不能还是不为?我们在现实中常常混淆它们的界线。或者说,我们总是打着“不能”的旗号来为我们的“不为”找借口。孔子教导我们说,要“神于天、圣于地”。既要有理想主义的豪迈,也要有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品质。我们不能只做言语上的巨人,更要做行动上的巨人。我们往往只去羡慕别人取得的成就,却忽视了他人背后付出的汗水。我们往往有改变现状的理想与追求,却在现实中迟迟迈不出第一步。我们总以为自己“不能”,我们在这借口中任由美好年华一天天溜走。

  面对工作的心态,我正在读《责任决定一切》,想起了朋友告诉我的一段话:“人应对挑战时有三种心理状态,试试看、尽力而为、全力以赴。只有全力以赴了,才可能最大限度的接近成功,即使失败了也不后悔。尽人事,听天命。”这让我的心中为之一动。我们面对工作时不也是有这三种状态吗?反思一下自己,做工作都全力以赴的翻去做了吗?

  找到了心理动力问题,那剩下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一切困难都能解决。全力以赴吧,这是自己能做的。我们要重视责任行为的实践,知行合一、落实责任,多做一点,用心一点,勤奋一点,高效一点,合作一点,理性一点,在负责中成长,在成长中创造属于自己的机会。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8

  孤独是把你拉进黑暗深渊的一双手;孤独是在周围喧闹的环境中你却在灰暗的角落里轻轻抽泣。而一个历经百年孤独的家族,他的历程,会是怎样的呢?

  《百年孤独》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和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孔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

  这本书写的是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的荒唐、古怪、甚至有些伦乱的故事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服输的性格,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作者马尔克斯不愧是一个“魔幻现实主义”的人,以此书为代表,他用绚烂并无束的语言构建了魔幻的天地。

  岁月虽逝,但水流影在,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传奇,注定不会在世界上重现。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9

  在放暑假期间,我女儿学校规定要看很多课外书籍,其中就有一些曹文轩的作品。在书店的散文读物区,我看到了曹文轩他的很多作品,我作为家长也从来没有关注过他,也还不知道他的作品还那样优秀,获得那么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国际安徒生提名奖,冰心文学奖……这也许这就是差异代沟吧!

  我也该了解了解他了,我看了其中一本叫《根鸟》的书。可能大家和我一样对这本书很陌生吧,没有让人一看到就爱不释手的感觉,好枯燥的名字,更不说有吸人的魅力,但当我看过简介后,我深深为书中的主人公根鸟所感动,他是来自一个大山深处的孩子,一个刚13岁的孩子,一个现在还应该在父母宠爱中的孩子,但他却一个人去追求他的梦,一个感觉不现实的梦幻,他用了4年的时间来实现自己的梦想。你知道他将面临的困难是什么?是什么样的毅力使他要去帮助一个从未见过面的,一个和他同样大的女孩,遥远的西方是根鸟的向往,是他生活的勇气。

  故事是在一个中国遥远的叫菊坡山庄,有一个让人不知道也不出名的地方,住着一家人,只有他的父亲和他根鸟,母亲也许不习惯生活的艰苦,在根鸟1岁就离开到别处,他对自己的母亲也没有太多的记忆。他在父亲的养育中成长,他父亲是在当地是有名的猎手,他们生活来源就靠打猎,从小父亲把他带在身边,他也学了不少的扑猎的知识和勇敢精神。在他13岁的那年,他觉得自己长大了该独立去寻猎物,给父亲减少负担。他一人背上枪,沿着村庄走,乡亲们都用诧异的眼光看他,他可以吗?根鸟坚信自己的决定是对的,他要用自己的实力证实,其实在他内心深处,还是隐隐害怕,自己是第一次一个人出来,如果自己在天黑没有收获,大家怎样看他,他在森林寻觅了一天,看着天就要黑了,他忍一无收获,他就在这样回家,他不甘心,在这时他远远看到土堆上有一只野兔子,他不会放过他,端起枪,仔细瞄准,就在要开枪的同时一只白色的大鹰飞来,兔子在受惊吓跑了,根鸟好难过,好失望,看到倒手的猎物没有了。他很生气对着他从未见过的白色的大鹰,打在那只鹰的脚上,根鸟本想就回家吧,但他起身走那只大鹰就噗噗它翅膀,他感觉很奇怪,就蹲下看看大鹰,看到它的脚上有一根布条,根鸟解下看到上面写着, “我在悬崖上采花掉进了深谷,一遍百合花丛林里,希望看到的人来救我,一个叫紫烟的小女孩”。他看到就充忙回家,他把布条给父亲看了,父亲说是假的,在那里有深谷,你怎么知道他会在那里。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0

  走出门就与微风撞了个满怀,早晨,好清爽!

  在这个美丽的清晨,我独自骑着单车,去山中访问我最好的朋友。你若问我的'朋友是哪位,我会悄悄地告诉你——黄山、泰山、喜玛拉雅山

  远远地在我眼前出现了一片山峰——黄山!在我的心中,它就像一个巨人,高不可攀,特别是你那千千万万座奇石,更是吸引人眼球。我激动地奔向黄山的怀抱,青松在风中摇动,像似在向我招手,山中大雾迷漫,好像步入了人间仙境一般。我来了!我来了我兴奋地大喊,喊声在山峰间回荡。

  在阵阵回声中,一个声音传来:五岳独尊,唯我泰山!呵呵,是我的老泰山在向我打招呼呢。

  我奔向泰山而去,一路上,泰山松松涛阵阵,十八盘弯曲陡峭,秋风送爽,游人如织。我登上了泰山极顶,感觉自己就是世上就高的人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时我想起了孔子的一句名言:登泰山而小天下。

  泰山真高呀!我兴奋地赞美道。

  是谁在大言极高呀!有我高吗?一个深沉的声音传来,是我的好朋友喜玛拉雅山。呵呵,我仰头望去,它正笑呵呵地看着我呢!是呀,我的众友之中,最高就要数喜玛拉雅山了。

  其实无论是奇、秀、险,还是高、大、美,它们各有特点,都是我的最爱!

  淅沥沥一阵秋风起一阵秋雨落,我赶紧骑上单车,依依惜别地告别故友,向家奔去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1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活着读后感。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2

  于我而言,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并不陌生——在高中历史主观题的题干中,这本书的内容常常会被引用到。另外,老家在乡下,翻阅过程中,恍惚间能从字里行间里看到那个苏北小乡村的影子。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1943年所写,1948年出版,是作者在其乡村社会学讲稿的基础上撰写的,虽然写作时间距今已有63年之久,但并未随时间的推移不合事宜,相反,他在《乡土中国》中对中国传统文化、社会结构的分析,其广度和深度已高于一个社会学分支学科的层面,对我们思考当下中国的法治及状况有着很好的启迪。

  《乡土中国》一书包含14篇文章,是作者在广泛调查研究后所得成果,读起来并不晦涩难懂,14篇文章各自独立,又相互衔接。作者运用功能主义学说,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社会影响深远。

  我们经常说中国是个乡土中国、人情社会。何谓乡土中国,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中写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3

  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高尚。从孩子1岁多一点,我晚上拿出专门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在充满母子亲情的氛围中,和孩子一起陶醉在书的世界里,一起享受读书带来的快乐与幸福。以下是我对亲子共读的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顺应孩子的心理特点,选好孩子“爱看”的第一批书,使孩子对书产生好感。孩子爱不爱看书,与父母的培养技巧很有关系。在孩子阅读的初期,父母一定要对提供给孩子的书刊进行精心地挑选,尽量给孩子提供一些印刷美观漂亮、内容丰富有趣、情节发展符合儿童想象和思维特点的图画书,如《小熊绘本》等动物画册就很好,内容对大人来说很简单,但是孩子却在一遍一遍反复地看,还时不时的哈哈大笑,读书的习惯也就潜移默化下来了。

  二、不易对孩子的阅读过程管得太死。好奇、好动、缺乏耐心和持久力是孩子普遍的心理特点。他们喜欢的阅读方式是一会儿翻翻这本,一会儿翻翻那本。对此,家长不必过多地去管。通常,在这一阶段,只要是孩子愿意把一本书拿在手上津津有味地翻看,家长就应该感到心满意足了。因为,这类表现完全符合孩子的早期阅读心理,是孩子在阅读求知的道路上迈开重要一步的标志。

  三、把阅读选择的权利交给孩子,尽可能为孩子提供轻松自由的阅读环境。阅读是一种求知行为,也是一种享受。因此,家长除了需要对真正有害于孩子的书刊进行控制外,不应对孩子所读书刊的内容、类型和范围进行人为的约束和控制。通常,孩子所读书刊的内容范围越广越好。一般来说,从上小学开始,大部分孩子在阅读内容的选择方面已逐渐形成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对此,家长应注意观察、了解和引导,不宜过多地干涉。

  四、亲子共读,为孩子树立良好的阅读榜样。在家里,父母应尽可能多地和孩子一起看书,做孩子的阅读榜样。同时,还可经常与孩子在一起交流读书的方法和心得,鼓励孩子把书中的故事情节或具体内容复述出来,把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讲出来,然后大家一起分析、讨论。如果经常这样做,孩子的阅读兴趣就可能变得更加浓厚,同时孩子的阅读水平也将逐步提高。

  让我欣慰的是孩子小的时候,就注重了培养他的阅读能力,我记得,孩子小的时候,就给她买了《安徒生童话》《成语故事》《伊索寓言》《唐诗故事》等,每天在她睡觉前看上半个小时这些故事,天长日久,孩子能脱口而出地运用几则成语,让我大感意外。升入小学后,我又根据学校的部署,又买了郑渊洁童话系列、杨红樱儿童系列以及《父与子》《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儿童书籍,供他完成作业后阅读。此外,还带孩子去图书馆,让他在知识的海洋中不断拓宽视野,通过一系列的阅读习惯引导,孩子的表达和交流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思维逻辑也越发清晰了。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4

  星期天,带着一缕缕的晨雾,我们坐着车来到了灵隐景区,结识了许多新的朋友。我的第一个结识的朋友就是飞来峰。啊,飞来峰,你犹如一位纵观世界的智者,好几千年来,你确切的用眼睛见证了杭州改天换地的变化。你看着杭州由浅海湾变为平原;由礁石变为泥土;多少游人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沧海变桑田,小岛变大山;唯有你,依然如旧。接近了飞来峰,石头排列得整整齐齐,让我们过溪。

  岩石上的树弓着腰,仿佛向我们鞠躬问好。我抚摸着一块石头,慢慢的仿佛自己也是一块石头,经历了海水的拍打,人类的敲打,看到了杭州的前生今世,看到了历史的演变,看到了岁月留下的踪迹。慢慢的,我认识了许多朋友,我与他们打着招呼:你好,敏捷的山猫,你那矫健的身影,像闪电般飞过眼前,让人目不暇接。你好,悠闲的野鸭,你“呱呱”的说着,讲得是不是你的童年往事?你好,可爱的小乌龟,你伸长脖子,是要我给你拍张特写吗?嘿,可爱而机灵的小金鱼们聚在一起商谈什么呢?

  依我看,你们议论纷纷的一定是今天游客给你们的美食。趴在洞壁上,仔细嗅,我闻到了远古海风的味道;看着石像,一边想,我看到了古人在修筑雕像的时候,那艰苦困难的场面;将耳朵贴在石墙上,我听到海浪拍打岸边的涛声。刚出洞,就下起了大雨,天上似乎在过泼水节,路上瞬间就成了小溪。我们一边享受着大自然的洗礼,一边往前走。恍惚间,似乎穿越了一段千年的时空隧道。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5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6

  父爱无痕,因为他要保护一个家。朱自清的父亲,失去了自己的父亲,又没有了工作,却还得维持一家生计。尽管他心中十分悲伤,但还是得安慰自己的儿子,鼓励儿子走出困境。难道这不是一种伟大的爱吗?

  你注意过父亲的背影吗?你发现这背影又多了几分沧桑了吗?珍惜这份无痕的爱,别让他随着时间悄然而逝。

  父爱无痕,怀着一份感恩的心去珍惜这份爱吧!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7

  上学期本着练习英语的目的艰难地读了三章左右的英文,放寒假回来因为耐心有限又找了中文版来读,这样一本书,读起来感觉没有什么目的性,作者看似忙碌地在叙述这个家族的故事,再加上奇幻的,甚至有些奇异的想象,总是很有画面感,脑中不停地闪过一幅幅插图。在这样的想象里,短短一百年似乎描绘了太多的东西,比如数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马贡多的变化,带给人们的变化。特别是读到火车来到马贡多,带来的各种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莫名地使我想起了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地表演,那种文字描述的忙乱和新兴事物拔地而起的迅猛如出一辙。(奥运会开幕式烟囱拔地而起,旧时代的农夫被赶走那一段)

  全书的内容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直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同,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本来就有的,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就很有印象,他能自己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知道整个故事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文明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后来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这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可悲、可敬、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8

  你能独立一个人去航海吗?你能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吗?你能在一无所有的情况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生活吗?相信你和我都会觉得十分困难。但是,有一个人却做到了,他就是鲁滨孙。

  一心希望去航海的鲁滨孙终于登上了出海的船,可不幸的是他遭遇到了风暴,漂到了一个孤岛,虽然生还希望渺茫,可他却靠着顽强的意志和智慧的大脑,用自己的双手搭帐篷,掘洞穴,打围墙,免受食人族侵害,还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把荒岛改造成了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家园,在荒岛上生活28年,创造了一个难以置信的奇迹。

  书中的“野人危机”最吸引我的目光。面临身陷孤岛,发现野人,夜幕降临,危机四伏的艰难困境下,鲁滨孙竟还能对生活如此充满信心,勇敢镇定地面对困境,凭借顽强的毅力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为了自己的生存拼尽全力,更为了日后长久美好的生活积极打算。鲁滨孙这种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有积极面对挑战,坚强不屈,充分运用智慧的大脑,才能勇往直前,战胜一切困难,创造令人难以置信的奇迹,最终走向胜利的巅峰。

  张海迪曾说过:“即使跌倒一百次,我也要一百零一次站起来。”我们的学习生活也是如此,遇到“拦路虎”不要慌张,更不要气馁。要保持冷静、镇定,更要用顽强的毅力和智慧的大脑思考问题,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坚强不屈,永不放弃,才能战胜困难,用自己的毅力创造美好的明天,让胜利迎接充满希望的到来,让美好的品质迎接我们的未来,让我们一起来学习鲁滨孙吧!

  鲁滨孙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深深震撼着我,也让我深受鼓舞。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往直前,用毅力创造奇迹。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9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励志书----《天才少年维克多》。

  维克多是一位早产儿,吐字不清,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口吃。他是同学口中的傻瓜,也是老师眼中的差生。迫不得以退学后,他不得不与爸爸一起打工。因偶然看到了一个艾弗利公司的广告,知道自己智商高达173,远高于普通人,维克多顿时变得自信起来,在自己不断努力下,成为了莎俱乐部主席。

  维克多熬过了十七年的“傻瓜”生活,在那期间也多次受到同学的嘲笑与戏弄,他几乎丧失了信心。他的好朋友罗拉也有类似的经历,罗拉在成为作家后,多次帮助维克多,维克多渐渐接受自己,肯定自己,创造自己,进而信心满满。

  小泽征尔是世界的交响乐指挥家。在一次世界优秀指挥家大赛的决赛中,他按评委会给的乐谱指挥演奏,敏锐地发现了不和谐的声音。演奏之初,他发现了乐谱有些出错,在和评委沟通后,得到的回复却是谱子一切正常。但小泽征尔坚信自己的判断,斩钉截铁地认为是乐谱的差错。颇具喜剧色彩的是,这正是评委设下的“圈套”以此来检验指挥家能否分辨出乐谱的差错的专业度,以及是否有对自己专业的持续坚持的能力。因为他们相信,只有坚信自己选择并不断坚持的人,才可能会取得功。

  莎士比亚说:“自信是走向成功的第一步,缺乏自信即是其失败的原因。”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维克多先天生理条件的缺陷,几乎成为他此后人生的障碍,但在获得对自己的清晰认知后,他不断努力、向上,让自己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进步。维克多人生成长的励志故事,正是源于他自信、坚持的品质。相信自己,人生定会有奇迹!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0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许多课外书,其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看的,名叫《安妮日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安妮·弗兰克的生活经历和她的生活趣事。

  安妮·弗兰克是个犹太人,她十三岁生日那天,她的爸爸妈妈送给她一本粉色封面的日记本,安妮·弗兰克不知有多高兴,从那以后,她一直都把那本日记本当作是一个知心朋友一样,把所有的秘密都写在了上面,她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基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安妮·弗兰克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原来的快乐生活转眼变成了整天提心吊胆的过日子,这段时间,安妮·弗兰克用笔记录下在狭小的空间里自已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她开始学会独立思考,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感悟的人。

  在这句话中,它让我细细体会到:安妮·弗兰克是个多么乐观的人啊!虽然,她每天面对着恐惧,但她乐观、向上,对生活充满了希望,那些苦难的生活仅仅是一次有趣的冒险。我要向她学习,像她一样用良好的心态来面对以后的生活。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1

  我常常自矜自己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己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老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界作家海伦.凯勒写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带给我了极大的震撼。

  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的孩子,她在很小就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让她的生活充满着悲凉和黑暗,但她并不自卑,因为她有一位非常爱她的老师---沙利文老师,她改变了海伦的一生,使她考进了世界最棒的哈弗大学,使她的一生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海伦虽然是个盲聋人,但她仍然喜爱学习和看书。书中写到,海伦每天都会向沙利老师学习10个手语动作,这对于一个眼睛看不见,想学会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海伦一点也没想过要放弃,在沙利文老师一遍又一遍的耐心教导下,她一直坚持不懈,努力学,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学完了所有的手语动作,并且可以和别人准确对话,那是多么的了不起啊!

  海伦不仅可以对话,还可以看书呢!她每天晚上都会“看”书,她的看书并不是用眼睛看,而是用手来摸着看,她掌握着几万个生字的手感,可以用手摸着进行看书,海伦是有多么的刻苦啊,才能掌握了这么多生字的手感啊!她整整花了三年多的时间,并且还要记住一些结构差不多的生字,连我们这些身体健全的人用眼看都会读错,何况她呢!我打心眼里佩服海伦您。

  想到自己平时要是腿摔破皮了,就会叫苦不迭,走路也不肯走了,要父母抱着或者背着才能出行。要是我的眼睛瞎了,耳朵也聋了,那我肯定是无法生活下去的,读了海伦的的故事,我真是很惭愧,我要向她学习,改掉自己的坏毛病。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自从苦寒来”这就是大家心目中的海伦。她靠着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将自己从困境中带了出来,考进了大家都梦寐以求的大学,还成为了世界伟大的作家,海伦.凯勒我真敬佩您!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3

  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也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到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4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_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5

  记得初春的那天很冷,因为还不知道要等多久的车,就在布克书城看书打发时间,无意中眼前晃过一本书,不经意看到了书的封面设计,干净而简洁,正是我的偏爱,书名似乎在哪见过,也听说很出名,不过我早忘了为单位图书室购书时顺手替单位的各位读者买回这本书的事了,直到听同事说单位图书室里有这本书才想起,真是惭愧。当时看到书后许多名人的评论,其中有我欣赏的曾子墨美女的评论,当时就想应该不错吧,立刻掏钱买了,并且边等车边看,一看就被深深吸引住了。

  我喜欢看书,也看过很多书,但是喜欢的书却寥寥无几。我用一个晚上看完了它,这本书堪称我读书史上最难以忘怀,最让我难受并泪如雨下一泻千里,哭得稀里哗啦的一本书。很久以来,仿佛我已过了感动的年龄,但当我用5个小时的时间一字不漏的看完时,已是泪流满面,这是多少年看书生涯中没有发生过的事了,为一本小说,为了一个别人的故事,真心的流着自己的泪水!我喜欢这样的叙事手法,让人感觉很真实,因为它让我难以释怀,因为它让人内心悸动,更因为它纪录了那个年代最纯真最凄美的爱。当我看完时,一个人坐着哭了很久,为之流泪,为之感叹,也为之沉思了很久。很喜欢这本书,很想再看一遍,但又怕又要花很长时间才能释怀,但仍然忍不住再看,用鲁豫的话说就是:喜欢又痛恨这样的叙述,到最后还让人肝肠寸断!

  看完《山楂树之恋》后深陷其中,在网上搜索了相关的评论还有纪录片,看了后眼睛难受,心也一直难受,是因为一直沉浸在书的故事里,在和同事们聊到这本书时,时有泪水,时有哽咽,书里的大段经典对话我也能倒背如流。据后来所看的`纪录片也证明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也正因为它的真实性,书中的“老三”,更让我和广大读者为他对爱的那种付出深深感动,让我感觉世间有那样多的无奈,刻骨铭心的结局让我记住了书中的静秋和老三,静秋遇见“老三”那样的人,那样尊重女性,对女友无微不致的人真是无以伦比的幸福!要是换做我是静秋,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因为有这样的爱人一生又有何求!

  我很喜欢70年代时人们那种纯纯的情感,不知道这种情感是否是因为厌倦了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生活而远去了,但对于这本书我真的觉得很好、很好!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6

  本文主要讲了父亲到火车站与“我”送别的事情。在火车站,父亲吃力地从月台上爬上爬下去为我买橘子是全篇的高潮,他上下月台笨拙的动作和蹒跚的步伐刻画得十分感人。父亲的背影不仅让“我”,也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由此我想到,一天下午,我和父亲在踢球,我不慎将球踢进草坪中。父亲转身去拣球,球离他并不远,但草坪上有口井十分隐蔽,当时他就踩上了未盖严的井盖。一条腿陷入井中,井盖翻过来又夹了他的腿。我连忙跑去把他扶起来。这时,我看到他的腿被蹭破了一层皮,有的地方还流了血,腿的另一侧被井盖夹红了。我们立即回家diyifanwen.com,父亲一瘸一拐地行进着,但似乎没有一丝疼痛感。前方有个上坡路,我想上去搀扶他,他却说:“不用了,我没事,你走你的。”慢慢地,平时箭步如飞的我这时好像比蜗牛走的还慢。

  看着他吃力地上坡,步履蹒跚的样子和晃来晃去的背影。不由地感到十分感动,顿时,眼前一片模糊。《背影》一文令我深刻感到了伟大的父爱,我为我的父亲而感动,更忘不了他的背影。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吧。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7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而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维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苦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地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8

  -------小人物,大时代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大时代

  在文化~时期,社会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代,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字报等等。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反正毛主席说的就是真理,反对毛主席的就应该被。所以有一些人就借着毛主席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儿。而且有一些人也借此打击报复,因此有很多无辜的人因此遭受迫害,而许玉兰正是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员。但最令我感到的还是当许玉兰被诬陷遭时,许三观并没有不要许玉兰,他亲自去给他送饭,看到他有一阵一阵的难受,在人群前他装作不给她吃好饭,也算在她的样子,实际上却为她做了红烧肉,而许玉兰还要省下肉给孩子们吃。他想着她,她还想着孩子们。多么和谐温馨的一家!这在当时也是最难得的吧!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9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30

  孤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感觉到,可是,能以孤独为主题,写成一本畅销但是实际上却也“孤独”的小说,这让人实在叹服。谁要想真正读懂孤独,《百年孤独》必看。

  我不敢说,我读懂了孤独。这本书,情节曲折跌宕起伏,事件密度大,而且离奇荒诞,夸张变形,令人应接不暇。所以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感到非常痛快,可是,连里面的人物关系也没有理清。不过,外国人名字长还可以忍受,最难以忍受的是,几代人都可以叫同一个名字。忽略混乱的人物关系对于读小说的影响,我还是得到了一点点感悟。

  《百年孤独》以一个家庭为主线,时间跨度一百年,描写了一家人与孤独相关的种种经历。

  为爱疯狂是因为孤独吗?因为同时爱上皮埃特罗,贝丽卡和阿玛兰妲展开爱的角逐,当得知皮埃特罗和贝丽卡订婚后,阿玛兰妲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阻挠婚姻。奥雷里亚诺爱上蕾梅黛丝后,迫不及待希望将还是孩子的蕾梅黛丝娶回家。梅梅爱上巴比伦后,整个心思都掏空了,全都放在与情人的欢爱之中。庇拉尔年轻时,与无数男人欢爱,老年后,还为年轻人提供欢爱的场地。为爱疯狂不是因为孤独吧,是因为爱火中烧,是因为人的欲望。相反,没有爱的能力的人,从来不会爱上别人的人,才注定了一生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从出生起,就不曾爱过任何人,晚年靠制作小金鱼排遣孤独。

  还有一种人的孤独,源于对爱的莫名的恐惧,阿玛兰妲错过皮埃特罗,又断然拒绝马尔克斯上校,一个人晚年靠织一件精美的寿衣打发,准确说是享受这份孤独。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始终拿不出爱的勇气?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在生命的尽头终于放弃对于贝丽卡的怨恨?在生命的尽头,她终于领悟了孤独,看到因为孤独,梅梅和贝丽卡遭受的苦难,文中说这不是出于爱或者恨。那是出于什么?出于同情心,出于悲悯的同理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正是如此,她才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面对死神,才能够与往事和解,才能够获得一份真正的心理上的宁静与平和。

  看得出,莫言的小说,深受这部小说的影响。《丰乳肥臀》,同样是以一个家庭为线索展开,写爱情时,人物多是着魔的疯狂的状态。悲剧产生的原因,除了个人性格的严重缺陷外,又笼罩了一层若有若无的冥冥中注定的命运的魔力。《百年孤独》中,开头的羊皮卷写下的预言,在结尾处,完美地精准地得到了验证,仿佛这一家族的孤独是注定的无法逃脱的。而上官家的女儿们,一个个丰乳肥臀,但一个个都零落了,好像也是命运的嘲弄。看似是人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实际上是,人在自己性格的局限上的无能为力,个人性格导致悲剧。

  人的性格,关乎人性,是一个说不尽又说不清的话题。将人性中的某一部分夸大,比如欲望,看似变形不真实,实际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性,因为人性中的一些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隐蔽。从这个角度讲,马尔克斯和莫言都是把人性的思考和表达推到极致的大师。

  这部小说中的孤独,我还没有读懂。在这里谈一谈,只是经典作品的一种误读。日后,再读《百年孤独》,恐怕又会有别样的体会。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31

  放暑假前,吕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好书,其中有一本叫《单翼天使不孤单》。当我看见这本书的题目时,脑子里便涌现出许多问题:什么是“单翼天使”?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内容?……我再也抑制不了满脑子的小问号,从网络中搜索到这本书并把这本感人肺腑的书一口气读完。

  哦!原来“单翼天使”就是失去父爱或母爱的孩子,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也解开了脑子里的谜团。

  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翁张小伟,他在大家眼里是一名“优秀生”,但他原来是一位“单翼天使”,他的内心犹如一口深井,让人琢磨不透,却隐藏着伤心、孤独和难言的苦衷。虽然他表面上也和“双翼天使”一样快乐,可内心里却有着挥之不去的忧伤。他十分怕再失去一只翅膀,所以他的事事都按照他可以依靠的大人——妈妈的要求,谨慎地去做。只为了赢得妈妈的欢心。他在学校也十分用功,但也只为了讨老师同学的欢心。

  因为,他想用这些来抚平他那心灵上失去父爱的创伤。他想过逃避,想过哭泣。在反复思量后,他选择了勇敢面对,在这过程中,他渐渐地发现在周围的同学中,还不止自己是“单翼天使”,他体会到了唯有给予和宽容才能为自己贏得温暖和爱,“单翼天使”们只有彼此拥抱着才能自由飞翔,拥有美好的明天。

  记得书里的一句话:“父爱和母爱是一个孩子的双翼,拥有双翼的天使才能飞得高,飞得远。”是啊,对任何孩子来说,失去父母亲的爱,就像小鸟失去了翅膀。他们的身体也许是完整的,但心灵却遭受了极大的创伤。此时此刻,我不禁想起了前不久发生在我国四川省的“5·12”汶川大地震。

  想想,8.0级啊!在短短的几十秒间,地动山摇、山崩地裂,天地间飞沙走石。在那一瞬间有多少人失去了家园;在那一瞬间有多少人失去了儿女;在那一瞬间又有多少人成为了“单翼天使”甚至是“无翼天使”?我们多么想为他们挽回失去的一切呀!可事实就是那样的残酷,天灾就是那样毫不留情。这短短的几十秒钟,却彻彻底底地改变了他们的人生。

  这些孩子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张小伟一样,被夺去了一只或两只翅膀,成了“但翼天使”或“无翼天使”。可能命运真对他们不公,但是上帝卻格外眷顾了他们。在他们被夺去翅膀的同时,上帝也给他们送上了一份最特别的礼物——那就是生活的磨炼,以及对人生的独特体验。同时,天灾无情,但人有情,社会各界也从四面八方不断地给予他们关怀和支持,在无形中给了他们一双隐形的翅膀。

  我相信,上帝在他们面前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会为他们打开一扇窗户。虽然他们失去了翅膀,而且过早地尝到了命运的苦涩,但如果他们不选择沮丧堕落,而是选择了用微笑去面对生活,迎接希望,他们也能像事故中的主人公张小伟也一样,为自己贏得温暖和爱,也能彼此拥抱着飞翔,拥有美好的明天。

  加油吧!让我们学会爱,学会关心,学会宽容,彼此拥抱,互相帮助,共同迈向美好的明天!

关于描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32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尽。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