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2024-03-10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

  官场政治、帝王心术、人心道德……环环相扣,令我欲罢不能,甚至连吃饭捧着书。不过,最令我难忘的一位人物是临危不乱、为官清廉、聪明机智的于谦。在土木堡之变中,多亏于谦力挽狂澜,在对自己情况不利的时候冷静思考,拼死为国,利用声东击西的方法,是敌人丢盔弃甲,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可是之后被奸臣谋害,于谦死后,当官员来到他家,发现这堂堂一品大官竟家无余财,甚至将皇帝的封赏也锁了起来,不向别人炫耀。

  英雄,名副其实地英雄!一个高尚的人!一个了不起的人!

  他的一生正如这首诗,坦坦荡荡,堪与日月同辉!!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

  《明朝那些事》讲述了明朝前后约三百年的历史。故事生动有趣,笑话百出,让我们在轻松愉快中了解了明朝历史。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都前与陈友谅进行了有名的鄱阳湖之战。在这次战斗中,朱元璋带领的20万人只配备了单薄的渔船;而陈友谅则带领60万精兵强将,配备巨大的战舰。双方实力悬殊,朱元璋看似很难取得胜利,可他却巧妙地利用了船小灵活的优势——先用小船偷袭战舰,杀死一千多名敌人,并夺得战舰一艘。顿时,军心大振。他赶忙乘胜追击,又用小船装满炸药,组成敢死队,利用风力,火攻战舰,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在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朱元璋能以小胜多,以弱胜强,我觉得他真不愧是一个临危不乱,有勇有谋的人,这使得他在万分艰难的情况下取得了胜利。这启发了我,平常遇事不能慌乱,要及时想出对策。是啊,朱元璋遇到这么大的困难都能想办法解决,我们平时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3

  《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是偶然发现的,读了几页以后便已爱不释手,欲罢不能了。一口气将一套七本全部买来,一一品完,直呼快哉。一遍读完不算,再读第二遍。满脑子全是明朝的那些人,那些事儿。

  我素来喜欢历史。对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喜欢查阅、比对,以求了解更全面、更连贯。大多史书记载史实的语言平直,无趣味,晦涩难懂。当年明月却用诙谐、调侃,而又不失真的现代人眼光和现代笔调,将明朝三百年历史写得那么好看,那么流畅,那么脍炙人口!这种行文方式将死寂的历史跃然纸上,将已逝去的历史人物拉回你的面前,与你对话,与你谈心,让你为他想,为他急,为他不舍,为他不值!真可谓感悟很多。写出几点,以共享。

  一.封建王朝的更替只不过是不同地主的更替。

  朱元璋可谓彻彻底底的贫农,一无所有,在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开始起义,最终取得成功。当他一旦成功,将元朝的地主赶跑,他便成了新的地主,天下之大,莫非王土。地主是要收租的,每个地主都要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最大化,所以,对于广大穷苦老百姓,并没有因为新地主的上台而得到多少好处,反而是无休止地为各个朝代的更替和不同地主的上台付出长年忍受战争之苦,流离失所,一日重似一日的赋税、劳役和兵役。这一点,各位地主应当反省。

  二、要想成功,要耐得住寂寞,要一根筋。

  对于这一点,王贤人同志当仁不让。想当年王贤人没有悟道之前,被家人、邻居、同僚视为异端,怪人,傻子。看一棵竹子,他能看半天;看桌上的一茶杯,他能想三天;别人不愿去的偏远山区驿站,他一呆就是好几年。他没有因为别人的不理解,没有因为环境的恶劣而放弃,依然寂寞地,一根筋地独自前行,直到成功。一代圣贤就此诞生。他的坚持,耐得住寂寞,一根筋的行为方式,值得借鉴。

  三、朱棣同志是伟大的。

  在众人的印象当中,朱棣同志与篡位二字是分不开的。所谓篡位,便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我以前对他的印象也大抵如此。《明朝那些事儿》却让我了解了真正的朱棣。当建文帝对他的各位叔叔下手的时候,朱棣同志是要反抗的,反抗的结果便是造反,造反成功便是当皇帝,这无关紧要。我们关心的是他是不是一个好皇帝。历史证明,他是。在永乐大帝的统治下,修书——《永乐大典》这一伟大书籍编纂完成;迁都北京――为国人的长治久安和免受蒙古铁蹄的践踏作出了明智的抉择;远航――派遣郑和下西洋,为中西文化的交流,为和平与友好树立了丰碑;亲征——六次亲征蒙古,最终死于征战途中,对于侵略我们的敌人敢于亮剑,亲自亮剑,强势,不畏惧!有这样的国家领导人,我们国人才能放心,才能不被欺负,才能扬眉吐气。有这样的国家领导人,国家何愁不强盛!

  四、为崇祯同志平反。

  大多人对明朝末代皇帝崇祯的印象便是:无能、胆小怕事之辈、亡国之君是也。了解了其在位期间前前后后的历史情势之后,结论是:一部国家机器,带病运转多年,国库已空,财无所剩,人无所用,所谓气数已尽。任崇祯同志如何节俭,如何励精图治,已无法扭转那辆失控的破车。他只是不幸运地碰上了那个年代,风雨飘摇中,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他尽力了。他无愧于他的祖先,倒是他的那些不作为的祖先们有愧于他。同情你,崇祯。我以我个人的名义为你平反。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4

  《明朝的那些事儿》最大的特点就是它不同于正儿八经的史书,更像是一本生动有趣的故事书。这本书说讲述了自明太祖朱元璋出生起到明朝灭亡320__年间的事。

  第一卷令我映像最深。从朱元璋出生开始写起,到永乐大帝夺位的靖难之役为止,叙述了明朝最艰苦卓绝的开国过程。

  历史是严肃的,虽然这话没错,但我觉得要加个前提,那就是你写的是给专业人士看的学术论文,而不是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它就应该是幽默有趣的,像一本故事书一样。我平时一看到文言文的东西就头痛,有的文章根本就看不懂,当我开始读《明朝的那些事儿》时,发现读历史竟然可以这样轻松。

  明太祖朱元璋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中,大概是唯一一个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放牛、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他没受过教育,却是个军事天才,能够在战场上明确的做出决定。

  朱元璋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朽统治之苦,因此痛恨官员的腐朽。做皇帝后,他对腐朽官员大肆杀戮,还很恐怖的将贪官的皮扒下来,但这些却没有止住大明王朝的腐朽。朱元璋有个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他靠着这样的逻辑,天下一点一点地被他收入囊中,他无疑是一个成功者。朱元璋为了保证他的继承者能够不受威胁的继任,精心、刻意地做了许多的安排,他夺去兵权、杀掉异己,在他的身上,我看到的了一个帝王的风采。

  当我读完这一套书是,发现在战场上,当你需要进行决策时,会有很多人在你耳边提出他们自己的意见,将他们手中的钥匙交给你,让你去选择,但这个游戏最残酷的地方在于:你只有一次尝试的机会,如果失败了,你将失去一切,包括你的生命和其他无数人的生命。在战役实施中,只有一个时机是最适合的,能抓住这个时机的就是强者。在这本书上,我喜欢的一句话:越接近对方的水平,就越了解对方的强大,就会越来越畏惧。当他的畏惧达到极点的时候,也就是他能与对手匹敌的时候!

  张士诚是一个有着坚强的意志的人,也是朱元璋的对手。他白手起家,最终成就一方霸业。但他的缺点和他的优点一样突出,作为乱世群雄中的一个,他有着小富即安的心理,却并不明白,在这样的环境中进行的,只能是淘汰赛,胜利者只有一个。人生最痛苦的地方不在于有一个悲惨的结局,而在于知道了结局却无法改变。他告诉我们,坚强的意志和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著的信念和无畏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

  朱棣过于得意忘形了,他似乎忘记了他当年是怎样战胜比自己强大的敌人的。决定战争胜负的并不一定是先进的武器和士兵的数量,而是人的决心和智慧。于是,当年的那个一心为民请命、为国效力的单纯的读书人死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跃跃欲试、胸有城府的政客。

  解缙是一个很有文采的人,但他却偏要去参与政治最后被朱元璋赶回老家,后来在雪地里悲惨死去。这个人的一生告诉我们一个原则:不要做你不擅长的事。

  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炼了杨士奇,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他为人十分谨慎,别人和他说过的话,他都烂在肚子里,从不轻易发言泄密,他是太子的忠实拥护者,却从不明显表现出来,可见一个厉害的人从不会把自己的想法轻易说出去。杨士奇之所以能够有所成就,其经验大致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刚出道时要低调,再低调。经历了那么多的波折和阴谋,自己身边的同伴不是被杀掉,就是被朱高煦整垮,为了自己的信念,杨士奇忍耐了很久,他曾经有很多机会向朱棣揭发朱高煦的不轨行为,但作为一个政治老手,他十分清楚权力斗争就如同剑客比武,一击必杀才是制胜的王道,因为一旦宝剑出鞘,就没有收回的余地。

  这些人物告诉我们很多道理和做人的经验。《明朝的那些事儿》你是我最忠实的伙伴与导师。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5

  寒假里,老师要我们多看一些课外书。有一天,我看见爸爸在看一本名叫《明朝那些事儿》的书,我随手翻开一本,里面幽默风趣的语言一下把我吸引住了,我还没有见过这样写历史的书呢。于是,我用整个寒假的时间把这一套书一口气全看完了,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

  这本书讲述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从明朝的建立一直讲到明朝的灭亡。以及明朝十七位皇帝和其他王公大臣之间的勾心斗角,尤其对官场政治,边疆战争和皇帝想法的描写最生动。作者用风趣幽默的语言把那些十分复杂的政治事件写的通俗易懂,连我这样初中水准的人也可以看懂,他不仅仅是把历史复述一遍,还加入了一些自己的观点,让读者欲罢不能。

  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对我以后学习明朝的历史有很大帮助。同时,我也觉得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统治太残暴了,他为了自己的权利不被夺走,杀掉了许多开国的功臣,许多历史上的名将也因此丧命,结果连可以抵抗外来入侵的将军都没有了,只能让自己的儿子去守边疆。

  我最崇拜的皇帝是永乐帝朱棣,他是个伟大的皇帝。他下令编制了永乐大典,他在北京修建了紫禁城(就是现在的故宫),他派郑和七下西洋,和各国交流文化,促进各国的融合。他还是一个指挥水准丝毫不亚于任何名将的皇帝。他就像书里说的那样,是一个马上皇帝。

  此外,我觉得最有趣的一件事是在洪武年间,由于朱元璋杀的人太多,一些官员为了多活两年,就直接装疯,好端端的一个人,突然得了精神病,像抢别人饭吃,傻笑,拿着菜刀和人打招呼之类的行为是很常见的,由此可见朱元璋有多可怕。

  总之,我觉得,这是一本值得去看的书。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6

  这个星期,我终于读完了当年明月的心血之作《明朝那些事》。本书以通俗小说的形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工人的严谨,法国酿酒师的情怀,美国喜剧演员的幽默,来为我们展示几百年前的风风雨雨。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在这本书里,自始至终都蕴含着一种力量,一种永恒的、催人奋进的力量。这种力量,支持着戚继光抗击倭寇,不畏困难;支持着于谦打响“北京保卫战”,力挽狂澜,延续了大明两百多年的历史;支持着海瑞冒着杀头的危险,“抬棺骂嘉靖”------这种力量,叫做爱国!

  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育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我有责”。我开始只是懵懵懂懂地懂一些,可自从拜读了《明朝那些事》后,我看到了张居正、徐阶、夏炎等人的爱国事迹,才真正懂得了爱国的含义,我从中汲取了无穷的力量。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7

  在快乐,忧愁和悲伤中,你会选择哪一项?哦,你当然会选择快乐。只有真正快乐的人,才会感觉到生命的意义,生命的色彩。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被快乐包裹起来,远离悲伤。那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呢?快乐不是狂喜,不是悲伤,而是一种淡淡的甜蜜。但快乐并不会凭空而来,而是需要我们去寻找它。

  有一个人,她是一个真正快乐的人,是一个会寻找快乐的人,她就是波丽安娜。

  波丽安娜是个十一岁的小女孩。这个孩子从小失去母亲,经历了生活的贫困和艰辛,继而又失去了相依为命父亲。作为一个一贫如洗的孤儿,她被送到富有的姨妈身边生活。这个孩子热爱生活,热爱美好的一切,当向往的东西得不到的时候,她又以一种超常的乐观心态战胜自己,战胜环境,既而战胜各种各样的苦难。她从身为牧师的父亲那里,学到了有独特的目光去认识生活,那就是从“小拐杖”这个快乐游戏所蕴含的深刻哲理——快乐的秘诀就是,永远去探索,发现生活中的爱与美丽,同时把它们传递给周围的每一个人。她给小镇上很多人讲述过自己的快乐游戏,使冷漠的波丽姨妈,厌倦一切的斯诺太太,老汤姆,南希,彭德莱顿先生,查尔顿医生等人都发生的重大的转变,也使小镇发生了惊人惊异的变化。

  《波丽安娜》这本书中,令我影响最深的是那篇《吉米的自我介绍》。它让我感觉和知道了,波丽安娜是一个活泼,善良,乐于助人的人。这篇文章也告诉我们,要多帮助人,同时也要把快乐带给大家,要多交朋友,不能因为朋友不跟你说话,而放弃这个朋友。

  这个擅长在不幸中寻找欢乐的小姑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始终相信一切会好起来。这种乐观,看起来似乎有些幼稚和盲目,但是当我仔细阅读这部作品后,当我看到那些受波丽安娜影响的人的改变,我们可能会感悟到,正是由于生活中充满了艰辛和痛苦,人们才更需要使自己保持一种快乐的心态,迎接生命中那些无法回避的苦难。永远不要抱怨生活中的苦难,而是要学会用宽容的心态去面对它,因为正像波丽安娜说的——只要你愿意寻找生活中美好的一面,你一定会找到。如今,波丽安娜在我的心中已经成为乐观的代名词。它象征着一种博大的胸怀,一种宽容的爱心,象征着在苦难中燃烧自己,照亮生活道路的信念和勇气。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8

  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百年孤独》书中描写的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都在孤独中死去,他们的经历大致是相同的,在马孔多这一片土地上,没有进步,没有创新,每天重复上演同样的剧情,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注定是不快乐的。

  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不断重复着的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荷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孔多的繁荣。因为马孔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他曾向妻子抱怨说道:“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地过日子。”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颗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荷塞死去了,连同马孔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也重复上演着同样的悲剧,导致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到最后整个马孔多就被一阵来历不明的风刮走了,从地球上消失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情是压抑的,因为整本书几乎没有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才发现自己是这么地害怕孤独,讨厌孤独。我们每天都生活再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于是我们开始反思,是不是节奏太快了?是不是步伐太仓促了?是不是该停下来,寻觅一份安静,让心灵歇歇脚?可是只有停下来才会发现,原来我们不停地往前赶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只有不停地创新,不断地进步,我们才会快乐。

  当我读到:当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看到被蚂蚁吃得只剩下一小块儿皮的儿子时,他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北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马孔多从地球上刮走了,从此这个村镇就消失了。

  有什么东西在我内心深处轻轻地了,一朵一朵小小的淡白色的云朵炸开了,就像花朵不得不绽放一样。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未来。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9

  星期天的早晨,妈妈下班后,手里拿着一本书,书名是《爱丽丝漫游奇遇记》。我才刚读几行,就爱不释手了。

  像小狗一样可爱,像小鹿一样温柔,对谁都有礼貌,不论对方有多么伟大或古怪,是国王还是毛毛虫,都一样彬彬有礼。这就构成了勇敢善良的小姑娘——爱丽丝。

  爱丽丝出生在一个贫穷的的家庭。有一天,宁静的夏夜,衬托着天上的月亮格外明亮。爱丽丝正和姐姐聊天,不知不觉,爱丽丝缓缓的睡着了,她做了一次梦的旅程。掉进兔子洞,能让人变大变小的蛋糕与蘑菇,组成国家的扑克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在梦的旅程中,有许多奇怪有趣的事:会笑的柴郡猫,会吐烟圈的毛毛虫,自己会倒水的杯子……在这个世界里,她不知道自己是谁,她时而变大,时而变小,有一次竟然掉进了自己的泪池里!

  她还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如像无知的疯子一样的兔子,一个谁也得罪不起的、张口闭口都说“砍掉它的头”的皇后,会做许多美食的,一个唠叨的毛毛虫……

  爱丽丝的梦境,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从中我获得了有益的东西:我们要开阔自己的视野,陶冶自己的情操,做一个像爱丽丝那样的童心。这本书让我的人生色彩斑斓、富有情趣。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0

  《百年孤独》,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着,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xx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xx,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1

  对于农人与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这点感情在我一切作品中,随处都可以看出。我从不隐讳这点感情。我生长于作品中所写到的那类小乡城,我的祖父,父亲以及兄弟,全列身军籍:死去的莫不在职务上死去,不死的也必然的将在职务上终其一生。就我所接触的世界一面,来叙述他们的爱憎与哀乐,即或这枝笔如何笨拙,或尚不至于离题太远。因为他们是正直的,诚实的,生活有些方面极其伟大,有些方其又极其平凡,性情有些方面极其美丽,有些方面又极其琐碎,——我动手写他们时,为了使其更有人性,更近人情,自然便老老实实的写下去。但因此一来,这作品或者便不免成为一种无益之业了。

  照目前风气说来,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及大多数读者,对于这种作品是极容易引起不愉快的感情的。前者表示“不落伍”,告给人中国不需要这类作品,后者“太担心落伍”,目前也不愿意读这类作品。这自然是真事。“落伍”是什么?一个有点理性的人,也许就永远无法明白,但多数人谁不害怕“落伍”?我有句话想说:“我这本书不是为这种多数人而写的”。念了三五本关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问题的洋装书籍,或同时还念过一大堆古典与近代世界名作的人,他们生活的经验,却常常不许可他们在“博学”之外,还知道一点点中国另外一个地方另外一种事情。因此这个作品即或与某种文学理论相符合,批评家便加以各种赞美,这种批评其实仍然不免成为作者的侮辱。他们既并不想明白这个民族真正的爱憎与哀乐,便无法说明这个作品的得失,——这本书不是为他们而写的。至于文艺爱好者呢,他们或是大学生,或是中学生,分布于国内人口较密的都市中,常常很诚实天真的把一部分极可宝贵的时间,来阅读国内新近出版的文学书籍。他们为一些理论家,批评家,聪明出版家,以及习惯于说谎造谣的文坛消息家,通力协作造成一种习气所控制所支配,他们的生活,同时又实在与这个作品所提到的世界相去太远了。他们不需要这种作品,这本书也就并不希望得到他们。理论家有各国出版物中的文学理论可以参证,不愁无话可说:批评家有他们欠了点儿小恩小怨的作家与作品,够他们去毁誉一世。大多数的读者,不问趣味如何,信仰如何,皆有作品可读。正因为关心读者大众,不是便有许多人,据说为读者大众,永远如陀螺在那里转变吗?这本书的出版,即或并不为领导多数的理论家与批评家所弃,被领导的多数读者又并不完全放弃它,但本书作者,却早已存心把这个“多数”放弃了。

  我这本书只预备给一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或始终就无从接近学校,还认识些中国文字,置身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以及说谎造谣消息所达不到的那种职务上,在那个社会里生活,而且极关心全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的好处与坏处”的人去看。他们真知道当前农村是什么,想知道过去农村是什么,他们必也愿意从这本书上同时还知道点世界一小角隅的农村与军人。我所写到的世界,即或在他们全然是一个陌生的世界,然而他们的宽容,他们向一本书去求取安慰与知识的热忱,却一定使他们能够把这本书很从容读下去的。我并不即此而止,还预备给他们一种对照的机会,将在另外一个作品里,来提到二十年来的内战,使一些首当其冲的农民,性格灵魂被大力所压,失去了原来的质朴,勤俭,和平,正直的型范以后,成了一个什么样子的新东西。他们受横征暴敛以及烟的毒害,变成了如何穷困与懒惰!我将把这个民族为历史所带走向一个不可知的命运中前进时,一些小人物在变动中的忧患,与由于营养不足所产生的“活下去”以及“怎样活下去”的观念和欲望,来作朴素的叙述。我的读者应是有理性,而这点理性便基于对中国现社会变动有所关心,认识这个民族的过去伟大处与目前堕落处,各在那里很寂寞的从事与民族复兴大业的人。这作品或者只能给他们一点怀古的幽情,或者只能给他们一次苦笑,或者又将给他们一个噩梦,但同时说不定,也许尚能给他们一种勇气同信心!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2

  就在今天我拜读了著名的广义相对论和宇宙论家史蒂芬·霍金的著作《时间简史》,读后我受益匪浅,百感交集……

  这本《时间简史》主要讲述了宇宙的历史和将来、时间和时空的本性、黑洞等令人敬畏的主题,霍金用敏锐的直觉和坚定的推理直接挑战了已被广泛认同的传统量子学、大爆炸理论、甚至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在探寻时间和空间核心可望而不可及的秘密这一未竟之业中,它将引导世界各地喜欢仰望星空的人探寻宇宙的秘密。

  霍金生于1942年,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所以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彻底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轮椅上完成了《时间简史》这部著作,其不屈不挠的精神实在令人敬佩。他承受了我们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病痛和折磨,但他却以他坚强不屈的毅力在轮椅上完成了《时间简史》。我真是无法用语言表述我对他这种精神与毅力的敬佩。

  霍金的身残志不残让我到终老都不会忘记!他以他的毅力书写了他生命史上最光辉的一笔!他的精神我将刻骨铭心!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3

  转眼间,六年级辛苦的学习生活就这样过去了,迎来了美好的暑假。在这暑假中,我为了能增强我的阅读能力,我看了几本小说,但其中我最喜爱的还是这本《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是一半外国小说,书内有三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安妮,马修,马瑞拉。书里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安妮这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书里的安妮从小就是孤儿,她长得并不漂亮,最令她讨厌的是她满脸雀斑,和一头自己并不喜欢的黄头发。一年,她阴差阳错被一位夫妇领养,从而来到了绿山墙农舍,但是农舍的女主人并不喜欢她,因为这位夫人喜欢男孩,只有男主人马修疼爱她。但是安妮十分天真活泼,也十分爱幻想,她刚来到绿山墙时,被这儿的一切都给吸引了,给自己喜欢的地方和景色,取了许多有趣而又有个性的名字,比如说绿山墙旁边有一条小湖,安妮给她取了叫天使湖。也就是她这种爱幻想最后也让马瑞拉改变了对她的看法,也赢得了周围邻居们的喜爱。后来,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当地最有名的学院:女王学院。但是为了照顾生病的马瑞拉,安妮放弃了上大学的计划。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被安妮身上那种爱幻想,活泼吸引了,特别是她非常爱幻想,让我非常震撼。记得她刚来的时候,跟着马修骑着马车时,路旁的几棵开满花的樱桃树和修长的白桦,都能让她嘴巴喋喋不休地想象着。但是当马瑞拉去世时,安妮居然毫无顾忌地退了学,放弃了自己上大学的计划与梦想,在家照顾马瑞拉,一个瘦小,满脸雀斑的女孩,是那么得坚强乐观,也懂得感恩,相比之下,我们这代的小孩差得很远。我们现代的小孩在当代父母的娇宠下,变得无比得脆弱,自私。一旦碰到些难题,就会措手不及,在没有思考的情况下就向父母求助,依赖于高科技。而在感恩上,我们和书中的安妮也是天壤之别。如果从现在起,我们也像书中的安妮那样,对学习有积级,上进之心;向生活微笑,拥有乐观之心;而在面对失败时怀着坚强之心;对待亲人怀着感恩之心,那我们这个社会就会人才济济,处处充满温暖,国家也逐渐会变得富强,不怕被人欺负。那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

  安妮的故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相信生活充满阳光,那么它就会有阳光;我们向生活微笑,生活也就会毫无保留地向我们微笑。只要我们我们时时刻刻用一颗乐观,坚强的心去面对生活,面对整个世界,到那时,你就会发现,原来每一天的阳光都是那么得灿烂!那就让我们在生活中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吧!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4

  《飘》又名《乱世佳人》,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唯一的一部作品。正是这本《飘》,让原本名不见经传的玛格丽特几乎一夜成名。自1936年问世以来,《飘》凭借着它独特的魅力吸引了无数读者。这样一部优秀的作品的确有太多值得称道的地方,然而最能感染我的,是主人公思嘉的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思嘉任性、倔强。优雅的举止只是她的表面,那是在母亲的严厉管教下形成的,她的骨子里还是留着父亲不羁的血液。这从她的眼睛里完完全全暴露出来。那双淡绿色的眼睛纯净得没有一丝褐色,虽然生在一张甜美的脸上,却仍然是任性的,充满活力的。如小说中说道,思嘉并不是特别漂亮,男人们被她吸引更多的是因为她自身的魅力而不是容貌。

  像思嘉·奥哈拉这样的一位佳人,却不幸遭遇乱世。南北战争打破了她平静的生活,让这位庄园主家庭的小姐一下子失去了优渥的生活。但或许也是因为这场战争,让她迅速成长起来。战争时期在医院里当护士救助伤员的经历让她不再只是一个娇生惯养、自我中心的大小姐,而是学会了照顾别人;家中的变故又让她骨子里的坚毅性格完全表现出来,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句话虽然只出现在小说结尾处,却始终贯穿着整本书。思嘉只说过一次,但我想她一直是这样信奉着的,这种信念让她在面对种.种不幸时,仍然坚强勇敢。

  思嘉的坚强勇敢表现在勇于面对世人的眼光;成为寡妇之后,她仍然在舞会上翩然起舞;战争结束后,她独自在外面办起了木材厂;烈日炎炎下,她放下小姐的架子像一个黑奴一样在地里劳作。作为一个接受了良好家教的小姐,她的行为在同时代的人眼里是叛逆的,然而她从不畏惧别人的流言蜚语。

  思嘉的坚强勇敢还表现在她面对战争时。战争来临时她本可以自己逃走,但她强忍住心中的恐惧留下来,为即将生产的梅兰妮接生;黑夜里她艰难地赶着一匹瘦马,驾车带着奄奄一息的梅兰妮和她刚出生的婴儿、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以及一个什么忙也帮不上的黑人小姑娘穿过纷飞的战火。思嘉·奥哈拉就是这样一位乱世佳人。

  思嘉的坚强勇敢更表现在她遭遇不幸时。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塔拉庄园,却发现家里已经面目全非时,她紧紧握拳,向上天发誓将决不再饥饿;本来还是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年龄,她却已经成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在母亲因病去世,家中的顶梁柱父亲也倒下了时,她用柔弱的肩膀独自撑起了整个家。许多人不喜欢思嘉,她把爱情当作玩物,从没有认真对待过她的婚姻。正因如此,思嘉的几次婚姻都是不幸的。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着阿希礼;当她最终明白自己的真爱时,瑞德已经决定离她而去。在她不断失去了身边重要的人后,她又成了孤身一人。然而即使在最爱的人也抛弃她时,思嘉还是这样告诉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有明天就仍有希望。今天想不通的事,或许明天就会豁然开朗;今天没有办法解决的事,就交给明天去处理。或许今天过得一塌糊涂,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样的一句话里或许也包含着思嘉的无奈,但我相信这更多的是思嘉面对未来的勇气。

  是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即使在经历那么多不幸,即使只剩下自己一个人,思嘉仍然这样说道,那么我们在平时生活中遭遇困境时是否能有这样的勇气?

  生活中我们不可能一帆风顺,虽然不一定会像思嘉那样不幸,但我们难免会遇到许多困难,要经历许多历练。有的困难很容易过去,但有的则看起来很可怕。若我们勇敢与之战斗,或许我们就能战胜它;然而若我们惧怕它,它也可能会把我们压垮。

  因此即使是面对再大的困难我们也不能放弃希望。

  毕竟,明天又将是新的一天了。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5

  近日正沉浸于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中,一直以为鲁迅先生的文章总是百读不厌的。今天读的这篇文章正是是先生一篇让大家耳熟能详的妙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与其说《朝花夕拾》是一篇杂文册子,我倒是认同现在的这篇百草园是一篇极美的散文。当初在学习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很喜欢,有几段还是可以背诵的。文章写得童趣盎然,不仅构思严谨,而且文章中的语言极有特色,令人叫绝。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自己家的后院是如此的喜爱。将其冠以“百草园”的名头,让大家读得此文的人都觉得这儿真是个好玩的所在,先生对于百草园的描写可谓用心。这是一个怎样有趣的所在呢?可以追赶着云雀,直到它们飞上云霄,还可以拿着树枝像赶着马车一般将蜈蚣赶来赶去。时不时拨起何首乌,偶尔发现了像人样的根,便不停地炫耀。这样的百草园怕是每个孩子儿时的梦想,有这样的一个百草园,儿时定是能度过一个很快活的时光了。

  可惜的是,快活的童年终有尽头,接下来则是自己必须的读书识字路程。和天堂般的百草园作别后,边要开始上私塾,还有一段是“出门向东,不上半里,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我的先生的家了。从一扇黑油的竹门进去,第三间是书屋。中间挂着一块匾道‘三味书屋’;匾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匾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先生在这私塾中也是留下了许多美好的记忆的,学生读书的姿态,先生读书时候的洒脱,包括先生在私塾中画的各种画儿,都构成了先生童年美好的记忆。

  文中记叙的是一段美好的童年时代,而童年页终归要结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只不过是从天堂的一个花园走到了另一个罢了!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6

  逛书店,在书架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一本我熟悉的书,那是萧红的《呼兰河传》,书的封面是土黄色的,加了很多精美的画片。而我家中藏有的这本书的封面是黑色的,只有一张作者的小照,忧郁的眼晴看着前方。

  初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年龄还小,对于书中表达的深层次的悲哀无所体会,只觉得作者描绘的童年生涯是格外的生动有趣。慢慢长大,再次阅读萧红的时候,却从她那字里行间读出了淡然的忧伤。《呼河兰传》由几节故事组成,看似这些故事是零是零落的,形不成完整的线索,但文章始终带着细腻的抒情。她用一种很散淡的语言来描写荒凉,“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这种笔调就像有人给她写的传记中说到的那样:这个人的手臂里有内伤,伤到了骨骼,那骨骼就是给扁鹊看,也已经变色。但是她倒背着双手。她到门外面去,她说天凉,说风大,说橡树的红色叶子落了满地。

  萧红的一生是很不幸的,虽然她被鲁迅认为是“当今中国最有前途的女作家”,但她柔弱多病的身躯几乎承受了那个动荡时代的全部屈辱和苦难:社会的、民族的和性别的;精神的和肉体的。她在临终时的留言:“我一生最大的痛苦与不幸,都因为我是个女人。”令人心酸。印像中萧红总是在路上漂泊,在战火纷飞中从中国最北方的城市到中国最南方的城市,她总是在行走,而在行走的路上,过往的、留下的,皆又是最寂寞的风景。

  《呼兰河传》写作的时间跨度很大,在“七七”抗战爆发时开始酝酿,“八61一三”上海抗战失败后开始动笔写作,直到1940年12月才在香港完成。而这个时期几乎是萧红一生不幸的缩影,她在疾病中还因战乱颠沛流离;在感情是中深泥淖。她虽被开除出“祖籍”,故乡也早沦于敌手,但人总是会有一种思返的心理,尤其在对前路深感茫然的时候,这样的想法愈发的强烈。

  从《呼兰河传》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深深地感觉到当时的萧红是孤独、寂寞的。她曾对老朋友白朗这样说:“未来的远景已摆在我的面前,我将孤寂、忧郁以终生!”她渴望着从现实的重负中解脱,而这种解脱恰恰是难以做到的,于是,她便想留守着一方童稚年代的美丽的土地,幻想着远离喧嚣的宁静。

  但是,作者小时候对于荒凉的记忆像是深深的烙印,存于她的思想中。所以整部小说的基调是深沉的、哀婉的。印像最深的那一段是她写的跳大神:“跳到了夜静时分,又是送神回山。送神回山的鼓,个个都打得漂亮。若赶上一个下雨的夜,就特别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起来彷徨。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途的人在夜里拆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的幼年。又好像慈爱的母亲送着她的儿子远行。又好像是在生离死别,万分地难舍。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人世间,再多的繁花胜景,终了也难以逃脱最后的凄凉。很平淡的一些句子,却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悲哀。

  那里的人们似乎都过着卑琐平凡的生活:“天黑了就睡觉,天亮了就起来工作。一年四季,春雨冬雪,也不过是随着季节,穿起棉衣来,脱下单衣地过着。”“老,老了也没有什么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吞;走不动了,就瘫着。”“病,人吃五粮,谁不生病呢?”死了,哭一场,埋了之后,活着的仍旧过日子。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小说描绘的日子何尝不是现实生活中的缩影,过去是怎么来的,未来又会怎么样,生或死,都是自然的规律,该发生的事就那么平静而自然地发生了,有什么是不该发生的事呢?人们麻木地生活着,一天又是一天。

  我不知道,作者笔下后园的小倭瓜是不是还在年复一年地开着小黄花,但我却知道,岁月可以流逝,人会变老,而有些记忆却永远都不会走远。于是我开始向往,向往着去那片黑土地上走一走,去看一看,去感受一下时空的流转,也许,在现在与未来的道路上,我们永远都知道,风景向远方。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7

  他乐观向上,热爱生活;他机智勇敢,聪明能干;他不畏艰险,知足安命,他就是——鲁滨孙。

  他是一个爱旅行的英国人,在一次远行中船翻了,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流落到一个荒岛上。他在岛上建房定居,养牧种植,还救了“星期五”。他晕遇到种.种困难,但他都克服过去了,把他自己从绝望的深渊里拉了出来。以乐观向上的态度,愉快地过着每一天。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如果是我,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缺吃、缺住、缺水、缺电、缺伙伴、缺亲人,以及缺少日常用品,我想我会立马奔溃掉,更怎么可能想到什么计算日期,列好处坏处,记自己在岛上发生的事情呢?更别说二十多年,让我待那二十多天我就会垮掉,更怎么可能再去安慰自己呢?拿鲁滨孙和自己作比较,我不禁羞愧万分,突然觉得鲁滨孙好伟大……

  他勇于克服生活中的困难,他遇到困难,是思考而不是退缩,这一点,也许很多人都做不到。他在荒岛上呆了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中,他肯定有受过打击,尝过痛苦,忍过孤独。他也许算比较幸运了的,他后来有“星期五”作伴,比独自一人好多了。他也十分乐观向上,有自我控制能力,如果换作我,我也许一天哭一次,而他并没有这样做。他可以让自己从绝望中看到希望,从荒岛中得到生存。他总是理智地面对现实,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乱了头脑;他总是细心地做着一切,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游手好闲;他总是乐观的面对生活,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哭丧着脸。

  鲁滨孙让我学会珍惜我拥有的一切,哪怕是一滴水,一粒米饭,我也不敢浪费。我想,当我不再拥有它们的时候,它们是多么珍贵!他还教会了我要独立乐观,要是哪天我也流落荒岛,我也要成为荒岛的主宰者,我要像鲁滨孙一样,让

  荒岛换个模样。

  他还让我知道:不管结局是不是美好的,只要付出了,过程就是宝贵的!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8

  当我在新华书店第一次拿到《边城》这本书时,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在这些众多地图书中挑选出了我心爱的一本书。它能吸引我的原因不是书包装的样子,不是作者是否著名,也不是它的内容是否精彩。它吸引我的就是“边城”这个题目,它给我了如宇宙的遐想。“边城是什么?”“边城是一个城吗?”“为什么取名叫边城?”一切的问题迫使我选中了它。

  回到家我马上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湘西凤凰县城。他正规教育仅是小学。但凭着自己对文学工作的直执,他成为了一名有名的文学工作者。《边城》就是他创作的。

  看完了作者介绍,我更是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书主要是写湘西小镇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

  书里的安然世界是如此令人神往,所以当我写到这儿时,忽然有些惶恐地停下来:我有这个资格去评说甚至只是描述这样一个恬静幽雅的意境吗?

  可是,我还是不得不说我喜欢《边城》那种字里行间隐约可见的热情中的忧虑,因为那种平静中的凄凉是何等的熟悉,又是何等的不着痕迹,让人微笑地流着眼泪。翠翠母亲和屯戍军人的爱情故事,是如此的自然,也是如此的凄凉;似乎冥冥中已经注定了翠翠的爱情不会顺利。翠翠渐渐地长大了,两年前端午与傩送的一次邂逅,这件"属于自己不关祖父"的事情,使翠翠沉默了一个晚上。于是第二年的端午,是翠翠首先发现了集市上的某个人就是傩送派来送自己的--比祖父发现的还要早;于是翠翠在祖父说要把自己嫁给傩送的哥哥时,着恼地把火炬向路边乱晃;于是翠翠爱让祖父吹"娘嫁女"给自己听,自己却同黄狗躺到门前的大岸石上看天上的云;于是翠翠变得爱关心关于傩送的所有新闻;可是那个在月下用歌声把翠翠的灵魂轻轻托起的傩送,却因为同样爱着翠翠的哥哥的死而离开了茶峒;于是翠翠在祖父过世之后,依旧守着渡船,等着自己心爱的人有一天会回来。一切都很简单,一切都很平常,可是就是这些普通的事情让我觉得回味悠长,也许生活本来就比一切挖空心思的臆造更让人感动,含着眼泪的微笑比单纯的悲剧或喜剧更给人以深刻印象。牧歌式的诗意和弥散其间的凄然美感,是《边城》文字独有的风格。有语言的场景是点睛之笔,没有语言的画面是流动的情绪。沈从文看着这眼见就要消逝的世界,用他细致的笔触和博爱的心灵挽住了时间的脚步,留下了美丽的真谛。金介甫说:"沈从文的乡愁就像辰河一样静静地流在中国的大地,流动在他和他的民族记忆中的是一条染红的河流,是一腔斩不断的乡愁,是一种古老情绪的振颤,"是民族使命感与责任感的体现。"而在我看来,那种悲切就像是大海,不是谁都明白,表面的风平浪静掩着内心的浪涛汹涌。真个是"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所以,我不再惶惑,再一次拿起笔,写下了我对《边城》的理解:既然生活比任何臆造都精彩,那么我不必担心对《边城》的真实理解是否深刻,真实就已经足够。面对着《边城》这样一本余韵悠长的小说,若能真正读懂,或者宣称自己已经读懂,是很无聊的。我所能做的,只有以自己的方式去

  释读《边城》时的心情。若把《边城》比作是一口黄钟大吕,我的修为深厚,那么自然与它的共鸣便多;自己不断地提高,那自然就会对《边城》理解更深。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9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表面上看,这种旁观者的白描手法似乎缺乏情感,太过冷峻,但如果往深处挖掘,你便会发现,托尔斯泰其实在他笔下的人物身上寄寓了很多东西,包括这个世界上最为深沉的感情和悲悯。也正是这种最深沉的感情,才使得托尔斯泰与他所热爱的东西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可以客观地评判,却很难一厢情愿地投入。

  记得高尔基在致契可夫的一封信中说:“您可知道,在您的戏中,我觉得您处理人物比魔鬼还要冷酷,您对待他们像雪,像风雪一样的冷。”可就是《万尼亚舅舅》这部戏却使高尔基感动得哭了。读《战争与和平》也让我有类似的感受。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有人说,托尔斯泰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得他像个可笑的懦夫;又有人说,托尔斯泰属于农民阶级,他所提倡的农民宗法制观点带有很大局限性。对此,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托尔斯泰的不抵抗主义。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他们不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想进一步征服那生养自己的大自然。很明显,人类是不可能征服自然的,他们将为自己的好胜付出代价,酸雨、臭氧层空洞、大气变暖,这一系列的事实难道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至于所谓的农民阶级局限性,那是不值一哂的,如果拿阶级来划分托尔斯泰这样一个伟大而超前的人物,就好比用米尺丈量地球,可笑透顶。

  不管怎么说,托尔斯泰都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他的思想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我们没有资格站在这么一个伟人面前指手画脚。尽管他不抵抗,偏向农民,但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个性,像很多其他人的个性一样,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而且,我更认为,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个性,托尔斯泰才成其为托尔斯泰,否则他只是一介庸夫罢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0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读本。毋庸置疑他是历史上最杰出最成功的人士之一。这本书告戒了人们远离陋习,远离平庸。提高生活品位,健全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应该说是比较平淡的出场,1720__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家中有17个孩子排行15。父亲是从事蜡和肥皂的小商人,进过两年学校,后因家境窘迫辍学。2岁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学徒,学徒的日子很艰难,然而他却利用学徒的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还通过自学能熟练的运用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

  1726年富兰克林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创造了一个美国梦的传奇故事,他印刷并发行影响巨大的《宾夕法尼亚》。他发明了避雷针、两用眼镜、新式火炉和新式路灯。他率先提出了北美殖民地“不联合就死亡”的口号”并起草“独立宣言”1771年出版了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其成长历程。告戒了人们要积极向上。

  此书里好多人生箴言都是富兰克林在生活中感受到的,读此书不但要感悟那些人生箴言,还要结合自身人性修养等方面完善自我,本书每一章讲述的都是他生活的真实写照,章章都讲述了做人做事的感悟,并给我很很多启发。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书给予我们智慧,坚定我们的决心吧,让我们能够随智慧而行,让高尚的智慧充满我们灵魂。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因此,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已经都能称之为“圣人”了,事实上这样完美的人确实少见,但是能追求这样的完美的人也能在美德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我的目标是在自己身上培养这些美德,所以我认为最好不要一下子全都尝试,我觉得这是很难办到的,还是在一个时期内注意力集中在其中一点上为好。我将这样的美德培养成习惯,然后接着在培养另一项。于是我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它需要头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永无穷尽的诱惑。在获得了这个美德后再培养美德就容易多了。

  在辩论的时候也看到富兰克林早期并不谦虚,我也经常犯类似的错误,辩论的时候没有必要以非常强势的压倒别人,尽管在当时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快感,但一定要体会别人的感受。

  让自己印象深刻的富兰克林这位被尊为美国国父级人物,能终生保持勤俭的工作作风,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对比眼下的自己和现在大多数人们显的多么的浮躁。

  我希望人们以后都需要在:寡言、谦虚、俭朴、方面多加注意,去除这些坏的习惯,也许对自己的成长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有一点,我认为是必要的,就是每个人都应该通过此书,更加明白教育等公共事业对人类以至一个城市、国家的影响。

  富兰克林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我看来,能够给人类带来幸福的,与其说是千载难逢的巨大的幸运,倒不如说是每时每刻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琐细的方便。”我认为,这句很有启发性的话提醒了人们:不要只顾那些百年不遇的幸运,而忽略了身边的小事;这句话也很好地解释了富兰克林的那些造福人类的发明和他成为发明家的原因。

  富兰克林能在如此多的领域做出对世界产生影响的事,应该很大程度上依靠他的习惯,非常遗憾不能看到他后半生的传记,也许他的后半生我更感兴趣一些,其实人往往这样,喜欢看到辉煌的一面。

  看完富兰克林自传后,深深的感知人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1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x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x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x,孤独的快x。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 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x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x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x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x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x,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2

  老舍先生是人民公认的人民艺术家,他塑造的很多任务也早已经深入人心。老舍先生早年留学英国,而他也正是在那时开始了自己的创作。

  而《茶馆》则是老舍先生最成功的剧本之一,这其中的故事、人物以及语言都为人们津津乐道。

  读过《茶馆》的人都知道,这个剧本是通过对一个小茶馆,名曰裕泰茶馆的地方所发生的故事进行描写,从而表现出中国从清末到民国的变迁。《茶馆》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各阶层人民的生存状况,不论是他们的挣扎,抑或是他们的无奈,都被拉入故事中进行生动的展示。这部戏剧仿佛是一幅万生相,将我们完全带入了那个年代。在这部戏剧中并没有绝对的主人公,各个人物他们之间的关系交织成一张人物网,共同推进着这个故事前进。老舍先生好似一个可亲的老者,脸上带着浅浅的忧伤,向我们讲述着那个时代的悲与喜。我想他生活在那个年代,他了解那个年代。

  在小时候,我初次阅读《茶馆》时,并不能理解这其中蕴含着的深刻的哀伤。但当我长大后,再次阅读这部戏剧的时候,却生动地感受到了老舍先生在创作《茶馆》时,心中既愤怒而又无奈的悲伤。

  在整部戏剧中,有两个场景是我始终都不能释怀的。我不能理解,我不能释怀,我也不能接受这样的中国人。

  其一就是庞太监在买媳妇的时候,中间人克扣了人家卖女儿的银子却丝毫没有显露出一丝一毫的羞愧。最终老人用十两银子卖了自己养育多年的女儿。我不知道十两银子够不够养活一家人,但用十两银子卖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只是为了让家里人活下去。这到底是那个时代的悲哀,还是我们中国人的悲哀?被卖的姑娘昏了过去,庞太监却依旧在旁边大声叫嚣着,“我要活的。”在姑娘醒过来的时候,庞太监大笑着说:“她又活了。”我不禁要问,这样的姑娘,到底是人还是个玩物?既是这样的玩物,那姑娘以后过什么样的日子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想在那个年代,下层人民的生活大概皆是如此吧。贫苦人家的孩子还不如富贵人家里的一只狗。就像是杜甫曾经说过的,“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那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人活着,竟然不如一只狗。我又不禁要问,难道只有富贵人家的孩子是孩子,贫苦人家的孩子就不是人?试问谁家的孩子不是十月怀胎呢?谁家的孩子又不是含辛茹苦养大的呢?

  其二便是小花与爷爷告别的那一幕,我读到了老掌柜的无奈,也读到了老掌柜的不舍。可他为了让孙女活下去,却也只能与她告别。这一幕与前一段写老人卖女儿的那一幕又异曲同工之处,离别皆是为了过活。每每读到这里,我都忍不住眼眶湿润,但正当这时小唐铁嘴便出现了,恰如其分的搞笑将气氛重新调动起来。我想这一定是老舍先生的精心安排。但在笑过之后,心中又不免有些淡淡的苦涩。不知道到底是该笑还是该哭。正是因为这样见风使舵的人太多,也正是因为这样欺软怕硬的人太多,才使得中国久久不能振兴,甚至险些亡国。想到这些,在看到这个本应搞笑的人物,又怎能笑得起来?

  当然,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的同样还有剧中充满京味的语言,每次读到老舍先生的作品我都忍不住嘴角牵动。因为在他的作品中,那些早已沉睡多年的北京土话又变得活灵活现起来。儿化音加的恰到好处,老北京人的幽默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我总是在脑海里想象着一个慈祥老者的形象,将听过的故事用口语化到极点的北京土话一一娓娓道来。

  在《茶馆》中,大力妈向老掌柜道别的时候说的“硬硬朗朗儿”,老掌柜在请客人落座时说的“您请着”都蕴含着浓郁的老北京特色。就像飘香的炸酱面,就像浓郁的豆汁,就像蜿蜒曲折的胡同,这都是属于老北京独一无二的味道。老舍先生作为一位地道的京城作家,作为一位血统纯正的旗人作家,向世人展示了一个最地道、最纯正的北京。

  也许有的人会说老舍先生的《茶馆》没有革命意识,没有向人们展示一个光明的未来。但我认为在那个腐朽的时代,改革的志士都被杀头,搞实业的商人都被欺压,在这样一个时代又如何看得到光明的未来?我记得剧中有一位曾经搞过实业、进过国会的知识分子到寺中念起了经文,不问世事。面对政治家的邀请,固执的坚持自己除了念经什么也不会。因为他已经对那个时代失望了,他已经对那时的政治失望了。我愿意相信这是真实出现在那个时代的场景。面对这样的黑暗,该到哪里寻找光明?我相信从始至终老舍先生斗不过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最真实的北京,也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最真实的时代。

  在那个时代,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未来。下层人民生活在黑暗当中,每天都在为下一顿饭在哪里而担忧。而统治者则夜夜歌舞,时时丝竹,不关心社稷,更不担心人民的死活。试问这样的时代,又要如何看得到未来?

  这一篇《茶馆》道尽了无尽的沧桑,历久弥新。而这些历史的沧桑也终将伴着我们一直走下去,如警钟长鸣。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3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书中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踪一只兔子掉进了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各种奇异的动物,爱丽丝和它们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书中最有趣的是,每个故事非常奇幻,书中有可以让爱丽丝变大、变小的蛋糕或饮料,还有没有规则的缒球游戏,奇妙而有趣的审判。

  书的主人公爱丽丝的很多想法和行为让故事更加有乐趣,例如她本来想和一只老鼠交朋友,主动和它说话,讲自己认为有趣的事,却以三种不同的方式说到了老鼠最害怕的动物——猫;她很幽默,有时会自己假扮成两个人,一个自己给另一个自己下命令;她很聪明和诚实,是一个好孩子!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里面的故事太有趣了,我非常喜欢,读了好几遍,还听妈妈讲了几段英文的故事内容呢。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4

  安德烈是龙应台的大儿子,在他14岁时,龙应台离开德国,应邀回到中国台湾,出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长。等她4年后卸任,安德烈已经成长为“一个184公分高的18岁的高校学生”,“透着一种独立的距离”。作为作家、作为母亲的龙应台极其敏感地意识到,安德烈已经让她非常陌生,他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她对他的一切好像“一无所知”。

  这样的局面似乎本该如此:他们是两代人,年龄相差30岁;他们也是两个国别的人,中间横着东西文化。为了“认识成熟的安德烈”,龙应台决定与他协议共写一个专栏,在香港的一家媒体上连载刊发。于是,龙应台母子两人用三年的时间克服种.种困难,互相通信,阐释自己对人生、情感、教育、工作、价值观等等方面的认识,在各自的独立中相互沟通、理解,由此,龙应台“认识了人生里第一个18岁的人”,安德烈“也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的母亲”。

  有媒体说:作为华人世界最有影响的一支笔,龙应台的文章有万丈豪气,然而《亲爱的安德烈》令人赞叹,她的文字也有着万丈深情。其实,任何一对正常的母子之间,都不乏“万丈深情”,但彼此能相互对话到如此坦诚、如此深刻的程度,无疑是寥若晨星。

  龙应台说,“我知道他爱我,但是,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有爱,所以正常的沟通仿佛可以不必了。”我觉得对于大多数家长来说就是这样,沟通仅仅是琐事,那不是心灵的沟通。然而,多少伤害都假借“爱”的名义进行!安德烈说,你要明白,你儿子不是你儿子,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你的“别人!”应该说,正是有了这样的基础,他们的沟通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可能。

  《亲爱的安德烈》收入两人的35封通信,以龙应台《十八岁那一年》对人生18岁的回首开始,以安德烈《伟大的鲍布·迪伦和他妈》对母亲戏谑式的亲昵结束,充满了母亲的认真、知性、关注和中年的犀利,也充满了儿子的玩世不恭、黑色幽默和年轻的真诚。这些被安德烈认为“最私己、最亲密、最真实的手印”,展示了他们为消弭代沟、跨越文化隔膜而进行的深层次的沟通与交流,展现了有着东西文化差异的家庭教育,也让人感叹百年树人之不易。

  龙应台在自己的另一篇文章《目送》里写道:“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在给安德烈的信中,龙应台依然对这样的不平等关系深为怅惘:“和你(安德烈)的缘分,在这一生中,将是一次又一次地看着你离开,对着你的背影默默挥手”;“母亲想念成长的孩子,总是单向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孩子奔向他人生的愿景,眼睛热切望着前方,母亲只能在后头张望他越来越小的背影,揣摩,那地平线有多远,有多长,怎么一下子,就看不见了”。她对安德烈说,父母亲就像一栋旧房子,你住在它里面,它给你温暖和安全,但你不会和房子去说话,去沟通,去体贴它、讨好它。等足足二十年后,你才会回过头来,对惨败衰弱的老房“深深注视”。但天下父母,不都是这样的老房子吗,心甘情愿、无怨无悔?《亲爱的安德烈》的根基,也不外“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普世原宿。

  万丈红尘,熙熙攘攘的来往中,多是名利的追逐者和被奴役者。所以,真的看破红尘,归根结底的,是快乐。大概天下所有的父母,都希望子女不被功名利禄所累,能充分享受到生命的快乐。在与儿子的信中,龙应台写道:“我担心的不是你职业的贵贱、金钱的多寡、地位的高低,而是,你的工作能给你多少自由?”;“什么样的工作比较可能给你快乐?第一,它给你意义;第二,它给你时间。你的工作是你觉得有意义的,你的工作不绑架你使你成为工作的俘虏,容许你去充分体验生活,你就比较可能是快乐的”;“当你的工作在你心目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天下母亲的心都是相同的,不同的是龙的表达与总结更趋理性和高度。

  为了这样的目的,龙应台认为教育要取向天然。她认为,“一百堂美学的课,不如让孩子自己在大自然里行走一天;教一百个钟点的建筑设计,不如让学生去触摸几个古老的城市;讲一百次文学写作的技巧,不如让写作者在市场里头弄脏自己的裤脚。玩,可以说是天地之间学问的根本”。可是,她又认为,“玩”不能没有限制和规则。当安德烈说,生活中有最凡俗的快乐:“性、药、摇滚乐”时,她大惊失色,单刀直入地问他这样的说法是“现实描述”还是“抽象隐喻”;在得到儿子“当然是隐喻”的回答后,她才长舒一口气,放下心来。

  安德烈怎么解释这些隐喻?他说,所谓“药”,可以是酒精,可以是足球或者任何让你全新投入、尽情燃烧的东西;“摇滚乐”不仅只是音乐,而是一种生活方式和品味的总体概念:一种自我解放,不在乎别人眼光,自由自在的生活,对不可知的关于探索,对人与人关系的联系加深……从此也可以看出,安德烈果然是“独立”的成人,其思考问题的深度、表达意思的清晰度,都不能不让人刮目相看。但于此,我们也可以看到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他们更能独立思考,强调“自我”,西方的社会土壤培植着这样的种子。

  比如,他们在谈到“文化”时,安德烈认为“香港没有文化”,因为“文化”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生活情趣”,“为了喝咖啡而喝咖啡,为了聊天而聊天”,是很重要的生活艺术。龙应台就在回信里说道,文化来自逗留——逗,才有思想的刺激、灵感的挑战、能量的爆发;留,才有沉淀、累积、酝酿、培养。“闲暇和逗留”是“创造力的有机土壤”。“钱学森之问”大概需要这样的答案;何兆武先生在《上学记》也一再强调,有自由,才有创新。

  龙应台是东西文化的理解者和融会者,她将它们的精髓消融在一起,然后悄然注入孩子的血液。她跟孩子交流的某些话题,完全是知识分子之间探讨的“大问题”。比如,她谈归属感:“全球化的趋势这样急遽地走下去,……愈来愈多的人,可能只有文化和语言,没有国家;很可能他所持护照的国家,不是他心灵所属的家园,而他所愿意效忠的国家,却拒绝给他国籍;或者,愈来愈多的人,根本就没有了所谓“效忠”的概念?”她谈权力与理想:“不要无条件地相信理性主义者,除非他们已经经过了权力的测试。”不能不感叹,龙应台女士这番与孩子说的话,放在咖啡馆里与知识分子交流也是毫不逊色的吧!

  毫无疑问,在思维的对撞中,龙应台大胆地意识到,自己的孩子已经成熟,可以与他谈一些“大问题”,比如她说“人生最核心的‘目的’,是自我的表达。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邪恶,多到你简直就不知道谁最值得你同情:非洲饥饿的小孩吗?某些伊斯兰世界里受压迫的妇女吗?被邪恶的政权所囚禁的异议份子吗?而这些人共有一个特征:他们都无法追求自己的梦想,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无法过自己要过的人生。最核心的是,他们表达自我的权利被剥夺了。”在这里,龙妈妈又“原形毕露”了。但这点,才是龙应台之为龙应台的根本所在。

  “万丈豪情”与“万丈深情”本是相通的,爱与恨都不会无缘无故,龙应台与安德烈的对话可以给人很多的借鉴与思考。要知道,两代人之间的差别容易淡弱,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却难消除,龙与儿子的四手联弹,给我们提供了弥减文化与代沟的范版。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5

  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地下党的女儿。当时,国民党反动派到处追捕地下党员,残酷地屠杀他们。小姑娘的父亲因参加过反蒋政治活动被抓走,母亲病危,家被抄洗一空,就剩下八、九岁的她,孤儿寡母,无依无靠。然而,面对这一切,她没有像同龄孩子一样哭鼻子,而是挑起了家庭的重担。这是多么不易啊!面对这样一个饱经生活迫害的山村小姑娘,我的心为之一震。

  看看这位懂事的小姑娘吧!“她没有说下去,只慢慢地从桔皮里拨出一瓤瓤的桔瓣来,放在妈妈的枕边。”面对卧病在床的母亲,小姑娘不但没有离弃,还把好吃的桔子拨好给妈妈吃,这是一个多么孝顺的孩子。“孝在质实,不在于饰貌”这句诗和小姑娘多么相像,不需要语言,只需要这样发自内心的关怀,把桔子拨给病中的母亲吃,这是值得我们20后的每一个人去学习。

  面对小姑娘的年夜饭,我更是心酸。她笑说:“红薯稀饭是我的年夜饭。”如今的我们每到过年都可以放烟花,看电视,收着丰厚的压岁钱,吃的更不用说,鸡鸭鱼肉堆满桌。这是小姑娘想都不敢想的事。面对这种极其稀松平常的红薯稀饭,我们还忍心再糟蹋粮食吗?

  小姑娘还有一双灵巧的手。“她拉住我,一面极其敏捷地拿过穿着麻线的大针,把那小桔碗四周相对地穿起来,像个小筐似的,用一个小竹棍挑着,又从窗台上拿了一段短短的洋蜡头,放在里面点起来。”虽然小桔灯只发出了微弱的红光,却是黑暗社会里光明的象征,带来了活力和生机。

  小姑娘那时向往的幸福生活,如今在人们的努力下成为了现实。我们在红旗下茁壮成长,生活得幸福、美满。虽然,好的生活已经成了真,但我还是忘不了《小桔灯》里那位小姑娘。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6

  读了《边城》,不知是喜还是悲。故事似乎还要延续下去,但若加个结尾,又似乎是狗尾续貂,毫无意义。

  人生在 沈从文 先生的笔下俨然成了悲剧,这大概是带了时代性和地域性的。翠翠一出生便是悲剧,她是畸形恋情的产物。不久,翠翠的父母便相继死去,这成了翠翠人生悲剧的基础。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不是悲剧的产生,而是悲剧的永恒。翠翠平安地度过了人生开端的十几年,然而一连串的人和事触动了翠翠敏感的心,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的心。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三角恋结成一个结捆住了翠翠。但这个结实际上又拉住了翠翠,前面就是悬崖,让她在甜蜜和矛盾中享受人生的快乐。不久,这个三角形的一条边折断了,翠翠的命运已无法稳定。她像坠入深渊,天保遇险丧命,外祖父的离世,傩送的出走,点动成线,悲剧似乎具有了延续性。 沈从文 先生也许心里也不好受,给了故事一个幻想。虽然是这样,悲剧的惯性仍然冲击着我的心,使我不得不猜想着傩送再也没有回来。然而看惯喜剧的我又不忍而想着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让人同时产生两种情感,这大概就是《边城》的魅力。

  我喜欢《边城》,但我更喜欢书中的边陲小城。人若是能在一个淳朴的世界里生活,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也飞速发展,边陲小城无法容纳那样淳朴的民风,再也无法成为边城了。我无法再接受一个只在空间上是边陲小城的地方,只能躲进象牙塔里,躲进《边城》,享受人生难得的安静。可是为了生存,我又无法逃避现实中的世界,我只想认同在某一空间某一时间,有一个边城,能容纳人的多余情感。只有在书中,只有在心中。

  读《边城》,让我放弃一切复杂的人际关系、一切繁杂的考虑推理,享受那份独特的淳朴。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7

  我爱读书,是因为它带给我快乐,带给我知识。他就像一位伙伴,一位导师,陪伴着我,引导着我快乐的成长。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呀,我们生活中需要精神食粮来充实自己的生活。在我小时候,我总爱看没有文字只有图画的儿童画报,觉得文字书单调无聊,只有小人书才能带给我快乐。我经常一个人对着小人书经常比划,嘴里咿咿呀呀嘟嘟囔囔个不停。我最爱看一些想象力丰富的连环画,有时,还一个人扮演几个书中的角色在屋里自娱自乐。

  可是上了三四年级后,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笑猫日记》,在这个五彩缤纷的故事中,充满了各种诱惑。我爱不释手。有时我会捧着书哈哈大笑,有时我会被书中的情景感动得泪流不止,有时我又会瞪着书发呆陷入想象。《笑猫日记》里面有很多和现实不同的东西:会笑的猫?猫和老鼠会是朋友?猫能听懂人话?老鼠变球,乌龟有神功——是不是太不可思议了?我喜欢它们,有时等的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了,还有时我想,杨红樱阿姨怎么不快点写呀!我快把全部看完了,如果看完了杨红樱阿姨还没有写出来怎么办!后来才发现还有很多文字书都很有趣呢!

  自从我领悟到书中蕴含的趣味,我便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文字书,并痴痴的爱上了它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狼王梦》……一本本好书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回味无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那种坚强的意志深深地打动了我,教育我要在困难面前树立信心;《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主人公海伦·凯乐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在困难面前要怀有一颗不屈不挠的心。看着看着,我收获了很多知识,作文水平也有所提高了。我可喜欢它们了,一有时间就看。夏天午休时,乘爸爸妈妈睡着了,我常常偷偷拿书看。有时往往看一个中午,而下午没有精力学习。每当妈妈进来时,我就会把书塞到枕头里,开始装睡。终于妈妈识破了我的伎俩儿,并告诉我:“看书是好事,但应该学会劳逸结合。不好好睡觉可是不行!”。

  现在我已经升到六年级了,学习越来越紧张,但我依旧会抽出一些时间看书,开阔自己的视野。书已经成为我最亲密的朋友,我一天也离不开它,它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知识!书是我的导师。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8

  活着,何为活着,一人孤单地存活,这算不算活着?余华先生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富贵平凡而曲折的一生,塑造出富贵无奈、无助和悲情的一生。

  年少的福贵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公子,每天放浪形骸,游戏人生。终于有一天把家给败光了,然后和家人过上了贫苦的生活。妻子家珍先后给他生了女儿凤霞和儿子有庆,凤霞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有庆在给县长老婆输血时,因抽血过多从此离开人世。妻子家珍每天辛苦干活,营养不良,最终得软骨病撒手人寰。前后经历了与家人的永别:富贵老爹因为福贵赌博输光家产死了,但是福贵还有老娘还有女儿这个时候他不能死,打完仗回来后才发现娘死了,这个时候福贵还有老婆孩子他也不能死,后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一个个都死了,福贵还不能死,因为还有孙子,福贵死了孙子谁来照顾,最后孙子也死了,但是富贵还坚强地活着故事也结束了。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福贵悲惨一生中的成长与温情。一个人需要走多久的路,才能从男孩变成男人。福贵又迷失了多久才从浪荡公子变成一个有责任的丈夫和父亲......他是痛苦的,但他又是幸福的。

  在困苦中能与糟糠之妻相濡以沫,在贫穷中能体会孩子带给他的温暖与感动,在与命运抗争的同时与命运为友,坚强而又骄傲地活着。在年老的时候与一头老牛相伴,平静而又真实地回忆自己的一生。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不会像富贵一样有那样悲惨的遭遇。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也都会经历生老病死,也许总能在富贵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我们要经历生老病死,体会着生活的无可奈何和无能为力,可我们还是以自己的姿态活在这人世间。回望福贵的一生,想想自己的将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不要在乎别人的眼光,不要羡慕别人的生活,无论生活给予你什么,平静的接受,然后好好的活下去。

  余生很长,何必慌张?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9

  我读了一本好书,它令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讲的是绿山墙的马修和玛瑞拉想领养一个男孩,帮助他们做家务。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富有幻想,喋喋不休的女孩安妮。她不断地闯祸,也不断地改正错误,她改变了兄妹俩牵动着她们的爱心。后来安妮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并拿到了奖学金,因为要照顾玛瑞拉,安妮没有去上学而是在村里教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地被安妮的幻想给惊住了!安妮经常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而在她的幻想中,樱花是白雪王后;有苹果味的天蓝葵是邦妮;巴里家的池塘是闪亮的相互;她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像成两个特别要好的朋友,读着这些幻想,我仿佛进入了这个童话世界,我常常会幻想着天空上的白云,把自己的一切都说出来,随着白云飘走在某个地方,我整天沉浸在童话世界里,忘了世界,忘了一切,忘了自己,世间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那么美好。

  安妮虽然是个孤儿,但是她却以乐观的态度去迎接每一天,她靠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奎因学院,并拿到了奖学金,她靠着自己的努力,将自己的一个个梦想渐渐变成现实,我和安妮相比,简直是太差了,遇到困难,我就只会退缩,我应该像安妮一样变得勇敢起来!

  安妮就像一盏明灯,为我们照亮前进的方向。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30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应该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弃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起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么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面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应该得到这句话:孤独的血液。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