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
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 ,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
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
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
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那画面变得越来越明亮温柔,就像一个饱满的生命终于可以解脱,去往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二天,本该与他永远深爱的女人在死亡的时空里永远相爱,然而这个为了一己私欲的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墓地,他们活着无法相守,死后仍然无法相守。正如女子活着时投入他人怀抱时对他的承诺:我仍然爱你,而他轻轻回复的却是我永远都在爱你……
他死后的第三天,重温了与养父的快乐时光,养父的胸膛是他最温柔的摇篮。这个年轻的男人最终还是为了他付出了一生的时光甚至放弃了爱情和婚姻……
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五天,遇到了一对生前的死仇死后的挚友,他们一个是暴力执法的警察,一个是被警察踢碎睾丸的卖淫者,也许唯有死亡才能化解仇恨令众生平等,两人终究泯断恩仇,在这个平等之地上过着形影不离的生活。在这个平等之地上,他还见到了自小哺育他的妈妈,因为医院随意丢弃死婴的丑闻让她成了一个游魂,在这个平等之地,她成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母亲……
他死后的第六天,又一个亡魂捎来了鼠妹爱人的讯息,那个聪明勤奋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在大城市为鼠妹撑起一个温馨的家的男人,卖掉一颗肾为他心爱的女人买墓地。再没有怨恨的鼠妹终于可以穿着众亡魂为她织就的婚纱去那个没有新郎的家安息了……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
有人说这本书的色调太冷太灰暗,我却从中读到了光明。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明从暗起,净自秽生,愿这世界充满光明,不要让死亡成为众生平等的惟一净土,生而平等,死亦平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3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4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5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6
最近读了曹文轩的《野风车》,其中有一篇名叫《阿雏》的短篇小说,读后让我深有感触。
这篇小说讲的是一位名叫阿雏的小孩,六岁的时候失去了父母,成为一名孤儿,由于缺乏管教,从小养成了逃学、打架、偷东西等恶习,小学没有毕业就被开除了,从此在村里到处流浪的故事。这篇小说让我认识到了一个人的成长,在少儿阶段非常重要,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会影响到一个人一生的成长。
现在,我们正处于小学毕业班,是养成良好生活、学习习惯的关键时期。在学习上,要养成良好的自律习惯,学习要有自己的一套学习方法。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后,合理安排时间,增强自己的阅读能力,做到“多读书、读好书”。光做到多读书可不行,还要拿起笔把读到的知识写(泻)出来,看到书上有精彩的语句一定要“帮”它们找到一个栖息的“家”(嘻嘻,其实就是一个抄写本)。做数学题,如果出现不会的题,一定要及时问,千万不要往后拖,越拖越没有时间问。老师批改完后,要赶紧翻一翻昨晚的作业,看看有没有错题,如果有错题,一定要及时改过来,再把这些容易错的、难度较大的题抄写在一个专用的本子上(一定要记得,千万不要和刚刚说的那个抄写本混在一起呦!另找一个本子,这个本子里可容纳英语、语文和数学的错题)。英语的重点词句均可再找一个本子抄写下来。身体第一,学习第二!在生活上,也要养成好习惯。每天中午坚持午睡,使下午精神饱满。晚上早早地吃完晚饭,然后就下去玩,晚上要早点睡觉,明天就可以早起。合理安排时间,身体健健康康,才能学好习!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小孩从小就要做到“为人正直”、不撒谎、养成良好的习惯,只要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就会影响到一个人一生的成长。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7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血腥,没有硝烟的悲剧,然而剧中人物的形象却深深地刻画在我们的心里。
有谁想过会有一位父亲在临死前不是多看看自己的女儿,而是再三叮嘱女儿要好生保管黄金,以便“将来向自己交帐”呢?听起来是多么寒心啊!然儿就是有这么一个人被金钱吞噬了理智,被物质财富夺走了血脉相承的亲人应有的情感的冷血之人。葛朗台就是这么一个金钱的执着狂。
人的一生可以有许多财富,比如说友情、亲情、爱情、追求、理想……这一切远远要比金钱有价值的多,金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并不是说金钱是毫无价值的,它可以增加生命的宽度,让生活更有色彩,但,这不该是一个人一生的追求,因为过分的狂热会让人变的冷酷、无情、吝啬、贪婪、满身都是世俗的铜臭味!弗洛伊德说,在人的潜意识里,每个人都涌动着原始的欲望,以快乐为最高原则。因而没有一个人是圣人,自私是每个人的缺点。之所以会有程度的差别只不过是有些人把贪欲隐藏得隐秘些,有些人比较放纵些。看看我们的葛朗台做了些什么,或许是把自己的贪欲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吧!
他气死了自己的妻子,逼走了自己的侄儿,遣走了女儿所爱的人,断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为的是什么?金钱,就是为了这虚妄的满足感,就是为了这带不进坟墓的物质财富,他甚至连女儿的那份财产也要掠夺过来,哪里有金钱,哪里就有葛朗台的身影,一个十足的被金钱所支配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物质的需求与精神的贫乏之间存在着强烈反差。
葛朗台的一生是悲哀的,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成了一名亿万富翁,然而除此之外他还得到了什么,一个既带不走他亿万资产又没有任何幸福可言的冷冰冰的坟墓,一个孤独可怜却有不得不孤老终生的女儿,……理应说人类才是财富的主人,然而葛朗台却是个财富的奴隶,跟着财富的影子走。
这是小说,小说中的人物是被金钱所支配的,那现实生活中呢?又何尝不是这样?人为了追求财富,放弃了一切,或许有的人不择手段,或许有的人为此苦思冥想,有或许有的人为此“连回家的路都忘了”,……
或许今天的人会有一个崇高的借口:努力赚钱,为了家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是啊,有了财富,日子可以过的闲暇点,但,在你拼了命去赚钱时,一根维系你与家人感情的纽带早已在漫漫松了筋。有哪一位妻子不希望自己的丈夫多在自己身边多陪陪自己,而是撇下自己去闯事业了呢?又有哪一位母亲不盼着自己的儿子回来吃年夜饭呢?
人是该去为财富而努力,但,无所谓到执着狂,有一些本真的东西,是任多少金钱也换不回来的,那是情感的富足,那才是一生的财富,只属于你的财富。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8
炎炎夏日,充满着浓郁的知识和书香味,当两者卷袭在一起时,我阅读完了一本世界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是一本富有传奇历险的书,作者柯南·道尔巧妙,精细的情节发展让人仿佛 身临其境,布入局中。
因为在阿富汗战争中受伤从而归国的军医华生,想在伦敦找人合租房子,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脾气古怪的人——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他们住在了同一个屋檐下,在华生眼里原本一切看起来不可能的事件,案子发生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有着大胆的推测和想象,不要对刚刚发生的事妄加定论,更要找到正确的思维方式。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9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懂了什么叫伟大,什么叫爱国。
詹天佑是我国著名的爱国工程师,从北京到张家口这一段铁路是在他的指挥下完成的。无论是居庸关还是八达岭,怎么样的困难都被他无畏的解决了。
我真的不得不由衷的敬佩他。他对工作要求认真,不敢一点儿马虎,记得他常勉励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首先要精密,不能有一点马虎。‘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应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他对工作极负责,一丝不苟,只为了为祖国争光,这精神真令我赞叹不已。他对祖国怀着一颗坚定的心,那对祖国崇高的敬意使我更加佩服。
在脑海里,印象更深的是这么一句话: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这种精神,这种信心,推动着詹天佑,鼓舞着他,使他永不放弃、永不退缩,他面对铁路艰巨的漫漫长路,总会抱以坚定、自信的心态,度过重重难关,勇往直前,这才叫真正的爱国、敬国。
在面对帝国主义的嘲笑与讥讽,唯他不怕;在隧道重重难关面前,唯他站了起来;在青龙桥的陡坡前,唯他创造新方法使火车爬上山。这位伟大而又爱国的人,这响亮的名字,永远的刻在中国历史的铭牌上。他,叫詹天佑。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卧薪尝胆》这篇文章,感触很深。我对掉以轻心的夫差感到气愤,对忍辱负重的勾践感到佩服,也为遭人陷害的伍子胥感到无奈。
我为夫差气愤,他虽然经过了十年奋斗,却前功尽弃,听信了奸臣之言,不但杀父之仇未报,还糊涂的对勾践一步步放宽,最后竟将勾践放回了国。这明显已是放虎归山了。自古有一句名言:对敌人善良,就是对自己残忍。这样一来,忍辱多年的勾践终于能血耻了,他秘密训练军队,不断增强国力。最后,勾践强大了,消灭了吴国。
我佩服勾践,他虽然和吴国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但最后还是聪明地买通了吴国的大臣,靠着坚定的信念获得了最后的胜利。这件事还是伯懿惹的祸。从古到今,战争中最可怕的不是面对强大的敌人和软弱的战友,而是军队中有狡诈的两面派。古代忠臣大多数都是被奸臣害死的,例如抗金英雄岳飞和反秦时期的陈胜……
我为伍子胥感动无奈,伍子胥是一个令人佩服、满腹经纶、名留千古的人。他才华横溢,本应为吴国打下整个天下,成为霸主,但是,因为伯懿的出卖和夫差的固执,没有消灭越国,真是让人感到不甘心。而且最后,还被夫差赐死,真是让人感到哀伤。本应强大的吴国就这样毁灭了。
一个国家的领袖,不但要爱护忠心耿耿的忠臣,更重要的是千万不能听信奸臣之言,否则这个国家就有可能会灭亡。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1
最近,我学习了《詹天佑》一课,让我深受体会。
课文讲述了詹天佑不怕任何困难,也不怕帝国主义的嘲笑,毅然接受了修建京张铁路的任务。他对自己的工作非常细心,经常勉励工作人员。他还和工人们同吃同住,同舟共济。詹天佑做事亲力亲为,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生气,还会使中国人们失去信心。经过重重艰难,最后詹天佑成功修建了京张铁路。
詹天佑为不让帝国主义者看不起我们中国,决定要修筑京张铁路。詹天佑所做的使我们看到了他的爱国之心。
在我国也有很多像詹天佑一样,为国争光的人,不如飞行之父——冯如,他成功制造了中国第一架飞机;世界乒乓球赛中,中国队成绩出众包揽了前三名;我国“飞人”刘翔在雅典奥运会中跑出了世界最快的成绩……他们都是在为祖国争光,不让外国人看不起我们中国。这种行为让我们引以为豪。
但是有些中国人就做得不够了,有些人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情愿当外国人的间谍走狗,在外国也有些中国人将自己的陋习带了过去,影响了中国人的文明形象。这些事,使我们感到羞耻。在我们看来,他们为了自己而不顾国家利益的行为,在我们眼里他们的形象是多么的自私和渺小。
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热爱祖国,不让她蒙羞。所以,我们从小应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为祖国争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2
老鼠塔克收到知更鸟的求救信,希望它能阻止人类砍伐树木,保护草原。为此,它来到康涅狄克州,联合它的好朋友柴斯特一起帮助草原的朋友们。
当蟋蟀柴斯特听了朋友的诉说,放弃了时代广场声名显赫的生活,回到郊外的草原,帮助这些即将失去家园的小动物们 。柴斯特和见过大世面的塔克老鼠和亨利来到郊外,一起出谋划策,拯救草原。和喧嚣哗乱的都市相比,郊外的一切是那样的清新和恬静,怎样才能保护这自然的美景呢?塔克老鼠最终想出了一条妙计,整个草原的小动物们立刻行动起来,突入这让人兴奋的妙计实施中去。
第二天一早,柴斯特指挥大家把旁边的小河打通一个大洞,让多余的水流到这边来,形成一条河,这样那些人就没法过来了,大家都表示同意。这天,大家都拼命的打通河道,就连一向懒惰的亨利也行动了起来,经过大家49天的不懈努力,终于在河边打通了一个洞。这时,知更鸟火急火燎的飞来告诉大家,那些砍树的人类来了,塔克急忙让大家躲避起来。那些砍树的人们拿着电锯、斧头来到河边,望着这条一夜之间突然就冒出来的河,很是奇怪,他们望着宽宽的河道,湍急的水流,带着失望的表情回去了。“太棒了,我们成功了。”动物们个个都跳了起来,欢天喜地,庆祝它们的胜利。
在《塔克的郊外》这本书里,每一个人物描述的都很鲜明,如聪明的塔克、临危不乱的柴斯特,小动物们团结一心,用智慧保护了家园,它们个个都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3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出自巴西作家保罗·柯艾略笔下的一部伟大作品。《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融合着柯艾略博大悲悯的心胸、奇绝独特的视角、清澈如水的文字。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牧羊少年在一位智者和梦的引导下开始了寻宝之旅。圣地亚哥在途中曾想放弃,但他在想放弃时都会有原因阻止,所以他还是选择了坚持,用坚持面对风风雨雨、严寒酷暑。他终于来到了藏宝地金字塔,奇迹般地得到了“财宝”,可财宝就在出发地。
这个故事发人深省,它告诉了我们:财富不在远方,财富就在我们脚下,但我们却要通过九死一生的寻找,才会有所悟。
读了这本书,同时让我懂得了钱的秘密:金钱只是对人们探索的一些物质奖励,真正的财富是像炼金师一样在探索中发现人生的秘密。
这本书最重要的是让我知道了坚持的力量。这样的故事不胜枚举。在我国春秋时代就有一个关于坚持的故事:《卧薪尝胆》。讲的是越王勾践被吴国打败了,回到越国,为了报仇雪恨,他卧薪尝胆,与农民同甘共苦、发愤图强,就这样过了二十二年,终于灭了吴国报了仇。勾践灭吴是因为他坚持卧薪尝胆。
这些故事也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学游泳的过程:开始我害怕呛水,就想放弃学游泳。但是放弃又有什么用?不会的仍然不会,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有坚持才能成功。后来在我的坚持和爸爸的教导下,我终于学会了游泳。
这三个事例让我懂得了达到目标并不难,但却需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4
初读这篇文章,大概了解了阿长的模样以后,不免有些失落。"阿长"在我未读书之前给我的印象是温柔的、纤瘦的、婀娜多姿的妙龄少女。可读了以后,却渐渐知道她原来是一个又矮又胖、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却正让我感觉到文章的真实性。更增加了我的阅读兴趣。
长妈妈有些习惯确实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型睡姿、各种古怪的礼节......全文中并没有怎么介绍阿长的优点,但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个形象鲜明的真实的人。
慢慢的,她开始让我又爱又恨。
她相信梦想、相信许愿,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生活。最令我感动的便是她买《山海经》那一段。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到这本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一个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的人是怎么买到的,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虽然有很多缺点,有时还会像个小孩子一样,但这都无关紧要。
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
一些平平淡淡的事,一份真真切切的情。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5
“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适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大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心理障碍。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从表面上看,它和其他众多的书没有太大的区别,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却给现实中的人以无穷的反思。
世事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最简单的对应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6
今天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的眼里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孩子,但他更是一个乐观聪明的孩子,是一个敢作敢当的孩子,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用一颗童心做到诚实守信,用真诚对待每一个人,在他眼里世界永远是粉色的!
你如果问我为什么喜欢马小跳,我会用书中马小跳说的话对你说:“跟着我马小跳、跳,即跳也要笑,把烦恼都丢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7
读完《林海雪原》这本书后,我深深的被里面的故事所感染了。
这本书把人物描绘的淋漓尽致。如:杨子荣,高波。杨子荣同志的之所以有这样的大智大勇都是靠自己的顽强的拼搏精神努力得来的,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们生活中,人人做事都要有勇气,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战胜困难。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演讲比赛。我坐在下面看着人家在上面表演都很勇敢,不害怕无论是怎么样的做动作,都没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轮到我了,我站在台上给自己加油打气心想不要害怕,要勇敢的面对,要知道胜利是属于勇敢的人的。
我站在台上绘声绘色的讲着,看到老师非常的高兴,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讲完了主持人说的我的得分结果:9·443是第六名。老师对我说:“我自爱下面为你紧张。可你去表现的非常的棒。我的脸上露出了笑脸。
《林海雪原》这一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不仅要有勇气,还要灵活的使用头脑。不能一定的硬斗,也许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也被弄得复杂起来。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8
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是慈祥的,是温暖的。这些我以前不知到,那是读了《秋天的怀念》而体会到的。那是一个秋高气爽,到处都是开满菊花的秋天,史铁生自从双腿瘫痪后,他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听见收音机里甜美的歌声,就会把手边的东西猛地向墙上摔去,那是母亲得了肝病,每天晚上都是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有一天,母亲向史铁生愿不愿意去北海,史铁生答应了,母亲很高兴,但那是最后的诀别,母亲临死前都牵挂自己的儿子和女儿。
我感到母爱是最伟大,无私的,真实的。
有一次,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晚上很喜欢踢被子,本来是在暖和的被子里,突然我右脚一蹬,把被子踢开,大声喊道“好热,好热,妈妈,好热”。把疲惫的妈妈从熟睡中叫起来了,她摸摸我的头,再摸摸她的头,我的头似乎比妈妈头热多了,于是她跳起床,找体温表,我没想到,妈妈一回家就睡了,她又从哪来的神力,找体温表呢?一定是母爱。妈妈找到了体温表,放在我的腋窝下,5分钟后,妈妈拿出体温表一看,情不自禁地喊到'我的妈呀,41度呀”她二话不说,披上一件棉袄,抱起我在马路上疯狂地跑着。马路上只有路灯和二尺厚的雪,走上去,吱吱地响着。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打2瓶吊针”我睡了,医生给我打了吊针,第二天早上,妈妈还在我床上,我问她睡了吗?她说睡了,我看见妈妈眼里又有了几根红红的血丝,她一夜没睡。
想想妈妈,她一直为我付出,为我操劳,不知不觉银发已悄悄替代了黑发,皱纹爬满脸庞,可我却毫不珍惜,有时还惹她生气,有时妈妈叫我去吃饭,我还不耐烦地说:'急什么,等一下。”自从读了这篇文章我懂事多了,经常帮妈妈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考试中,我会取得好的成绩回报她的,如果看到这些,妈妈的脸上就总是露出灿烂的笑容。
啊!母爱真伟大,我忘不了您。妈妈的爱,像一股暖流,永远温暖着我的心,妈妈的爱又像一把熊熊燃烧的火焰照亮我的人生的前程,我将终生难忘,妈妈我爱你。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9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威尔斯的着作《时间机器》,书的主人公就不必多说了,他就是时间旅行人!
他去过未来的世界,也曾经提出过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人们可以乘坐机器在空间内上下运动,为什么不可以乘坐机器在时间内上下运动呢?为了解开这个谜,他花了两年的时间做了一台时间机器。但是朋友们似乎并不相信,说只是一个普通的机器,直到那架机器带着“我”消失才敢相信。
他坐着时间机器来到了未来,去因为一次意外来到了80万年后的地球。而这时,人类分为了两大类:一个是生活在日月无光的地下“食人类”,一个是生活在阳光明媚的地上“被食人类”。当时间旅行人得知他的时间机器被食人类抢走后,长途跋涉找到了机器,并与食人类展开了一次腥风血雨的战斗。最后,时间旅行人遍体鳞伤,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拉下了机器的操纵杆,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作者笔下的主人公心中有一股信念,他永不放弃在困境面前不退缩,向往美好生活。我发自内心地对主人公产生了一种强烈地敬佩之情!有了信心即使是一件别人做都不敢做的事,你也可能会去尝试,甚至取得成功。它是一个人取得成功的根本,所以即使当我们遇到很难战胜的困难也不能失去信心,要沉着地面对它,相信自己是可以的!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不正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它竞选总统时美国还存在着种族歧视,可他作为男人凭着自己,依靠超人的才华,打败了一名名对手,最后脱颖而出,当选了总统,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再也不敢嘲笑他!
我相信只要有信心,你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这时你就拥有了成为强者的条件!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0
今天爸爸带我去丹尼斯买书。到了那儿,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淘气包马小跳》。书上说杜真子像个疯丫头,因为她到马小跳家住了几天就让马小跳难受的不得了。杜真子是个很有个性喜欢指挥马小跳的女孩,一到马小跳家就占着马小跳的卧室,把他的东西全都扔了出来。并对他说:“以后这个卧室就是我的了。”顺手写了张纸条贴在了屋门上,上面写着:“女孩儿的卧室男孩儿免进!”没办法,马小跳今晚只好睡到了沙发上。
读完这一段,我觉得杜真子很没礼貌。更不幸的是杜真子又把她家养的会笑的猫带到了马小跳家里。那只猫有个特点,只要一见到自己讨厌的人,就会冷笑,耳朵一动一动的,挺吓人的。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1
母亲的纯净水这篇课文是讲述一位母亲为女儿准备体育课上的纯净水,女儿却发现母亲给自己的“纯净水”原来是“凉白开”,回到家女儿责备了母亲,而母亲对女儿进行了思想教育,女儿明白了要自己看得起自己的道理。
这篇课文它讲的道理是:穷是穷,但穷并不可怕,只要每一个人都有自信,并且有勇气去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还要勇敢的创造自己辉煌的未来。
在我们生活中,这种类似的事情常常发生,比如说:
你想要个新书包,但爸妈却不给你买,并且说:“书包破了缝起来就可以用了。”你肯定很责备的说都只是给自己省钱,并且说别人都有一个漂亮的书包,为什么我没有?其实不应该说这种责备爸爸妈妈的话,应该理解她们,为家里减少一点开支,虽然说是穷,没办法给自己买书包,但是你自己如果是个有志之人的话,不应该把“穷”看得那么重,应该乐观面对,并且有勇气去创造自己未来的辉煌。
再穷,只要看得起自荐,心也就不穷了,不应该把穷当作一种屈辱,而应该视为奋发向上的动力。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2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3
田丁丁,林枳。甜,酸。
不禁让人想起红楼梦中对名字的考究。还真的是寓意深刻啊!
田丁丁,一个善良的女孩。为了对自己“好”的朋友加同桌林枳,她可以帮她说谎,当林枳没心思听课时她还一个人抄两份笔记,为了救自己的朋友她借给她一千快,而自己切要面临没钱过活的苦日子……这样的好人现实中有吗?!我还是相信有的,毕竟好人还是比较多的。人之初性本善啊!
我懂得了人心中都有一棵善心。林枳的所做所为总是让人恨不起来,在她要结束生命之前还是把她欠田丁丁的钱还了。整本书让我看到了人性美的一面。人总是会带着面具生活的,可是再怎么也掩盖不了内心的善良。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尽相同。虽然是人人称叹的天才,可能也会活得不快乐。苏轼云: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可我认为还要再加上情感的分析吧!毕竟,人这高级复杂得很啊!他们不会在人前暴露一切。是故有日久见人心,路遥知马力啊!
《甜酸》在构局上还真不错。两个女生。一甜,一酸。两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又分别塑造了两个母亲的悲惨遭遇,也许是戏中戏,局中局吧!
这让我想起:在浩瀚无垠的大沙漠中存在一种为生存苦苦挣扎的植物。它就是胡杨!为了生存,聪明的胡杨能够根据自己不同部分所处的环境而趋于适应各种环境。于是就形成了多种叶型。其实,人亦是如此啊!在不同的环境中为了适应,也要做必要的改变。即使不想改变的人到最后也只能无奈的改变。除非他看开了这凡尘俗世,归依成仙。但那怎么可能呢?
呵!总要试着看到一丝的阳光去感受生活的美好,而不因一滴雨滴的坠落而郁抑终生!
林枳, 高才生。可以化情感的变化于无形。在经历了爱情 中,仍能拿第一。也许是爱挽救了她吧!她懂得为了爱去付出一切。这是她以前从未有过的。爱情来了,也许对她来说很残酷,毕竟她爱上了一个混混。
爱就是这样让人无法自拔!为了爱可以失去尊严,可以失去一切。
爱一个人就是要让他幸福,这应该是很多坠入情网的人所达成的共识吧!
爱这东西真的让人难以捉摸,丁力申深爱着林枳,而林枳为了周楚暮可以做任何事……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也许周楚暮的离开也是一种爱吧!
也许爱一个人就是甜甜,酸酸,外加苦涩的感觉吧!
但爱就要给对方幸福……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4
今年寒假,我读了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作文之读后感:《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看完后,我被主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大卫·科波菲尔。他的童年生活十分凄惨:父亲在他未出生前就去世了,8岁时母亲改嫁,继父摩德斯通先生严酷残暴,他的姐姐莫德斯通小姐也一样铁石心肠,不近人情。后来他被送往学校——钱国最糟糕的学校之一,那里的人也并不友善——残忍的校长,狡诈的朋友……大卫在学校里饱受煎熬,然而他那善良的母亲却只能忍气吞声。不久之后,大卫的母亲便去世了。这是他的继父便霸占了家产,还把大卫送去工厂工作,尽管他当时只有十岁。读到这里,我不免为大卫的悲惨童年感到万分同情与难过。相比之下,我的童年简直太幸福了。我享受着父母的关爱,在学校里又和蔼的老师与友爱的同学,我是多么幸福啊!可是大卫却生活得如此悲苦,这是多么的可怜啊!
然而大卫却没有放弃一切希望,他逃离了工厂,准备投奔他的姨婆——一位貌似严肃却有着菩萨心肠的人。在她的帮助下,大卫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被送往一所正规的学校并且在那里完成了学业。然后就做了一名律师。尽管大卫现在生活得很好,但它周围仍有心怀歹意的人——尤赖亚·希普。
大卫的生活还真是一波接一搏。他摆脱了残暴的继父却又碰到了很有心机的系谱。我想,如果换做是我,也许早就放弃了,然而大卫凭着他坚定的毅力,勇敢地走下去了。
邪不胜正!大卫同善良的米伯考以及知心朋友阿格尼斯等人战胜了尤赖亚·希普。
这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大卫终于打败了敌人,战胜了困难与挫折。
如果你认为从此大卫的生活就会无忧无虑,一帆风顺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大卫与他最喜爱的朵拉——一位最最可爱的女孩,金发碧眼,甜美漂亮,天真无邪……结了婚。然而,朵拉却因病是时,因此大卫十分痛苦。在经历过太多波折后,大卫发现,原来在她生命中还有一位十分关心他的人,那就是恬静温柔的阿格斯。从此他们便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这,也许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大卫虽然经历过无数的困难,遇到过许多不友善的人,但在他的生活中也不乏善良之人:有可爱的保姆辟果提,少言寡语不善言辞的巴克斯先生,还有生活不如意的米伯考夫妇。他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忧郁不安,却始终期待着“转机”的到来。当然,还有聪慧的阿格尼斯可爱的朵拉。他们都带给了大卫无穷的欢乐与帮助,使大卫更加坚强的生活下去。
读完了《大卫·科波菲尔》一书。我领悟到了许多。他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一样,坚强、勇敢……
我想:我们应向大卫学习,尽管人生中有许多不如意的事,但我相信,只要坚强,有信心勇敢地去面对它,就一定会成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5
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在这本书里面有很多非常有趣故事。这些故事不光有趣,我还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姆咪特罗尔,斯诺尔克小妞,赫木伦,某甲和某乙,小嗅嗅,小吸吸等许多好朋友呢?
最有趣的一章要数第七章了。在这一章里小嗅嗅离开家乡去远行,姆咪特罗尔知道后非常伤心。某甲和某乙不想让咪特罗尔难过,于是就带着他来到了地下室看宝石之王。妈妈在家里没有找到手提包,心里很着急,最后某甲和某乙帮妈妈找回了手提包。
在庆祝那天某甲和某乙把宝石之王拿出来,在天上寻宝石之王的魔法师看到了,骑着黑豹来到了姆咪谷。给某甲和某乙谈条件,某甲和某乙答应魔法师给每一个人满足一个愿望。所有的人都说了出来,就剩下某甲和某乙了,他们的愿望是,让魔法师变的是一个一摸一样的宝石。魔法师变出了宝石之后。我知道真正的宝石才是独一无二的。
在这一天是他们最开心的一天,多么美好啊!
从魔法师身上我得到的启发就是: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伤害别人的利益,要先人后己,以理服人。这本生动有趣的童话书让我爱不释手,它让我在神奇的童话世界中畅游,更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魔法师的帽子》的书。这本书是芬兰的托芙——杨松写的,讲了一个春天的早晨,姆咪特罗尔从冬眠中醒来。他和小吸吸、小嗅嗅一起,在山顶上找到了一顶帽子——魔法师的帽子。这顶帽子可以把鸡蛋皮变成五朵小云,可以把姆咪家变成森林——令人惊讶的是接连发生。
其中,我觉得最好玩最刺激的是姆咪特罗尔和他的伙伴们去钓鱼的事,和姆咪家是怎样变成森林的。这一章讲了一个夏天的早晨,大家准备去钓鱼。斯诺克小子拿出一根最长的钓丝,接着他们拖起抄网。然后在一个个钓钩上装上鱼饵,同时吹起口哨,吹起小嗅嗅的那只打猎歌。他们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有鱼上钩了,不过那是一条很大的马梅卢克鱼。他们刚把那条鱼拖回家门口,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姆咪谷出事了。姆咪妈妈无意间扔进魔法帽的一团有毒的、粉红色植物开始发生奇怪变化。不一会儿,姆咪家变成了一片森林。姆咪特罗尔和他的伙伴们一起从地下室解救了姆咪谷——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明白了几个道理。一、遇到困难时要沉着冷静的面对,不能着急,否则就不能打败困难。二、做事情要一次性做完,不能半途而废,否则你之前的付出是白做了。三、做事情要有志气,这样才能做出惊天动地的事!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寒假的第一天,我在爸爸妈妈的陪同下,来到了新华书店,迫不及待的买了寒假阅读推荐书目《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回到家里,这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书深深的吸引了我。
《魔法师的帽子》是芬兰著名女作家托芙·杨松1948年创作的童话故事,也是她的被国外译得最多的代表作之一,受到世界各国儿童的欢迎。翻开这本书,我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木民矮子精一家人和住在他家的其他人的友爱、互助和乐天的性格、爱冒险的精神,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七章。第七章这一章很长,讲小嗅嗅离家远行所经历的惊险故事;讲了神秘的手提箱到底藏了什么东西;讲木民妈妈怎样找回了她的美丽手提包,为了庆祝,木民妈妈请大家来到家里开庆祝大会。最后讲了魔法师来到了木民居住的木民谷。
读完这本《魔法师的帽子》让我懂得了魔幻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还使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以理服人,不能专横武断,应该克服自私自利的坏思想,从小培养人与人之间相互合作的好思想。一定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说自己不愿别人对自己做的事情,自己首先应该不对别人做这种事。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的读物,像《出卖笑的孩子》、《给你整个世界》和《魔法师的帽子》等书,其中我最喜爱的是《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从作者简介中我了解到:它是由芬兰著名儿童文学大师、女画家托芙·杨松写的。她写的“姆咪谷”系列已经拍成了卡通片在世界各国上映。虽然我没有看过精彩的卡通片,但我已被她写的书籍深深的吸引了。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书中讲了小主人公姆咪特罗尔和它的伙伴们在山顶上找到了一顶黑色高筒帽子并把它带回了家。起初它们并没有发现这顶帽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把它当普通的垃圾篓用。有一次,姆咪特罗尔和它的小伙伴们在玩捉迷藏的游戏时,自己藏在了帽子的下面,突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姆咪特罗尔彻底变了样。它小小的眼睛变的像大汤盘那么大,细细短短的尾巴变成了一把大刷子,就连它小小尖尖的耳朵也变的像茶壶把。变形后的姆咪特罗尔大家都感到很惊讶,就连它的妈妈也差点认不出它了。从这件事之后,大家才发现原来这是一顶具有神奇魔法力的帽子。它能将普普通通的水变成一杯酸甜可口的木梅汁,能将鸡蛋壳变成飞行的小云朵。
读到这里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如果我也有这样一顶帽子就好了,我要用它实现我的三个愿望。一个是想用它把晶莹鲜红的草莓变成一颗漂亮的大宝石。第二个是用它变出一辆西瓜汽车,既不用排放尾气还可以随时吃上西瓜。愿望三嘛,就是把白菜叶变成一双神奇的翅膀,这样就可以带着我到天空去看看了。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6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7
不是每一个人从小就能“不惑”,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欧阳娜娜,喜欢音乐就能去伯克利。
大多数的孩子在学习音乐的黄金年龄每天都被写不完的家庭作业围困在写字桌前。
如果有些人真的相信了世界就像视频里说的那样美好,当他看见真正的现实的时候,又会如何怀疑世界呢。
但其实,不能怪现实。
现实就是残酷的,从没有那么美好过。
视频开头一直在强调
青年人的身体里容得下更多元的价值观
我们有选择的权利
但现在越来越多的东西被限制
我们能看到的东西越来越少
我们并不是激进
也并不是故意反抗什么
只是想追求自由和真实
当鲁迅的文章从课本里一篇篇被剔除,陈胜吴广也从小学课堂中消失,此时我已经上大学了,开始读高中没时间读的王小波。
我从《沉默的大多数》中看到了一句他引用罗素的话:“参差多态才是幸福本源。”
我没有读过罗素,沉默的大多数也还没看完,如果理解错了,那就当我是断章取义吧。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8
这本书主要记录了俞敏洪在一路走来的历程里,自己关于励志、成功、人生等方面的一些总结和感悟。
用了很普通的四个字作为书名,但最好的概括了俞敏洪之所以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的根本原因。从出身来说,他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淳朴农民,和高富帅完全绝缘;从天资来说,他应该是一个很普通的人。高考三次才上成大学,大学成绩也非常一般,也导致后来花了三年半的时间想出国留学也没有成功,反倒花光了所有积蓄,又得罪了北大无法立足,只能租住在8平米的黑暗地下室里,连想买本自己喜欢的书、给老婆买条普通的裙子都承担不起,人生可谓到了最低点。
但回过头来再看,虽然高考了三次,但最终考进了北大;英语高考一次33分,一次55分,但现在他是英语培训行业的骨灰级专家;出国留学梦破碎,但他所创立的新东方作为行业的第一品牌,帮助无数学子圆了留学的梦。
和天才的成功之路相比,他所走的每一步对普通人来说更具现实的借鉴意义。与其关注Bill Gates和Steve Jobs的辉煌经历,不如多想想这个看上去憨憨的中年男人的成功之道。
首先是坚持。没有这两个字,他到今天还会是一个只停留在小村庄里的朴实农民。为了弥补自己英语的不足,他将几册新概念英语里面的每篇文章倒背如流。能这样坚持做的人不多,也让多少学子效而仿之。新东方从一个只有几十个学员的单一短期小培训作坊,发展到每年几十万学员,几千个培训班,在全球有着十几所学校的全方位教育体系,期间应该经历了无数大大小小的艰难困苦,没有坚持,就不可能走到今天。
其次是抓住过程。目标十分重要,因为没有目标,生命就没有方向。但实现目标的过程更重要,因为生命的全部精彩都是在过程之中。”但问耕耘,不问收获”,春天的耕耘将使得秋天的收获成为必然。俞敏洪从一开始并没有想到或设定过要创立新东方,甚至连高考时的最高理想就是要上一个师范学校。所以目标是和能力成正比的,当你能力上去了,人生目标自然就提高了。
第三是主动。对大多数人来说,被动的生活已经变成了一种无意识的行为,没有航向,随波逐流。很多人都说要改变生活,但一个被动者是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的。当我们发现自己陷入一种无能为力的境地时,首先要有勇气走出这种生活,而走出这个舒适区又需要我们放弃原来的既得利益和习惯。人最坏的习惯就是抱住已经拥有的东西不放,而往往只要舍得放下自己的小天地,就很容易走进宇宙的大天地。新东方人才济济,个个特立独行,怎样才能把这些人团结在一起而又保持他们的活力?应该说,俞敏洪一直在主动求变,主动进步。他的不断进步让新东方不断进步不断发展,从而也给了这些人才不断提升的舞台,保持着他们的活力和激情。主动,改变一切。
作为一个从外人来看不管是财富还是名声都已达到丰盛地步的人来说,俞敏洪自己认为做新东方这么多年来,他真正的收获不是新东方学校,也不是积累起来的财务和地位,而是在新东方的发展过程中所获得的工作乐趣、积累的社会经验以及面对挫折的苦恼和成功的喜悦。斯言甚善!长久以来,我们都为幸福是什么所苦恼着。和三十多年前比,物质是极大丰富了,但幸福就是在到达名利的某个点位后会自动接踵而至吗?事实上,有多少人在到达了以前他们甚至不敢奢望的那个点位后,还是迷茫痛苦,无聊失望?俞敏洪的这段话很好的回答了上面这个问题。幸福是一种心灵体验,从本质上看更是一种追求,一种动态,是一个不断完善自己的过程。简言之,幸福感的获得,不在于目标所在的点位,而在于实现的过程。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9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30
一般教育理念都认为,先天因素不是人主观能决定的,对人生的指导意义不大,反而容易成为给自己找借口的理由,所以,不应该过于强调。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孩子自己决定不了的先天因素,对于生养他们的父母来说,却是后天因素,是可以选择的,尤其在当今自由恋爱时代,如何选择配偶,让孩子出生在哪里,确实影响到孩子未来的发展。所以,我们先来看看乔布斯的先天因素。
其实,乔布斯来到人间,可以说是生不逢时。他的母亲是美国人,在23岁读硕士的时候,认识了他的父亲,一个大学助教,叙利亚人,后来取得博士学位。他们在一次旅行中有了乔布斯,但母亲的父亲因为宗教信仰差异而反对这庄婚事,母亲想留下这个孩子,父亲似乎不赞成(后来,乔布斯到死都没去见亲生父亲,可能就和父亲这个态度有关),但母亲还是去外地生下了他,并找人抚养,开始要求养父母必须是大学毕业,后来,又退而求其次,要求养父母必须保证让孩子上大学。并与养父母签定了承诺书,才将孩子送人领养。母亲的父亲去世后,宗教障碍不存在了,母亲和父亲结了婚,还生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后来也成为著名作家。再后来,母亲和父亲又离婚,女孩和母亲一起生活。乔布斯在多年以后,见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和妹妹,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
这里透露出几个信息:第一,父母未婚先育;第二父母的出生地距离很远;第三,父母年纪都很轻;第四,父母的学历都很高;第五,亲妹妹的智商也很高。第六,他出生在美国。
最近,看到美国一个天才调查报告,调查表明:父母年纪越轻,智商越高,所生孩子成为天才的概率就越大。可见,乔布斯的先天基因还是非常好的,他妹妹也非常优秀,更证明了基因好。这些信息,如果有什么借鉴意义,那就是我们在选择配偶的时候,应该注意品位。进化论也表明,对配偶的偏好选择,影响了人类的演化,我们人类现在的许多特征和审美偏好,也都与性选择有关。所以,如何选择配偶确实是造就天才的第一步。
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出生在美国。如果乔布斯的父母是在中国,乔布斯可能早消灭在萌芽之中了!因为在中国,一个23岁还没毕业的未婚女大学生,即使怀孕了,也不会把孩子生下来;即使把孩子生下来,也没有专业的收养机构帮助她寻找合适的领养父母;即使找到了领养的父母,也不会签署一份保证培养孩子上大学的承诺。所以,乔布斯虽然生不逢时,但却出生在一个观念多元、收养机制健全的国家,可谓不幸中的万幸。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31
阿隆索.吉哈诺因阅读骑士小说而萌发成为游侠骑士,行侠仗义、助弱扶贫、扬名万世的念头,改名堂吉诃德,从此开始为人所耻笑而又艰辛的生活。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最终以被人装在木牢里带回村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重回故里,直到最终一病不起。
如果说堂吉诃德的存在于他本身是一出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去年的雀巢,今年没有鸟。我过去是疯子,如今头脑已经清醒;我曾经是拉曼查的堂吉诃德;如今,只是好人阿隆索.吉哈诺。但愿我的悔悟和真诚能够换回诸位从前对我的尊重……”堂吉诃德的这番话出现在他生命的终点似是所谓的清醒却更像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当堂吉诃德的最后时刻终于到来时,他遗嘱的公证人刚好在场,他说,从未在任何一部骑士小说中看到过任何一位游侠骑士能像堂吉诃德那样安祥而平静地死在自己的卧榻之上。然而事实上,他却是一对矛盾中极大的一个受难者,不平的冤魂。
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而,堂吉诃德骑士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荡然所剩无几了,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32
读了王二小这本书我知道了王二小是一个勇敢,坚强,懂事的一个孩子。我想大家都知道这样一首歌吧:
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不知哪去了?不是他贪玩丢了牛,那放牛的孩子就是王二小。
1929 年,王二小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里,他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参加了八路军,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因此王二小的父亲就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1940 年,日本鬼子对王二小的家里进行了疯狂的”大扫荡“王二小的妈妈躲进了山洞,但还是被狡猾的鬼子找了出来残忍的杀掉了。王二小 11 岁就成了孤儿,村里人见王二小很可怜就给他吃的给他穿的,但王二小不想连累乡亲们,就自己来到一个地主家当了放牛郎,就这样一年,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总算有一天,八路军打回来了,这个消息很快传到王二小的耳朵里,于是他飞快跑到人群中,找到了自己父亲的老战友李团长,他对李团长说:”我也要当兵。“李团长说:”等你长大再当也不迟呀。“怎么说王二小都不愿意,最后没办法只好让他参加了儿童团。
参加儿童团后,王二小每天都看守部队,有一次日本军官见了王二小,就把王二小抓起来说:”小孩,你地知道粮库在哪里。“王二小想了一下说:”你跟我来吧。“于是王二小引着日本军们围着山走来走去,日本军官急了见粮库还没到就有抓起王二小说:”你的带我们走了这么长的路怎么还没到。“王二小听了说:”马上就到了。 “ 日本军官又说:”你的敢把我们引到别的地方去,我就让你死啦死啦的明白了吗“最后八路军见王二小引了一大群鬼子就拿起枪和鬼子打了起来,正在王二小看见日本鬼子被打得落花流水的时候,王二小大声喊道”打得好,打得好。“这是只听”砰“的一声王二小倒在了地上,鲜红的血染红了他的白衣。
王二小真是太勇敢了,没想到王二小最后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33
读了《堂吉诃德》上,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呆、傻、疯、痴……当读完了整册书时,我被打动了,被深深地打动了。
他是疯,是癫,是笨,但是,我们这些处在现世,自认为很高明的人又如何呢?
至少,他有毅力,想做什么,就去做。他的马没有名字,他用了四天的功夫给它取了个好名字;盔甲生锈,他用尽所有办法来清洗;没有面甲,自己造!
尽管,他把风车当做巨人,把让自己摔得狼狈不堪,把修士当成法师;被客店里的人捉弄;被人们嘲笑……但,他没有放弃!
至少,他不像现在的人那样只为了钱。在他心中,有一个坚不可摧的理念——骑士道。这,是任何东西无法改变的。
至少,他有一个确定的目标——宣扬骑士道,不管困难重重,他也是一生为其奋斗。
至少……
至少……
文章的最后,因遵守约定返回家乡的堂吉诃德发烧不止,当大夫说他性命不保时,大家都放声痛哭,可他却异常镇定。
在临死前,他醒悟了,他深深忏悔生前的一切,懊悔自己沉迷于骑士小说……
堂吉诃德,哦不,是待人和气,性情厚道的善人阿隆索。吉哈诺,安详虔诚的卧床而死了……
堂吉诃德固然疯,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他的好。他是个疯子,但是,我郑重的告诉大家,他也是英雄,一个不折不扣的英雄!
拂开疯、呆、笨这些灰尘,我们可以看见,灰尘之下,是厚道、坚韧等等这些金子般珍贵的品质!而那些清醒的人的道貌岸然之下,却是势力、贪婪、贪生怕死,尔虞我诈、纸醉金迷……
从这个角度来说,谁才是真正的疯、癫、傻呢?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34
英雄是什么?有人说:“英雄,就是百战不殆的人。”有人说:“英雄,就是无比完美的人。”而我要说:“英雄,是永远都在奋斗的人!”
没错,英雄,不一定是完美的人,但却是愿意为他人鼓掌的人;英雄,不一定是成功的人,但却是永远怀抱着热情去追求的人;英雄,不一定是胜利的人,但却是永远在同命运搏击的人!
“伟大的悲剧”一文,主要讲了斯科特海军上校和其他一些人去南极点探险的故事。在这篇文章中,这几个探险家并不是第一个到达者。在许多时候,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然而,虽然只是迟到了一个月,却显的太晚太晚了,这五个人怀抱着悲哀,悲壮的牺牲了。
“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英雄之所以称之为英雄,是因为他接受了自己的失败,并为别人证明了胜利!在一般人面前,想要用自己的失败去证明别人的胜利,简直是要比登天还难。然而英雄,却不是这样!英雄,知道自己失败,就承认,即使别人的成功会对自己造成伤害,仍然愿意证明别人的胜利。
“在前往极点的途中只要遵循罗盘的指引,而他们现在还必须顺着自己原来的足迹走去,在几个星期的行程中必须小心翼翼,绝对不能偏离自己原来的脚印,以免错过事先设置的贮藏点。”回去的路,让人感到恐惧了。“现在他们真是惊慌到了极点,从日记中,人们可以觉察到斯科特如何尽量掩饰着自己的恐惧,但从强制的镇静中还是一再迸发出绝望的厉叫。”“于是病人只好用冻伤了的双脚踉踉跄跄地又走了若干公里,一直走到夜宿的营地。”文中的每一句话,都无不渗透着那股勇气,那种与命运的搏击!
然而,最后一次的搏斗,是在斯科特。“斯科特海军上校的日记一直记到他生命的最后一息,记到他的手指完全冻住,比从僵硬的手中滑下来为止。他希望以后会有人在他的尸体旁发现这些能证明他和英国人民勇气的日记,正是这种希望使他能用超人的毅力把日记记到最后一刻。”
困难,是一个陪伴我们最久的朋友,人的一生,都不可能一帆风顺。但是面对困难,我们要的不是逃避,而是学会战斗,像是那句话:“一个真正的人,他对困难的回答是战斗,对战斗的回答是胜利,对胜利的回答是谦逊。”或许,我们做不到后面所说的胜利和谦逊,但是,我们一定要做到的是“对困难的回答是战斗”!面对困难,我们更要坚毅不屈,即使结果已经注定了,也许结果注定是失败,但是,也不能放弃任何希望!
其实,只要人肯奋斗,是不是第一又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注定了的结局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你肯奋斗,肯同命运斗争,那么,正如结尾所说的:“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35
我国的艺术大师老舍先生的中篇《月牙儿》,以高悬于空中的月牙儿为主旋律,通过主人公对它的不同感受,谱写了一曲天上人间哀怨的悲歌。其情之感人,艺术技巧之精湛都令人叹为观止。
月牙儿本是自然之物,然而在作家笔下它却成了主人公孤独寂寞时而又不可缺少的伴侣,成了主人公向黑暗社会控诉的代言人。总之,它变成了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全文中月牙儿出现了达十几次之多,其中有三处是说没再看见月牙儿,而这又恰恰划清了主人公性格发展的三个不同时期。
“那第一次带着寒气的月牙儿确是带着寒气”,“它那一点点微弱的浅金光儿照着我的泪”。小说中此时的主人公还只是个七岁的孩子,这时她感觉到那月牙儿是带着寒气的是因为饥寒和丧父的巨大不幸正降临到这个只知道冷、饿和没人理是悲惨的事的女孩子身上。或许此时她还不懂得那装着爸爸的木匣被埋到城外的哪个地方是件多么值得悲哀的事,她只是因为冷、饿和没人理而感觉到那月牙儿是带着寒气的。接下来作家又写了月牙儿的第二、三、四次出现以及它在不同情境下出现时带给小主人公的不同感受,进一步揭示了她的内心世界和悲惨命运。当“我”拿着妈仅剩得惟一不可当的东西——银簪,坐在那严严关闭着的大门前时,月牙儿在天空中歪歪着照着“我”的泪,当妈哼哧哼哧给人洗脏衣服时“我”更爱这个月牙儿,爱它给地上的那点小影子。由上可见,此时的主人公还只是个孩子,她是那么的天真、可爱、孤独、寂寞、可怜和不幸,她对自己所遭遇的不幸还没有任何准备和认识,每当她孤独寂寞时,她便去看月牙,因为只有它还能给她些许的安慰。
“我”再一次看见月牙儿是在“妈坐了一乘红轿”,“被抬到城外去”,一个陌生的男人扯着“我”走时,此时的月牙儿“象个要闭上的一道大眼缝”。这时,妈为了不饿死“我”再嫁了,她不知等待她的会是什么,此时她的脑海里一片迷茫混沌,这个世界也是迷迷朦朦看不清楚的,这月牙儿的形象恰是“我”心灵的折射,至此作家已完成了对主人公童年形象的塑造。
接下来文中写道“我”在三四年里似乎没再看见月牙,这是文中第一次提到“我没看见月牙”,此时她有了她的小屋,好久没去当当,有吃有喝甚至还上了学,生活似乎变得美好了,她已不再需要月牙的陪伴与安慰了,因而这次月牙的出现成了主人公性格发展过渡期的标志,从此作家便进入了对少年主人公心理的揭示。
“它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光儿微弱,不大会儿便被黑暗包住”,这是“我”在三四年后再一次见到的月牙。因此时“新爸爸忽然走了”,之后“妈”屋里常有男人来,尽管她还不大懂这些事,但已是“要在小学毕业”的她已猜到那不是好事,因此她不得不恨妈。可后来妈也走了,只剩下了她自己,在这种无倚无靠的情况下,她又看到了月牙,感觉到它是那样“无倚无靠的在灰蓝的天上挂着”,它“只能亮那么一会儿,而黑暗是无限的。”月牙儿的形象正是主人公心里的感受,此时的她孤苦无助,但她还是努力地同命运抗争着,没有丧失做人的尊严,她不愿象妈那样,虽然她也理解妈。然而将来对她来说是渺茫的。“我又老没看月牙了,不敢去看,虽然想看。”从此作家又开始了对主人公由挣扎到最终被黑暗的社会吞噬的叙述。
毕业后她只能自己挣饭吃了,她怀着希望四处奔波,然而没有事情给她做。“我的心就好像在月光下的蝙蝠,虽然是在光的下面,可是自己是黑的”,她没有了任何希望,可是她要活着,终于她认识到“羞耻不是我造出来的”,残酷的现实已把她纯净的心灵无情地涂上了污点,竟致使她在黑暗中看到那“月牙是清亮而温柔的,它把一些软光轻轻送到柳枝上”,并感到“这个月牙是希望的开始”,于是善良、单纯和美好的希望使她陷入了爱的迷梦,她从“他的笑”“他的头发”上看到了那也在微笑的月牙,使她忘了自己、没了自己,而当月牙儿忽然被云遮住时,她也失去了自己,她的精神即将崩溃了,然而此时的她还善良,还有同情心,直到为了别人,她又没饭吃了。
“我早知道我没希望,一点云便能把月牙遮住,我的将来是黑暗”。果然,为了活着,她曾努力找事做,可最终残酷的现实使她彻底绝望了,尤其是她还得养活已完全失去了挣钱能力的妈。妈的失而又归无疑给她的心灵以更沉重的打击,她从妈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将来,“我至好不过将变成她那样,卖了一辈子肉剩下的是一些白头发和抽皱的黑皮”,是无情的现实使她“不愿为谁负着什么道德责任”而堕落下去,就这样一个曾经纯洁善良、正直倔强的女性失去了自己,然而不幸的命运也使她对这个地狱般的世界有了清醒的认识,“我所做的并不是我自己的过错”,这是对自己行为的诠释,更是对黑暗社会的无情揭露。
然而更为耐人寻味的是文章的结尾,正当她打算嫁人不再继续堕落时却被送到了监狱里。此时在心灵经历了长期的摧残后,她深刻地认识到“狱里是个好地方,世界比这并强不了许多”,于是她甘愿在此了结一生,也就是在这种心境下她又看见了她的好朋友——月牙儿。
纵观全篇可知,女主人公有文化,有个性,善良正直,聪敏倔强,不遗余力地执着着飘渺的希望,她本该有着美好的一切,然而最终她还是被黑暗的社会吞噬了。
总之,全文“我”与月牙儿形影相吊,构成了小说中的景与情,使作品具有诗一般的意境和低回婉转的抒情性。首先用月牙儿为题象征女主人公那只能亮那么一小会儿而黑暗是无限的生命,而作品前半部分月牙的频繁出现暗示着主人公虽屡遭不幸的打击,但其生命还有希望存在,尽管那希望渺茫的象月牙的微光;而后半部分月牙的不再出现却暗示了主人公已被黑暗的社会吞没了。至此,中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学长廊中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便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