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读后感

2024-02-29

《不老泉》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 巴比特写的 《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 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一一道来…… 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 ,活了 78 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不老泉》读后感 篇2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杀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

  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不老泉》读后感 篇3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个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树林中。她的母亲和奶奶对她管教甚严,她准备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个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名叫杰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后来,杰西的母亲跟哥哥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让温妮知道他们已经有几百岁了。后来,穿黄色制服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梅杀死了他,警察把梅带到了警局,最后,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来时,发现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杰西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里的水,她没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实,人永远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好,只有经历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会喝。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再让我选择喝不喝,我会选择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个人孤孤零零的永远活着,其实,经历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们想死都死不了了。这让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没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会永远也不死去,永远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没办法死。温妮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亲身体会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这本书告诉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乐趣,死也有死的快乐,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难受的人。我们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样,不小心误食了不老泉,而导致后悔莫及。

《不老泉》读后感 篇4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不老泉》读后感 篇5

  生命因青春而美丽,生命因价值而光彩,同时,生命也因死亡而悲伤。但是,如果有一口不老泉,让你永保青春,不断的释放生命的活力,你会去喝吗?通过阅读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特别大,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和深度。

  如果一个人,没有尽头的活着,他会厌烦生活,不懂得珍惜生命,就像书中的塔克说的那样:生命是一个轮子,死亡它也在这个轮子上啊。可是现在,死亡从这个轮子上掉下来了,我们塔克一家不在这个轮子上了。我要是知道有什么办法爬回轮子上,我会毫不犹豫的上去,“从而看出了塔克已经厌倦了生活,对一模一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奈。因为生命不死,就不是完整的人生,就像永远停在岸上的船一样,水在不断的流动,身边的事物在不停的变动。它却永远的搁在了那里,不能驶出,不能冲刺,没有沉没,生命对它来说也就再也没有了歌唱和诗篇,即然帆不能再拉起,那么还有热情歌颂吗,正如人一样,如光一成不变的活着。还会对生命珍惜吗?

  死亡也许是残忍的,死亡也许是遗憾的,死亡也许对生活充满着不舍,但是人 生就像赛场,许多人都在奔跑,不管在 赛场上跑多长时间,最后总归有终点,如没有死亡也就是等于别人在跑你却站在原地不动,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所以我们要珍惜有限的生命,不在幻想长生不老,在有限生命里发挥出无限光芒,多为社会做点什么,就如{钢铁是怎样炼成}中的保尔·柯察金说的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侯就能够说:‘我已把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不老泉》读后感 篇6

  《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不老泉》读后感 篇7

  书中一位做了十七年教师的作者说:“没有思想的教师培养不出有思想的学生,一名教师应该成为学生思想的领袖。”我对这句话特别赞同,对于《师道:为师亦有道》这本书,深有感悟。

  教师出于爱的名义反而做出了诸多伤害学生的事, 究其原因是一些观念出现偏差:首先,受唯分数论的评价体系影响,不许学生这样那样,一味希望学生只要把文化成绩搞好就行了,老师也就放心了。其次,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人心,都有些过头了。为了避免出事,可以强行减少学生应有的文体、娱乐活动,学生坐在教室里,乖乖的,什么都听老师的话,老师心里也就踏实了,第三,教育理念落后,没有正确对待多元评价体系,还停留在“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境界。

  的确, 这样的现象、例子,我们身边屡见不鲜。教师如此,家长犹有过之:为了孩子将来的成才,给孩子找好各科课外辅导班,还有兴趣班(虽说是培养兴趣特长的,可又有几个是出于孩子自己真正的兴趣而参加的呢?)。试想,在学校与家庭这样双重的爱护之下,学生还能笑起来吗?这样的童年快乐吗?不禁为他们感到悲哀。

  对比而言,回想起我们自己的童年,却至今还能感受到那份快乐:在学校里,课余时间就是快乐的天堂,打乒乓球,玩跳绳、踢毯子、跳房子……放学后,也没有什么家庭作业,有时则需帮父母做一些家务:放牛、割草……边做边和几个小伙伴尽情地玩耍。加之当时条件苦,父母一心为生活的改善而操劳,无暇给予我们过多压力与监督,为此我们大都拥有了一个自由快乐的童年。可是那时的我们把学习丢掉了吗?没有。我们把能力丢掉了吗?没有。我们也照样的成长,也都有了各自今天的成就。

  再回到今天,条件好了,各方面都在进步了,孩子们却有几个又能说正在享受自由快乐的童年呢。为了让孩子们拥有一个自由快乐的童年,就从我们开始改变吧,

  作为教师,我们完全可以让学生自由享受课余时间的快乐,去尽情的玩耍。对于学生的兴趣爱好,我们完全可以给予正确的引导,培养他们的特长。相信在享受快乐之余,他们更懂得珍惜,更懂得进取学习。再加上我们课堂教学效益的不断提高。相信所谓的学习成绩也一定会更上一层楼。有这样的效果,我们为何不乘人之美呢。莫再以爱的名义去伤害学生,还给他们一个自由快乐的童年吧。

《不老泉》读后感 篇8

  环游地球,对我们来说遥不可及,可在19世纪70年代就有人环游过地球,而且仅仅用了八十天……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英国绅士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非凡的智慧以及最重要的超群细心,和仆人路路通一起克服了种.种自然的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

  福克先生的细心是众所周知的,而我的粗心也是人人皆知的。我和他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记得那是六年级上学期的一次数学测试,由于我粗心大意,考了99分,只因其中一道题的单位名称忘记写了,我与满分擦肩而过。我后悔莫及,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谁叫我这么粗心呢?语文期末考试中,有一道题让我们把正确的拼音用横线划出来,可我稀里糊涂地在正确的拼音上面打了个“√”。唉,3分就这样白白地被扣掉了。考卷发下来后,我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埋怨自己太粗心。像这样粗心的事在我身上还有很多,我不好意思再说下去了。和福克先生的细心比起来,我真是自愧不如。

  不过,我现在正在努力改掉这个令我头痛心烦的坏毛病。同时,我也总结出了一个道理:若想事事如意、一帆风顺,就必须细心,不能有一丝马虎,不然就像工程师那样,算错一个小数点而最终导致十分惨重的后果。

《不老泉》读后感 篇9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不老泉》读后感 篇10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读张爱玲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张爱玲,民国女作家,善于描绘灰暗的闺房,善于捕捉人情冷暖,善用贴切 的语言描写人物内心的暗涌, 用她独有的犀利的洞察力将她笔下的人物描写得细致入微。

  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 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 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隐秘的人性心理,在她笔下 都能让我们看到实质, 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 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 触。让我觉得,只有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

  最初听到的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是《红玫瑰与白玫瑰》 ,其中最经典的一 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 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 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他赤手空拳打出了天下,一切如愿以尝,后半辈子卻蓦然发现,原来他从沒有真 正活过。对于振保,我认为可以理解却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爱的太自私也太虚 伪,他娶烟鹂,于是烟鹂就成了他的看到的蚊子血和饭粘子,他再遇到娇蕊时在 公车上哭了起来, 哭什么呢, 是在后悔以前的选择?还是后悔曾经不懂的珍惜? 这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

  如果娇蕊当初和他在一起或许也要成为蚊子血和饭 粘子的话, 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被爱着么?永远都在后悔和遗憾得不到的,麻 木冷漠就在眼前的,真是讽刺,这真是一个笑话。

  或许, 爱情就是一个巨大的弥盖人心的童话, 是一个个并不壮烈也并不美丽 的悲伤的故事。就像被娶回家的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变了样;而没得到的玫瑰却 永远在心口绽放。

  陈奕迅的歌中不也是唱出了这种无奈么。

《不老泉》读后感 篇11

  初次发现这本书是在某个悠闲的下午,不经意间这个书名中那个大大的“跪”字刺入眼帘。中国人曾经有着千百年给封建权贵下跪的历史,人们深受封建思想毒害,逆来顺受,我相信我们都不只一次的听到奴性思想这个词,可是,在教育的范畴里也用这样不和谐,甚至刻薄的字眼我还是第一次见。我很困惑,什么是跪着教书?谁在跪着教书?当然我更担心的是:我在跪着教书吗?

  书的作者是一位善于思考的长者,也是一位一线的教育工作者,任教于南师大附中。他叫吴非,他把近几年来写的有关教育问题的随笔杂感汇集成这本书。虽是随笔杂感,但也用其中几篇杂文的题目将全书细分为:永不凋谢的玫瑰、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爱与敬重的阅读、往高处飞、实话怎么说、在欢乐中沉思六个板块。虽是随笔杂感,却没有散文杂文般零散朦胧,每个故事都让人深思,每个问题都掷地有声,让我一边读,一边问着自己:是这样吗?

  作为教师,不同于其他职业特点,说起来特殊,又很单纯;说是辛苦,又充满幸福。这本书开篇就说到:一位合格的教师,就说一盏灯,也许灯光未必耀眼,但一定能长久的照耀人一生的道路。不要简单的把你的工作理解为谋生的手段。的确,教师这个职业常常被缚之高台,说我们是阳光下最光辉的职业,给了我们很多溢美之词,也给了我们诸多束缚和非议。例如上次小学生给老师打伞的事件触动很多人的神经,一度成为热议的话题。但我相信凡是登上过三尺讲台的老师,都曾被孩子感动过,都因为孩子满足过幸福过。老师最大的安慰就是我们培养出了人,一个有感恩之心的人,只要能经常地发现这样的孩子,我们就会觉得既幸福又平常。感恩教育时下成了一个流行的词,其实我一直认为班上坐的大多数孩子都是普通的人,我没有想过要培养多少社会栋梁,没有想过我的学生要多几个高精尖人才,我只希望他们懂是非,辨黑白,希望他们能甘于平凡,热爱生活,可以成为一个有温度的人。

  吴非老师在书中的“序”中说:“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读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身为师者,如果自身的学习能力都不是有效率的,那又怎么去教那些孩子呢?如果自己都没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又跟学生谈什么底蕴积累呢?在书中《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一文中,作者还说道:终身学习的立学之本是什么,是独立思考精神。学生不敢说,不敢想,是因为开始老师不准说不能说。从指鹿为马的时代,就有了能不能说真话的问题。语文教师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只能趴在地上了。所以,不跪着教书,是一个教师最初的姿态,也应是一个终身的姿态。很难想象一名卑躬屈膝的教师能够教导出光明磊落的学生。老师还是得有点思想,有点脊梁。

  书中还提到,吴非老师认为评价一位老师的工作,简单地说可以是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读到这三句话,我想大概是我只能算是入门级,我孩子为让学生喜欢我的课而努力奋斗着。书中也提到了影响学生对学科的兴趣很大一部分取决于教师的风格。作者用生动直接的话语进行了比喻,没有风格的教师一如泥胎木偶,他的语文课如破庙庸僧在谈禅。看来,教学风格延续着教师的教学生命。

  用吴非老师的话说总得有点质疑的精神,于是在粗读了这本书后看到作者对于很多老师牺牲自己陪伴家人时间说是一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对于这样的说法,我个人是觉得有点偏激了,劳作是神圣的,休憩也是神圣的。但每个人对于两者之间的权衡有着自己的考量。另外对于书中对于现存教育体制的一些质疑,作者也是抱有些消极情绪的。

  不管怎么说,不跪着教书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我们至少得有那么点风骨,有那么点风格。教师也不仅仅是园丁,他本身就应该是一朵美丽无比,赏心悦目的花。就如最近微信朋友圈中疯转的那篇文章一样,只有老师是优雅的,我们的孩子才有望优雅。只有老师是从容的,我们的孩子才有望大气,只有老师是幸福的,我们的孩子才有望明亮。

《不老泉》读后感 篇12

  《偷影子的人》是我读马克·李维的第一本书,它带着我走进了一个拥有超能力的小孩子的童年世界到他长大成为一个青年的小故事。故事的情节大多都是温馨而美好,在这里有爱情、友情、亲情,也有喜悦、哀伤和期盼。大多数看情感表达比较沉重的书,偶然看一下治愈系的书,自己不知不觉中把自己当成这个小男孩,跟着这本书如同影子一样,脑海陪伴着经历属于他的青春。

  大多数人都会有那么一个年少时深爱的人吧,那时候第一次的心动,夜里脑海浮现ta的身影,宛如一个天使照亮了你的世界,想去知道ta的一切,想告诉ta你的爱慕之心,想有一段只属于你和ta的故事,却又怕表白会被拒绝。

  人生可能会遇到一个如苏菲一样的女孩儿,只是因为寂寞而走在一起的伴侣,后来一个认清现实或者一个找到心爱的人而结束这段关系。

  一生中会遇到很多形形色色的人,大多数的出现都只是一个过客,在你的人生路上留下一点点的色彩。却很少有像吕克一样看清你的性格,依然会扑汤蹈火的陪伴你度过岁月。

  从小我们在父母能给予的最好的物质生活里长大,在父母教的为人处事中逐渐成为一个有个性的独立个体。我们却很少了解他们的理想,他们承受的压力。小时候的我们学业为重,到了中学时代同学朋友为辅,当我们大学毕业后工作和生活时常让我们感到困扰和无助。父母一天天在变老,我们能陪伴他们的时间却不多,甚至很少关注父母的身体和需求。

《不老泉》读后感 篇13

  这个暑假,由于家中接连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全家人忙得不可开交,以至于我的读书计划以及读后感的写作完成的比较晚,但自从我拿到《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开始刚刚读了几页以后,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住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我”和我的外婆老姜茶的故事,外婆不知什么原因,没有自己的家了,所以就来到了“我”家来住,可是她却时常感到没有意思。

  因为外婆想要一个蕾丝宫殿,经过“通讯录爷爷”的介绍,外婆去了一个名字叫“快乐老家”的地方,并且居住了下来。而“我”因为同学对“我”的冷漠,特别是“我”的同桌不但经常讽刺“我”,并且还在别的同学面前经常讥笑“我”,所以“我”在一次大扫除时,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同桌的作业扔到了垃圾桶里,我又因此受到了家长和老师对“我”的批评,从而造成了“我”的厌学,也被送到了“快乐老家”,在这里,我将我的秘密全部都告诉了我的外婆。

  而同时“我”也逐步了解了一件发生在“快乐老家”的事情。 在“快乐老家”居住的这段时间里,“我”认识了很多老年朋友,并且与他们非常快乐的相处在一起,有一天,我认识的一个老爷爷去世了,我哭得泪流满面,我感到非常的伤心和难过,但是我其他的老爷爷朋友却表现的非常平静,并且他们告诉我:每一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不用那么多愁善感,因为我们总有在另一个世界团聚的那一天。

  读了这本书对我最大的感受是要以快乐之心对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我们是永远不会分开的。

《不老泉》读后感 篇14

  有一个人,从小就说出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豪言;有一个人,喜欢在胸前佩戴一枚“为人民服务”的纪念章;有一个人,为了新中国的成立而鞠躬尽瘁。他是谁?他就是我们伟大的周总理。

  在周总理死后,联合国为他降了半旗,有两个原因:一是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她的金银财宝多得不计其数,她使用的人民币多得我们数不过来。可是她的周总理没有一分钱存款!二是中国有10亿人口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可是她的周总理没有一个孩子。看,我们的周总理多么伟大啊!在我看到这个消息后,很尊敬周总理,在学习了《一夜的.工作》这篇课文后,对他的尊敬又增加了一份。

  《一夜的工作》的作者是何其芳。他带领我们走进了周总理一夜的工作,并让我们知道了为什么有那么人爱戴周总理,因为周总理工作劳苦,生活简朴。周总理不仅仅一夜这样工作的,他每一夜都是这样工作的。

  周总理是我们的榜样,让我们一起开始学习周总理吧。

《不老泉》读后感 篇15

  一种自信,一种精神,中国这条巨龙苏醒了。

  ——题记

  从到20xx年,从开天辟地到共襄盛世,中国共产党改变了中国。90年风风雨雨,90年奋斗不息,90年后那个盛世中国重新出现在史书的版图之上。那,是令炎黄子孙引以为傲的新中国。

  至1949年,应该是最悲痛的回忆了。我们永远记得那些祖国遭受压迫的日子。在圆明园烧焦的废墟上,我看祖国是一滩血;在邓世昌勇猛的“致远舰”上,我看祖国是一团火。我痛心着,但我坚信祖国会站起来。浩浩荡荡的大革命开始了,从十月革命到百万雄师过大江,中山先生、毛泽东、邓小平,他们把饱经沧桑德瞳孔放大,指引多灾多难的祖国,从世纪的风雨中神奇地走过!浴血中华,开天辟地。

  1949年至1978年,有开国大典的欢庆,也有“文化大革命”的悲痛;有对,也有错。但,谁也无法否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因为现实已经证明,这是正确且具有生命力的选择。中国共产党,他们历经波折,用鲜血和生命,带领中国人民向前进。“抗美援朝”的胜利,“两弹一星”的发射,“四人帮”的粉碎,世界给予中国了肯定,中国人民踏上富强之路。曲折探索,奠基伟业。

  今天,,正带领全国人民建设美丽的家园,开创和谐盛世。20xx年北京奥运会举行,上海世博会的圆满举办、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行,向世界证明了中国的实力,向世界宣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那条巨龙苏醒了!改革开放,共襄盛世。

  现在,就让我们用知识加汗水,以满腔热情,拥抱新希望,迎接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1世纪吧!

《不老泉》读后感 篇16

  野犬在我的心目中,本来是穷凶极恶的形象,但在这本书的故事中,让我认识到了我野犬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动物,颠覆了野犬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在八天的假期中,我阅读了沈石溪的《野犬女皇》这本书,在这本书中,我领略到了大自然的残酷和无情。红桃心,白桃花那种保护子嗣的本能和她们俩之间那种纯正的姐妹之情也感动了我,让我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

  故事的主人公是白桃花红桃心首领两个野犬姐妹,配角有灰肚皮,独眼姨妈,绿祖母等六条成年雌性野犬,故事讲的是从一只公野犬赛豹尾和红桃心的爱情故事开始的。

  在日曲卡雪山野犬群的生存规则中,公狗在春季就要离野犬群而去,直到下次发情期再回来,公狗赛豹尾却凭着红桃心首领对他的浓厚感情留了下来,并丧尽天良地和红桃心的妹妹谈起了恋爱,让红桃心和白桃花都有了孩子,红桃心一气之下将赛豹尾再一次狩猎中把赛豹尾挤到了悬崖下,摔死了他。红桃心想把白桃花的子嗣在还在白桃花的子嗣还在她的肚子里的时候咬死,但最终顾着姐妹情没将她的子嗣咬死,之后姐妹俩味食物的事情导致的感情越来越坏,她们也在一个冬天产下了各自的子嗣,从此斗争就没有消停过,绿祖母这位野犬群中的栋梁也为她们俩的事情死了,偏偏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猎人发现了她们,身为野犬都知道,猎人虽然不厉害,但他身边的猎枪很厉害,何况他还有一条强壮的大黄狗,白桃花被猎犬逮住了,就在最后时刻,红桃花救了她,姐妹俩冰释前嫌,就在红桃花还沉浸美妙的和好的感觉里的时候,大黄狗又走了回来关键时刻,白桃花撞了她一下,差点让她没逃离猎犬的“犬”口,之后,白桃花又把红桃心从猎人的枪口中救了出来,红桃心也原谅了她,最终从她们俩生的十二只小野犬中选出了最棒的六只,继续在野犬群中生活。

《不老泉》读后感 篇17

  如果你是一位三个孩子的母亲,照顾家庭无法工作,丈夫又无所事事,你会怎样?

  如果你是一位游子,远在国外却因为重重隔阻无法回家,你会怎样?

  如果你是一位地震中的幸存者,亲人全部罹难,周围的人还质疑你是不是克夫命,你会怎样?

  如果……

  也许我问及这些问题的时候,很多人会说:生命中哪有那么多的如果?可是,这些如果,都是我们生活周围的也许某个人的真实。在我捧读《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时,我看到了很多很多这样的真实。这些真实,被很多优秀的体验者体验到,又被这些优秀的体验者用优美的笔触表达出来,被有心人搜集到一起,变成了昨天对我心灵的一次洗礼。

  说洗礼,一点也不过分。工作之后,每天接触着这样那样的事情,不断地在解决着这样那样的事情,也在闲暇时间里听着社会上对这个政治事件、那个官方评论的点评,心一直处在一种浮躁的状态。

  浮躁得久了,常常忘记了自己的初心,有时候只是在机械地重复着一些事情,有时候只是忙到不想再忙时不禁追问“我到底在忙什么?”然后,在某些时候,我们三三两两坐在一起抱怨“为什么我们的生活如此平淡和乏味?”在抱怨之余,又开始给自己寻找刺激,继续浮躁着,继续忙碌着。

  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某天看电视,电视里一个女孩问主任医师一些事。主任医生看着她:“你很激动。”“我是很激动。”“那就说明你有杂念。”原话也许不是这样的,但匆匆而过间,这几句对白却深深地影响着我。当时,我也在为自己的工作中的一些事情激动着,也在为自己的一些想法激动着。这是杂念吗?我当时追问自己。但后来,我还是一如既往地激动着,整理着自己的想法,不断实践,并最终获得了一些小小的成绩。

  将最近一段时间取得的成绩电话里向一位长辈汇报。他听完后,并没有给我鼓励,而是说:“你现在有些浮躁了。”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却完全出乎我当时的判断。原以为,这些事情的汇报,会让长辈觉得我在努力奋进。但是,他的判断却明显地告诉我,我现在所做的事情,是在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生命。又想起了电视里的对白:“你很激动。”“我是很激动。”“那就说明你有杂念。”

  反思自己最近的状态,然后发现,确实在最近两个月里,一本专业方面的书籍竟然还没有读完。看似很忙很忙,看似很充实很充实,实际上我在逃避,逃避着一些该承担的。唯一的不同是选择逃避的方式。无论我现在多忙,都是在掩耳盗铃而已。反思着,觉得自己确实是很浮躁了。

  就在这时,包裹到了,是一本书,书名《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书名明显地吸引着我,让我忍不住想继续“浮躁”。利用一个晚上,快速翻阅了全书,书中的不少语言如刀锋行过石头一般,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也刻在了我的心上。

  放下书的时候,已经很晚。整个人一片宁静,而内心里多了一种隐隐的痛。我不断地追问着如果,不断地感慨着各种人间的无奈,为他们的命运为之一叹的同时,我又找到了自己的初心。

  很感谢《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它让我又一次整理行囊,看清了自己的路,继续前行。也许,这就是优秀散文带给我们的力量?已经很少阅读散文的我突然觉得,是该找些时间和空间,让自己的心静一静了。将又一本美丽的散文集中发人深省的故事收入心中的同时,我知道,如果,还是如果,我们每个人还是要在自己的道路上继续前行。只是这种前行,减少了浮躁,增加了从容;减少了肤浅,增加了深沉。

《不老泉》读后感 篇18

  《山居岁月》讲述的是男孩山姆离开在繁华城市的家,到深山老林里独自居住生活的故事。他起先还为了点火而犯难,被一只黄鼠狼吓一大跳,还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一个标准的猎人——他有着自己的房子,有着做饭用的工具,有着纯手工制作的兽皮衣服,甚至还有这一只猎鹰!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学到了许多关于在野外生活的知识,例如:怎样从树木里提取盐,怎样捕猎,怎样制作工具等。但我从中学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东西是山姆自立的精神与勇气。他在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帮助下,只凭着一本书里学到的一点点知识,就在山中度过了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并且安全闯过许许多多危险的“关卡”。

  自立是我们未来生活的一大关键,总有一天我们会像山姆一样脱离父母,离开温暖的家,独自生活,只不过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年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风雪或时危险凶猛的野兽;这些都无所谓,因为关键不在于具体的事情,而是我们能否像山姆一样有探索未知的巨大勇气与克服种种困难的坚定决心。如果我们有着勇气与决心,我们就会成为像山姆一样的优秀“猎人”,我们也会有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就像山姆拥有他所需要的房子、做饭工具、衣服、猎鹰等等一样。

  “自力更生”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力更生,在山林中独自生活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自立,学习怎样自力更生。

《不老泉》读后感 篇19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不老泉》读后感 篇20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我很喜欢读。

  爱丽丝是个天真活泼、善良、极具同情心的可爱小姑娘,她强烈的好奇心使她开始了奇幻之旅:她掉进兔子洞后就被兔子当成了奴仆,兔子叫她拿东西,她拿完东西看见一瓶药水,就往嘴里倒,结果她变大了;兔子看见房子里有怪东西,就往房里投石子,爱丽丝看见石子变成小蛋糕了,就吃了一块,她变小了就冲出屋子逃跑了;她又来到王后的槌球场,王后请她玩球,她们打球的方式可真怪:棒子是红鹤,球是刺猬,爱丽丝的红鹤跑了,她去追红鹤,红鹤追回来了,可刺猬又跑了!就这样球场乱了套,王后气得每隔一分钟就喊:“砍掉她的头!砍掉他的头!”结果球场上所有当门洞的士兵都跑去砍人头啦,王后就没有办法玩槌球了,最后当许多纸牌飘在她身上,她醒了,发现这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

  我非常喜欢爱丽丝,因为她很勇敢,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会命令自己不许哭,在孤独的时候会安慰自己。我也非常喜欢这个故事,写故事的人的想象力如此的丰富,真令人惊叹!我也想插上想象的翅膀,在童话世界里尽情地遨游!我希望我们的现实生活能有一些这样的奇遇就好了,那会让我们的童年更加多彩,生活也变得更加有意义啦!

《不老泉》读后感 篇21

  我怀着紧张万分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环游世界八十天》这本书后,有心跳加速,呼吸急促的感觉,又彷佛坐上了时光机,身历其境。书中的主角霍格,是一位非常富有、英俊的英国绅士,他勇于像不可能的事挑战,因此与朋友以一半的财产打赌 ─ 以八十天亲自环游世界一周,只为了向别人证明他能克服种.种困难,获得成功。

  到世界各国旅游,应该是很轻松和新鲜的经验才对。为什么会紧张悬疑呢?因为故事发生在公元一八七二年,那时没有飞机,只能靠火车和轮船,有时会因气候或人为的因素而延误。因此这算是高难度的挑战呢!赌注有可能会面临破产,不但不能自在逍遥的玩,还得提高警觉,再加上被误认为是抢走银行巨款的大盗,随时都有可能被逮捕,真是雪上加霜啊!

  当读到霍格一路上被刑警追捕,甚至被囚禁,我有一种莫明的感动,想起自己也有被误会的时候,眼泪就像忘了关紧的水龙头,不停的流下来,可谓感同身受。另外,我还从书上深深的体会到,世界上有成功的人,也有失败的人,他们的成功不在于财富,也不在于运气,而是在于努力的程度。霍格的成功就在于他凭着智慧、毅力和努力来克服所有的困难,他这种坚强的意志力,是值加大家学习的。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对霍格这个人勇于接受挑战的精神感到佩服。在一百多年前的交通并不发达,即使是现在先进的英国也是如此,最后还是以他的勇气和毅力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务。虽然他没有赢到金钱,但是他得到了一辈子最难忘的经验。

《不老泉》读后感 篇22

  记得自我以往说过:“我只是这大自然中的某一个分子,有我没有我大自然依然存在。我,很平凡。”当我们总在贬低自我,认为自我毫不重要的时候,毕淑敏教师发出这样的呼声:“我很重要!”倘若不曾读到她的文章,未曾看到这篇《我很重要》。我也许一向都只会认为:我只是大自然中一个渺小的,没有存在感的尘埃。就像,一滴水只是大海的一部分,就算没有这一滴水大海也是一样的汹涌澎湃。但在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明白了自我存在的意义同时明白自我很重要!我的朋友需要我,我的父母需要我!我要对得起父母对我的期望,朋友对我的鼓励!

  或许有些时候我们真的应当铿锵有力,对自我充满自信地说:“我很重要!”

  想到那满鬓白发的父母,在老了以后无依无靠,你可曾明白他们又多么渴望在这个时候能有一个人能在这一刻伸出温暖的双手去拥抱他们,给予他们温暖?你可曾想到过他们以往对你付出过多少?他们把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能对自我掉以轻心吗?如果不是那来自人间最无私的爱;如果不是那一句句谆谆教诲;如果不是他们的耐心嘘寒问暖,我们会独一无二的存在世间吗?难道我们,不重要吗?

  想到那以往共度难关的朋友,看到他们脸上充满鼓励的笑容,你忍心辜负他们对你的鼓励吗?我敢肯定,与朋友在一区的时光是最简便,最欢乐的,在朋友面前自我能够毫无顾虑的分享自我内心深处的秘密;在自我最无助的时候,是朋友给予你动力;在自我迷茫的时候,是朋友将你从迷茫中拉了回来;在自我最艰难的时候,总是有几个人咬紧牙关与你共度难关,他们不曾向你索取一丝回报,这就是——友情!如此真挚的友谊。如果我们没有相遇,就不会有这样的欢声笑语,喜怒哀乐。难道你还没有发现自我的重要性么?

  也许你很普通也很平凡,可是,当你来到这世界之后,你就注定会拥有属于自我的一片蓝天!

  对你的亲人来说,对你的朋友来说,对你的事业来说,对你的所有一切你拥有的来说。你,都是无法缺少的一部分。你,就是很重要!这,是毕淑敏教师对生命的思考,对人性的解读。

  你想辜负父母无私的爱,朋友无私的鼓励吗?不想,那就昂首挺胸,充满自信的对自我说:“我很重要!”

  其实,我们总有一天会离开父母,闯荡出那片属于自我的蓝天!

  请记住:人活着,就是要对自我好一点。相信自我,必须能够拥有自我的天空!只要自我对未来充满期望,那一切都不再是梦,此刻,让我们为自我的未来而努力吧。雏鹰终会长大,在那片广阔的天空展翅翱翔,让自我嘹亮的鸣叫回荡在天地间!

《不老泉》读后感 篇23

  “万法本空”第一次接触这四个字的时间在初中。那是绽开在莲花之上的,由上慧下律法师所提的悟道之法。百般思索,终不能解。“万法本空”。既空,何来法?无法,怎传道?若万般佛法缘本是空,那诵经为何?持咒为何?诵经,持咒皆无表意,那学佛为何?

  相传, 有一次大梵天王在灵鹫山上请佛祖释迦摩尼 说法。 大梵天王 率众人把一朵金婆罗花献给佛祖,隆礼之后大家退坐一旁。佛祖拈起金婆罗花,意态安详,却 不发一语 。大家面面相觑, 不解其意。 唯有摩诃迦叶破颜一笑。佛祖当即宣布:“ 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 ”然后把平素所用的金缕袈裟和钵盂授与迦叶。这就是禅宗“拈花一笑”和“衣钵真传”的典故。中国禅宗把摩诃迦叶列为‘西天第一代祖师’。

  “ 涅槃妙心,实相无相 。”禅宗作为佛教中最重要的一支流派。以顿悟为特色,用以心传心为法门,不立文字,无迹可寻。故万法本空,非空,非非空。这是一种境界。空,非空,非空亦空。如何理解?“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万法因缘生因缘灭,究其本质,当体即空,无所有。但法就是法,真空不碍妙有。孤明历历,如镜中幻影。事求则应,事去则灭。谓之真空。不是不知道,而是不贪执。如禅宗公案所说,铜镜执与此相,那此镜是不空彼相,铜镜也就失去了能照的本性。

  究其本相,为不空之空。世人贪执我慢,故佛陀告诫大众要万般放下,破除我执我慢,又因其人身有六根,六尘。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对应色身香味触法六尘。六尘是外境,六根是内境。外境加内境产生身心现象,心为外境所转,也就是被六尘所动,就会以六根造作善恶,好坏等行为,即造业。故《金刚经》把六根、六尘形容为如梦,如幻,如泡,如影。宣称若人能够彻悟六尘世界的虚幻不实,当下就是解脱自在。

  与“万法本空”相对的还有另外一句话,叫做“诸法无我”。 “诸法无我是佛教对主体的独特意识,本义为轨持,即‘轨生物解,任持自性。’诸法无我认为一切存在都没有独立不变的主体或主宰者,一切事物都没有起着主宰作用的自我或灵魂,世界上没有单一独立、自我存在的、自我决定的永恒事物,一切事物都是因缘而生,都是相对的、暂时的。”简单地说,就是指一切事物 , 都是特定条件的因缘和合,是可分的,是多体的。任何一个物质,有其组成成分,每个组成成分又有其组成,可以无限推演下去,这样找不到一个不可分的实体存在,一切是缘起性空,是没有不可分粒子的大空性,没有固定不变的实体从过去到现在到未来,人是这样,其他一切事物也是这样,是无基无根的空,这就是诸法无我!

  与“诸法无我”相对应的也有一句话,叫做“诸行无常”。 《涅盘经》偈云:“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所有事物的运行都是无常变化的,有生就有死,有死就有生。而只有有了生与死的概念,才会感到所有事物的无常生灭;如果没有生与死的分别,就不会感到诸行无常了。 运动是绝对的,一切事物都是瞬间变化,没有丝毫静止。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间,看见种种的物质和东西都一刹那不停的流逝着,迁流变化。世界的一切事物没有一样是永恒的。任何东西都有它形成的时候,形成过后会保持一定的相貌。过了一个时期,它慢慢的坏掉,最后消失的无影无踪。故而称之为“空”。我们所认识的这个世间,世界上的物质,我们的身体和生命,以及心念。没有一物不是生灭变化的。故说“无常”

  众生的身心是众多因缘聚合的结果,即是我们过去有种种的业因缘,它们凑合形成我们现在的身心,所以它是一个聚合体,以佛法来说,即是五蕴。五蕴就是因缘和合的结果。当中并没有一个实体是“我”。我是谁?是我们把这副皮囊叫做“我”。是“假名我”。我们众生给每样东西名称后,就认为它是实在的。但佛陀说不是,是假的,是一个名称而已,“假名我”亦复如是。在这个名称里面,并没有一个实体存在。但是我们凡夫将这些假名我执著以为真,佛教称之为“我执”。而《金刚经》破的就是我执。故而: 万法本空,非空,非非空。是则为解。

《不老泉》读后感 篇24

  《五猖会》记叙了作者儿时看到五猖庙会。五猖会是一个迎神赛会,难逢的盛大的庙会,十分急切兴奋。但在出发的时候,父亲却让鲁迅背诵一字也不懂的《鉴略》。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吧。父亲让鲁迅读熟,并背下来。待他读熟了,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大家高高兴兴陪他出门。指出了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表现了家长与儿童在心理上的隔膜,以及感受到了作者受伤的心灵。体现童年鲁迅对“五猖会”的向往和背书时的无奈。

  有趣的是,鲁迅长大以后并没有忘记背书时的痛苦,反而忘记了那一年五猖会是什么样子,这体现了当时父亲的做法在鲁迅心里留下的阴影,想必那次的五猖会鲁迅过的也不是很开心。

《不老泉》读后感 篇25

  读完《柳林风声》这本书,着实让我感动了一把。

  这本书主要讲了柳林中的动物们的故事。柳林中的獾,它虽然很少露面,却在柳林里是一个极有影响力的人物。本性敦厚、善良的河鼠它愿意与朋友分享它的所有,而且极富同情心。鼹鼠是一个任劳任怨,愿意帮助人并肯动脑筋的家伙。傲慢的蟾蜍靠着富裕的祖传家产,挥霍浪费,最后连自己的家都没有的故事。

  故事中的那些动物朋友们,它们懂得珍惜友谊,不为一件小事而争吵不休;它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向它们学习吗!

  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像鼹鼠它们一样珍惜友谊,其中,就有我和我的好朋友明明。记得那是昨天,我和明明在我家门口玩,我拿着我最心爱的变形金刚摆弄起来,不一会儿,明明想玩我的玩具,可我却不给他,即使他再三请求,我也始终不给他,于是,我们就争吵起来。明明说:“哼!你真小气,让我玩一会儿就怎么了!”我听了生气的大声喊道:“就不给,让你爸买去!”就这样,我们一直吵到我爸爸过来。爸爸劝住了我们,并对我说:“孩子,不要因为一件小事或一个物品而发生矛盾,要学会分享,快去向明明道歉!”于是,我向明明道了歉,并把玩具给了他。随后,我们便快乐的玩耍起来。

  友谊是最可贵的,不要因为一件小事而失去一个最要好的朋友,要学会分享快乐,因为这样,你的朋友才越来越多!

《不老泉》读后感 篇26

  利用假期休闲之余,我翻看了《活在当下》这本书,这本书语言优美、内容丰富,由一个一个的小故事所构成,每个故事都讲述了通俗易懂的道理,我们平时所忽略的一些浅显易懂的事情,都在只言片语中得到给心灵最深刻的震撼,被我们平时忽略的美好道德,再一次唤起心中不再重视的美德,阐述的道理简单而深刻,发人深省。

  这个世界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那些在书中出现的尊重、信用、承诺,是目前现实所缺乏的?是目前现实所面临的缺失?《活在当下》所想要表达的,不过是让我们回到最初的世界,活回最真实的自己而已。初读此书,感悟有三:

  第一,“活在当下”是一种全身心投入的生活方式,不纠结于过去的种种包袱,不迷茫于以后的种种未知,感受春风的吹拂、阳光的温暖、如画的美景,体验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真正的满足就在现在,人生的意义就在眼前,生命的喜悦俯拾皆是。

  人在世间,不过是三天的过客,昨天、今天和明天。虽然每段往事都并不如烟,无论是精彩,还是失败,都已然过去,毕竟,我们能真正拥有的只有今天。我们总结过去,是为了积累、成长,而我们去“归零”是为了放下心中的负担,保持平和心态,以便积极、淡定地面对生活中的否泰事宜。

  第二,“活在当下”是一种豁达坦然的人生态度,在黑暗与光明中,既不回避,也不逃离,在顺境中学会珍惜与感恩,在逆境中学会忍耐与包容,过一个充实的人生。

  第三,“活在当下”是一种清醒现实的生活态度,“知否世事常变,变幻原是永恒”,生命变化太快,每一秒的我们都不尽相同,正是这种人所不能控制的不确定性,更显得现在此刻的重要性与价值性。昨日已成历史,明日尚未可知,只有今天才是我们唯一可以把握、可以改变、可以用来超越对手、超越自己的一天。

  人,用一辈子来成长,用一辈子去思考,只为能够保持自己的精彩,并期待明天更加美好。成功绝非偶然,保持成功则更为不易,如今社会上的精英和贤达,有一个共性就是“专注”,尤其是对事业、专业技术等方面的专注,当我们专注于学习、专注于成长,这份精神力量也会让我们终生受益。

  我们应该快乐地生活,活在当下,心怀梦想,望在远方。用阳光、归零专注的心态去生活、去拼搏,幸福感就再身边,明天不会留下遗憾。活在当下,享受当下,今后在生活中、工作中学会培养一种自我调节、自我愉悦的能力,活得自由、活得洒脱!做工作的主人!

《不老泉》读后感 篇27

  今天,我们上语文课时,学习了一篇课文,名叫《一夜的工作》这一篇课文是何其芳写的,写的是周恩来总理的一次经历,这一篇课文我是怀着激动的心情来读的。

  这一篇课文主要讲了:”我“陪同周总理审阅一篇稿子,亲眼见到周总理一夜的工作情况,赞扬了周总理忘我的工作精神和简朴的工作作风,抒发了对周总理崇敬和爱戴的感情。

  当我读到”我走进总理的办公室。那是一间高大的宫殿式的房子,室内陈设极其简单,一张不大的写字台,两把小转椅,一盏台灯,如此而已。“说明了国家总理的办公室却只有几件必不可少的办公设备就没有其他东西了,体会到总理办公室设备极其简单,生活极其简朴、简单而已。

  当我读到”花生米并不多,可以数的清颗数,好想并没有因为多了一个人而增加了分量“体会到周总理彻夜工作用来充饥的食物只有一杯清茶和一小碟花生米,非常简单,周总理的任务那么繁忙,但是饮食却是如此简单,周总理的高尚品德从这一细节充分的表现出来。

  生活也有很多这样的人,一直默默奉献,为我们奉献,妈妈也是如此,在我们生病的时候妈妈总是来慰问我们的病情,在我们写作业的时候妈妈总是来看看我有什么不会做的来教我等等。

  啊,周总理就是一个这样的人,我认为我们要多多像周总理学习,学习他那为人们服务的精神。

《不老泉》读后感 篇28

  《安娜·卡列尼娜》是通过女主人公安娜的追求爱情悲剧,和列文在农村面临危机而进行的改革与探索这两条线索,描绘了俄国从莫斯科到外省乡村广阔而丰富多彩的图景,先后描写了150多个人物,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式的作品。安娜是个悲剧人物,她是个文化修养极高的贵族女子,在当时上流社会中以她惊人美丽高贵聪慧在任何场合出类拔萃,美丽迷人。虽然生活舒适无忧无虑,可是身处虚伪的列子和虚伪社交场合社会环境。使她疲惫不堪,同时又极力想摆脱一切。当遇到渥伦斯基爱后,她毅然勇敢离开列子甚至牺牲自己家庭和爱子,追求自己幸福,可是当她放弃一切后,让她意想不到是渥伦斯基是个伪君子,又无情抛弃她,迫使她坠入痛苦深渊,最后导致安娜卧轨自杀悲剧。

  现实生活中,爱情不能解决人所有的欲望和需求,纵使爱情一直存在,没有保障的爱情让人恐慌让人累。我欣赏安娜的勇气和勇敢。她活的很真,很纯粹,我喜欢她的真。渥伦斯基爱安娜,而且他的爱并不肤浅,也许刚开始他对安娜的爱恋有着虚荣的成分,但安娜患上产褥热即将死去时,“他在她患病期间真正认识了她,了解了她的心灵,所以他觉得以前就好像从来没有爱过她,现在,在他了解了她,真正爱上她的时候,他却在她面前显得非常低下”甚至列文也为她倾倒,因为“她除了聪明、文雅、美丽之外,她还非常诚实…”我爱安娜,她是一个“仿佛有一种过剩的生命力洋溢在她整个的身心,违反她的意志,时而在她的眼睛的闪光里,时而在她的微笑中显现出来”的生气勃勃的女人。

  无奈,生活就是这样,我们只能压抑我们的真。

《不老泉》读后感 篇29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 。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 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 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 “ 一个人的村庄 ” 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 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 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 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 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 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 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不老泉》读后感 篇30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 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