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过桥合同协议 篇1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今借到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日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请出借款人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方应根据本合同协议的借款时间将款项于借款起始日,以网上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乙方指定账户,并起息。乙方应于承诺还款日期按时还款,并止息。
二、利息、服务费清算应按上述规定计算,利随本清。利息由乙方归还借款时,一并主动划付给甲方。
三、逾期:乙方到期未能归还,逾期按借款余额每日计收违约金。
四、担保: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时,担保人要承诺连带担保责任(包括本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两年。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即成借据,双方不再另行其他借款、还款字据。
六、合同终止:当乙方用完款项,将款项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或存入甲方账户,汇款或转账、存款凭证即为还款凭证,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利息及服务费无误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七、本合同签订地址,如有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向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公司过桥合同协议 篇2
答辩人:
地址:
代理人:
被答辩人:
地址: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请的购销合同纠纷一案提供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答辩人已经按照双方签订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所确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了相应款项,但涉案工程因发包人______房地产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欠付答辩人巨额工程款,目前,答辩人已将______公司诉至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之中。
法院应当将______公司追加为本案被告,在其欠付答辩人工程款的范围内对被答辩人承担相应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了相应款项,不存在违约,合同约定的支付余款的付款条件未成就。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订的《预拌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第五条商品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约定“工程施工至框架十五层,甲方开始支付已结算工程量的______%工程款,十五层后按月进度的______%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即使按照被答辩人所称的合同总值______万元,答辩人已经向被答辩人支付商品混凝土款______万元,已付款比例占合同总额为______%,已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至框架十五层,甲方开始支付已结算工程量的______%工程款”;答辩人已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约定的付款义务。
至于余款,合同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目前该工程只是主体工程完工,尚未完成室内安装等工程,工程并未进行竣工验收,因此并不符合“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的付款条件。
二、涉案工程发包人______公司应当在欠付答辩人的工程款范围内向被答辩人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
因工程发包人新利*公司欠付答辩人巨额工程款______亿元,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不得已停工,答辩人就工程款追偿纠纷将新利*公司诉至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鉴于由于______公司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且导致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验收,从而也导致答辩人无法对被答辩人支付剩余款项,建议法院追加______公司为本案被告,在其欠付答辩人工程款的范围内向被答辩人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但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并未成就,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或者为尽快化解本案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答辩人也请求法院将涉案工程的发包人______公司追加为被告,由______公司在欠付答辩人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
此致
______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担保公司过桥合同协议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
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的,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和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义务。
第五条公司的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绩效考核成绩的客观参考依据。
第七条本制度对除总经理之外的所有员工有效,总经理实行不定时
工作制。
第八条一切考核按打卡机记录为准。没有打卡记录到考勤部门说明
情况。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九条工作时间
1、每天上班时间为8:00,下班时间为17:30,中午11:00—12:
00为各部门轮流就餐时间。
2、各部门主管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负有完全责任
第十条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时间在15分钟内扣款50元薪资,2小时以上按旷工
一天处理。
2、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者,扣本月薪资并全公司通报
批评,一年内累计超过20次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追偿公司损失。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请假时应于事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有关部
门主管批准,在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离岗休假。
2、普通员工、主管请假1—2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
上的须呈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级人员请假,无论假期长短,均需总经理批准。
3、所有员工休事假每天扣除3天薪资。
4、未经批准或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到岗、离岗的,按旷工处理。第十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填写病假申请单,经相关
部门主管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病假一天不扣除薪资,两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请病假需提
供正规医院诊断证明或急诊证明,无医院证明的病假一律以事假处理。
3、由于特殊突发性原因(如患病或紧急事故),无法提前办理请假
手续者,须本人或委托他人及时与部门主管和行政人事部联系,并于复职后2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提供虚假手续着按无故旷工3天处理。4、如有特殊原因需请示总经理。
第十三条旷工
1、未按规定擅自离岗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每旷工一天,扣除薪资500元,并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
3、一个月内无故连续旷工2天以上或在一年内累计3天(含)以
上,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视为自动离职。扣除薪金、奖金、抵押金。并追偿公司损失。
注:
每月考勤由行政人事部统计后,经总经理签字,于次月2号之前交财务部核算工资,若发现行政人事部、财务部人员包庇情况,每次罚款500元。
为了便于行政人事部核实考勤数据,各部门于次月2号之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经部门审核后的《月度排班表》(附件3),未按规定提交的部门,给予部门经理每次200元的处罚。
本制度自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