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全权代表代理协议书

2023-03-31

委托全权代表代理协议书 篇1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书于__年__月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法律登记注册的ABC有限公司,其他地址__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根据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___XYZ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理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淡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1.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2.“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的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2.1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它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它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4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4.1于本协议期内总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年,总代理人和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定许可证协议。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6.1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6.1条规定有权利收取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6.1条规定有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分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8.1非经委托人预先书面同意们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8.2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者转移给他人。

  8.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大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并将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___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___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11.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以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仲裁。

  11.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1.4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3.1凡有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传递。

  13.2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书信往来,可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本协议的双方于首页所列日期签署,立此为据。

  委托人 总代理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    代表签字:__

  代表姓名:__     代表姓名:__

  职务:__      职务:__

委托全权代表代理协议书 篇2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营业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股份转让及其他相关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声明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依法具有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限制其证券投资资格之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3、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甲方保证被确权的股份为其真实所有。

  4、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认真阅读《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充分认识到代办股份转让存在的投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已详细阅读并承诺遵守《试点办法》和其它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相关规则。

  6、甲方承诺不从事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等行为,违反者承担相应责任。

  7、甲方接受并配合乙方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8、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免责条款,并愿意受所有条款之约束。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相应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进行股份转让业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愿意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

  第二章 开户

  第三条 甲方进行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转让,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及有关补充通知的规定,开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转让账户”)乙方审核甲方开户申请资料合格后,为投资者开立股份转让账户。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办股份转让,应按照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由乙方为其开设保证金账户;甲方确保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由于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若甲方为境内法人投资者,开设保证金账户时需要提交: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预留印鉴。

  第六条 若甲方为境外法人投资者,开设保证金账户时需提交:境外注册商业登记书及复印件,董事证明文件(须为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机构授权委托书(须盖章签名)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董事)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

  第七条 甲方股份转让的结算资金必须存入其相应保证金账户。

  第八条 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必须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是甲方在乙方预留的重要印鉴,甲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甲方认为必要时可在乙方营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如电话自助委托、自助终端委托)修改交易密码。

  第三章 委托代理

  第九条 甲方在乙方办理开户手续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账户并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的有效委托;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股份,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转让成交后的资金和股份的清算交割,并根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手续费,并代收税款和其他费用;

  4、确保甲方的资金不被挪用;

  5、应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甲方账户资金和股份数量变动情况的清单,供甲方核查;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乙方提供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委托方式。甲方可选择委托方式,委托乙方代理股份转让,委托当日有效。

  第十一条 乙方在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甲方的限价委托,但不得接受全权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交易采取全额保证金交易方式。甲方委托买入股份时,其账户须有足额保证金;甲方委托卖出股份时,其账户须有足额股份余额,否则乙方将拒绝该委托。

  第十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股份转让,应遵守乙方业务规章,并提交规定的证件。

  第十四条 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指令,以乙方电脑数据为准;柜台委托以甲方签字确认的委托凭证为准;甲方以电话语音、传真、信函下达的委托指令,如乙方无法确认,将不作为对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对其委托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在办理每一笔委托后须在三个交易日内查询交易结果或打印交割清单;如有疑问,须在查询交易结果或打印交割清单当日向乙方书面质询,否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第四章 资金划拨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甲方可选择到乙方柜台或银证转账方式存取资金;美元资金存取仅限于银证转账方式。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 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或授权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明、股份转让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第十八条 如甲方选择银证转账方式存取资金,须事前向乙方和与乙方合作的金融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经乙方和与乙方合作的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银证转账存取资金。

  甲方为机构账户的,不得通过银证转账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九条 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二十条 甲方保证金余额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年支付一次或在甲方销户时支付,乙方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对甲方利息所得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第二十一条 当本协议第十六条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将最新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规则、制度及相关信息准确、及时地在乙方网站和营业场所进行披露。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义务对每个转让日的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数量等信息在乙方公司网站及营业网点予以及时披露。

  第六章 变更和撤销

  第二十四条 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二十五条 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1、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乙方若丧失代办股份转让资格,将自动撤消与甲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第二十八条 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需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协议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在此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七章 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三十条 甲方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股份转让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三十一条 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第三十二条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明号码、授权权限、授权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甲方或其代理人通过乙方的自助委托系统办理的一切业务,均视同甲方本人委托,甲方对委托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四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授权期限过期,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代理人的委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在乙方,且当事人均应到场,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终止授权,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原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

  第八章 免责条款

  第三十七条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八条 甲方如果遗失股份转让账户卡、身份证明、存折等证件,应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挂失。由于甲方未及时挂失而导致其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当发生本协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时,乙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甲方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四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有关费用标准如发生变动,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规定执行。

  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可按双方约定标准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务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本协议书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六条 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或增补本协议,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七条 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4、其它合法方式。

  第四十八条 《股份转让风险提示书》及甲方填写的开户文件均视为本协议附件,共同生效。

  第四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股份转让账户卡号: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部

  身份证明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全权代表代理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_________品牌时装销售。乙方在承认和尊重甲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授权销售商品与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进行_________品牌时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该市由甲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_________品牌时装的权利和义务,并使用_________形式装修店铺。乙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甲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__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_________平方米。

  三、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

  2.乙方则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在专卖店(柜)内必须销售甲方提供之商标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甲方提供之货品。

  3.乙方为_________时装之经营者,自负盈亏,一切有关租赁、税务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独立结算,款到出货。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于每季商品发表会时,乙方可现场预定货,预定货品需预付货额定金。

  ·餐饮业加盟合同书 ·连锁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 ·商场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2.开季后,追加货品时,一律现款现货。

  3.甲方应将预定金的货品、货源确定,按时、按量、按质送交乙方。

  4.若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打折,提前二周通知乙方,相应让扣1%-5%。

  5.该地区由甲乙双方协商设定最低进货额为_________,月平均进货额为_________。若当月进货额超出最低平均进货额,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月计算;若当月进货额不足月最低平均进货额,则不足部分需保留于甲方。达到目标进货额甲方将返扣1%-2%作为奖励,在以后货款中抵扣。

  六、装修形式

  乙方开设专卖店的装修格调需按甲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甲方将提供装修格式、图纸和材料的资料,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广告宣传

  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乙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_________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提货方式

  乙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甲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乙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店面管理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资料文件,对乙方所开店面不符合甲方要求之处,甲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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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人员培训

  乙方所聘用的人员于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如因条件所限不能培训,甲方可替乙方代为培训。

  十一、信息反馈

  乙方每周一传真上周销售明细、销售状况分析。每月25日将实际库存情况以传真的形式报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发货及补货,帮助乙方分析市场情况。

  十二、商标、知识产权

  1.甲方允许乙方在协议期间在营业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和文字。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标的标识和文字用于经营范围外。

  3.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牵涉任何与甲方商标相似近似之货品的制造、运送和销售行为。

  4.乙方如发现任何仿冒甲方商标之货品,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全力协助甲方之取缔行为。

  十三、退换货

  1.甲方同意予乙方依每月交易总额、于次月15日前提出_________%的退货率,逾时概不受理。

  2.乙方二次追加的商品,甲方概不受理退换货。

  十四、其他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