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产品代理合同书 篇1
甲方名称:_____ 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 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乙方申请成为_________网络的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管理规范,经甲方初步审核符合_________代理商必备条件,双方同意签署本代理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代理体系,保证乙方销售或提供的甲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甲方授予乙方作为自己全权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乙方获得了甲方的全权代理权,以及可以以甲方的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乙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甲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甲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甲方的全权代理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面对
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网络产品代理商资格,由乙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销售甲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1.1 积极宣传推广相关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项目收费等损害甲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
1.2 乙方办理业务时由乙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乙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约,甲方有权不提供。
2.
1.3 依照甲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乙方承认
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乙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
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要求中止协议的,帐 上余款可以退还。
2.
1.4 依照甲方规定,乙方享受甲方产品的代理价格。乙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甲方公开报价。
2.
1.5 向甲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
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
1.7 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网络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甲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网络”与乙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甲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地区代理的字样。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全权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
1.8 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1.9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2.
1.10 乙方与甲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
1.11 本协议所称“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甲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甲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
1.12 乙方如非C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网络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2.
1.13 乙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甲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乙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乙方的行为,甲方将直接向乙方追究责任。
2.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
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
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乙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甲方不与乙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
2.2 乙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乙方递交,甲方便 视为乙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甲方将在乙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乙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甲方接到乙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乙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
2.3 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面向客户。
2.
2.4 及时将与乙方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乙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
2.5 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
2.6 对因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
2.7 对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只向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
2.8 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
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管理规范;乙方保证接受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相关管理条款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甲方会提前________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3 客户要约下的代理商的退出
2.
3.1 甲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乙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2.
3.2 应客户的书面要约,甲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
(一)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二)客户有证据证明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乙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没有合同要求时,不能达到本行业一般人士认可的合理要求。
(三)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2.
3.3 甲方不对客户和乙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2.
3.4 甲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2.
3.5 甲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乙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甲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
(一)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乙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二)乙方已经缴纳给甲方的费用,在甲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a.客户书面提出请求,要求将该部分费用转为与甲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应交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的,甲方将此费用自动转为该服务费;b.客户向甲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乙方的,甲方将此费用退回乙方。
第三条 对代理商的奖惩
3.1 依据美满网络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产品价格优惠。
3.2 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后,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5.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乙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乙方在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乙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甲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甲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乙方使用甲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甲方的任何行为。
5.2 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甲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乙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5.3 乙方承诺,若与甲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甲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甲方全权代理商。
5.4 因上述
5.1、
5.2和
5.3情形给
第三人或者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6.4 在
6.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6.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6.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第八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8.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9.3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9.6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协议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的产品代理合同书 篇2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 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二、代理产品
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产品为: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不收回货物,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壹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销售量
乙方承诺向甲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 ,如果壹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奖励
乙方年销售量达到 ,甲方赠送给乙方 ;年销售量达到 ,甲方赠送乙方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发货方式
采取物流发货方式,乙方承担物流费用。
十、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正式的产品代理合同书 篇3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确保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互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条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
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告知甲方。如乙方已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______年度采购任务,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3.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______个月内完成销售额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任务。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如无任何购货,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四条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乙方在______个月内完成销售额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任务,______年内应累计完成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______年度销售任务。
2.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3.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须______天之内支付货款_____________%给甲方作为预付款,其余____________%须在甲方发货前三天支付给甲方。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交货与运输
1.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____________个工作______日内发货。
2.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航空,铁路,公路,快递等形式的托运(乙方需出具委托书)。甲方承担一般性货物运输和保险的费用(如铁路,公路运输)。如乙方要求特殊运输方式(如航空和快递),需出具委托书,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4.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产品保修
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甲方申请保修,调换,具体操作按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产品退换货政策
1.产品保修(换)期限
对正式备案的售出产品(以收到经销商反馈的'登记联'为准),自用户购买之日起,提供为期__________年的产品保修服务以及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2.产品保修(换)原则
在规定的产品保修期内,在用户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产品进行了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前提下;如果确实由于产品的自身质量问题造成产品的各类故障,将为用户提供返修或调换货品服务。产品售出后,如果乙方由于自身原因要求退货,必须同时符合并接受以下条件,否则对乙方的退货要求不予受理:
1)当乙方因自身销售原因,可以向甲方提出退货的请求,甲方经对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以按照合同给予乙方退货还款。乙方只能在产品采购后1个月之内提出退货申请。超过一个月,不予退货还款。即:________________申请退货______日期(以乙方发送退货申请传真日期为准)距乙方采购产品______日期(以发货______日期为准)时间不超过______天。
2)乙方退回的产品(以实际收到的退货品为准)必须保证未经安装使用,且外观及各部分完好无损;(退回产品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在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为乙方办理退货手续,退款标准为乙方原采购货品金额的_____________%,同时退货产品的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退回的货物有损坏,甲方将视损坏情况扣除相应的款项,剩下的货款退回乙方;退货后,甲方有权视情况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3.产品返修原则
对于以下符合产品保修(换)原则规定的质量问题产品,我们只能提供原货品返修服务(不可调换):
1)为用户特殊定做的大功率(非常规)型号产品。
2)用户购机安装三个月后,发生质量问题,且可以进行修复的产品。
3)购机安装三个月内发生质量问题但可以修复的产品,经与客户沟通并征得客户同意,允许进行产品返修的。
第八条价格调整利益保障政策
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第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1.2具体措施见《_____________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中的相关条款内容;
1.3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1.4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2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2.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甲方需按照《______________年度客户服务方案》中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技术支持,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2.4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2.5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2.6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2.7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乙方的权利
3.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特约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3.2享有按《_____________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享受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3.3享有按《______________年度客户服务方案》享受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4.1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4.2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特约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4.3严格遵守甲方《_____________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4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4.5乙方必须安装专用的通讯设备,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4.6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4.7遵守甲方颁布的______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4.8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2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2.3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若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销售任务,本合同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其它
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_____________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______________年度客户服务方案》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年度市场营销方案》,《______________年度客户服务方案》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以合同内容为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及乙方支付首期采购款后方可生效。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