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寒”中过春节、名实不符大理不通

  据我研究发现,问题就出在现行的闰月法则中。它规定:每一个阴历月份都必须有一个相应的“中气”。“中气”在阴历的月份里是逐月推迟的,到一定的时候就会出现一个没有“中气”的月份,这个没有“中气”的月份就是阴历的闰月。我叫它“中气空白”是闰月法则。它轻重不分,月月俱到,忽视了一元复始是重点和春节与春天的本质关系,因此不得不把近半数的春节排列在“大寒”节气之内。这个错误开的玩笑不小,它驱使我们的祖祖辈辈,男女老少,党政军民,各行各业几千年来听之、任之、顺之,从之,老老实实地在大冬天庆大年,在“大寒”里过春节。 

  二,春为岁首,春必在春。 

  前面已经指出了错误的现象,找出了问题的根源。下面的任务就是拟订出合乎客观的闰月法则。这是一个重大的科研课题,要不然为什么把这个问题拖了几千年呢?就是因为没有找到一个可以取而代之的理想的闰月法则。 

  春节(大年初一)是阴历与阳历和二十四节气的密切配合中推赶过来的。内涵结构比较复杂,如二十四节气之间的间隔时间有14天、15天、16天的不同,阳历的年度有365天,366天之分,月有28天,29天,30天,31天之别。阴历的年度有354天,355天,384天,385天之分,月有29天30天之别。如何能让大年初一(春节)赶在“立春”之后。“惊蛰”之前,在农闲的初春里,岂不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我经过苦心琢磨,楔而不舍的研究,终于发现一个“自然会合日”的运转规律。我叫它“自然会合”闰月法则。 

  自然会合闰月法则:遵循一个自然规律,坚持一个基本原则,确立两条具体规定,维持六个不变,做到平稳对接,简明易行。 

  (一)遵循一个自然规律。 

  在阴历天数与阳历天数配伍运转中,在一定的时间内会有一个周期会合日。由于两个日历天数有大小月之差和大小年之别。会合期在31个月——36个月之间,就会有一次在一个阳历月份内出现两个阴历初一。我把它叫做“自然会合日”,闰月周期遵循自然会合周期。 

  (二)坚持一个基本原则。 

  春为岁首,春必在春。 

  (正月初一,必须在“立春”或“雨水”的初春里。) 

  (三)确定两条具体规定。 

  1,在自然会合日的阳历月份中,第一个阴历初一,就是阴历的上个月的闰月。 

  2,在自然会合日的阳历年度内,阴历正月初一赶在“立春”前的调前闰腊月。 

  (四)维持六个不变。 

  1,阳历的平年,闰年和大小月不变。 

  2,阴历的朔望月天数和大小月不变。 

  3,干支相配的顺序不变。 

  4,二十四节气不变。 

  5,星期的天数和顺序不变。 

  6,在春天里的春节原日期不变。 

  (五)做到平稳对接,简明易行。 

  根据自然会合闰月法则。仍在1901年至2020年中测试。推算过程非常顺利:原在春天里的66个春节全部未做作任何变动,只有原在“大寒”里的54个春节全部推赶在”雨水“节气之内,做到更正错误,总体稳定,平稳对接,简明易行,其最终结果是在120年中: 

  1, 在“立春”节气内过春节的是60个。 

  2, 在“雨水”节气内过春节的是60个。 

  实现了全部春节在“立春”和“雨水”属于初春的两个节气之内。体现了春为岁首,春必在春,名实相符,完善求真。 

  为了进一步证实“中气空白”是闰月与“自然会合”是闰月的区别,就以2006年的春节为例加以说明。 

  按自然会合闰月法则;2005年阳历12月份的12月1日是阴历的十一月初一和12月31日是阴历的十二初一,这就是一个自然会合周期。依照在一个阳历月份中有两个阴历初一的第一个初一,就是阴历上一个月的闰月。因此,就闰十一月。所以春节就赶在2006年2月28日,在“雨水”节气之内。 

  按中气空白闰月法则;到2006年阳历8月23日“处暑”;9月23日“秋分”在其中间的8月24日是阴历八月一日至9月21日是阴历八月二十九日,这个阴历八月份就是没有“中气”的空白月,所以将阴历八月改名为闰七月。由于“中气空白”比自然会合日的推迟,导致闰月的推迟;闰月的推迟导致春节的提前。所以2006年的春节提前到1月29日,正处在“大寒”最冷的节气之内。这就是形成在“大寒”中过春节的原因,识破了非常简单,一概如此。相比之下,谁优谁劣,一目了然?自然会合闰月法则,顺应天时,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利国利民。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