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闭环管理承诺书

2025-02-21

停车场闭环管理承诺书 篇1

  为了维护御景天成、舒适健康、平安有序的环境,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本人与蓉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协商,本人自愿承诺以下条款:

  一、在公共区域内必须遵守规范有序停放原则,不在安全通道上乱停乱放车辆,如因本人乱停乱车辆放而造成一切不良后果及责任由本人全面承担。

  二、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上。

  三、物业收费系场地秩序管理费用,非车辆、财产保管收费,本人已经了解;如车辆、财产发生意外损失,应依照相关处理程序办理,与物业管理方无关联。

  四、如因本小区发生不可抗力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如:暴雨、雷击、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车辆及财产损失由本人自行解决。

  五、如因小区停车位无法满足需求,本人自愿另行解决车辆停放。

  六、本小区车辆凭车辆出入证出入,一车一证,本人愿意妥善保管车辆出入证,并配合物业方秩序管理。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住址:

  品牌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码:

  联系人电话号码:

  承诺人:

  年 月 日

停车场闭环管理承诺书 篇2

  为了维护御景天成、舒适健康、平安有序的环境,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本人与蓉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协商,本人自愿承诺以下条款:

  一:在公共区域内必须遵守规范有序停放原则,不在安全通道上乱停乱放车辆,如因本人乱停乱车辆放而造成一切不良后果及责任由本人全面承担。

  二: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上。

  三:物业收费系场地秩序管理费用,非车辆、财产保管收费,本人已经了解;如车辆、财产发生意外损失,应依照相关处理程序办理,与物业管理方无关联。

  四:如因本小区发生不可抗力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如:暴雨、雷击、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车辆及财产损失由本人自行解决。

  五:如因小区停车位无法满足需求,本人自愿另行解决车辆停放。

  六:本小区车辆凭车辆出入证出入,一车一证,本人愿意妥善保管车辆出入证,并配合物业方秩序管理。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住址:

  品牌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码:

  联系人电话号码:

  承诺人:

  年 月 日

  蓉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温馨提示:请业主自行保管车辆财产安全,请锁好门窗,车上切勿存放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出入小区请主动出示车辆出入证,配合秩序安全管理。感谢您给予我们的支持,我们会更加努力的`工作,以期给您提供更多的方便!

  蓉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物业公司两份,,必须亲笔签名,

  业主档案存档一份,客服备档一份,承诺人一份!

停车场闭环管理承诺书 篇3

  1、凡在本单位院进出或存放之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院内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院内秩序。

  2、入院之机动车和驾驶员必须自觉保持院内清洁卫生。凡脏污、泥泞之机动车,本单位院有权禁止其入内及停放。

  3、入场停放之任何机动车辆,应按指定之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否则本单位院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4、停放在本单位院的车辆,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如有遗失本单位院不负保管责任。

  5、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车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6、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本单位院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7、使用本单位院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本院只向被泊车辆车位的使用权,本单位院无需为被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之责任。

  8、使用本单位院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院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任何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物件的赔偿费、修理费、安装及相关的费用。

  9、使用本单位院泊车之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必须遵守和执行本院以书面或口头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0、本单位院之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泊车之用,其他超过停车以外的任何行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变都将视为非法。

  11、非本单位职工车辆不得进入本院停车,其他不论以任何形式进入本院的非本单位职工车辆,引发任何形式的物品、车辆损失事件或行为,由车主自行承担该车的全部损失,本单位院勿需为被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之责任。如事件、行为带有刑事性质,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2、非本单位职工车辆进入院内,凡有车辆自燃现象,由车主承担该车及该车自燃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其他车辆自燃引起的非本单位车辆被焚事件的,由非本单位车辆车主自主承担该车的全部损失。本单位院勿需为被泊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之责任。

  13、本院保留修改、增删本管理规定中任何或全部条款以及制订新的管理规定的权利,经修订的管理规定一经发布,即告生效,并对所有停放的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具有约束力。同时,旧的管理规定即告失效。

  我/本公司清楚了解上述管理规定之条文,并自愿接受此条文之约束,在签定此承诺书后,正式生效。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