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食品承诺书

2024-11-04

实用的食品承诺书 篇1

  X公司供应商食品质量承诺书

  近期,食品质次价高、以劣充优等事件纷纷曝光,给超市及食品经营带来极恶劣的影响,为提供合格产品,杜绝质次价高、假冒伪劣商品混进武商量贩公司下属门店,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二、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企业资信证明证件和食品质量证明进行检查登记,将索取的各种资信证明、商品质量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在经营中亮明食品的`产地或进货渠道。

  三、建立进销台账制度。进货台账记载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以及产品生产日期,销货台账注明产品销售数量及食品销售去向等情况。

  四、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和物品:

  (一)假冒伪劣商品,国家规定淘汰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商品;

  (二)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及其制品。

  (四)低价商品冒充高价商品。

  五、实行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自查退市,对已销售的有安全隐患的食品,主动召回,彻底消除消费安全隐患。

  六、超市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持证率为100%。

  七、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对于顾客投诉,实行先行承诺制。如违反上述条款,一切行政、经济及法律均由本公司承担。

  承诺方:

实用的食品承诺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形象,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服务食品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向社会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优质服务承诺:

  (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将行政许可事项、依据、程序、结果等向社会公开;加强诚信窗口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依法办事、公正执法,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说清制、失职追究制、AB岗工作制、否定报备制”等效能制度。

  (2)实行“五个一”接待。对上门办事、来电来访的单位、群众,接待热情,用语规范,指导细致,服务优质,并自觉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让座,一杯热水招待,一个合理答复,一句再见送行。

  二、重点工作承诺:

  (1)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和遏制制售假劣药械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日常工作承诺:

  (1)对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如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如材料不全,当场发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自收到拟办企业现场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2)受理药品零售企业递交的GSP认证申请材料,如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并上报市局审核。

  (3)对符合案件受理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

  四、廉洁从政承诺:

  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杜绝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

  

实用的食品承诺书 篇3

  为强化本企业规范经营,切实承担起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保健食品,对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管理工作;

  三、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四、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上岗制度;

  五、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作虚假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六、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不同类的产品或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七、企业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直属分局的监督和查处。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X年XX月XX日

实用的食品承诺书 篇4

  为加强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幼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并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幼儿园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食品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马铃薯、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张贴餐厅醒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