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廉洁承诺书范文 篇1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将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树立廉洁从教的良好形象。我向学校、学生、家长郑重承诺:
一、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教育法》,履行《教师法》中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
二、爱校敬业。热爱学校,勤于进取,精于业务,无私奉献。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努力做到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查,切实改进教法,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
三、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知荣明耻,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不乱收费。
四、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五、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得出现简单粗暴、歧视差生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保持正常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不得训斥、指责家长,不得收受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接受家长宴请,不要求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得以教谋私。
廉洁从教公开承诺书11
为了积极响应学校组织开展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以德修己,以德育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要求,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争做师德楷模,特作出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自觉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和谐教育上走在前列。
2、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自觉廉洁从教,不收取学生家长礼金、礼券和物品,拒绝学生家长宴请,不利用职务之便请家长办事,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4、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参与赌博,不参与非法宗教迷信活动,不进入有损教师形象的娱乐场所,自觉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
5、不搞有偿家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乱收费,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6、做好本职工作,讲团结、讲奉献、讲工作实绩;带头贯彻执行“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真正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7、绝不为任何学校和个人做违规宣传,虚假宣传,不接受任何招生学校的请客送礼,绝不为个人利益向其他学校送学生和透漏学生信息。以上是我的廉洁从教承诺,本人如不信守或被举报查实,自愿下小学或接受区纪委、区教育局的处理。
承诺人:
时间:
教职工廉洁承诺书范文 篇2
一、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二、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或x活动。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做好教学工作,不敷衍塞责,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四、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不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生的学习成绩来评价学生。
五、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教科研水平。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转交给家长。
七、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八、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文明。
承诺人:
教职工廉洁承诺书范文 篇3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良好形象。特向处党委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重一大”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促进各项生产经营承包指标的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教育管理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按规定做好各类帐目,不做假帐或帐外账,不截留收入及私分钱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5、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按照规定管理好本单位的各种物资,不擅自处理废旧生产物资。
6、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质量检验、物资配送、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7、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8、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9、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按时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