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没戴头盔签承诺书

2023-07-08

电动车没戴头盔签承诺书 篇1

  尊敬的老师、敬爱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文明出行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也关乎个人安全和家庭幸福。为深入推动当前正在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导“遵守交规除隐患,一盔一带保平安”文明交通理念,积极参与到我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特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1.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

  2.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

  3.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4.全体师生积极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宣传教育活动,养成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示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使用安全带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做好示范表率作用。

  5.家长要以身作则,抓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孩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拒绝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车、摩托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严禁不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教育孩子过马路走斑马线,不参与飙车、竞速骑行,不在马路上嬉戏玩耍,不闯红灯等交通违法活动。

  6.学生要监督家长遵守交通法规,驾车出行时要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当发现家长违规时要提醒并纠正家长的行为。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请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习惯。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承诺人:

  日期:

电动车没戴头盔签承诺书 篇2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目前我市电动车保有量巨大,部分驾驶者乱停乱放、闯红灯、违章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此外,超标电动车充电起火事故屡有发生,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为规范城区电动车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规定,市政府决定在XX市城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正所谓,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市民群众是良好交通环境的最大受益者。希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市政府关于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共同建设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市文明办、市公安局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向身边人宣传超标电动车的严重社会危害,宣传市政府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的信心和决心,宣传市政府关于严格生产和销售源头监管、二轮电动车登记管理、限时限行政策等要求,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努力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增强文明出行意识,大力践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文明交通行为,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要做文明出行的引领者

  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做表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不购买超标电动车,不在市区限行范围内使用超标电动车,带头淘汰现有超标电动车,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

  X市文明办

  X市公安局

  XX年XX月XX日

电动车没戴头盔签承诺书 篇3

  全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员同志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据统计,年,我县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死亡40人,今年1-6月,电动车驾驶人死亡14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为此,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我县也相应成立了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一系列和措施,作为政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员同志,应该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走前头、做表率,"文明交通我先行",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宣传者,积极投身到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全力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浙江省文明县创建活动。在此,向全县广大机关的干部职工和员同志发出倡议:

  一、做一名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营造美好家园,是包括机关员干部职工在内的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全体员干部职工要在电动车专项整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文明出行,拒绝交通违法。驾驶电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驾乘电动车主动戴好安全头盔、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膜。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文明的交通新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二、做一名文明交通的宣传者。

  机关全体员干部职工要学习和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要积极带头宣传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整治行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同时,每个机关员干部职工要用自身的模范行为感染和带动身边的人,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社会氛围。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和不文明行为劝导工作。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建设"三优海盐"作出积极的贡献。

   县 文 明 办

  xx县直机关工委

  年7月26日

电动车没戴头盔签承诺书 篇4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我们每个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的出行才会更加安全。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我们郑重倡议:

  1、上、放学路上,要遵守纪律排好队,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我们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边行走。走路时,要集中,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或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

  2、驾驶非机动车要戴好头盔,走非机动车道,转弯前要减速慢行。要定期对非机动车进行检修,避免因车闸失灵等原因而引发交通事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能载乘12周岁以上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准闯红灯,逆向行驶,遇红灯时不越线停车。

  3、学生家长要带头并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乘坐无牌无证及由无证人员驾驶的机动车。不把自行车叫给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行,把电动自行车交给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

  4、每一个学生要自觉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会如何保护自己,避免交通以外的伤害,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劝告家长文明参与交通,不酒后驾驶、不超速、不违法超车、不超员、不违反规定车道驾驶,不疲劳驾驶、不无证驾驶、不闯红灯、不违法停车。

  生命只有一次,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