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承诺书模板汇编

2023-06-25

关于廉洁承诺书模板汇编 篇1

  党员干部廉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按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要求,本人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向组织承诺:

  1、注意社会影响,严格控制操办规模,不滥发请柬、大操大办,不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化整为零、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2、不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3、不借机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

  4、不在操办中私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办公场所,不在正常工作时间请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不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报销有关费用或承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不搞庸俗迷信,不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搞有损社会公德、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7、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是本单位发生问题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如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反以上有关规定,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 诺 人(姓名):

  单 位 及 职 务:

  年月日

关于廉洁承诺书模板汇编 篇2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教育局党员干部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抓安全,保稳定,促质量,谋发展的基本工作方针,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查教育系统违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教育局党员干部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抓安全,保稳定,促质量,谋发展”的基本工作方针,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查教育系统违规违法案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严格廉洁从政,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生日、婚丧嫁娶及乔迁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四、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五、坚持教育内部审计制度,从根本上健全预防腐-败工作体系,有效加强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与监督。

  六、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七、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私用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休闲、接送家属子女上下班或者学习等。

  八、不违反规定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九、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依法行使权利,不滥用职权、不以权压人、不越权办事、不玩忽职守,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教育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坚决制止和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十、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十一、坚持依法行政及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在项目工程招标、大宗物品购置、社会办学审批和人事任免、职称评审、评模表先、教师资格认定等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枉法不徇私情。

  十二、推进高中招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建设。做到考试公平公正,招生实行政策、计划、条件、录取分数与结果、问题处理“六公开”。

  十三、不参与赌博活动。

  十四、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十五、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承诺人:

  时间:

关于廉洁承诺书模板汇编 篇3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于工作的特殊,业务开展较多,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财务控制和监督,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全局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金制度,股、所、室负责人和收费人员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本局制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票据由本部门负责人向财务统一领取,再由部门负责人制定专人领取使用;部门负责人对票据的使用、监督、管理负全责。

  二、领取票据后,妥善保管,防止污损和丢失。因主观原因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负责人承担责任。发生一次,取消收费资格。发生两次以上的除承担责任外,作待岗处理(因自然灾害和各种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票据丢失、损坏的,须及时登记、上报)。

  三。、收费人员收取的现金当天必须存入指定银行,周末期间或因故无法缴款的,须在下一个工作日将票款上缴,备用金不超过200元。现金收取后不入账或者不上缴财务处的,每次处罚20元,发生两次以上的除承担责任外,作待岗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四、认真执行《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使用收费收款收据时,应当逐项正确填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日期及金额,做到字迹清晰、计算正确、印章齐全。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发现一次处罚50—200元,发生两次以上的作待岗处理;1、收费不开单(撕票)的;2、涂改挖补的;3、撕毁或者擅自销毁的;4、转让和相互借用的;5、跳号和拆本使用的(全本票据一次性复写,不准隔页填写,对填写错误的票据应注明:“作废”,全联完整保存);6、票据大小写金额不符(没有作废的以大写金额保存);7、票据不填写日期的。

  五、使用票据的部门,每月25至28日向财务部门核对一次,在每本收费收款票据用完后,及时将款单及收款票据报财务部门核销,交旧领新,并在封面上如实填写收费时间、收费金额、起止编号、作废编号、缴销日期、用票人签名,否则,作待岗处理。

  六、各岗位收费员离开收费岗位前,由股室负责人安排收费人员及时结清票款、上交票据,归还备用金。否则,一切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报纪检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我自愿遵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一切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我无条件服从一切处理决定。

  承诺人:

  二〇一x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