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应考承诺书

2023-03-16

诚信考试应考承诺书 篇1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讲究诚信,回归诚信,是当代大学生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扬。为进一步增强自己的诚信意识,树立大学生良好的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同时为了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剽窃他人作业、文章和论文。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应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得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不在试卷上故意款他人姓名、考号的;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强抢他人答卷,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不替他人考试,不找同学替考,或有其它严重舞弊行为的。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我们郑重承诺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

  学 院:

  专 业:

  班 级:

诚信考试应考承诺书 篇2

  为维护普通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我庄重承诺:

  一,自觉服从学校管理,不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进展,不扰乱考场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考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三,除带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保证不带其它任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特别保证不带通讯工具和微型耳机,不用手机和微型耳机接收考场外信息,不参与有组织,有预谋的考试违规舞弊活动.不向其他考生自行递文具,用品.

  四,由监督员发卷,开考信号发出后才答卷;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督员的指令退出考场.

  五,在答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六,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七,不由他人冒名代替考试.

  八,严格遵守李大庄一中考试“十不准”的规定。

  我郑重承诺遵守以上七条规定,遵纪守法,诚信考试,接受全校学生的监督,考出真实的成绩。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我愿意接受《李大庄一中学校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评奖,评先,并听后学校处理。

  承诺人:(签名)

  二X年 月 日考

诚信考试应考承诺书 篇3

  为明确学院和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院的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本安全责任书由学院与学生签订。

  一、暑假期间,学生留校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和辅导员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相关住宿手续后,方视为学生在暑假期间正式留校。未经学院同意,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学生留校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院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有义务听从学校指挥,服从学校管理,不允许学生单独在一间寝室居住,由学院统一安排调整寝室。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暑假留校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凭公寓学生证进入学生公寓,并按规定住宿。学生证限由学生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借学生证的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必须按照规定在学校住宿,不允许到校外租住房屋,自行租房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暑假留校期间,学生从学校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七、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不得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泳玩耍,由此造成意外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八、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学校将从重处理。

  九、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十、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院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学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