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甲方逾期交付标的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甲方实行代运或送货的标的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变更标的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中途废止合同,属甲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10%-3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无故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标的物的,除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乙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标的物的,甲方有权将标的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乙方;变卖标的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标的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5)无故拒绝接收标的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变更交付标的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